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沂山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沂山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实行人人有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奖惩制度。
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的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
一、学校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整体负责:安全文件的传达,学校安全教育,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长、后勤主任、安全办主任: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设施的安全,房屋设施使用安全,学生在校住宿、饮食安全。注意做到职责分工清楚,责任到人,经常对相关人员教育、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三、分管教学校长及教导主任安全方面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师进行工作安全教育。对教师在工作及学生学习期间的安全负责。
四、政教主任,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相关活动中的安全,组织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进行全面教育、指导、检查。做到学习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精神,组织学生进行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学习、签字与实施。做深做细学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学期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负责。
六、保卫人员职责:坚守岗位,按学校有关工作职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注意留档。做好校园内学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对做得不好的进行处理与教育。对外来人员进行查问或登记,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的责任,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都有对发现的学生不安全行为制止教育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在自己上课期间,其他活动或其他工作期间,对学生负有监护、管理教育等责任。
八、所有各科室职能人员对本科室财物,班主任对班级财务,教研组长对教研组财物,住校教师对所使用学校财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丢损的职责。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事项:
1、房舍、设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2、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知识教育,严把学校食堂消毒措施关和进货渠道关,防止食物中毒。
3、对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活动课等进行安全管理与教育。
4、集体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严禁学生携带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7、严禁学生上、下楼拥挤、起哄,禁止攀高、追逐、打闹等。
8、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9、学校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并与评先树优等挂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假期及夜间值班职责及奖惩办法
一、值班人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搞好站岗巡逻护校工作(包括教学区、宿舍区、实验区等)。
二、在值班期间,要注意发现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对发生的治安事件及时上报同时保护好现场。
三、严禁值班期间喝酒,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四、换岗时,调岗的双方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否则按空岗对待,空岗一次罚款20元,并承担空岗而造成的损失;夜间值班人员空岗1次罚款50元。
五、认真履行职责,未出现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2篇 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把各班级的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对于安全工作思想上重视、措施得力、工作有成效的班级和个人,在评优、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对成绩特别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
3、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教育不利、措施不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级或个人取消本年度的一切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安全工作优胜奖享受校优秀工作者同等待遇。
第3篇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逐级上报。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4篇 同和小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东城小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我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每周日一下午召开教职工例会,主管校长要将学生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向教师们提出要求。
4、每周利用课间时间,少先大队辅导员讲评一次学校安全问题,并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5、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6、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向家长讲评本班学生安全情况,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的建议,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7、学校召开的所有会议,都要讲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内容,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第5篇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2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保证三次以上研究学校安全工作。
3 、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是任该节课的任课教师。
4 、每周工作中,值日教师是该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 、每一责任人,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安全教育制度
1 、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2 、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要经常性总结学生安全工作经验与问题,及时在学生*上进行教育。
3 、各年级组每周要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各班主任每天要检查全班学生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级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要了解每一个学生,对有生理疾病、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告知每一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把学生偶发事项、缺席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
三、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 、学校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安全工作要作经常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
2 、在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学期末以及梅雨季节组织人员对全校所有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经常检查全校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班要及时把班级中电线、窗户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应及时处理。
3 、因操场在学校外,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规定上好体育课。
4 、要完善安全检查记录制度,每一次检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记录。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大型活动核准制度
1 、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社会实践、校内大型*、活动,必须报告学校领导批准。活动报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写明活动时间、地点、人员、交通工具、安全措施等。
2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报告教育局并得到批准。
五、门卫管理制度
1 、学校预备铃响之后立即锁上大门,到放学铃响后方可开门。
2 、上课期间,不准学生私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并签字。
3 、不准家长进校接孩子。
第6篇 南城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城南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7篇 雅成小学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雅成小学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为了贯彻各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从而保证人人、事事、处处讲安全,形成强烈的安全第一观念和意识,把校园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状态,彻底消灭因玩忽职守,或工作失误,管理指挥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因而全体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学校针对工作实际岗位,制定了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并签定教职工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全体教职工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安全意识,履行安全教育管理职责。
学校将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在安全教育和管理中成绩突出显著的,学校给予奖励,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对本人的教育教学质量考评一票否决,按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当年职称考评为不合格,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违法犯罪的,送交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第8篇 乡d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乡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zz乡总校部。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9篇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国省市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文件通知精神,确保师生人人、事事、处处平安,真正让家长和社会放心,为师生创设一个良好安全工作生活环境,特对学校安全工作例行排查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责任人每学期向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2、对学校房舍、设备、设施,由相关责任人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
3、各室管理责任人,除每月全面检查安全状况外,每日上班前,还需对所负责工作室及设备设施作安全排查,实行每日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学校房舍每次遭受恶劣天气后,至少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5、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报告制度。
第10篇 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记录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更好的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的档案管理,实行档案管理记录制。
2、安全工作计划、专项制度、措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各岗位操作记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及各种活动记录等档案都要分层次、分项目存档。
3、各种档案要规范齐全。
4、各种活动、检查记录要有时间、人员、地点、结果、整改措施等
第11篇 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它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确保幼儿在园健康成长,特制定东甸子小学幼儿园安全条例。
一、指导思想: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安全管理
1、普及安全常识,家长接送幼儿离园时教师要把孩子亲自送到家长手中,坐车的孩子要亲自送到车主手中,住宿的孩子交到邵老师手中,把每一个孩子都安全送走教师方能离校。
2、活动课必须严格按大纲要求,精心备课,严密组织,严禁教师中途脱堂;坚决禁止放羊式体育活动。
3.幼儿户外活动时,老师要在场,指导幼儿自我保护的方法,确保幼儿活动安全.上下楼梯教师要亲自管护,做到有次序,切不可放任,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4.教师要经常检查活动器材的性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凡因教师违规上课而造成的伤害事故一律由教师本人负责.
