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分公司总工安全责任制度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工程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并主持审查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可靠,技术交底是否详尽、全面、有针对性,且具体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签字。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5.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7. 对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8.每个工程开工前要将该工程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将本单位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优秀工地”(红牌工地)要达到33%以上。
9.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25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10.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1.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2.协助分公司经理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责任状;
13.监督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14.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
15.所选用的联营队伍必须安全素质高,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的联营队伍不得选用,且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见附表。
16.积极协助经理、书记上缴安全管理基金。
17.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18. 参加因公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2篇 置业集团对分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某置业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a(**)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全国化扩张战略及国际化资本运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集团公司股东协议、章程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等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a集团公司董事会代表集团公司向集团各分子公司授权,分子公司的总经理代表本分子公司接受授权,各分子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 集团各分子公司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第四条 集团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分子公司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分子公司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分子公司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各分子公司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分子公司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集团公司基本授权的分子公司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第六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分子公司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分子公司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 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向分子公司签发《a(**)置业有限公司对***公司授权管理规定》(“***”为被授权分子公司名称,下同),被授权人为各分子公司总经理。
(2)特别授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向分子公司签发《a(**)置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分子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八条 集团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分子公司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第九条 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 人事任免;
(2) 人员考评、奖惩;
(3) 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 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 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条 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 预算编制及调整;
(2) 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3) 利润及收益的使用及分配;
(4) 投融资业务;
(5) 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
(6) 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一条 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 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
(2) 对外合同的签订。
第十二条 集团基本授权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40天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送集团公司基本授权草案,集团公司董事会应在15日内审议定稿。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5日内制作出《a(**)置业有限公司对***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被授权分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各分子公司的基本授权应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定岗定编相一致。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应制订出明确的各分子公司岗位职责说明书,该职责说明作为对该分子公司基本授权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组织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本分子公司的授权。
第十七条 当被授权分子公司发生下列情况时,集团公司可变更对该分子公司的基本授权:
(1) 分子公司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 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 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 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八条 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时为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其他情况下为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一般变更方案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据此制作出《a集团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第四章 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十九条 当集团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集团公司董事长可以向各分子公司签发特别授权:
