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公司接待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接待管理制度
(三)
1.0适用范围:公司2.0来访类别:2.1贵宾:主要指来公司进行检查的各级领导以及重要业务关系单位负责人。
2. 2重要客人:指政府机关或外部单位来公司进行指导、考察、交流、参观、学习、业务联系(如发展商、同行单位、新闻媒体等)的客人。
2. 3普通客人:指到公司办理公务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办事人员(包括税务稽查机关、消防局、公安机关等),和进行一般业务上交流的同行业人士。
3. 0接待分类:3.1对于贵宾的来访,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负责接待并陪同,如需食宿,应由综合事务部填写《接待安排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综合事务部具体安排入住酒店、就餐、接送车辆等事宜。
3. 2对于重要客人的来访,由公司副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委托的部门负责人接待并陪同,如需食宿,应由综合事务部或接待人填写《接待安排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综合事务部具体安排入住酒店、就餐、接送车辆等事宜。
3. 3对于普通客人的来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待并陪同,公司不负责食宿。
特殊情况的,由总经理批准后可由综合事务部具体安排。
4.0接待申请:
4.1来访接待部门初步审核接待必要性,若属必要,由综合事务部或接待人填制《接待安排表》。
4.2《接待安排表》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
4.3《接待安排表》经审批后,由公司综合事务部具体落实。
5.0接待要求:
5.1综合事务部负责按行程安排接站、食宿、交通工具和活动,回程票预订、礼品的准备以及最后阶段的送站。
5.2来访客人到达公司后,接待人应将行程安排先征询客人意见,以便接待工作的开展。
5.3接待工作中,应注意接待人员的行为语言规范,充分展现公司的良好形象,并严守公司的商业密秘。
6. 0接待结束:
6.1征求宾客意见和建议,并处理对方委托的事宜。
6.2结算接待费用,并对此次接待进行记录和总结。
7. 0支持性工具:《接待安排表》编制:审核:批准:日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员工的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 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 职责:
1、 班长、主管签发的《奖罚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罚款,由部门经理审核,品质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奖励,由总办审核,总经理审批。
2、 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罚由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3、 操作员的辞退通知由主管提请,部门经理、品质部审核,总办主任批准。
4、 普通员工(含)以上级别员工的辞退通知由部门经理提请,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5、 部门级的奖惩通报,由部门经理签发,报品质部和总办备案。
6、 公司级的奖惩通报由总经理签发。
四、 方法和过程控制
1、 全体员工奖惩办法
①奖惩方式:
a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等,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加分、奖金、加薪)。
b处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处罚通知书、通报批评、辞退,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惩罚(扣分、罚款、减薪)。
2、 奖励方法:
(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
①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②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③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④勤俭节约,为公司节省开支;
⑤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⑥经常协助上级管理工作;
⑦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⑧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通报嘉奖: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对现行规章制度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⑤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⑥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⑦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 惩罚方法:
(1)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扣分、罚款等处分:
①仪容仪表: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
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闲聊,班前吃带异味的食品;
③工作(内务)环境:员工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④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用乘客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
⑤未经部门经理允许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者;
⑥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音,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⑦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制度要求;
⑧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
(2)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一般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①对业主不礼貌,与顾客争辩;无理顶撞领导;
②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③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
④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辖区安宁;
②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③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业主的财物;
④未经业主允许擅自进入业主房间;
⑧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⑨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⑩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⑶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严重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扣分、罚款、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①当班睡觉,造成事故或损失者;
②当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③违反制度、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④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⑤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有效投诉;
⑥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⑦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凭证记录,拾遗不报;
