第1篇 某食品公司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食品公司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 目 的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 业机密
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 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
原因
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
⑥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5)统计制度。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人事档案的数量。
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③档案整理情况。
④档案保管情况。
⑤利用情况。
⑥库房设备情况。
⑦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面开展全省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工作的通知》党政办2023年号文件要求,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有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
2.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制定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4.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资源。
5.建立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7.确保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8.向董事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
第3篇 食品公司外汇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外汇管理制度
*第一条营业收入中的外币、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交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於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第二条营业收入中的外汇转账凭证从收到凭证的第二天即委托银行转账。
*第三条外汇现金必须当天送存银行,一切营业收入的外汇现金,不得坐支。外汇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
*第四条外汇结算办理,必须在双方协商下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约束。订立业务合同时,除摸清信誉和偿付能力外,还必须事先预存一次业务往来所需费用在公司银行帐户内作为每次(项)业务的结算资金。
*第五条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後的第六天(国外业务单位在委托银行後的第十天)核对是否收妥,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或生产部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部经理报告。
*第六条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零配件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原则上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要经总经理批准,零星以本币供应者,也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七条使用外汇必须编制使用外汇计画,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汇购置的一切物料、包装、备用品、设备、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须经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客人交外汇付账单者,一律按当天的汇率折算本币,严禁擅自变更汇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汇率折算外汇。
*第九条客人付外币者,一律按当天兑换现钞的汇率减贴息折算本币。
■*第十条使用信用卡签付账单者,一律按帐单实际金额填列“认购单”,并让客人签付,不另收手续费。
*第十一条凡以转账或记账方式结付业务款项者,外币与本币的折算率按结账当天的银行汇总牌价的买卖中间价为结账的折算率。
*第十二条公司及所属部门在银行开立的外汇帐户,不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来进行结算。
第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面开展全省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工作的通知》党政办[2010]23号文件要求,,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有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工伤保险
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以上事故率控制指标为0。
2.事故报告
2.1发生事故后,负伤者、职业中毒受害者本人或事故现场员工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企业安全环保部,必要时应按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事故现场扑救和抢救人员,把事故规模、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或送医院处置。
2.2企业安全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会同企业安全保卫部报告上级主管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工会组织等。
3.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
3.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1)轻伤事故;(2)重伤事故;(3)死亡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3.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3重伤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3.4死亡事故由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5重大伤亡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事故处理
4.1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企业规定执行。
4.2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4.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业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5.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5.1由人事劳动保障部会同工会对死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5.2受伤人员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安全部门开具工伤休假证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受伤人员需人员陪护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安排。
5.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族费、补助费由财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
5.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劳动保障部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6.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记录、分析记录、现场图、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资料,安全保卫部应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第5篇 食品公司党员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流动党员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 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兀决定从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地积极探
索,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些地方采用外出党员管理证、管理手册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仅靠个别地方发放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证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要求。试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作力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一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制发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末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组进行管理。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在'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党员返回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通常情况下,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出国、出境党员的管理
1.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3)党员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4)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5)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6)党员本人在出国、出境之前提出要求*的,可按党章规定办理*手续。