(1)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应由分子公司办理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特殊经营性业务的;
(2)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质量事故、消费者群体性纠纷等重大公共性危机事件,需要对分子公司授予临时性或紧急性授权的;
(3) 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
第二十条 特别授权的制订程序为:需要特别授权的分子公司总经理就特别授权事项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制作出《a集团公司特别授权书》,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被授权分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已签发的特别授权,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董事长的决定制作《a集团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书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书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书的终止而终止。
第二十二条 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授权分子公司总经理应立即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并将授权书复印本交还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
第五章 授权的
终止
第二十三条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集团公司董事会没有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 授权被终止后,被授权人应向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汇报被授权期间的工作和授权使用状况。
第六章 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分子公司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分子公司综合事务部经理有责任定期向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汇报该分子公司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分子公司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分子公司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提交集团公司董事长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集团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集团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七条 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分支机构实施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之前所有规章制度中关于授权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a(**)置业有限公司
第3篇 供电公司线损分析例会制度
一、总则
按照《县级供电企业电能损耗规范化管理标准》,规范公司线损管理,合理制定公司各种降损措施,防止线损波动,最大限度降低电网损耗,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与线损管理有关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中心、各供电所、电工班、变电站等;
三、线损分析会的准备
各部门在开展线损分析会前,必须提前把编制好本月的各种线损有关报表及各项线损小指标完成情况,提供各级准确的购电量、供电量、售电量、线损率等数据;
四、线损分析形式或内容
1、公司综合线损率分析会: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由公司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企管、营销、生技、调度、计量、用监等部门参加,适当时候举行线损分析扩大会议增加部分供电所负责人参加;
分析内容:公司总购电量与总售电量完成情况,综合线损率完成情况,各级线损完成情况,实际完成情况与上月、上季、上一年度同期的对比情况,以及与计划或理论线损对比情况,线损波动的原因,线损管理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应采取的降损措施等;
2、10kv及以下线损分析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市场营销部组织进行。
分析内容:10kv供售电量完成情况,10kv线损率及低压线损率完成情况与计划、同期及理论线损对比,10kv及以下线损率波动的原因分析,部分线损异常供电所线损情况分析,个别单条10kv线损异常线损分析等,降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下一步应采取的降损措施。
3、35kv及以上网损分析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电力调度中心、各变电站及维护站参加;
分析内容:35kv及上电网互换电量情况,35kv综合网损完成情况与计划、同期及理论线损对比,各条35kv线损线损情况,主变变损情况,母线不平衡率情况,站用电情况,35kv网络功率因数情况以及电网运行方式,造成35kv网损率波动的主要原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应采取的降损措施。
3、供电所、电工班线损分析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各供电所,电工班全体人员参加;
分析内容:本所各级电压购售电量情况,综合线损率完成情况10kv线损率完成情况、公变台区线损率完成情况,线损实际完成线损与计划、同期 及理论线损相比升降情况,线损波动的主要原因,重点分析单条线路或单台公变出现高损或负损等异常情况,分析会应总结上月降损措施的落实情况、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降损措施;
4、变电站线损分析会:每月一次,各变电站全体人员参加;
分析内容:主要分析本站母线不平衡率情况,本月母线不平衡率超标天数情况,造成母线不平衡率超标的原因,本站各柜线功率因数情况,计量装装置的运行情况,站用电情况,及向公司提出整改建议;
五、线损分析上报与考核
1、各部门的线损分析报告应在每月20日前上报,变电站分析报告上报生技部汇总,各供电所线损分析报告上报营销部汇总,生技部、营销部分析报告上报企管部汇总;
2、供电所在开展线损分析时,要切合本部门的各种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线损分析过程敷衍了事,分析内容只有数据没有影响线损的原因分析、分析结果前后逻辑明显错误、词不达意或虚报降损工作情况者,给予每次50元经济责任考核。
3、未按规定时间开展线损分析会及上报线损分析报告的部门,每次给予200元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4篇 分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培训管理制度
房地产分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力资源储备人力资源储备的渠道通过招聘录用后的剩余人员选拔;通过人才洽谈会收寻;通过人才市场建议或内部员工推荐;
人力资源的按简历、资格证明、职位申请、专业门类等特点予以分类。
人力资源储备方式通过人事行政部门建立电脑人才档案库形式进行人力资源储备。
人力资源使用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新选拔干部和岗位人员补充可以从人力资源储备库中挑选。
人力资源培训培训宗旨通过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增强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力。未来企业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这一特殊的生产要素,是其一切资源,包括资金、技术、管理等的最终载体,是其他要素能够发挥优势作用的前提。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所在,员工培训正是投资于企业员工本身,投资于企业未来长远的发展。
第二条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培训主管部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实施部门是行政人事部和公司管理委员会。其中,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事物、员工手册、各项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入职须知等方面的培训;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岗位专业知识和专题知识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与执行部门
