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五)
一、流动资金管理
1.非商品资金管理非商品资金包括现金、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待摊费用等。
(1) 必须严格控制非商品资金的占用,核定额度,严格管理。
(2) 购置必须有计划,经批准,手续合法完备,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⑶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凡超出现金管理及现金支付数额大的,需总物业经理批准。
(4) 当天收取的营业款、代理款,一律当日送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5) 报损的低值易耗品,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财务部处理,凡属人为的损失,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并追究个人责任。
2. 结算资金管理结算资金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业务,包括银行账款,应收应付往来账款等。
(1) 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准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更不得出租账户收取手续费,因特殊情况,代转达款项时,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2) 任何人不得借用公款,情况特殊的,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写明还款时间,财务部在其个人工资中扣回。
⑶ 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凡人为造成死账的,必须追究个人责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
(4) 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款项。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搞贪污,挪用公款及个人收取佣金等违法行为。
二、 资金使用、统筹为合理地使用、统筹资金,各部门凡需购买物品用款,需事先提前3~5天报计划到财务部备案,以便合理地统筹资金。
第2篇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12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十二)
为加强员工的管理,保证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以供大家共同遵守。
一、打卡制度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必须由员工本人执行,严禁代打卡。发现代打卡者每次罚款一百元;漏打卡者须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漏打、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五元;
二、请销假制度
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实行固定公休日休息,如临时有事则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审核后,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事假:部门经理有权给予本部门员工一天以内的假期,超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须报请总经理,三天以上则需请示执行董事,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旷工;
2、病假:员工因病无法工作,须电话请示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时交付医院开具的诊断书;超过一天以上或三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汇报总经理,超过三天的须报经执行董事批准;
3、住院:员工因病需住院治疗,须出具住院通知书原件后将复印后送交主管部门领导,并由主管部门领导向上级汇报,同时报办公室存档。
4、临时外出:员工在工作时间临时外出,须请示本部门经理同意后,并在办公室公示板上标明外出时间、处理事项及返回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请假:除因病无法工作之外,均应于请假前处理好手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6、调休:员工申请变更休息日须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获批准后方可调休。
第3篇 物业公司厨房原料申购管理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项目厨房原料申购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原料准时采购到位,保证食堂的餐饮服务顺利进行。
2. 范围适用于城服务中心食堂。
3. 职责3.1当值厨师每天根据仓库的存货量及当天预计用量作原材料申购计划。
3. 2食堂主管负责对采购数量进行审核。
4. 过程控制
4.1无接待任务
4.1.1仓管员每周将仓库货物数量报指定厨师,由厨师编制《每日食品原材料采购申请单》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明确到货日期后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4.1.2厨师每天上午完成第二天所需原材料采购计划,并编制采购申请单报主管部门及领导审批,如有特别说明的,需在采购申请单注明。
4.1.3食堂主管每天下午三点前将已审批完成后采购申请单交采购员。
4.1.4原材料没有及时到位,同时未接到公司有关接待通知,仓管员要及时同采购人员联络。
4.2有接待任务
4.2.1 接到公司接待通知单后,厨师在接待前3天将接待菜单送食堂主管审批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4.2.2 菜单通过相关领导审核后,厨师会同仓管员对仓库物资进行清点,由厨师提前2天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由食堂主管进行审核。
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2.3 干货的采购需在接待前一天完成,仓管员及时对采购物资进行跟踪。
4.2.4 其它需当天采购的物资参照
4.1有关流程进行。
5.记录《每日食品原材料采购申请单》
第4篇 物业公司保安宿舍管理制度17
物业公司保安宿舍管理制度(十七)
1、宿舍管理
1.1保持宿舍内、外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1.2每月1号或每周星期一由保安班长安排当月或一周内务轮值值班员,并张贴公布。
1.3内务值班员负责当天室内、门前责任区、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及公共物品的摆放。
1.4保持床面、墙面整洁,床上除了被子和枕头外,不能放置其他物品(枕头放于进门的一侧,被子放于另一侧),墙面不得乱涂乱画和张贴。
1.5鞋子按要求摆放成线,鞋跟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香皂、毛巾按要求置于规定位置摆放成线。
1.6保持室内、放物柜内的整洁,室内、柜内不能摆放其它没有定位的物品。
1.7人员来访必须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原则上接待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来访人员必须21:00前离开宿舍;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保安员集体宿舍;未经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批准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1.8未经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外居住;未经保安班长同意,保安员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1.9保安员外出必须请假,请假外出及非值勤队员21:00前必须返回宿舍休息。
1.10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
1.11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麻将,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打扑克和进行一些娱乐活动应注意他人休息,不允许带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
1.12宿舍内不得设置炉灶炒菜做饭。
1.13夜间休息时间任何人不得吵闹哼歌,交接班人员要做到轻手轻脚不得影响其他队员休息。
1.14宿舍内的电源插座只能用于对讲机充电及小功率电器。
1.15讲究公共卫生;室内、外公用洗脸盆应保持干净,厕所内应冲洗干净,保持清洁无异味。
1.16所有保安员不得衣衫不整在宿舍外公共部位活动。
2、内务卫生标准
2.1宿舍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等垃圾。墙面整洁无乱张贴、蜘蛛网等。宿舍内玻璃干净无污渍。
