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物业公司内部项目检查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项目检查制度
1.0目的
确保工作安排得到执行,服务规范得到遵守,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2.0适用范围
各部门(管理处)内部的工作检查,行政部对其它部门(管理处)的工作检查。
3.0管理内容
物业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均需受到检查。
3.1检查内容
--各部门(管理处)的工作计划进程完成情况。
--对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
--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各部门间工作衔接与配合的情况。
--各部门对本部门工作的自检自查执行情况。
3.2工作检查的执行:各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本部门(管理处)工作的检查,公司经理可指定人员对各部门(管理处)工作进行检查。
3.3各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对工作检查的依据
--公司下达给该部门(管理处)的工作计划
--各部门(管理处)制定的工作计划
--各部门(管理处)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
3.4公司领导对下属各部门工作的检查依据为:
--公司的规章制度
--总公司下达给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计划与任务
--物业管理公司下达给各部门(管理处)的工作计划
--各部门(管理处)制定的工作计划
--各部门(管理处)的规章制度
--客户的反馈
3.5行政部对各管理处的检查频度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内容记录在《综合检查记录》上,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经理审批后抄送各管理处。
--检查方式:有现场询问工作人员及客户、现场观察、模拟事件处置、书面考试、查阅相关资料,也可由行政部委托与公司无关人员进行,但事先需经公司经理批准。
--检查结果视其项目除可用文字记述外,还可以定性方法加以评价:很好、合格、不合格。部份检查如工程部门涉及精确计量的应用数据评分。
--公司领导对各部门(管理处)工作的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判定是否有不合格项。
--对轻微不合格项确需采取措施的,将签发《不合格项整改通知》。
--较严重的不合格项,需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填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3.6检查结果与评价将作为对公司员工、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的工作实绩考评的依据。
4.0 相关记录
4.1 《综合检查记录》
4.2 《不合格项整改通知》
4.3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编写:zz审批:zz
第2篇 项目物业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为保证员工的饮食安全和提供员工的生活质量,做到在吃饱的前提下尽量吃好,杜绝浪费,把食堂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下去。
第二节 食堂卫生
一、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着装整洁,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在工作中必须系围裙、带帽子,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二、厨房用具,按使用功能进行分类,并定期对厨房进行消毒。
三、食品生熟分开,菜刀、按板必须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四、餐具等必须每餐进行消毒,分开就餐,洗手后就餐。
五、厨房和用餐场所,除每天由食堂工作保持清洁整理外,就餐者不得随意丢弃剩饭剩菜。
六、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第三节 食物采购
一、每天由食堂工作人员购买食品,保证食品的质量,并且公布购买食品的数量、金额等。
二、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三、控制好采购金额和数量,做到不超支,不浪费。
第四节 财务管理
一、食堂伙食费用一般采用由财务部门先预支,月底在结算的方式,由财务负责帐务处理。
二、一般由食堂工作人员根据就餐数量每周向财务借支当周伙食费,并将上周的使用情况进行对帐,确保不超支。
三、不包伙食费的,有财务按实际就餐数量和金额月底收取伙食费。
四、因休息或个人原因未吃者,不退还伙食费。
五、伙食费采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保证食堂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食堂伙食当日公布,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第五节 就参管理
一、食堂就餐的人员仅限公司工作人员。客餐必须经行政人事部报餐。(报餐时间为9:00)
二、除保安人员外其他人员每天必须按时间报餐,未报餐者一般不得就餐。
未
三、外来客人如需要就餐者必须报告批准后,方可就餐,并作好就餐登记。
四、报餐时间上午9:00,下午3:00,就餐时间上午:12:00,下午6:00,保安上班人员可视工作情况进行变动。
五、按秩序就餐,不得拥挤喧闹,爱护公物,相互礼让。
第六条其他工作
一、食堂工作人员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二、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三、当出现停水、停电、停气等影响食堂工作时间,应积极组织排除困难,尽量保证按时开餐。
第3篇 物业公司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一、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用户集体投诉(3家以上);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小区主要设备设施故障;小区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二、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主管或当值主管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三、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总经理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领导,详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四、重大事件报告由部门总经理签名后上报,如部门总经理不在而事件紧急时,可由当值主管签名上报。
五、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8小时内填写重大事件总结表上报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 员工上下班须按规定时间、方式打卡或者签到。
2、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10分钟至1小时扣罚20元,超过半天者按旷工处理。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5次以下者(含5次),罚款100元,经多次警告不改者予以除名。
3、 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打卡、签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扣发双方当事人当天工资。
4、 当月旷工3天(含3天)以下者,每旷工一天,除当日工资外,另扣发两天工资;超过3天者予以解聘。
5、 如因公赴外地出差,应到总办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出差登记单》。
6、 公司、部门原则上不要求员工加班,但安排的值班不算加班,因必须要安排加班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否则视为旷工。正式加班,部门有权安排本月内调休,不能在异月调休,但调休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
7、 考勤逐级审核,发现问题一级对一级负责。
8、 离职人员的考勤务必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一同呈报,否则公司不予受理,离职人员应发工资部门经理自行负责解决。
第5篇 z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
为保证大厦内不失火、不失窃、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大厦内部员工、设备和重要文件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标准
1. 办公室
1]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3]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示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4]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6] 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7] 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
2. 保密文件
3. 外墙保洁人员高空作业
1]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 闪电、打雷、暴雨;
(2) 六级以上台风;
(3)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3]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
4]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使用安全带。
5]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
6]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
7]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4. 车辆驾驶
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
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确保交通安全.