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对新入企业的员工,进行公司沿革概况、企业文化、工作流程、管理规范、企业制度、员工手册等培训,使其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其执行部门为行政人事部。
岗位专业培训(在职定期及专题培训)。每月定期组织对在职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其执行部门是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可以列请公司职能部门经理;也可以外请某些专家)不定期培训。结合企业情况,不定期组织部分或全部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
自行培训。鼓励员工结合自身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选拔性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分优秀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脱产或半脱产培训。
高级培训。主要指公司管委会成员为提高专业管理、技术水平,开拓经营视野,提高管理素质而参加的国内外有关专业培训(含业务考察)。第五条培训费用员工若由公司选派参加与其工作有关的(脱产、半脱产)或业余进修培训,需由所在部门经理提议,经人事部门核准,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
由公司选派参加脱产或半脱产进修培训的员工,在其成绩合格取得证书或培训资格后,由公司报销所有培训费用。
由公司出资参加进修培训的员工,如培训后在企业工作不足五年离职,按每年20%递减的比例退还企业培训其学习费用。
高级培训系带薪培训,其培训费用费用、差旅费用原则上由公司承担,但培训期间的生活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五条培训组织评估
由人事部门对培训的效果通过交流、汇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估,全面、准确、详细分析培训效果,以求培训工作得到切实提高。
培训后的效果评估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是培训现场的调查与反映;第二层次是培训后的书面调查与反馈;第三层次是就培训内容跟踪受训员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能力改善情况与绩效提高程度,以达到评估培训效果的目的。
第六条培训要求与标准培训责任制各级部门经理、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各种形式、各种方面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该项将列入对各级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估项目中。
基本培训课程根据岗位分析说明书与岗位任职资格,由人事行政部门为每一岗位设定《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课程内容由人事部门另行设定)。根据工作需要及业务发展情况,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必须通过该岗位的《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培训(考试)。
培训时间要求部门主管及员工: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部门经理:年培训时间不少于80小时;总监、副总经理级以上:年培训时间不少于90小时。
培训计划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根据未来年度企业业务发展计划和员工绩效发展水平,在每年11月15日前制订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形式、内容、人员、时间安排、费用等),包报总经理批准后逐步实施。各部门需要在此前提出培训要求,同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向人事部门汇报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和培训结果。培训课程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收集《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信息,编制培训课程表,并推荐适合本公司和业务部门需要的培训课程。
培训管理
员工参加培训需要有考勤记录,缺勤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培训
(1)员工脱产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一次性培训费用在10000元以上,必须和公司签定协议,并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
(2)员工晋升或岗位调换上班前,必须参加该岗位的相应培训课程。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参加新员工培训。
第七条培训与职业规划
员工培训与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应该结合起来,应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逐步完善公司培训体系的条件下,针对公司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实际状况,区别个人培训需求,首先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开始职业生涯规划。
第5篇 氧化铝分公司安全会议制度
1、安全例会是仓储科进行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安全工作阶段性的总结和安排。
2、仓储科安全例会,由科长组织每周一召开一次。通报上周各班组安全工作及考核情况,提出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3、班组的安全例会由各班组长(安全员)组织,每星期二、五利用周二、五安全活动召开一次。由班组长(安全员)通报上周安全工作及考核情况,并要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对安全工作注意事项进行强调,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4、班组人员要积极主动提出在工作环境中和使用安全工具、劳保用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安全管理和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班组长(安全员)对总结出的问题及隐患,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应会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解决。
6、建立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对会议内容要做好详细记录,并要加以落实。
7、仓储科要不定期的对各班组安全例会的执行情况及会议记录,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6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会计资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资产部、lng站、永平站、榆炼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财务资产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机关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所有会计档案的最终归档部门。
第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范围
第六条 会计档案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部分。
(一)会计凭证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主要有财务指标快报及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由财务资产部门进行保管。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第七条 每月的会计资料,在次月15日前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第八条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一)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九条 会计凭证的立卷
(一)按月立卷:次月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至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凭证装订