2.2床上除了被子外不能放置其他物品,被子样式应统一并叠成方形,床单样式统一,床单表面整洁无异味;床下鞋子应摆放成线,鞋跟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制服、便装应挂在指定位置。放物铁柜摆放整齐表面无灰尘。
2.3口杯、牙具、香皂盒、水桶、毛巾按要求置于规定位置摆放成线。
2.4墙面、门窗、和其他区域无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
2.5冲凉房和洗手间及时冲洗,无污垢、杂物和异味。
2.6宿舍内无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
第5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福利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福利
一、住房:
1、集体宿舍: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外地员工,可根据公司所管项目情况分配居住集体宿舍。
2、住房分配:公司部门副经理及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在宿舍资源充足时可分配单间宿舍。
二、社会保险:按公司《劳动合同书》有关规定执行。
三、休息日: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制,每日工作七个半小时,周六下午及周日为休息日。
四、法定假日:
公司员工每年可享受以下十天有薪假期。
1、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2、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五、薪金:
公司按月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六、福利
1、春节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及热力站员工)可享受人均60元的活动津费。费用涵盖:员工联谊、会餐、奖品、娱乐等。
2、'五一'节、'十一'节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及热力站员工)可享受人均30元的活动补助。费用涵盖:员工联谊、会餐、奖品、娱乐等。
3、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外出旅游,具体时间可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报公司审批。人员只限公司管理层、操作层员工。费用标准为人均150元。费用支出范围:旅游、会餐、娱乐等。
4、'元旦'、'五一'、'十一'、'春节'过节费
发放标准:公司领导800元/人,经理600元/人,副经理/400元/人,助理经理300元/人,助理员、接待员200元/人,司机、保安主管150元/人,操作层员工100元/人。
七、制装费:
依据公司对员工的形象要求,为员工制作工装,具体标准示每年情况制定。
八、生日蛋糕费:
管理层员工在本人生日当月可凭票报销50元生日蛋糕费。
九、假期:
1、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可从次年起享受一年一次的有薪年休假,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予享受。
①本地户籍操作层员工10天,管理层员工14天;外地户籍操作层员工20天,管理层员工30天;
②外地户籍,但夫妻工作或在京居住2个月/年以上者,均按本地户籍员工假期时间执行。
2、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在结婚时可申请婚假:
①结婚者可凭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
②符合国家晚婚条件(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可享受10天婚假。
③再婚者可凭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不再享受7天晚婚假。
4、丧假:
如员工或其配偶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3天有薪丧假。
5、产假:
女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休产假,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享有产假90天;在24周岁以上初育的,另加晚育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必须呈交有关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休假。
6、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须经公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员工请事假超过3天的(含3天)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8、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市级医院批准后可休病假。
十、假期待遇:
1、薪金:
①年休假、婚丧假为有薪假期,
②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③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2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④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内薪金按以下发放:
a)、病假在5日内者按病假天数扣发奖金和各种福利补贴。
b)、病假在5-20日内者按90%计发基本工资。
c)、病假在20--30天内者按月基本工资60%计发,如低于北京市当年工资的80%,按北京市当年工资的80%发放。
d)、病假在1个月以上者按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的80%发放,
2、假期管理:
①员工休年休假时必须一次休完,余假作废;如因工作原因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经领导审批确认后,余假可留作下次使用。
②员工休年休假须提前10天向有关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口头向审批人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正式请假手续。
③年休假只可在本年度内使用,过期无效。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的,经人力资源部确认批准,公司给予最多不超过相当于15天薪金的补偿。
④员工休年休假、婚丧假时遇周六日、节假日均连续计算。
⑤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过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⑥部门、分公司领导须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后,方可批准员工休假。
⑦员工须在休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⑧各类假期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外,各分公司办公室应做好统计工作。
3、假期审批权限:
①一天之内的假期:副经理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审批;经理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后方可休假。
②一天以上的假期:申请人先将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假期,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副经理及以上员工休假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
③禁止越权审批休假。
十一、医疗费报销:
1、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不再另行支付医疗费;
2、未办理工伤保险,因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公司予以酌情考虑。
十二、职业健康安全保障:
1、为了解和保障员工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体检。每年10月底之前做好相关工作,保留体检记录,依据体检记录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
2、每年制定员工健康投资方案和计划,并纳入到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计划。
3、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依据国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技术参数标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
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4、女工保健:参照国家卫生管理部(1993)11号《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执行。