5.教育幼儿不随便吃零食,注意饮食安全.
6.必须坚持考勤制度,缺席须有家长签字的假条或电话.幼儿中途离校时,必须经过老师同意,不允许他人随便带领,如父母有事委托他人来带领,必须写好委托书,带好身份证,老师方可放行。
7、下班前严格检查教室内水、电及门窗关闭情况,杜绝事故发生.
8、不得翻越校墙、门、攀爬建筑物,护栏.
9.防止坏人引诱,拐骗.
10.凡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利、教育不够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11.凡因教师违反师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的幼儿伤害,伤亡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并负责对受害人经济赔偿.
.12.室内设备,如门窗,地板,桌椅,房屋,玩具等随时检查,发现损坏迹象,即刻上报学校.
.13.幼儿来园时做好晨检,了解每个幼儿的健康状况,杜绝传性疾病及不安全物品入园.
14.进食时,食物温度要适宜,幼儿座位要固定,专心进餐,带班老师来回巡视指导幼儿细嚼慢咽,不嬉闹,不催促硬塞,咽下最后一口方可离开座位.
15.睡眠前检查幼儿口腔内不含留食物,安睡后班内不离人,值班人员应巡回观察,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即使采取措施.入厕应在教师引领下有次序的进行,避免拥挤混乱.发生推撞碰跌,要保持地面干燥,有水及时拖干,防止幼儿滑倒.
16.凡幼儿发生过不明原因的昏厥,抽搐或其他严重正症状,要及时拨打120进行急救,并及时上报学校。
17.老师给幼儿吃药时要做到审查认真,反复核对,准确无误后,才可服药,严禁吃错药。
18.活动要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教师要参与幼儿活动并进行指导.保持良好的次序,尤其对好动,顽皮的幼儿和体弱儿要注意和照顾,防止摔倒,跌伤,攻击,争夺玩具等现象的发生.
19.在户外活动前,教师要让孩子穿戴整齐,要对活动场地,器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室外活动时带班老师组织好幼儿有秩序进出教室,不推不挤.
20.教师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干私活.态度和蔼,动作轻柔,严禁威胁恐吓,强行拉扯,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准用被子蒙盖啼哭的小儿头部.
21、各种物品应放于固定安全位置,一般内服药必须有明显标签,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外用,消毒药品及可能有伤害小儿的物品严禁进班
22、小儿在园所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大小,无论后果如何,值班人员都必须如实交班.
23、教师不携带私人用品进班,特别是有尖锐棱角,金属物品,有壳核物,外用化学药水等.个人装饰简单大方。
24、时刻检查幼儿的穿着情况,冷加热脱,杜绝幼儿肚脐眼在外,幼儿指甲过长,老师有责任帮助修剪,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不小心抓碰,抓疼别人)。
25.幼儿若发生传染病或有发热腹泻等可疑传染病症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26.教师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一旦事故发生, 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并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5,教育幼儿要文明玩游戏, 不玩危险游戏,不做危险动作.教师要经常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则.
26、教师定期检查室内电器,电线以及一切能引起火灾的设备,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27.教师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出意外事故.
总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师幼的高度负责,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
第12篇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各部门、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下学、课间活动、*、放学、防性侵、防火防电、防溺水等“防八灾一渗透”提出具体的要求,加强学生的生活教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评先选优、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量化奖励3分、2分、1分。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黄泥塘镇第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