⑧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
⑩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⑧不团结、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无中生有,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损公肥私;
⑩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三次不改者;__ 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件;__ 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正确命令;__ 发现紧急事件不立即采取措施、不向上级报告者。
(4) 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为重大过失,对当事人即时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②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私自拿走、转买、隐藏公司、业主及他人财物;
③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④酗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⑤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未经公司同意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
⑦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⑧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⑨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⑩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4、 奖惩标准:
①符合“2(1) 奖励方法”中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较突出者可给予50元以下奖励;符合“2(2) 奖励方法”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员工50~100元奖励,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②轻微过失予以口头批评,给予10~30元(扣5~15分)罚款;一般过失给予部门通报批评,并给予30~50元(扣15~25分)罚款;严重过失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50~100元(扣25~50分)罚款;重大过失立即给予辞退,并在公司内通报,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因违犯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有权不提前通知,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5、 操作层奖罚办法:
①基准分为100分,总分为100+奖分/-罚分。
②考核分数与当月工作挂钩,每奖罚1分=2元。
③凡奖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须附签发人的书面报告;连续两个月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④奖惩均应使用“奖励/处罚通知书”,当事人签字,被考核者有权利了解奖罚分值及原因。
⑤此考核标准适用于操作层员工,此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以“惩罚方法”为准。
⑥奖罚标准:(略)
6、 申诉和执行:
①员工如认为考核(检查)人给予本人的奖惩不合理时,在签字时可表明自己的意见并直接书面向总办进行申诉。
②总经理对公司范围内的奖惩有最终决定权,一旦决定,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
③员工因不满意、不理解公司的决定而影响工作的,经教育仍不能改变、改正的,应予劝退或辞退,但不影响违犯规定的其他条款执行。
第3篇 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一) 奖励
1、各级领导、各部、班组、岗位和职工通过年终评比,被评为治安防范或防火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2、在职工自己工作岗位或工作范围之外及时发现治安或火灾隐患,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时以书面、口头形式报告保安部,经确认后,根据避免损失的大小,公司给予本人通报表扬、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及时抓获作案分子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案情,有助破案,对维护小区的安全有显着功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立功、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4、在发生治安事件或火灾时,及时发现报警,主动救灾抢险,自觉组织、指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有立功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授予光荣称号,同时享有光荣称号待遇(公费疗养、授奖、晋升工资)。
5、为维护公司利益,发挥主人作用,在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上,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给予奖励。
6、公司组织的治安、消防知识测验、有奖问答、竞赛活动会评选1-3等奖,获奖职工给予物质奖励。
(二)处罚
1.公司年终组织对部门、岗位、个人进行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全面检查考核时,凡制度不建全、责任不清、无任何文字记录、不认真执行逐级责任制的部门、责任经理或职工,经安委会确认后,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罚年终奖金20%至100%、调离、辞退的处罚。
2.全体职工(包括各级领导)经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知识测验不合格者,扣罚考试时当月奖金,不参加测验人员停发奖金,直至参加测验合格月起发放奖金。
3.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责令赔偿损失、扣罚月奖50%至100%处罚,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已即成事实,造成影响,但未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扣罚月奖20%至50%的处罚。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岗位及个人因违犯逐级责任制出现各种隐患时,保安部向责任部门经理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岗职工记过失或扣罚月奖50%的处罚。
6.部门接到隐患通知书后,凡拖延不整改,超过限期一日,对责任人罚月奖10%,在此期间如发生事故,加重处罚。
7.凡指定专人保管的公司物品(设备、工具、仪器、器材等)因管理不当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公司各部位钥匙每丢失一把,记过失一次。
8.职工个人领用的公款、支票,因保管不好造成丢失,责任自负,因丢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损失大小由丢失人负责赔偿。丢失支票记过失一次。
9.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在要害部位或禁止参观的岗位私自接待来访人员,记过失一次,由此造成后果追纠其接待人的责任。
10.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处以10元罚款,乱扔烟头,罚款10元,部门责任区地面发现一支烟头,罚该责任区负责人10元。
11.下班后,不锁门、不关窗、不关灯、不断电、不到烟缸,每违犯一项,记部门经理或责任人过失一次。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权限,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只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不论其存放地点、形成方式等因素都须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之内。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建程序
