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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3 13:06:07 查看人数:44

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第1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平安。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和责任,小组成员和班主任每学期与校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四、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工作日时间,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提前半个小时到校在校门口值班,学生放学时提前到校门口值班,值班带班要带牌,寒暑假、节假日、重要活动日安排带班值班。

五、放学时各班要整好队,由班主任送出校门,按指定的路线行走,路队情况由大队部组织值周学生评分。

六、放学后实行静校制度,静校后,各班不准再留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教师必须陪同。

七、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按照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经常教育学生各类教育。

八、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严重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教师要给予严肃处理。

九、加强门卫管理。工作时间禁止校外人员入校,家长来访在联系上教师后,教师到门岗外接待,因公务原因需入校的外来人员。须经电话联系上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同意后,方可登记入校。学生因病等情况需离校的,教师应联系上学生父母,写好出门条后将学生送至门岗处等待家长来接,家长到校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十、按照区教育局要求,每学期的第一个月为安全教育月,各班班主任要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各类安全教育日也要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计入班级安全工作考核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班级,取消该班本学期评选优秀班集体资格。教职工发生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当年评先和晋职称资格,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一、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落实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进行督察,每月做一次总结,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第2篇 小学安全工作常规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学期及期中按规定排查安全隐患一次,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检查人员签名。对安全责任点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报分管领导。

三、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四、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五、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六、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七、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以及人群集中场所、重点部位等。

第3篇 同和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及整改制度

东城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及整改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及时报告。并形成制度,列入年终考核之中。

2、值日教师每天要认真检查校园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和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没事报平安。

3、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每两周检查一次校舍、用电、用水、用火、管制刀具、设备设施等,每次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存档,写出隐患排查报告。

4、任何师生都有举报学校隐患的义务,包括校舍隐患、学生矛盾等,对于举报属实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学校给予奖励。

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6、对值日教师查而不报、不查不报的渎职行为,学校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4篇 乡d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乡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凡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含临时工),根据其职责内容,均承担学校安全责任,一旦由于其个人工作过失,造成安全事故,个人须承担责任并被追究。

二、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含临时工),在校内工作岗位上因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及学校管理制度,造成对学生及他人人身伤害或学校财产损失等,根据有关法规及制度,承担责任。

三、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含临时工),由于工作责任心差和工作能力差或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力,造成学生及他人在校内受到伤害,视其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辞退)或进行经济处罚(扣除月奖、校内工资部分或全部、月薪部分或全部、部分或全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含临时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规定,在保护师生、人员、财产安全和见义勇为方面有明显成效或有突出表现,学校给予表扬、表彰。

五、学校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责任和表扬。

第5篇 南城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城南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5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5)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中心完小校长、各完小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对责任人的追究

1、各学校校长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学校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7篇 龙岗小学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龙岗小学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网络管理人员及公文接收人员等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2、学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和公文接收人员必须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监控本单位上网信息,随时对本单位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学校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单位文印室、财务室电脑加强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学校所有用户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淫秽、***等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单位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5、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信息上报、论坛言论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上报、外传信息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学校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7、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8、一经发现校园网或局域网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不得隐瞒。

附:z县龙岗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小组名单

组长:

组员:

z县龙岗小学

第8篇 某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影响到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为副组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班主任为成员,是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各责任区、各班级的安全工作。

二、落实安全责任:校长全面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的统领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布置、安排安全工作;总务主任负责学校保卫、门面安全工作;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搞好安全工作。

l、坚持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周星期一校会全校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各班每周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防车祸、防触电、防火灾、防溺水、防拐骗的教育。

2、坚持放学路队制度。

3、坚持学生请假制度,在家请假必须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在校请假必须由家长接领方可离校。

4、进一步落实门卫责任,搞好保卫工作。

5、全体教师都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实行课堂安全负责制。

6、实行安全责任考核与奖惩挂勾制,把安全工作纳入对教师的考核,纳入对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的考核;对于出现了安全事故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扣发奖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004 年1 月

第9篇 二石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全校师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安全责任意识,本着“预防为主、从严管理、逐环节追究、从重处罚”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

学校在组织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时,不得使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防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学校校门按时关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家长接送学生必须在校门外;在校期间教师及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对获准出校的师生要做好出入时间登记。

三、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凡是进入学校用于学生群体防治的药品和保健品,必须是卫生或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由于条件所限,暂不向学生提供饮用水,采取学生自带饮用水的办法,确保学生饮用水安全。

四、加强学校校内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学校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的闹校行为、暴-力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工商部门整顿、取缔校园周边小卖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师生的法律常识教育,使广大师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形成良好的校风。

五、确保学生参加大型活动的安全

大型活动时,学校要进行严格的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班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要全部到位,确保学生活动顺利、安全地进行。

六、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教师要努力学习素质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理解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严禁辱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有悖师德的现象发生,严禁教师课上随意离开课堂,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校内或在校外违规补课,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学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明确组织机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方法,制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以及寒暑假的前一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防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集中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创建“平安学校”、“平安班级”,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月等活动为依托,利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进行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教育。

八、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和抽查制度

对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两次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对安全工作还要进行不定期抽查,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九、建立安全工作定期汇报制度

学校每月5日前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个月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不报、瞒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0篇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国省市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文件通知精神,确保师生人人、事事、处处平安,真正让家长和社会放心,为师生创设一个良好安全工作生活环境,特对学校安全工作例行排查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责任人每学期向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2、对学校房舍、设备、设施,由相关责任人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

3、各室管理责任人,除每月全面检查安全状况外,每日上班前,还需对所负责工作室及设备设施作安全排查,实行每日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学校房舍每次遭受恶劣天气后,至少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5、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报告制度。

第11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预警、预案制度

中小学安全工作是教育的头等大事。我校将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进一步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地把我校师生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继续与公安、工商、质检、安监、共青团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有效机制,努力为中小学生创建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成长环境。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学生注意游泳安全,不到唐徕渠和北塔湖游泳,注意上下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兴庆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二)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上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五、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劣分子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坚持“每天二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在传染病易发季节加强对学生的预防知识辅导,强化保健意识。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的思想。

七、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大队部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

第12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和省、市、县、镇及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4.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

学校领导和所有教职工,依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均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安全事故追究的范围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处理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班级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学生受到外来人员侵害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3、课堂(含体育或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直接阵地,任课教师未按规定做好“课前一分钟学生到位查询”和“课后一分钟安全提醒”,或不在岗及擅自离岗,从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4、课间、午间、上下学时段是学生在校园最活跃的时间,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师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学生有危险活动要及时制止,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巡查,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6、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分解表》划定的职责范围,消防、校舍、活动场所等相关责任人,要加强常规管理和督查。如因各种隐患排查不到位,事故处理不力,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食堂及营养餐监管事关食品安全,食堂管理者和食堂工勤人员必须注重食堂内外卫生及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程序及规定操作,若迟到、早退、不认真工作或不在岗,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营养餐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全程管理营养餐的运行,对当日营养餐期间的一切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8、未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课外活动、校外活动,如发生事故且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加强值班制度。昼夜由安保人员值班,课间、午间由每学期排定的值日人员巡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由学校领导轮流值班;各功能室及办公室由相应责任人或各组安排的值日教师负责。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10、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如发生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值班人要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积极予以制止和处理。学校要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处置。

1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根据有关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1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3、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隐瞒不报、漏报或拖延报告的,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总之,安全工作要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十二篇)

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平安。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和责任,小组成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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