3] 行车遵守下列规定:
(1) 严禁酒后开车;
(2) 严禁超速行驶;
(3) 严禁超载行驶;
(4) 不准吸烟.
4]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四周情况。
第6篇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 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奖惩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2.综合服务部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3.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
4.总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1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2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33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1.4总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1.43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 惩罚术语2.1警告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2.17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警告的。
2. 2记小过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或探询、评论他工资、泄露本人工资者;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2.26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小过的。
2. 3记大过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2.38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
2. 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 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
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
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 418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其他应予以辞退或开除者。
五、奖惩规定
1.奖励规定
1.1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项目员工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平时自学为主和定期培训为辅的方法,提高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1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实行一个月业务学习,二个月实习,经公司和项目中心考试合格者留用。
2安防员每日进行常规训练:晨跑、自由搏击、擒拿术、散打、队列练习等,以增强体力和防卫能力,每月思想教育学习不少于三次,以提高安防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保卫小区安全的责任心。
3项目中心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有关业务文件、报刊、书籍,举行管理经验座谈会。使员工及时总结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4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每月举行一次全员消防训练,学习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住宅区消防设施分布状况以及学习有关救生方法,并举行横扫演习,要求人人达标。
5定期培训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熟练掌握在发生火警、电梯困人、台风天气、治安案件等情况下应急处理方法,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要求人人达标。
6每年组织到市内外的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取长补短,并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总结提出小区改进措施和新的管理设想。
7管理中心与市劳动局、有关院校、培训单位联系,有计划的安排助理、机电、维修、绿化、电脑、财会等各工种员工分批进行培训学习和深造,鼓励获取国家认可的学历和职称证书,以确保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做到员工全员持证上岗。
8定期进行电脑培训和闭路电视、电子控制系统等规范操作及物业管理程序的培训,引进现代高科技管理技术,提高工作效益。
第8篇 物业公司辖区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标准(客服系统办公室、档案资料室、更衣室、仓库等)
1]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3]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4]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6] 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7] 节、假日和晚上时间非工作需要不要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
2防火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部门的总体防火措施。
2]档案资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3]档案室、更衣室不准使用电暖、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器设备。
4]应该配备灭火器的必须配备,并保证其完好可用。
5]所有客服系统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6]清洁工具和垃圾袋不可放在消防通道。
7]保持消防安全门时刻关闭。
8]所有员工都必须知道工作地区灭火器才的位置。
3 与客服系统相关的救火工作程序:
1.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2.抢救、疏散着火层的顾客,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顾客到达指定的安全区域,准确统计撤离人数,安抚顾客情绪;
3. 配合检查是否有顾客尚未撤离,确认商场无遗留人员后亲上商场并通知安防部;
4. 撤离楼面时,协助安防部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4 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是否报119火警电话;
2.调集力量,布置疏散救护人员、物资之措施;
3.决定灭火、供水、开启应急广播的区域;
4.安排防排烟、停电或继续供电、关闭空调、新风等措施;
5.密切注意商场内一切情况,稳定顾客情绪;
6.检查执行情况;
7.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之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并按其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5 救灾领导小组现场任务布置:
1.疏散和救护
1] 划定安全区:安防领班划定供疏散人员集合的安全区;
2] 疏散:
(1)安防员引导并护送顾客向安全区域疏散;
(2)在安全区域疏散线路上分段安排安防员为顾客指明方向;
(3)安排安防员护送行动不便的人员从消防电梯疏散;
(4)安排安防员查清是否有顾客仍在着火区域内;
(5)在安全区域内安排安防员负责接待,并安抚顾客情绪;
3] 疏散秩序:
(1)第一疏散着火层;
(2)第二疏散着火层以上楼层;
(3) 第三疏散着火层以下楼层;
(4) 第四从消防通道疏散顾客;
(5) 第五从消防电梯疏散行动不便和老弱顾客。
2.扑救要点:
1]在火势能控制的情况下:用灭火器扑救,但水带须放到位,以防灭火器扑救力度不够时,用消防水枪扑救
2]扑救时,首先要控制火势蔓延,然后才考虑扑灭;
3]力量布置应首先考虑在火势蔓延的方向设防,然后才考虑在周围及上层设防;
4]电气火灾须断电后才可用水枪扑救。
3.消防排烟:
1]指导顾客和员工学会用湿手巾捂住鼻子,尽可能贴近地面行走,必要时根据当时风向、火势的地形及时排烟;
2]视人员疏散情况关闭部分消防通道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以
3]隔离并阻止火势蔓延。
4.设置安全警戒:(由保安部落实,客户服务部协同实施)
1]着火区外围:
1)派二名安防员分别负责接应消防车;
2)安防员清除外围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
3)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护好着火区外围秩序;
2]大厦底层/小区出入口: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厦/小区,指导疏散顾客/客户离开;
2)看管好疏散出大厦/小区的物资;
3)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
4)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着火区域,维持灭火行动秩序;
3]着火层:
1)严禁应疏散人员进入着火层,,防止趁火打劫、制造混乱;
2)指导疏散人流向下一层按秩序撤离;
4]水灾扑灭后:
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5.应急广播:
1] 一旦火灾发生,应急广播应配合做好指导疏散、安定人心等工作;
2]广播范围应视火势情况而定,一般只限于着火层和上下一层。
6. 设施保障:
1] 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领导小组的指令;
2] 保证消防用水、消防用电等不间断。
7. 保持通讯畅通:
以监控室和电话总机房为核心,采用电话联系、对讲机联系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有效网络,使各级人员正确迅速接受火灾信息,赶至受灾现场。
火警处理流程图
开 始
接 班
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运行正常 运行不正常
火险报警
通知当
班安防通知工程部修理
通知安防速赴现场
修复 未修复
发生火灾 火警误报
报警复位
初起火灾 重大火灾
组织自救
火险消除
帮助清理现场
消防人员到场
协 助 救 火
火 险 消 险
做好善后工作
调查火险原因