1. 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3)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和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4)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复核、记账、制单等)的签字和印章是否齐全;
(5)按凭证号码的顺序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根据集团装订标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2. 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用“三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凭证应使用棉线,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三个针眼,实行三眼一线打结,结扣应是活的,并放在凭证封皮的里面,装订时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1.5厘米,以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3.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度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第十条 会计账簿的立卷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账簿应按年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二)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
(三)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四)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用牛皮纸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五)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六)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七)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八)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第十一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立卷保管。
会计报表装订要求:
(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应对其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第十二条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的立卷
会计核算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应按时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一)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资料是否齐全;
(二)整理检查资料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失要查明原因。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十三条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资产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于次年1月10号前移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归档。移交过程中,需财务资产部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与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移
交,由财务资产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移交。移交过程中需填写《会计档案移交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予财务资产部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一份交予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
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要做好防潮、防霉、防虫蛀、防盗、防火、防磁等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
第十五条 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将全部案卷逐一移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第十六条 财务资产部门应建立会计档案清单和借阅登记册。
第十七条 档案在财务资产部门保管期间,凡需借阅会计档案人员,须经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抽换,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总会计师批准。
第十八条 会计档案移交办公室后,凡需借阅会计档案人员需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具体参见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具体见附件一。
第二十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二十一条 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制度附表一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二十二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制度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综合办公室会同财务资产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需经总会计师、经理审批。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综合办公室和财务资产部门共同派专人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会计师、经理。
第二十三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2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3明细账15年
4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5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持5年
6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
7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文字分析
8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9年度财务报告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0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12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13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
14银行对账单5年
15月度现金盘点表5年
第7篇 公司积分管理制度一
公司积分管理制度【1】
为明确各岗位责任,调动员工积极性,鼓励员工在工作职责内积极开展工作,形成良好工作作风,同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 激励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及优势,充分营造企业和谐氛围,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细则:
以年为单位计算各个员工总积分,并依据该积分进行排名;
二、员工积分奖励项目
1、每月按部门为单位,综合绩效排名第一的部门,奖励所在部门全体员工积分1分;
2、月个人绩效95分以上者奖励员工积分2分,月个人绩效89-94分,奖励员工积分1分;
3、向公司内部(县、市公司)投稿一份并通过公司审核者奖励员工积分1分,稿件被选登者另行奖励员工积分2分;
4、公司组织集体活动踊跃报名参加者奖励员工积分1分,获奖前三名者分别奖励员工积分3分、2分、1分;
5、见义勇为并获当地政府或公司内部表彰者奖励积分5分;
6、全月出满全勤,无病事假(营业员无换班者)奖励员工积分1分;
7、参加盛市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奖励员工积分1分,获奖前三名者分别奖励员工积分5分、3分、2分;