2.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回来后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的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2)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且又无问题者,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在必要时也可给予适当的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3)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党员,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如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还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3.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其组织生活问题的处理。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其学成回国后,由本人提出恢复其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查,如证明其在国外期间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其在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
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3)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4)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5)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6)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7)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8)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9)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0)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第6篇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9.运送产品要小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2.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第7篇 食品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进一步盘活公司无形资产,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的管理。包括总公司和下属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及经营运转中所需的各类证件及公司统一为员工办理的健康证、工作证等。
二、办公室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在办理证照过程中有关部室根据职责承办部分事项和全部事项。
三、各类证照由办公室(财务)登记造册,委派专人统一管理。证件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类证照,如出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并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同时由质检部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各部门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使用完毕后,用件人和证件管理人应在登记表上注明领取(交回)时间并签字。
五、各类证照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更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六、证件保管人需对到期的证件,提醒主管领导安排相关人员及时验证。不及时验证者,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担负,并追究其责任。
七、证件主管人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岗位时,应填制“证件移交清册”,移交人和接交人在与证件清单核对数目后,二人均在“证件移交清册”上签字。
八、公司为服务员办理的健康证由服务部委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公司为职工办理的工作证由个人保管,职工在调离、退休时必须交回工作证 。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食品公司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会计电算化管理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会计信息处理和存储的合法、安全、准确、可靠,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加强财务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单位要把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要工作来抓。
三、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操作水平,使一部分会计人员能够负责会计软件的维护,并培养部分会计人员逐步掌握会计电算化数据分析工作。
四、讲求效益,处理好及时更新技术设备与勤俭节约的关系,既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和先进设备,也不忽视技术的发展趋势,造成设备过快陈旧过时。
五、统一应用财务管理软件。为适应财务管理网络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我公司所属单位统一采用“金蝶k3系统”作为财务管理软件。并为以后与其他信息系统的联网做好准备工作,逐步建立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单位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经营管理中的作。
第二章 替代手工记账验收条件
一、 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是指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资料。替代手工记账是会计电算化的基本目标。
二、公司获得省财政厅授权成立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自行验收公司所属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并报省财厅会计处批准。
三、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配备了“金蝶k3系统”财务软件、相应的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空调设备;
2、 配备了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资格,使用网络财务软件单位必须至少具备一名以上会计电算化中级维护员;
3、 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4、“金蝶k3系统”(下称k3系统)与原总公司自行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以下称旧软件)或手工帐表(未电算化单位)并行3个月以上,且新旧核算软件的结果数据相一致;如果新旧软件核算结果不一致,并且不一致原因不属人为错误,可由专人查明原因,并向验收小组提供书面报告;
5、 新旧软件并行期间,新旧软件所有核算结果会计资料都必须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并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6、 记账凭证类别使用统一记账凭证,以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需要;
7、 提前一周填写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规定的标准格式申请表向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一、 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二、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维护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和出纳岗位、档案管理员。
1、 电算主管:全面负责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制订电算化发展规划、总体方案及操作人员的权限控制;
2、 软件录入员:编制记账凭证,并负责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工作,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要求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
3、 审核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4、 电算维护员: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对软件所需的维护和升级负责同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络;对财务部门无法解决的硬件问题负责同计算机中心联系;
5、 电算审查员:负责监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此岗位由计算机中心和审计室有关人员兼任;
6、 数据分析员: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7、 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
8、 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软件和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
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岗位,但要保持相对稳定。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录入员和审核员必须分设。
第四章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一、 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财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财务软件;
