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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物业公司人事部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9 16:00:17 查看人数:30

某某物业公司人事部工作制度

第1篇 某某物业公司人事部工作制度

某物业公司人事部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各项制度。

2.各人必须坚守岗位,各人电脑各自使用,无正当理由,不得允许他人使用电脑。若电脑由他人使用导致工作未按时完成的,电脑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

3.上班时间不得乱窜科室,司机应在办公室或司机班待命。

4.凡需要用车者,必须经人事部主任同意方可出车。否则当班司机按旷工论处。

5.每月的月末(25号以后)至下月初,人事部须将下月日常工作作出安排报请公司批准并传达至本部门。每周二下午,人事部召开例会布置本周工作。

6.人事部所有工作任务由人事部主任下达,凡是未完成人事部主任所下发工作的,若无正当理由,其责任由实施人负责。

7.凡需请假必须报请人事部主任,由其统一安排,凡未报请的,一律按旷工论处。由人事部报请公司予以处罚。

8.人事部各人分工必须明确,其余人等非经人事部主任同意或派遣不得擅自干涉。

9.日常工作须由人事部主任安排。

人事部

第2篇 x物业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及客户财产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3.0职责

3.1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2 工程设备部经理为安全管理负责人

3.3 工程设备部为安全管理部门

3.4 各项目管理处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3.5 各项目工程维修中心主管本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

4.0 制度

4.1 设备安全

4.1.1 设备运行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4.1.2 各类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4.1.3 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4.1.4 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2 安全监督

4.2.1 安全负责人定期召集安全会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4.2.2 安全负责人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监督措施落实

4.2.3 实施目标考核,纠正违章作业,处罚违规行为

4.3 安全教育

4.3.1 安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目标

4.3.2 各类设备操作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4.4 事故处理

4.4.1 责任界定

4.4.1.1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损失扩大。有条件的应立即上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逃跑躲避,玩忽职守行为

4.4.1.2 损失低于500元为设备故障,超过500元少于2000元为一般事故,高于2000元少+于8000元为大事故,超过8000小于20000元为重大事故,高于20000元为特大事故,人员轻伤为一般事故,重伤或留下残疾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为特大事故。

4.4.1.3 一般事故处罚当事人和直接上级500元,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1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领导1000元。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5000元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解除其部门领导职务并处以5000元罚款,特大事故将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部门领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解除安全负责人领导职务,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辞去领导职务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4.4.1.4 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伤、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以工伤处理。

4.4.2三不放过

4.4.2.1 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4.4.2.2 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4.2.3 事故的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5 奖励

4.5.1 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时对完成安全目标的项目管理处进行奖励

4.5.2 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4.5.3 考核结果由工程设备部根据各部门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和设备完好率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5.4 奖励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以外,须各部门年终综合奖励的奖金提高5个百分点

5 相关规定

5.1

5.2

5.3

6 相关记录

6.1

6.2

6.3

第3篇 物业公司绿化管理制度模板

3.7.1 制度内容

保持大厦的整体美观,为客户创造清新、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

3.7.2 适用范围

大厦内外绿化草坪及盆栽植物的养护。

3.7.3 绿化管理标准

1. 植物盆内无烟、杂物、叶面、枝干;无浓厚浮灰,保持叶色翠绿。

2. 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3. 盆缸清擦干净、无污、无渍。

4. 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5. 枝叶修剪齐整,无杂乱现象。

6. 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清洗干净。

7. 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8. 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3.7.4 绿化管理规定

1. 人人都有义务维护场外植物/绿地及场内盆栽植物。

2. 不准攀折植物及在树上扎拉。

3. 不准损坏花坛、绿地及花木保护设施。

4. 不准人为践踏绿地和车辆跨越。

5. 不准在绿化地带堆放杂物。

6. 不准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招牌。

7. 当人为造成花木、绿地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3.7.5 大厦内部租摆管理工作流程

1. 施肥

根据花卉植物的不同生长发育时期的特殊要求,追施化学肥料,并保证在场内无异味的散发。

2. 换盆

根据花苗的大小和生长速度快慢选择相应的花盆、套缸,在本管理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执行(绿化公司协助)。