8、受盛市公司下文表彰者,奖励员工积分2分。
三、其他
1、被盛市公司通报批评者,取消该员工本年度所有积分;
2、连续3个月有并事假,早退,旷工者,取消该员工本年度所有积分;
3、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出现重大安全事者,取消该员工本年度所有积分;
4、本制度与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绩效管理制度不相违背,同时实施。
**公司
2023年1月29日
公司积分管理制度【2】
一、1、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机械制造分公司所有员工。
二、考勤要求
1、机械制造分公司考勤实行考勤点名制度。
2、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请假,获批准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3、在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允许干私活。
4、未经领导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换岗或请人替岗。
5、考勤须知:
(1)上班晚点30分钟以内为迟到,晚点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
(2)下班提前15分钟以内视为早退, 提前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论。
(4)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5)如有事不能按点上班或下班须提前向生产负责人请假。
(6)未经机械制造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而离岗、缺勤、请假,或违反并事假规定等行为,按旷工论。
(7)员工因公出去办事,必须经机械制造分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厂。
三、考勤管理
1、机械制造分公司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符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7:40―11:40,下午上班时间14:30―18:00(需加班时由机械制造分公司生产负责人安排)。
3、机械制造分公司管理人员不定时到各岗位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四、考勤处罚制度
1、迟到:员工迟到一次按20 元/次处罚。
2、早退:员工早退按20 元/次处罚。
3、旷工两天以内(含累计),按每天200元罚款;旷工两天至十天以内(含累计)者,按每日300元罚款并待岗学习,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给予开除处分。
4、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如因迟到、早退或旷工给机械制造分公司带来不良后果者按具体情况严肃处理。
5、迟到早退或旷工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扣除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6、遇到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7、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用。
五、请假、休假事宜:
1、机械制造分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每周周六、日双休,如遇特殊情况周六、日需加班者当月可调休,调休前必须提前填写调休单,经
班长、生产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如因本月工作繁忙未进行休假,月末计入薪资考核奖励60元/天;同时,纳入年度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2、其它请假说明
⑴事假:员工因个人重要事情必须本人处理时,经班长、生产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请假,事假扣除当天薪资60 元/天,每月事假不能累计超过3 天(特殊事情视情况而定)。
⑵病假:员工因病治疗或住院休养时可以请假(需办理公司相关手续)且1 日至3 日以内需出具医院证明或医药费发票,3 日以上需出具指定医院住院诊断书和住院凭证。
⑶产假:员工生育按新宇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⑷丧假: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岳父母丧亡可请假,按新宇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年休假:在不耽误机械制造分公司工作的情况下,按照新宇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调休、请假时不参与本班组工作量分配。
3、请假程序
(1)、员工有事需请假或调休,应提前一天领取请假单或调休单填写,交班长、生产负责人审批后再交单位主管审批,假条批准后;同时,交待或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休假。
(2)、调休或请假如需延长时,需按请假程序第一条规定办理正常手续。
(3)、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办理休、假手续,应先征得班长、生产负责人、单位主管同意,同意后发送电子休、假信息,待休、假完毕后需到相关部门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
(4)休、假期满,休假员工未立即返回岗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休假审批权限
调休单和请假单都需本人填写完整、审批完毕后,需将假单交到核算员手中。
新宇机械制造分公司奖罚制度
(试行)
(一)奖励规定:
机械制造分公司对员工奖励分为:表彰、嘉奖、记功、晋级、授予优秀员工称号等几种形式。奖金额依照受奖励的等级及新宇公司相关规定颁发。
1、在改善业务流程、劳动条件、技术创新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取得显著成绩的(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奖励)。
2、在保护企业公共财产,防止工作事故发生,挽救企业事故危难,保卫企业商业机密等方面有功,使企业、国家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奖励)
3、敢于不良行为及行为者作斗争,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维持企业、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奖励)
4、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5、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奖励)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事迹突出、年末被评为“优秀员工”的。(奖励由新宇公司发放)
7、小组整体表现优异,季度被评为“优秀小组”的。(奖励小组元/次)
8、员工获得奖励后,机械制造分公司将奖励记入得奖本人档案。
(二)处罚规定:
公司对员工过错的处罚分为:警告、批评、教育、罚款、记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以上行政处分时,给予相应的一次性罚款。
1、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的处罚规定见考勤制度。
2、消极怠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影响企业信誉和经济收入,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害的。(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处罚)
3、上班时间不服从领导调配、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扣罚500元/次,停职学习,通报批评)
4、卫生区域不清洁,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按6s考核办法处理)
5、上班时嬉笑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的。(扣罚100 元/次,情节严重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处罚)
6、上班时赌博、打牌、喝酒的。(扣罚200-500元/次,停职学习,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处罚)
7、未经允许擅自动用其他岗位物品者。(扣罚50 元/次)
8、滥用权力、弄虚作假、贪腐盗窃、泄露公司机密的查明属实的。(扣除当月薪资的60%,盗窃者另给予原物品价值10倍罚款,停职学习,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处罚或予以开除)
9、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50元;
10、乱涂乱画,乱堆旧件、垃圾、烟头乱丢乱放罚款50元;