第一条 购建固定资产作为投资行为,公司应纳入年度投资方案并附新增固定资产的明细清单,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条 如果实际购建的固定资产与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中所附清单上的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一致(差异不超过10%),视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如果公司临时调整投资方案或调整明细清单上的具体项目,当作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
第三条 购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附原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计算机信息投资报万向集团公司发展部审核后按程序审批;车辆的购置按照《万向集团车辆购置有关费用列支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 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包括基建购置固定资产),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的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程序
第一条 对一些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固定资产,应在使用正常并由经办人和相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条 按合同定制的专用机器、机械等重要设备,应由制造单位、采购部门、 使用部门等参加验收。在设备经调试正常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后,方可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基建项目的验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应有基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等参加,验收应严格按建造合同规定的工程标准实施,在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有参加验收者的签字。基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一条 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的部门应与管理固定资产帐务的部门严格分开,并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帐实相符。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必须设置并登记好固定资产台帐,应将实物保管的责任按实际情况分配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防止出现资产无人管的现象。
第三条 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自然环境的侵蚀及人为的破坏。
第四条 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尤其是易损资产的使用人员,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操作培训以合理利用资产,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五条 公司必须设立小组专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修,及时发现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一年内对固定资产须进行1-2次盘点,对余缺数量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若盘亏资产属于个人责任的,应追回资产并作出处罚。
第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挪用公司的固定资产,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
第一条 对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而效率低下,运行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的,企业可以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核准后予以调帐。
第二条 未使用、不需用、利用率很低的固定资产经资产的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分析论证后可以转让,转让的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固定资产的净值,转让前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让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第三条 因使用时间较长、磨损过大或不能适应生产经营要求需要报损的固定资产,其审批程序和权限与转让固定资产相同。
第六章罚则
第四条 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建后,造成闲置的,公司总经理应承担全额责任。
第五条 在固定资产的验收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甚至收受贿赂的,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并按相关人事制度处理。
第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购建固定资产的,责令返还资产并视责任大小对相关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金额的10%--20%。
第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转让、报损固定资产的,责令将资产返还原状,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因资产转移造成的损失并处以1000- 元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第5篇 某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标的3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万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负责各职能部门/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3.3.6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 职能部门/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合同的签订
4.1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4.2.1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合同的审批
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具体权限如下:
4.3.1.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 标的超过3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3.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视情况是否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4不得与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签订与法人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签订合同的,该员工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公司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公司负责。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权限签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本制度有关规定严惩。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时结算付清款项的合同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4.8.1当事人的情况:记载清楚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个人的要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8.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说明材料如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8.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8.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8.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8.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8.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8.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8.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为了方便公司控制诉讼成本,合同纠纷统一约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员会处理。