3. 浇水

根据植物的特点,每日或隔日浇水。原则是:水温与室温要接近,浇水一定要浇透,盆土应经常保持湿润,不要过干、过湿,也不要时干、时湿。

4. 采摘阳光

光处,进行一定的光和作用根据花卉耐阴喜阳程度和生长情况习性,经常性将一些喜阳花卉移到阳用。

3.7.6 场外部草坪植物的管理工作流程

1. 浇水

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2. 施肥

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 清除杂草及松土

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4. 修枝整形

根据植物的形状,以利观赏为目的,依植物品种及生长情况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但此一项目通常在冬季进行。

5. 除虫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初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

6. 禁止事项

禁止游客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7. 防止损坏

加强宣传教育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的毁坏,作到预防在先。

8. 定期洗尘

由于草坪紧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第4篇 医院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物业项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肃物业公司劳动纪律,合理计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个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公司严格控制值班,值班超过六小时,可安排倒休或给五十元计酬(值班不许抵病、事假)。

一、病假

1、职工休病假前,须报请领导批准(两天以内由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2、职工请病假10天以内扣除日效益工资,超过10天扣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二、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报部门领导批准,请假手续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遇有特别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向领导补办请假手续。

2、职工请事假五天(含)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10%,过五天扣除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并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当月日工资。

三、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晚育假不休者可多发半个月岗位工资,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分娩前15天假期,产前检查假视为出勤。

3、女职工怀孕终止妊娠者,可给14天休养假,休假期工资照发。

四、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不包括节日、公休日)婚假7天,晚婚奖励7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探亲假

职工休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探亲报告应交公司、公司备案。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丧假

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逝,可请假5天,家在外地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效益工资参照事假处理。

七、旷工

职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和当月效益工资的5%,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岗位工资和全部效益工资。

八、迟到、早退

职工迟到一次,扣除效益工资的10%,每月累计3次以上按半天旷工计算。

职工早退一次视同旷工半天,两次视同旷工1.5天处罚。

第5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守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守则

一、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

核算规定:

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做到如实、正确、及时、系统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按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单价作为折合汇率,月末调整差价,作为汇兑损益。

公司内部经济活动截止日为每月30日,年末截止日为12月31日,对外报告一律按日历天数。

实行付款前审核制度,杜绝不合理的凭证和不合理的开支。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按时对现金进行核对清点,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货币资金帐帐相符。

执行记帐规定,做到先复核,后记明细帐、总分类帐,做到帐帐、帐表相符。

及时清理并结清往来款项,按时交纳应缴的税金。

正确、及时、完整地编制报表和报送报表。

按照档案制度管理会计资料档案,达到报表完整、帐册齐全,凭证编号装匣,出纳人员不得保管会计档案。

会计人员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交接则由总经理监交,交接清册应存档。

资金结算规定:

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各项目以此作为资金使用及资金回笼的依据。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追加计划。

预付款项,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表”,详细填写收款人(全称)、金额、付款事由(预算总额、已付金额等)、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帐号、申请人,按用款审批权限获批准后,财务部依照用款计划支付款项。

领用转帐支票必须填写转帐领用单,领用单上应列明领用人、用途、金额,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签发,支票上必须写明收款单位、日期、金额(或限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经办人员对转帐支票必须妥善保管,支付后一周内办理销帐手续,如逾期应说明情况,转帐支票应按申领的用途使用,严禁挪作他用。若有遗失,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对外所签订的销售、工程及其他合同,应将正本及时送交财务部编入合同目录以备查考,财务应当拒付无合同的用款。

财产损失报审规定:

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责任事故造成的物资、现金、设备及发生坏帐,均为财产损失。

属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非常损失,每笔损失金额在0.5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核销,每笔损失超过0.5万元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核销。

属于责任事故发生的损失,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二、办公用品及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及办公费用:

办公用品指文具用品、办公家具、印刷制品及其他与办公有关的低值易耗品。

办公费用、电报电话、报刊书刊等支出。

管理职能:

行政部负责对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管理、发放。以节约为原则,严格控制,杜绝浪费。

购置规定范围内的专控物品,必须严格审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管理方法及要求:

各项目所需与办公有关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统一购置(实行三家询价对比)或内部调剂 ,任何项目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办公用品、办公费的支出报销凭证,经由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三者在原始发票和报销审批单上签字,财务部予以报销。

对于领用的办公用品遇有发生遗失、损坏,应查明原因,经行政部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如有丢失和人为故意损坏,应照价赔偿。

员工调离本公司,必须交回由个人保管、使用、借用的办公用品。

员工或各项目不需用的办公用具、低值易耗品等,行政有权收回。

三、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物品。

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购置、领用应及时建立台帐;财务部依据有关发票及时记入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定期进行实物清查,保持帐、卡、物相一致,如有缺少,必须查明原因。

低值易耗品的购置须行政部编计划,由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购买。

转让调给其他单位的低值易耗品,应按质论价,收取价款,由行政经理和财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如发生损坏、报废要分析原因,属使用人过失,人为损坏的,应追究责任人,并要赔偿;属自然损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帐。

物料用品的管理:

公司所用的汽车配件、汽油、清洁用品等由行政部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合理购置,防止积压。

维修部门根据维修需要填写购物申请,报项目主任/站长审核、分管经理审批。

采购材料后,应对材料的有关技术数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核对,并按照发票填写“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数量收付台帐,随后将发票及材料入库单交财务部入帐。

公司提供给外单位的材料,必须有材料交接单,注明材料的名称、数量、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双方经手人签名,交接单一式三份,工程部、财务部、外单位各执一份。

财务部应每月核对材料、设备的采购、库存及供应情况,做到公司与外单位帐帐相符,公司内部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二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等。

管理机构: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或卡片)。

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与明细帐,并每季与行政部实物台帐进行核对,保证帐、卡,物一致。

行政部正确及时地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财务部正确及时进行核算并按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设备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拆毁或处理。

行政部负责会同财务部及其他部门抽出专人每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填制盘点表。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

负责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各项目贯彻执行。

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取得、修理、改良、清理、盘盈、盘亏都有应及时办理会计核算手续,并按直线法按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管理:

> 凡购置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申请采购单,详细填明申请人、申请项目、固定资产种类、预计费用、申请理由,并按管理权限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检查、验收,并及时对新增固定资产办理建卡入帐;财务部根据有关购置发票及时办理登记入帐,计提折旧。

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变卖应由行政部核实,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予以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或残值变卖时,由行政部鉴定或确认,报废金额在1千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1千元以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由财务部办理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核算:

按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类别建立明细帐和总帐。

财务部每月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直线法。

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按照有关规定财务部及时办理下列费用手续:

机动车辆的车船使用税。

房屋、设备、机器、机动车辆的保险。

办理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保险赔偿手续。

固定资产添置审批及购置程序:

各项目在每年四季度提出次年度固定资产添置申请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定,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固定资产购置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购置后由固定资产专营。

五、交际应酬费管理办法

交际应酬费是公司在对外经营业务、正常往来中所需要而发生的费用,该支出应贯彻合理、节约的原则。

一般客户来公司工作需就餐的,原则上安排在公司的餐厅就餐,需外出招待应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

会议、节日活动用于交际应酬的物品,由行政部编计划填写“请客送礼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统一安排置办、采购和保管,并做好物品的领用手续。各项目不得擅自购置交际应酬物品和请客招待,特殊情况应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施(属总经理个人经手的礼品物品购置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交际应酬物品、应酬费用的支出凭证,应由经办人、审批人在原始发票和报销审批单上签字后,财务部予以报销。

六、帐户及印鉴管理

帐户管理

设定一个“指定帐户”即基本帐户,公司所有开支从“指定帐户”中列支。

设立一个“任意帐户”即非基本帐户,以便业主缴纳物业费,帐户不能列支且一有存款及时划入“指定帐户”。

帐户的开、撤户须书面报公司财务部批准。

每周五须编制周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以便总部及时了解公司资金流量、结存情况。

财务印鉴管理

指定帐户、任意帐户:

印鉴:公司总经理 + 总经理 + 财务章

职责:印鉴保管实行分管制,私章自行保管,财务经理负责保管财务章及审核费用开支的原始依据,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经有权签署人签批,三枚图章方可合盖,出票付款。

七、费用报销的管理办法及审批权限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国家关于经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实行会计监督,履行会计的职责。

财务部门为更好地做好会计监督,应设置财务收支稽核岗位,实施会计监督。稽核人员对财务现金的报销业务,采用事先审核办法,即先审核签章,再报销结算。对采购的物资结算,先审查价格签章,再予以报帐结算。出纳人员在办理报销时,有权对有关业务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有权拒付。

财务部门实行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出纳不得承担稽核、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至符合财务制度要求止。

对于各种费用性报销,实行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制度。财务经理审核各费用的合理、合法、真实性及是否超预算,报总经理审批。每张报销凭证,至少应经办人员、稽核人员和总经理等三人签批。

会计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总经理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对于违法的收支业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不予办理。如果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会计人员已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报告,单位领导人应在接到书面报告之日起五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资金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各项目必须按年、按季、按月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计财部根据实际预算需要编制计划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严格控制执行。

借款规定:

因公出差、学习、购买办公用品等所需借款均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借款人需在借款凭证上填清“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人”,再由总经理审核签字;由会计审核后交出纳付款。非公务活动、非本公司职工原则上不予借款。

借款必须及时报帐,一般在一周内办理还款结帐手续。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无正当理由拖欠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财务人员有权从其本人工资中扣还。

各类物品采购必须有书面申请,项目经理审批,按规定验货入库后由经手人签字,财务部审核,须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外的开支及大额费用的开支由经办人经三家询价后出具报告阐明原因并报刘总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的最终核算列支由经办人填单审报、财务审核、分管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费用审批权限

预算范围内的日常行政、经营等小额其他费用的签批规定:

每次支付金额签批人

200元以下 项目经理+财务分管经理

200元以上&nb

sp;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

未列入预算范围内的日常行政、经营等小额其他费用的签批规定:

每次支付金额签批人

500元以下 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

500元以上 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总经理个人经手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八、经济合同的管理办法及审批权限

合同的订立

凡公司与外部发生经济往来的所有业务(除即时结清者外),都应订立书面形式的经济合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

曾接受经济合同法规培训并经总经理授权者,方能代表公司签署合同。

合同订立签字后由行政部统一盖合同章。

合同的签署权限

合同的审批权限

董事会批准预算内的合同(或变更)签批:

合同总价 签批人

1万元以下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

1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未列入预算范围内的合同(或变更)签批: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贷款合同:

国家法定利率贷款,由总经理签署。

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的贷款由董事会授权后,由总经理签署。

公司原则上不为其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确需提供经济担保,需报总经理批准。

合同的管理

公司的经济合同由财务部扎口管理、统一归档。

公司各项目签署的各类合同原始件(包括附件、资料等)应及时交财务部,项目留存复印件。

财务部对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台帐,及时登记各类经济合同的订立、履约、变更、解除等动态情况。

财务部会同协助有关项目处理合同纠纷。

对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因营私舞弊或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公司《员 工章程》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合同履行的监督:

财务部对经济合同的履行进行具体监督:

审核公司经济合同手续是否完备、价格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承办人进行补充或更正。

随时掌握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建立“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台帐。

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支付款项和回笼应收款项,逐笔进行登记。

九、预算/控制执行程序

资金流量计划和分析

目的:为了更有效地掌握公司的资金流向及运作情况,以利于公司对资金的调度和有效利用。

程序:

根据每月的现金银行周报表及月报表,参照每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填制“资金流量表”(月报表),并与“资金流量计划表”做差异性分析,每月3日前报公司财务部。