11、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谩骂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200
元情节严重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12、不按时参加机械制造分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100元;
13、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管理人员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4、凡是各组长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5、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机械制造分公司管理层会议决定。
17、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三)、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 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 拒不执行主管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5. 滥用权力,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6. 贪腐、盗窃、贿赂收人贿赂、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鼓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2. 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3. 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4. 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5.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 其他
1、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2、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3、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第8篇 监理分公司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第9篇 运输分公司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块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块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块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块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块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块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块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10篇 公司积分奖励制度
公司积分奖励制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积分奖励制度,欢迎阅读!第1章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参加内训所有员工;
1.3 公司培训部负责员工培训奖惩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他部门给予协助和支持。
1.4 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第2章 员工培训培训纪律
2.1 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应合理安排工作以确保准时参加培训。
2.2 培训开始前员工必须签到,受训者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2.3 培训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和无故离场,如是工作原因,请事先向培训组织人员申请。
2.4 培训过程中,所有人员关掉手机或者将其调为振动。
2.5 培训过程中一律不准吸烟、不准吃零食,不准喝各种有色饮料,请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2.6 、请爱护培训设施,爱护公司财物,不要在课桌上乱写乱画;
2.7 、培训期间学员应主动配合讲师,积极参与讲师所安排的互动活动;
2.8 、为保证各位学员的学习效果,请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便于顺利通过培训考核。第3章 员工培训奖励
3.1 学员积分
3.1.1 学员出勤在职培训、短训、讲座和专题加2分;
3.1.2 每次培训后提交优秀论文或心得体会者,公司视情况加1-2分;
3.1.3 每次培训考核成绩排名前30%者加2分,其余合格加1分,不合格者不加分;
3.1.4 课堂积极回答问题者视情况加1分(此项加分人数不能超过当期培训人数50%);
3.1.5 年度综合培训考核成绩排名前10者,授予年度培训先进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3.1.6 其他具体细节后续继续完善;
3.2 讲师积分(待定,已有内部讲师管理制度)第4章 其他奖惩规定
4.1 年终奖金发放规定
4.1.1 培训部需将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作为个人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具体发放标准如下所示:
4.1.2 年度培训积分排名前5%者,年度个人奖金按标准的105%发放。
4.1.3 年度培训积分排名倒数10%者,个人奖金按标准的90%发放。
4.2 晋升规定
4.2.1 培训部和各部门应将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作为晋升的主要参考标准之一。没有达到晋级规定的考核成绩者不予晋升,超过规定考核成绩者晋升时给予优先考虑。
4.2.2 主任级别 个人累计培训积分超过 500分经理级别 个人累计培训积分超过 1000分 总监级别 个人累计培训积分超过 分第5章 附则
5.1 培训部应及时将员工培训的奖惩情况列入员工档案中,作为综合考核员工的依据之一。
5.2 本规定由本公司培训部制定。
5.3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并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地产公司销售项目业绩分配制度
地产销售项目业绩分配制度
一)业绩判定
1.为树立团结互助的团体精神,有关业务成交按照业绩分配制度执行,制度未有规定的,由销售经理分配处理;
2.家庭购房时,夫妇、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视为同一客户,其他亲戚不作同一客户处理(视情况而定);
3.企业购房时,股东及公司高管层视为同一客户,其他不作为同一客户处理;
4.熟客介绍新客户,以取得新客户的联系电话并且新客户到访售楼处时需说明介绍人姓名,且要有客户登记为准,否则视为首次来售楼处接待;
5.如遇两个或以上客户对同一物业有意向时,以先交定金为准。
二)业绩分配
1.置业顾问在成交后,要求由下定、补定跟进至客人签约、催款、全额房款付清为止,期间需配合相关部门同事共同解决客人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时所提出的问题。置业顾问如不能亲自到现场跟进,则必须通知现场主管安排同事帮忙跟进,如无出现特殊状况,佣金由原置业顾问享有。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原则上要求置业顾问亲自回现场跟进。
2.客人进入售楼处应询问其之前是否曾经到访,当客人明确否定后方可跟进。如客人表示之前曾经到访并道出a销售员姓名,则应交由a销售员跟进。如a销售员不在场,则由排首位的b置业顾问负责跟进(在跟进之前必须打电话给a销售员,了解客户的概况),成交后的佣金由a和b置业顾问平分。如当天无法成交,客户归还a置业顾问继续跟进。如出现置业顾问在知情的情况下刻意隐瞒真相,则成交后佣金归原置业顾问。
3.已成交的a客户介绍b客户来买房时,b客户提出找a置业顾问而其不在场的情况下,由销售主管打电话与a联系,如果a不能亲自回现场跟进或时间紧迫,由销售主管指定轮班置业顾问c接待,当天成交后,则a、c置业顾问各得50%佣金。如当天不能成交,b客户以后则由a置业顾问继续跟进。
4.a、b两位置业顾问共同接待1个老客户时,若有新客户进场,而又有足够人手接待的话,则a、b两人不可抽离其中1个去接新客户。
5.a、b置业顾问共同接待一个老客户时,若此时a置业顾问的老客户回来,则a置业顾问有权委托其他同事代为跟进,成交佣金平分,与b置业顾问无关。
6.a、b两位置业顾问共同成交一个客人以后,若此客人想再购买单位,而此期间b置业顾问没有跟进客人或没有联系a置业顾问共同跟进的,若此客人再由a置业顾问经办成交另一个单位,此佣金由最后跟进的a置业顾问独得。
7.如遇a、b两位置业顾问分别跟进的客户为直系亲属时(常见情况为夫妻、父子、母女、关系非常密切的购房结婚男女),则成交后佣金平分;如为兄弟、姐妹、朋友关系时,则需用业主姓名判别是哪一位销售员的客户,而另一位销售员不可拆分佣金。