4.9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2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所有的相关资料如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留存。
4.9.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审批,由总经公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10
.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批,审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规定执行,合同审批通过后再经公司签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总经办依法及时办理。
4.10.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会审表交存公司总经办备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的经办员工应当负责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必须做好对方确认工作。
其中,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同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办处理,并报总经理。
5.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5.3.3丧失商业信誉;
5.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5.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5.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6.合同纠纷的处理
6.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根据法律和公司规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经办人、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6.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
6.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总经办。
6.4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6.4.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6.4.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6.4.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6.4.4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6.5凡由总办处理的合同纠纷,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6.5.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6.5.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6.5.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6.5.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5.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6.6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的处理意见、仲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职能部门/项目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6.8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统一由总经办处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并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办。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6.9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7.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公司的合同变更、解除,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7.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经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有关规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须继续履行。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经办人应当及时向公司合同的审批程序原审批人员报告情况。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7.3.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3.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3.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8.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留存合同的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8.1.2.1建立合同档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8.1.2.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8.2公司的公章专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权委托书均由总办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并记录领取情况,业务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
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合同有关的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职能部门/项目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总经办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总经办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总经办应在情况发生当日二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项目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总经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擅自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造成损失的。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事发后没有立即报告公司的按隐瞒不报处理;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 6 以上未明晰奖罚的行为均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体现。