二、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财务软件;
三、凡需要修改财务软件,必须书面提出修改理由、修改内容,报公司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统一向金蝶公司协商;
四、一切修改操作必须在界面菜单下操作,严禁擅自打开数据库强行修改。
五、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机内凭证,系统不提供修改功能。发现已经录入并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记账凭证有误时,只能采用留有痕迹的修改。
第五章 计算机硬件管理制度
一、 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网络设备由具有电脑硬件基础知识的程序员负责管理,公司电脑室设兼职计算机病毒监察员对整个集团公司的计算机病毒进行监测。
二、 计算机房工作时必须自觉保持清洁,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尤其是对电脑正常工作有害的物品及易燃物品)带入电脑机房。严禁在电脑机房内吸烟。严禁随意拔插电脑机房的电源设备。
三、 电脑机房必须配备空调设备,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环境。
四、 上机前应首先检查电源和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经过电算维护员检查认可、才能使用。尤其是在计算机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时,不得随意自行检修,应及时报告电脑室,等候检修。
五、 限定服务器操作权,不得随意改变服务器的设置。
六、 遇到突发性停电时,应立即退出系统、关机、关电源;
七、 下班前,必须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已关好,关切断所有电源。
第六章 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一、会计核算软件必须有独立的硬盘或子目录。不得与其他软件混淆放置;
二、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电算维护员在确认有关数据已作备份后,可进行排除障碍的有关措施;如无法解决,可根据情况通知计算机中心或金蝶公司有关人员,寻求解决办法;
三、软件操作员根据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打印,附上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员进行二次审核正确后存放保管,以备装订存档;
四、每次输入的会计凭证都必须备份存盘,月底结账后
即应把当月会计数据备份入磁盘或光盘中储存管理;
五、科目汇总可以分期或按月进行,其中,八栏式本期科目汇总表可替代总账账簿使用;
六、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打印;其他账簿每年打印两次:第一次在上半年结束后30天内打印;第二次在年度结束后45天内打印。根据实际情况,发生业务少的,可满页打印,但应保证每年至少打印一次。
七、会计报表的编制、打印输出要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公式编制。各种报表需经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主管签章确认后方为正式报表。报表必须通过设定取数公式编制,不得用非正常手段进行填制;报表的数据必须与结账结果相符,表内表间数据的勾稽关系必须正确无误,取数公式一经设定,必须保持不变,如需修改,需保存书面报告。
八、输出数据未经本单位财务主管许可,严禁擅自携带外出和外借。
九、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修改;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一份存放档案室,一份存放财务部;
十、对正在使用的应用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必须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由电算维护员办理审批手续,经过电算主管和计算机中心有关负责人同意后,由电算主管、电算维护员、计算机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并要求软件供应商协同操作;
十一、为防止外来病毒感染,在未进行有效病毒检测前,任何人不得使用外来磁盘在会计核算用电脑上进行任何操作。不得随意将会计用磁盘在其他电脑上操作。
十二、会计档案包括会计资料和会计软件。存档的会计档案,要每年进行检查、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第七章 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在执行时如与上级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规定有出入,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9篇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设备的安全及正常运转,特制定每周组织一次自查隐患整改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织人员检查每个车间岗位电器机械设备是否陈旧、老化,剧毒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及酒精储存区设施是否有隐患出现,如果有隐患事故,应立即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科负责传送到各部门领导,对查出隐患情况立即整改,并吧整改通知记录完成后签名放到安全科备案。
如果对一些机械设备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写出整改方案、整改时间,请示总经理批示,对一些设备无法修理实、使用价值的,可作报废处理,提出报废申请,由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报废后必须立即更新,已报废设备必须及时移出车间处理,并在注明报废,申表单必须存档。
第10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稳定和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部门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部门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保卫和生产制造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部门,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六、对被下达《通知书》的部门及被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应组织相关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涉及行政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按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决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实施一票否决,凡被公司安委会下达《通知书》的责任部门,在当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红旗、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当年内取消本人评先授奖。并按公司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处理。
八、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11篇 某食品公司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食品公司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内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由(后勤部)具体负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内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结合本党委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老干部的一切政治待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有全体离退责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为休老干部参加的情况通报座谈会,由公司领导向全体离退休老干部通报我公司发展改革和公司内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 、按有关规定向离退休老干部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相关的会议和报告。
三、离退休老干部平时的学习和活动,以退休支部为单位组织,原则上每个季度集中学习活动一次。
四、根据老干部身体状况,本着安全、愉快、可行的原则,由人教处每年适时组织一次老干部就地或就近一日参观活动,主要参观“三个文明”建设成果。
五、老干部的一切生活待遇按照上级已有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规定出台,及时贯彻执行。
六、公司根据现有条件建立和改善老干部活动条件,配备必要的设施,订阅报刊杂志,保证正常的学习和娱乐活动。
七、离退休老干部的有关福利待遇,根据公司内资金来源情况,参照每年公司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情况给予考虑执行。
第12篇 食品公司门卫安全制度
食品公司门卫安全责任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故(除吃饭、上厕所)不得离开岗位,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与人交往必须文明礼貌。
2、认真监督职工进出厂投放的考勤卡,负责严格考勤,执行规定不讲情面,实事求是。
3、上班时间职工要出厂,必须办好手续,没有手续或没有领导许可一律不得放行,如经劝仍擅自离厂的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领导。
4、外来人员进厂必须办理会客单,否则一律不得进厂。
5、对提货出厂车辆,必须凭送货单进行核对检查,如有差异立即报告领导,经领导决定后才可放行。
6、严禁任何人在厂区吸烟。
7、对未装阻燃器的车辆,严禁进入酒精存放危险区域。
8、负责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放置位置是否按要求,并予以纠正,协助厂长做好防火安全教育的动火监督,安全监督。
9、大门内外和你、门卫内,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10、为了安全生产不准任何人带小孩进厂。
11、认真搞好门卫交接班。
12、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
13、晚上巡逻在'零时'前,每小时不得少于一次;'零时至5时',每小时两次。
巡逻内容:a.安全生产b.劳动纪律c.防火安全d.办公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