根据现实的资金流动情况,参照本年度预算和下年度的预测数据,编制“资金流量计划表(月报表)”,此表格为每月编制一次,编制期为从下一个月开始后的12个月(计)1个年度,每月3日前报公司财务部。

年度预算

预算乃公司目标管理的手段。此外,预算亦是各附属公司与总部之间的承诺,每年的预算管理过程分为:a、概算;b、预算;c、季度预测;d、每月分析。有关的预算/预测工作时间表如下:

概算每年八月中至九月

全年预算每年十月至十一月

季度预测每年四月、七月、十月

每月分析每月月底

第6篇 某某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某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为了减少公司会议的召开次数,缩短会议的召开时间,提高会议召开的效率以及会议决定的权威性和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1 本规定包括公司会议的分类、各类会议的人员组成、主持召开、主要内容、决议的贯彻执行以及会议的管理工作等项内容。

1.1.2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及各部门。

2. 0. 公司会议的分类 公司会议是由经理(或副经理)召集或主持,具体包括公司周例会、公司月度会议、公司专题会议、早晨碰头会、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五大类。

3. 0 公司周例会3.1 会议组成人员 周例会由公司经理、经理助理、各部门主管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经理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列席。

3. 2 会议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周六下午4点召开,如果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会议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由人力行政部门通知。

3. 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助理召集并主持。

3. 4 会议内容

3.4.1 各部门主管报告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3.4.2 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提出工作疑难和合理化建议,经理解答。

3. 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更变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3. 6 决定的执行 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决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4.0 公司月度会议

4.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各部门主管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经理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列席。

4.2 会议召开 会议原则于每月28日召开,如果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会议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人力行政部门负责会议通知。

4.3 会议主持 经理召集并主持会议。

4.4 会议内容

4.4.1 如何落实经理制定的下月重点工作。

4.4.2 经理进行综合协调、平衡,确定公司下月工作计划。

4.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变更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4.6 决议执行 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决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5.0 专题会议

5.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与会议相关的经理和副经理与会议主持人协商确定的人员参加。

5.2 会议召开 会议由经理组织召开,也可由副经理提出申请,经经理批准后召开。

5.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会议申请人或副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5.4 会议内容 公司为协商讨论某一专项业务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5.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更变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5.6 会议执行 各相关人员负责会议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6. 0 早晨碰头会

6.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各部门主管以及管理员与经理一一碰头。

6.2 会议召开 会议由经理组织召开。

6.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6.4 会议内容 公司为协商讨论前一天的业务问题和本日的计划工作内容而召开的会议,以便达到及时解决问题的目的。

6.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更变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6.6 会议执行 各相关人员负责会议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7. 0 全体员工大会

7.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公司全体员工参加。

7.2 会议召开

7.2.1 例会: 原则上于每年春节前的最后一周召开,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7.2.2 临时会议:经理根据公司各项工作具体情况临时组织召开,也可由副经理提出会议申请,经经理批准后召开。

7.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召集并主持。

7.4 会议内容7.

4.1 公司经营活动情况或其他重大事项。

7.

4.2 总结公司本年度工作,部署公司明年工作计划。

7.5 会议决定 全体员工大会的决定,以经理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

决议内容与精神的变更权在经理。

7.6 会议执行 经理负责执行,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与精神,全体员工必须按决议内容与精神认真执行。

具体实施决议的各部门主管有义务和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对决议具体实施向经理汇报。

8. 0 公司会议的管理

8.1 经理办公室(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会议的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应按照会议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和落实工作。

8.2 会前准备管理

8.2.1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8.2.2 所有非例行性的公司会议,均须填写会议申请单,并交人力行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待审批结束后方可召开会议。

8.2.3 公司例会、经理召集的专题会议和全体员工大会的会务工作主要由人力行政部承办。

8.2.4 公司会议资料由人力行政部负责整理、立卷、存档。

8.2.5 人力行政主管负责对重要会议文件和资料进行检查,以确保会议的有效召开。

8.2.6 人力行政部根据会议要项拟定会议通知单,并提前下达会议通知。

8.2.7 会议主持人应提前检查会务准备情况。

8.3 会议召开

8.3.1 与会人员到会后先签到,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签到薄的提供和整理工作。

8.3.2 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后应首先阐明会议的议题、预达成的目标、与会人员发言的顺序及要求。

在会议期间会议主持人有权打断游离主题的发言,并于会议结束时最终确定会议的议定事项。

8.3.3 公司会议记录由人力行政部或会议主持人指定代理人全权负责。

记录方式主要是速记笔录,必要时可录音。

8.4 会后管理8.