10、附则
10.1 本制度由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2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怎么写
s市hq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h物业字〔20〕23号关于修订《hq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部门、管理服务中心:为规范办公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
行政综合部对《hq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作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hq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20 日s市hq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 日印发hq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第一章办公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办公管理,规范办公行为,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办公纪律
(一)自觉遵守公司的办公时间(本部8:30――12:00;
14:00――17:30;
各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灵活安排)。
不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须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二)外出办事,须经部门经理、主任或负责人同意;
(三)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禁止网络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等,禁止浏览黄、赌、毒网页,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同事之间要以礼相待,碰面时要主动打招呼,不给同事取绰号。
三人以上的交谈要使用普通话,接待访客时,可灵活配合使用其他语言;
(五)进入领导办公室前应轻声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自行开门进入;
未经允许,禁止擅入机房、档案室或其他机要场所;
(六)待人接物讲究文明礼貌,对待客人应保持谦和礼貌、诚信友善的态度,对委办事宜要力求高效优质,不得推诿、草率敷衍或搁置不理;
(七)谢绝所有上门推销人员;
(八)参加会议时,与会人员须提前到会,做到精神饱满,准备充分。
会议时间内不得无故早退,应将手机 或调至震动状态,以免影响会议秩序。
第二条仪容仪表
(一)工作时间统一着工装,并保持衣服干净、整洁,左胸适当位置佩戴公司工牌;
暂时无工装者,必须着与工作环境或公司工装要求相符的装束。
(二)在办公室要保持衬衣领口与袖口洁净,不挽袖子并扣好袖口;
在作业现场可挽袖子工作。
(三)仪表仪容整洁,保持精神饱满。
不做奇异发型发色,男性不蓄长发,两边不超过耳朵,后面不超过衣领;
女性头发干净整齐,过肩必须束起,不着艳丽头饰。
(四)工作时间在办公区禁止佩戴有色眼镜及夸张、奇异首饰。
(五)手指甲整齐,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女性口红颜色不宜过深过艳。
(六)办公时间男士着皮鞋,并应将衬衣下摆系在西裤内;
女士的皮鞋穿着要求为“前不露趾,后不露跟”,衬衣下摆应放在西裤或西裙外。
办公时间均不得穿拖鞋、凉鞋、运动鞋等。
(七)领带的下端在皮带之下1-
1.5公分。
领带夹只起固定作用不起装饰作用,佩带位置在衬衣从下往上数第4个钮扣处。
(八)着工装在外行走时不要钩肩搭背、不并排走或边走边吸烟、吃食物。
第三条环境与卫生规范
(一)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文明行为。
(二)办公区域不得大声谈笑、喧哗。
(三)办公区域除了定置摆放的文件柜、桌椅等外,不能随意摆放其他文件柜或物品,不乱贴乱挂。
(四)文件柜内物品须排放整齐有序,文件(夹)要标识清楚,柜顶、旁不堆放其他杂物;
不能占用公用区域随意堆放。
(五)办公桌面要保持整齐干净,除了摆放显示器、电话机、文件盘、笔筒等常用的办公用品外,其他非办公物品及文件一律放在抽屉里。
(六)下班时,须要收好文件,锁好抽屉柜子,将桌面收拾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七)电话铃响三声须及时接听,桌面电话铃声音量须调至中低档,避免电话铃声干扰他人工作。
第四条安全与节流
(一)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1、外来人员到访,须经行政综合部先与各部门或公司领导联系,经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接待;2、对来访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但要注意内外有别,不随意向外人透露公司内部事务;3、禁止随意使用其它部门电脑,外来访客不经领导允许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4、保管好企业文件,个人现金、证件等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一律不要存放办公区;
5、员工统一由正门出入;
6、与公司业务无关人员不得在办公区域逗留;
7、节假、公休日需到公司处理业务的员工,要负责办公区的文件、财物安全;
8、严禁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重要文件或资料要专人保管,涉及到机密的文稿要及时销毁;
9、离开办公区或下班时务必检查并关好自己及部门负责范围的门、窗。
(二)节流控制
1、日常用水:
(1)公共办公区域内设饮水机,内部员工需饮水时应自带水杯取水,外单位及其他办公区域的来人可使用一次性水杯;
(2)除公司重要对外接待可用小支瓶装饮用水外,一般接待及内部会议一律使用饮水机桶装水;
(3)员工须注意节约用水,使用自来水洗漱时应合理控制水量。
2、办公用电:
(1)办公区域和会议室在使用灯光照明时要遵循“人走灯灭”的原则;
(2)班后或节假日加班的,须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分区域开启照明灯光,禁止大面积开启照明灯;
(3)员工个人在离开办公室超过1小时的情况下,必须 个人办公电脑电源;
(4)离开办公区或下班时务必 电脑、空调及其他设备电源。
3、其他方面:
(1)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2)传真机、打印机集中管理,推行无纸化办公,一般情况不出文件,如需出文须双面打印;
(3)各单位间的联系沟通,尽量使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手机短号,减少直线电话联系,控制电话费用;
(4)文明使用洗手间,不得乱写乱画,保持清洁,并养成随手 电灯和水龙头的好习惯。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五条工卡管理
(一)行政综合部对全公司的工卡进行统一制作、管理。
工卡的实际分配由行政综合部负责。
(二)工卡编号实行分类编号,共分为管理系列、维修系列、护管系列和实习系列四大类。
(三)新员工入职后,由所在部门到行政综合部领取实习工卡,转正后还在原部门就职的,在行政综合部换领该部门的正式工卡。
(四)员工岗位调动(包括本部门各系列内部的岗位变动)须在行政办公用品类管理规定综合部用旧工卡换取新工卡。
(五)员工工卡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要重新补办的,由所在部门报行政综合部办理补做,但必须收取使用人工卡制作工本费(具体金额视市场行情而定),并开具收据,费用交与公司财务。
(六)工卡是员工在公司的工作证明,不做他用,每位员工须按规定佩带工卡,并有责任对工卡进行妥善保管。
(七)任何员工不得将工卡借与其他人使用。
(八)员工离职,须把工卡交还所在部门。
第六条钥匙管理
(一)各中心的钥匙要指定专人保管。
(二)公司本部除个人抽屉钥匙及各部门资料柜钥匙外,均由行政综合部留存备用钥匙。
(三)办公钥匙须按工作职责的需要发放,各部门须建立和保管好《钥匙领用登记表》,领用和归还必须如实登记,如有遗失,即刻告之行政综合部。
第七条办公用品、设施设备的管理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按《物资申购流程》办理,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摄象机等类纳入固定资产。
(二)空调的使用管理
1、使用空调时,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应按要求及时关机、断电;2、必须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任何人不得随意启开空调外壳,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3、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夏季室温在25摄氏度以上,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或只可开启通风。