8.如遇a置业顾问的客户是b置业顾问的朋友,原则上应发扬团体合作精神,提供义务帮助。如客户比较信赖b置业顾问,强烈要求其代为跟进及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且过程中包含多次的现场和电话跟进,为了有效地促进客户成交,可向销售经理申请双方共同跟进。
9.对于主管安排使用电话跟进公共资源的客户,负责联络的置业顾问可以让客户到现场找自己。若客户到现场后没有找联络的置业顾问,则视为公共资源,可由其他置业顾问跟进,成交后不拆分任何佣金。
10.一个客人若由多个(3个以上)的同事接待介绍过而成交,则应相互协商,达成共识。认购书上只能写两位置业顾问的名字。
11.公司其他部门职员或外来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原则上由主管安排置业顾问接待,成交后的佣金由置业顾问和介绍人平分。
第12篇 分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格式怎样的
下面是有关分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仅分公司制定规章制度范本时试用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由总经理聘任。
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4、在聘任期内,根据员工的品德、能力、胜任聘任约定岗位工作的程度、业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有权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和影响恶劣者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著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为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订立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实行标准工资与绩效挂钩工资制,另计发奖励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二、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遇节假日顺延。
三、加班工资标准:全天为20元,半天为10元。
连续加班近4小时为半天,近8小时为全天。
四、工龄工资标准:按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作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递增,按月发放。
五、考勤工资标准:月全勤奖每月30元,全年满勤奖300元。
(每月出勤26天为满勤)。
六、其他奖惩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业绩考核工资另定方案。
奖励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创新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奖励100—500元;2、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处理,为公司减少不必要损失的,奖励100—500元;3、工作中任劳任怨,却遭他人无理排挤、打击,但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奖励200元;
4、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敢于指正和揭发的,奖励200元;
5、一年中,连续5次获奖励,年终再次给予5次奖励的总和。
惩罚制度
1、对公司不忠实,谎报情况及散布流言蜚语的,予以除名。
2、对公司及公司的职工(包括管理者)的缺点及错误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进行议论的,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3、私做交易而谋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不能理解又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诉,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极怠工的,予以除名。
5、对客户的疑问不解释、不解答、不落实的,罚款20—100元/次;
对上级布置的任务不按时完成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罚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
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而不管不问的,解聘。
7、应急情况离开,未交接好自己手头工作而又没向公司汇报的,罚款20元/次。
应急请假、正常请假及正常调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数内,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补办手续的,视同擅自离岗,罚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时谈论与公司无关的话题、说风凉话及冷言冷语的,罚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员如采用正确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点、错误及对自己提出批评的,职工采取不理智的态度,泄私愤或打击报复的罚款50元—200元/次,并免职同时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0、在汇报工作时报喜不报忧,对同事及上级进行隐瞒的,解聘
11、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执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相结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
3、上下班按部门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出制度。
上、下班考勤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作为扣发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和发放满勤奖的依据。
6、迟到、早退超过五分钟者,按每五分钟(不足五分钟按五分钟计算)计扣5元的标准执行,超过三十分钟者,扣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累计迟到达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旷工三天者,当自动离职。
7、公司实行月满勤奖和年满勤奖制度。
每月上班26天为满勤,月满勤奖为30元/月,连续12个月满勤 满勤,奖为300元/年,经考核达到满勤标准的员工满勤奖年终公司一次发放。
8、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门经理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否则,每次罚款10元。
9,因工出差,须填制出差审批单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否则,不报销差旅费,并每次罚款10元。
休请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请假制度。
所有请假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按审批程序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后生效。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部门副经理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一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分管领导审批;
一般员工休假、请假半天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予以审批。
3、所有休假、请假均应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并将休假、请假申请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登记。
未履行休假、请假手续而离岗的,视为旷工。
4、婚、丧假、女员工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事假按请假天数,每天扣发30.00元工资;
连续请事假超过5天的,当自动离职。
6、因病请假3天内(含3天)不扣发奖励工资;3.天以上--10天内(含10天)按每天扣日奖励工资;
10天以上--20天内(含20天)扣月奖励工资的50%;20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奖励工资。
病假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凡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情节严重者,作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