4.1 会议结束后,人力行政部或会议主持人指定会议记录人根据需要整理出会议纪要,经经理审核后,并通过局域网传达到相关人员。

8.

4.2 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指定的会议督办人负责会议决定的督办工作。

8.

4.3 督办人要及时向承办部门下达'督办通知单',注明督办内容和承办时限。

对督办事项,承办人要在督办通知单上签字后及时办理。

8.

4.4 督办人和督办部门要准确掌握督办事项的承办进度,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并向上级汇报,同时将会议决议执行结果及时反馈给与会者。

8.5 会议纪律要求8.

5.1 会议必须准时召开,无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或推迟。

8.

5.2 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因客观原因而无法与会时,须事先与主持人联系请假,并说明具体原因。

8.

5.3 对于事先未请假而迟到或未参加的人员,每迟到或未参加一次扣除工资20元,月迟到累计3次者加扣除工资100元。

8.

5.4 会议的发言或讨论应集中于规定议题,同时要简明扼要,遵守会议安排的报告时间。

8.

5.5 与会人员要维护正常的会议秩序,不得有干扰会议顺利进行(如发生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会议期间应将手机 或调整到静音和震动档,遇特殊情况需回话者,须向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席。

违反此项规定,每次扣除工资20元。

严重者执行相关规定。

8.

5.6 开会期间,与会人员不准随意进出或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须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

8.

5.7 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私下说话、讨论,但可传递纸条或举手提出疑问。

8.

5.8 会议主持人要按通知时间准时结束会议。

8.

5.9 与会者须按规定要求严格保守会议秘密。

9.0 附则9.

1 本规定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9. 2 本规定自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7篇 经典版物业公司聘用制度

经典物业公司聘用制度

一、聘任范围

1.凡在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在管理岗位担任一定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2.职务聘任范围包括:部门正、副经理、岗位正、副经理、主管和领班,以及相当上述岗位和职务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

1.热爱本公司,安心本职,有创业精神的员工。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章守纪、起模范作用。

3.主管以下领班及相当职务由部门经理提名,报综合部备案后聘任。

四、聘任考核

各级人员的聘任,必须以聘任对象的领导能力、政策水平、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为聘任的主要依据,并使考核形成竞争机制。

五、聘期

聘期一般为一年一聘,凡被聘人员均实行一个月试用期,期满合格正式聘任;不合格者按管理权限提出考核意见后解聘。

六、解聘

1.聘任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签定续聘,聘任自行解除。

2.聘任期内,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犯有严重错误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按聘任权限随时解聘。

七、续聘

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升降或续聘。

八、待遇

员工在正式受聘期间,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解聘后,不再享受原聘任待遇。试用期间凡被聘任到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享受本岗位级待遇、伙食补贴、医疗补贴,部门经理以下人员试用期间享受所聘任岗位四级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任聘。

第8篇 xx物业公司水厂项目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水厂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

3、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违反一次扣10分。

4、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违反一次扣5分。

5、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这里是水厂”,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

6、下班要把当天的工作记录填写规范。违反一次扣2分。

7、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之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

第9篇 某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小区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小区财产和业主、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本小区范围内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小区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监督落实情况、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3.2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

3.3安全委员会职能执行部门为秩序维护部

4.0定义(无)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细致、整改、预防

5.2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任:物业经理

副主任:秩序维护主管

成员: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环境主管

5.3 安全委员会职责

5.3.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精神。

5.3.2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委员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