每天下班后要及时 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4、假期、双休日在办公室办公、学习时,不得随意开启空调;
5、各办公区域负责人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6、行政综合部要组织相关人员经常对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修理。
(三)复印机、速印机的使用管理:
1、复印数量在40张以下的使用复印机;
数量大于40张的为节约资源,务必使用速印机;2、使用机器时,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应按要求及时关机、断电;3、遇有故障时,切勿盲目操作,及时通知行政综合部排除故障,遇有重大故障,行政综合部应及时联系维修商前来修理。
4、其他单位的复印机应设专人管理,并签订维保商。
(四)电脑及周边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
1、电脑的维修原则上由网络信息组负责;2、其他周边设施设备也应文明使用,在保修期内的,部门可由自行联系维修;
若已过保修期,须上报给网络信息组给出处理意见,方可维修;
(五)任何仪器、设施、设备,非专业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拆装、维修,一经发现后果自负并严肃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修订、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综合部。
第7篇 物业公司奖惩制度-12
物业公司奖惩制度(12)
一、一切工作人员,对其所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竭尽全力,决不允许讲条件,要加班。
二、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如发现一次扣0.5天工资。发现二次,扣1.5天工资。
三、如工作需要,一切人员禁止在早晨或中午喝酒。酒后不准上岗。发现一次停止工作三天,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发基本生活费。
四、工作期间,严禁乱串,玩扑克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时间可学习业务知识或看报,不断充实自己。
五、严禁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之内经营第二产业,如有发现停止工作。
六、讲文明、懂礼貌,严禁打仗闹事。提倡文明用语,杜绝脏话。打仗一次扣发当月的工资,发现两次停止工作。
七、严禁赌博,如被公安机关处理,干部则免去其职务,工人则停止二个月工作。
八、允许正常监督或批评,但决不允许无中生有,或诬告,对造谣诬告者,经查实停止其工作。
九、严禁在公共场所吐痰,扔烟头废纸,大声喧哗。对办公地点的水、电、开关要及时关闭。
第8篇 物业公司项目安防工作服务管控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安防工作服务的管控
1.目的:
确保公司项目安防服务工作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以礼待人,防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适用范围:安防工作。
3.职责:
3.1环境管理部安防主管负责对安防工作进行半月检。
3.2项目公司主管安防工作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项目安防工作进行日检。
4.内容:
4.1安防服务工作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安防服务工作过程包括:
a)护卫班长
b)道口岗
c)大堂岗
d)停车场岗
e)巡逻岗
f)消防控制中心
g)安防检控中心
h)会所门童
4.1.2检验
a)半月检:
环境管理部安防主管依据《安防工作手册》涉及的服务过程检验标准,对项目公司安防工作进行半月检,并将检验结果上报环境管理部经理和反馈给项目公司.
b)日检:
项目公司主管安防经理依据安防工作检验标准对各岗位安防工作进行日检,项目公司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夜间查岗。
c)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上报环境管理部纠正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认真填写预防措施报告并及时整改。
5.相关文件与记录:
《安全工作检验标准》
《安防工作日检表》
《半月检表》
《夜间查岗记录表》
《纠正措施报告》
《预防措施报告》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总则
为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分类及组织
1.全公司会议归纳为三类:
1)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董事(扩大)会,公司领导层会议、全公司职工大会,全公司技术人员会议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公司董事会、公司办公室批准后,由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由分管公司领导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2.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公司级业务会一律由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第三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公司董事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公司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总结评价每月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主管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公司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
汇报、总结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部门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第四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两日经部门或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 凡公司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公司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公司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六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七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八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九条 会议的准备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提前半天提交给有关负责人。
第十条 会议秘书的安排
1.公司级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会议秘书,负责安排会议纪要工作,
办公室人员配合会场服务;
2.专业会议级部门会议由领导指定会议秘书;
3.公司副总以上参加的会议,由自己担任会议秘书,会议主持人指定人员做会议纪要;
4.会议纪要应于即日或隔日下发并存档。
第十一条 会议现场规定
1、进入会场前,必须签到,否则视为缺席;
2、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做到有事须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开会期间内,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等所有通讯工具;
4、进入会场内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聊天;
5、参加会议必须携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
6、会议精神需要传达的,要做到及时、准确。
7、无故缺席者,按考勤制度执行。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一、通过对员工实施必要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应有尽有岗位需要的技能和服务质量意识,确保员工素质满足服务和管理的要求。
二、公司每一个员工,在进行某一项工作之前,必须事先已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培训合格方允许上岗的原则。