写出书面报告
落实整改措施 交班做好记录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九)
第一条 为使办公室办公设备发挥最大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
1.计算机是公司的固定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每台计算机都建立了硬件配置及使用人的档案记录,未经计算机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及更换。
2.系统软件及系统防毒软件,由计算机管理员统一安装,除专业软件外,不可自行安装任何其他软件,更不能私自关闭病毒防火墙。
3.每台计算机都有自己固定的ip地址,不可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4.计算机及网络出现故障要及时告知计算机管理员,并告知出现故障的全过程,以便快速修复。
5.员工离职时,由计算机管理员和该员工部门负责人对计算机进行验收并存档。
6.下班时使用人员必须关闭计算机,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条 各部门使用的办公桌、椅不得随意破坏,更不可乱拿其他部门及会议室的办公家具。办公室每月检查办公家具的使用情况,并负责保养维修。
第四条 各部门人员下班后应及时关闭门窗、电灯、空调等设施,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
第五条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按情况进行处罚或赔偿。
第10篇 物业公司财务部防火制度3
物业公司财务部防火制度(三)
1.0目的
为确保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财务部人身及财产各项安全、消防隐患及损害事故;
3.0工作职责
(略)
4.0程序要点
4.1办公室不得存放与办公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报纸、书刊、资料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或处理,不得大量存放,对必须存放的要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4.2上班时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内;
4.3办公室所有的报表、帐本和其他涉及公司的保密资料,下班前要整理归档锁好;
4.4办公室内禁止一切明火行为,下班时要将电源断开、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对用过的废纸,无用的文件、报表和其他可燃物要及时处理,不需要的用碎纸机处理;
4.5办公室内的门钥匙各自要保管好,不得任意丢放或交其他人员保管;
4.6办公室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急需之用。
5.0 记录文件与控制表格
6.0 支持文件
第11篇 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议管理,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实现公司信息资源在各部门之间快速有效传递,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确保会议内容及议定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部会议管理。
(各项目内部会议管理规范由项目自定,报总经办审批后执行)3、管理权责:3.1 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3. 2 会议提拟人或主办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4、会议分类:
序号
类别
会议名称
主题 / 特点
时间安排
参加人
1
公司
公司例会
固定时间、固定汇报程序, 尽量解决即席提出的问题。
每月两次,每月15日和30日,遇节假日顺延
各项目/职能部门负责人2
公司
动员会
发言固定、没有讨论程序
临时
相关员工
3.公司
研讨会
对某一课题或问题切磋、探 讨,不一定有结果
临时
相关员工
4
公司
鉴定 / 评审会
对某事物的价值、性能,质 量鉴别,必须有结论
临时
相关员工
5公司
专题会
为某一专题而开,必须有结 论
临时
相关员工
6
公司
评比会
一般在年底或某一重大活动 结束后召开
临时
相关员工
7
公司
总结会
总结前一段工作,研究、部 署下阶段工作
临时
相关员工
8
公司
汇报会
下级向上级或有关人员汇报 工作情况 公司临时
临时
相关员工
9
公司
调度会
任务安排,人员派遣,设备 物资情况的调动
临时
相关员工
10
项目
项目行政例会
各项目,固定汇报程序
每周一次,按时间表执行
项目经理,项目部门负责人
备注:如公司会议需提前或延迟等特殊情况,总办将提前通知。
5.会议要求:
5.1、做好会议记录。
公司会议记录要做到专人记录和管理,会议记录人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催办,并将督办和催办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
::必要时应按照会议主持人的要求形成会议纪要,以使大家共同遵照执行。
每月底总经办检查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并作为考核当事人工作的依据。
职能部门专题会议也要指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用以备忘。
5.2、讲究会议质量。
各类会议主持人会前应与参会人员充分沟通,做到心中有数。
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并对此负责。
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用数据说话,部署的工作做没做,做到什么程度,没做或没做完的原因等等都要有明确具体可量化的答复,防止和杜绝空洞无物或泛泛而论。
5.3、力求会议实效。
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负责人要按照落实要求,层层进行传达贯彻,务必使直接执行人明确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对经常性工作要作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力求使每次会议都有具体的成果。
5.4、严格会议纪律。
会议管理是保证会议质量的一项措施。
与会人员应有机的安排工作,认真准备、准时参会。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由会议主持人决定、会议记录人会前通知。
与会人员一般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履行职责。
6、管理内容:
6.1 会议计划与统筹
6.1.1 每月28日前,总经办应与各项目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项目例会,统一报总经理审批后,汇同公司例会编制《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前发放至各项目/职能部门负责人。
6.1.2 凡总经办已列入计划的项目例会,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例会时,项目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办调整会议计划。
6.1.3 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
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会议、项目例会、项目临时会议。
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6.2 会议准备
6.2.1 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 、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各项目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2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提拟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
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6.2.2 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2、会所根据会议提拟部门要求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3、公司总部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组织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
4、各项目/职能部门在公司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公共会场的,应提前向会议室管理部门(会所)提出工作联系单,由会议室管理部门(会所)统筹安排。
6.3 会议组织。
6.3.1 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6.3.2 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
5 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
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
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6.4.3 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无声,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 、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7、会议决议事项,与会人员应在会后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8、各职能部门/项目要把每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员工,也可根据自己部门/项目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部门/项目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6.4.4 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6.5 会议记录:
6.5.1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
6.5.2 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