5.3.3 召开小区安全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 对小区发生事故,成立由物业经理为首的、主管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参加的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5.3.5 组织小区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机关检查。

5.3.6 督促指导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4安全责任人制度

5.4.1 物业经理为本小区一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履行本小区安全委员会职责。

5.4.2 由物业经理任命,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小区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即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均须和物业经理签定安全责任书。

5.4.3由部门负责人任命,各部门主管为本小区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均须和部门签定全责任书。

5.4.4各级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确定和划分本部门主管管辖的具体安全责任区域,并填写《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签字确认。对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因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或没有划给部门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的,由部门安全总负责人承担此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

5.4.6对部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有变更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其责任区域明确,按《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的格式,让其签字确认后送秩序维护部存档。

5.4.7物业经理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本小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秩序维护部和部门各存档一份备查。

5.5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5.5.1各部门对自己部门办公所在区域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所在区域的安全承担责任。

5.5.2各部门对自己管辖区域和管辖区域的就近区域(覆盖)的安全承担责任(有明确设施的区域除外)。

5.5.3对部门管辖的区域,存在两个部门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区域/设备,由该两个部门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5.5.4对无法划分的公共区域,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5.6一级安全管理人职责

5.6.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

5.6.2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6.3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6.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6.5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6.6为本单位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5.6.7对本小区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5.7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7.1 贯彻执行本小区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 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布置落实。

5.7.3 每三个月组织本部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可请秩序维护主管、领班进行自行培训,教育员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

5.7.4组织本部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7.5对发生在本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委员会。

5.7.6 每半年负责总结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

5.7.7 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7.8 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8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8.1执行和遵守本小区、本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

5.8.2掌握所辖范围内和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 按照本小区及本部指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积极配合本部主管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5.8.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记本小区消防应急程序并培训所属员工。

5.8.5认真检查当值期间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8.7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9义务消防队制度

(1)秩序维护部、工程部及本小区安全重点部位全体员工均为本小区义务消防员;

(2)其它部门主管级(含)以下员工按30%比例参加(以男员工为主);义务消防员均必须同本小区签订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如有更换应及时补充,同时报秩序维护部备案,秩序维护部每半年对义务消防员名单进行一次更新;

(4)对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和训练护卫部

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

5.10义务消防员职责

5.11.1认真遵守和执行本小区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5.11.2义务消防员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应熟记本小区《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5.11.3发现任何违反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及火灾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报秩序维护部。

5.11.4熟悉本岗位区域消防器材、设施的分布情况并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的使用方法。

5.11.5有权制止随意挪动、堵塞、圈占、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违章行为。

5.11.6发生火险时,立即报警并挺身扑救,积极疏散宾客,保护本小区和住户及员工的安全。

5.11本小区安全检查制度

5.11.1本小区安全管理原则:

实行'内紧外松'的安全管理原则。即:将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的同时,内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预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5.11.2本小区安全检查内容:

5.11.2.1本小区各部门安全制度落实程度。

5.11.2.2接待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5.11.2.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5.11.2.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11.2.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方面有无漏洞。

5.11.2.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5.11.2.10重点部位人员有无脱岗情况。

5.12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5.12.3.1秩序维护部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隐蔽部位(如天花)的检查,在检查时进行抽查。

5.12.3.2秩序维护主管、领班、巡逻人员对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以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5.12.3.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半个月后进行复查整改结果,对逾期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5.12.3.5各部门对收到的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要认真督促、规范整改,并承担因延误整改或整改不规范、不彻底、应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5.13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5.13.1本小区保证每个新入职员工都经过本小区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13.2本小区每年组织对本小区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5.13.3每年'全国消防宣传日' 秩序维护部应组织张贴标语、知识竞赛或消防演习等活动。

5.13.4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安全宣传橱窗内的安全宣传内容。

第10篇 某某广电物业公司公文处理制度

综合办公室制度汇编

某广电物业公司公文处理制度

为了确保**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文处理规范、办事程序严格,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公文,公司领导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的会议材料,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处理;其他部门收到的公文应及时交综合办公室,不得自行传递。