三、 培训是确保员工工作技能达到工作标准要求的最重要的手段。培训必须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才能确保培训的长抓不懈,从而最终保培训质量达到工作的要求。
四、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培训必须和实际工作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工作要求相吻合。
五、培训必须经过结果的验证,员工的培训必须和员工的绩效考评相结合。
第二节 培训计划
一、培训计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制订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报公司审核。
二、部门每月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落实。
三、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报部门总经理审核。
四、培训计划内容:
(一)有明确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
(二)有具体的实施 时间;
(二)有培训的说明方式;
(四)有培训考核的要求和培训结果的验收方式;
(五)有培训费用的预算;
(六)不违背法律、法规。
第三节 培训内容
一、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二、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三、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四、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公司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责任制和要求,熟悉宾客心理,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六、公司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四节 培训方式
一、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二、本公司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传帮带。
三、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四、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班学习。
五、指定培训科目,有员工组织自学 。
第五节 培训类别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所有新入职员工均应接受不少于二日的入职培训。培训后参加统一考试,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
二、上岗培训.服务中心一线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严格上岗培训。
三、在职培训。员工在工作期间应接受各自部门的定期定时的培训。
四、升职、调职培训。员工在升职、调职报到前,应接受人事部的专项培训。
五、长期脱产培训,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人员。
六、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第六节 培训组织
一、由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的培训由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这类培训一般有:
(一)物业管理基本法规、条例实施细则的培训;
(二)物业管理操作实务的培训;
(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四)文化知识的培训;
(五)礼仪服务的培训;
(六)外出参观。
二、由培训部门统一进行培训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这类培训一般包括:
(一)标准作业规程培训;
(二)专业理论技能培训;
(三)实际操作培训。
第七节 培训纪律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如实签到。
二、尊师重教,认识和领悟培训目的,不得与培训老师顶撞。
三、认真学习,专心听讲,作好培训记录,不违反课堂纪律,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培训人员应必须服从培训时间和内容安排。
五、培训时间不得抽烟、吃零食,交头接耳等无关培训的事情。
六、培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应带齐与培训相关的资料和用品。
七、保持培训课堂的清洁卫生,每日安排值班员对教室进行清洁。
八、在外出参观时,应保持良好的学习形象,服从组织领导安排。
九、对违反培训纪律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节 培训考核
一、培训质量的监控。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服务中心培训计划的落实和效果监控。
(二)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培训的落实和质量监控。
(三)服务中心经理助理负责培训的开展和指导。
(四)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及员工的培训开展和指导。
二、培训效果的验证
(一)每次集中培训结束后,服务中心均应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价,评价的方法可以是发调查问卷。就授课的效果征询接受培训的员工的意见。
(二)人事部组织专人对培训的质量、效果做出评价。
三、员工培训后的考核
(一)每次培训结束后,服务中心均应组织对参加培训员工的考试,以验证培训效果。
(二)考核可采用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种方式。
(三)违反培训纪律和培训不合格将按照员工绩效考核实施。
(四)对上岗考核不及格的员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给予辞退。
第九节 培训费用
一、公司总经理应当依据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最后确定全年度培训费用额度由财务部应当将培训费用列为专项开支,调拨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公司的培训费用落到实处。
二、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证培训原则上由员工自己承担,对于工作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员工服务中心可视情选拔培训,但必须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第11篇 物业公司财务报批报销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报批、报销制度
1、公司所有开支费用款必须由主办人填写申请,注明用途、金额,经由主管经理签字后,财务才能办理借款;
2、购买的一切物品必须由办公室验收后,由需用部门(人)办理领用手续;
3、所有费用报销,需由经办人签字、凭入库单及财务审核签字后、交公司经理签批后,方可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一切报销必须在采购后三天内完成);
4、因公外出原则上不允许乘出租车,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乘坐;车票报销必须注明来回地点及日期,并按实际路程及发生金额实报.
5、员工的薪资、加班费、奖金,由办公室(或财务)造表,经公司经理签审后,才能发放;
第12篇 f物业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有房产和所租赁房产住宿员工。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是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公司负责指定和选择员工宿舍的地点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负责支付员工宿舍的房租(包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其它如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住宿员工自行分担。
宿舍统一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担任宿舍舍长或由公司指定,也可由内部住宿员工议定,但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六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七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八条 公司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