第6篇 物业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6.1《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第7篇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怎么写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 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 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 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 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十)
一、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项属公司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及其决策内情;
2.经营及财务状况;
3.工资奖金方案;
4.未经宣布的人事变动;
5.拟开办或接手的项目,对外投标的项目及标书;
6.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记录表格;
7.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8.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9.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10.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11.其他属于秘密的事项。
二、密件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坚持以下规定:
1.公司密件由办公室标记密级并登记管理;
2.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3.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传递与保存,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密级文件。阅读与传达密级文件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确实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电话、传真、电传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用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资料以及属于保密的物品;
6.未经发文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保密本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发放,用完后交回办公室处理;
9.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10.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销毁。
11.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
第9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工作制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工作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能,完善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制度:
1、住宅小区实行全方位安全监管,二十四小时巡岗值班;
2、保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仪态端庄,举止文明;
3、保安管理人员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规范,确保小区失窃率为零;
4、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小区路道畅通。
二、绿化制度
1、做好管养工作,确保绿化完整率达100%;
2、根据各小区级别,力争绿化面积逐步达标。
三、环境管理制度
1、设立专职清洁人员,维护小区清洁,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打扫一次;
2、及时清通公共下水道、沙井、化粪池;
3、经常对公共照明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四、社区文化制度
1、设立时事宣传栏;
2、订购报刊、读物;
3、设立小区文娱活动室,适当开展社区文体活动;
五、财务制度
1、小区收费标准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
2、小区收支明细按月、季或年上墙公布。
六、投诉制度
1、设置意见箱;
2、设立投诉电话;
3、答复投诉人的投诉问题时间为1-3 天。
第11篇 物业公司人事监察制度-7
物业公司人事监察制度(七)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职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职员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不避亲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经营活动:公司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兼职: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个人投资: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利 益:
1、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2、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接受后应交纳到公司,并进行登记。
3、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未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4、职员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5、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六、佣金和回扣:公司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
七、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
八、保护公司资产:
1、职员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职员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九、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公司总办提出咨询;
3、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管理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管理制度6
一、总经理办公例会
1、总经理办公例会分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
2、工作例会于每周一定期召开,由总经理主持。会议由总经办召集。
3、专题会议必须由主管副总经理提议,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召开。
4、总经理会议都应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会议决议。
二、部门主管工作例会
1、部门主管工作例会于每周一定期召开。
2、公司经营班领导至少应有一人出席,由总经理召集、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
三、重大事项专题会议
1、需由部门经理提议,由总经办统一安排。
2、会议由部门经理召集、主持,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四、部门内工作例会
1、部门内工作例会召开时间由部门自定。
2、部门经理主持。
五、以上会议共同事项:
1、专题会议的召开应填写《会议提案表》。
2、会议经核准召开后,由总经办发《会议通知单》。
3、所有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
4、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5、以上第一、二、三项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6、与会者应做好会议准备,准时出席。
7、因故无法出席或无法准时出席者,应以书面形式请假,报上级领导批准,否则作无故缺席处理。
8、由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考勤工作。
9、会间应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消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