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项目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一般为本项目的内务文员,名单报总经办备案),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3、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总经办文员负责会议记录工作,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总经理指定。
6.5.3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6.5.4 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1 、公司各类行政会议;2 、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3. 、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6.5.5 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
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各项目下对口部门的会议纪要及各项目每周行政例会的会议纪要须报总经办一份存档备查。
6.5.6 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按以下规定:
1 、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司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应作为机要档案每季度及时转总经办统一归档备查。
2 、各职能部门内部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统一归档备查。
6.5.7 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
其调阅应严格按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6.6 会议跟进
6.6.1 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
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6.6.2 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会议的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总经办负责落实,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6.6.3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7、奖惩
7.1 奖罚:计入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体现
7.2 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
5 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
5 分钟提前离开 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8、附则。
8.1 本制度由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0总则
1.1 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 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
1.4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1.5 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2.2 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
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c)审批招标文件;
d)评定中标单位。
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
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
2.3 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
2.4 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
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
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
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
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
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
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
3.1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 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2 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3 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3.1.4 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 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
3.2 招标前期工作
3.2.1 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3.2 .
1.1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3.2 .
1.2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2 .
1.3 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3.2 .
1.4 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
3.2.2 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
3.2.3 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
3.2.4 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2.5 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 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
3.3 开展招标工作
3.3.1 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3.2 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3 .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3 .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3.3 .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 收标、开标工作
3.4 .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
3.4 .2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4 .3 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4 .5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
3.4 .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
3.4 .7 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
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
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
3.5 评标、定标工作
3.5 .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
3.5 .2 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
3.5 .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 .4 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
3.5 .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5 .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5 .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 .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
4.0投标保证金
4.1 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
4.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
5.0罚 则
5.1
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2 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3 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4 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5 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6 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
5.7 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5.8 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
5.9 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1 0 有关招标人员的行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知情人员应向招投标小组成员或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举报,经查属实,按对责任人处罚金额的60%奖励举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