二、综合办公室对接收的各类公文认真履行登记手续,送综合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公司领导批示,并将领导批示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执行传阅范围,妥善加以保管,防止失密泄密。

三、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按照公司领导批示和办结时限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综合办公室认真做好公文督办工作,紧急公文跟踪督办,重要公文重点督办,一般公文定期督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各部门传阅公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传递,每个部门传阅时间不得超过2天,阅后及时交综合办公室送其他阅文单位传阅。

五、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在送公司领导签发前须送综合办公室对行文规则、公文格式、文种使用、印发范围等进行审核,未经综合办公室审核的文稿不得直接呈送公司领导签

六、凡报送总台、集团公司的请示、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部署文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发;一般的下发文件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

七、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材料,一律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报送。

八、借阅公文须向综合办公室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妥善保管,用后及时归还。

九、综合办公室做好公文的清退、立卷、归档工作,每日查对,每月清点,年终清查,发现缺少及时查找追回。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进行登记并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

第11篇 物业公司保安员上岗前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上岗前制度

1.0目的

通过制定本制度,确保保安员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维护保安工作的正常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州市**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保安人员上岗规范工作。

3.0职责

3.1保安员负责对当班时的个人仪容、仪表及上岗各项准备工作的规范,负责本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辖区内正常秩序的维护。

3.2 保安领班负责本班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异常情况的处理与报告。

3.3保安主管负责本管理处保安部和辖区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

3.4保安部经理负责对各管理处保安部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

4.0工作程序

4.1保安员上岗时,须仪容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待人礼貌。

4.2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仔细留意岗位周围的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果断灵活地处理。

4.3熟悉岗位范围和小区内的消防器材的分布,配备位置和使用方法,了解水、电开关的位置。

4.4爱护岗位及辖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各种设备,人为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4.5当值期间不准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写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听音乐等;不准串岗、离岗、打磕睡或与他人闲谈、打闹。不准与亲友长时间交谈;不准打私人电话、复机等。

4.6当班时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严禁大稍息等违规现象。

4.7认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详细的填写《岗位交接班登记表》。

第12篇 某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标的3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万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负责各职能部门/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3.3.6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 职能部门/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合同的签订

4.1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4.2.1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合同的审批

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具体权限如下:

4.3.1.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 标的超过3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3.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视情况是否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4不得与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签订与法人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签订合同的,该员工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公司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公司负责。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权限签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本制度有关规定严惩。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时结算付清款项的合同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4.8.1当事人的情况:记载清楚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个人的要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8.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说明材料如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8.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8.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8.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8.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8.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8.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8.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为了方便公司控制诉讼成本,合同纠纷统一约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员会处理。

4.9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2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所有的相关资料如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留存。

4.9.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审批,由总经公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10

.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批,审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规定执行,合同审批通过后再经公司签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总经办依法及时办理。

4.10.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会审表交存公司总经办备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的经办员工应当负责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必须做好对方确认工作。

其中,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同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办处理,并报总经理。

5.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5.3.3丧失商业信誉;

5.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5.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5.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6.合同纠纷的处理

6.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根据法律和公司规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经办人、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6.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

6.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总经办。

6.4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6.4.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6.4.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6.4.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6.4.4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6.5凡由总办处理的合同纠纷,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6.5.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6.5.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6.5.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6.5.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5.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6.6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的处理意见、仲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职能部门/项目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6.8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统一由总经办处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并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办。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6.9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7.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公司的合同变更、解除,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7.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经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有关规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须继续履行。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经办人应当及时向公司合同的审批程序原审批人员报告情况。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7.3.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3.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3.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8.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留存合同的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8.1.2.1建立合同档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8.1.2.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8.2公司的公章专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权委托书均由总办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并记录领取情况,业务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

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合同有关的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职能部门/项目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总经办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总经办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总经办应在情况发生当日二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项目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总经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擅自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造成损失的。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事发后没有立即报告公司的按隐瞒不报处理;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 6 以上未明晰奖罚的行为均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体现。

10、附则

10.1 本制度由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2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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