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区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1、参加门诊工作的各科医务人员均须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服从门诊部的安排。
2、门诊工作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经本科室主任批准和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并及时向门诊部主任报告。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参加门诊的轮换人员应相对固定,专家门诊与科门诊的医师有病房工作时,应妥善安排,保证门诊工作的时间和需要。
4、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5、门诊各科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6、对病人要进行认真地检查,详细询问病史,按要求写好门诊病历和门诊处方。门诊部、医务科汇同各科主任定期检查门诊质量,抽查门诊病历及处方。
7、对高热、危重病人应提前诊治。门诊手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门诊部主任,护士长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
8、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耐心解答各种问题,尽量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
9、各科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人不能确诊或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或有关专科医师诊视。
10、保持门诊部的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1、门诊医师须注意科学用药,尽量使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减轻病人负担,如病人转回原地继续巩固治疗,要提出诊治意见。
第2篇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一) 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住院总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商量。
(三) 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四) 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五) 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六) 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各科主任及门诊部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 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八) 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九) 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十) 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二)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部要有计划地做好门诊病员的预约诊疗工作。
第3篇 y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科学组织和指导分诊,以缩短候诊时间,对高热病员、危重病员及70岁以上老人应当优先安排门诊。
(二)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诊的病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等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
(三)遇有疑难、重危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尚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上报医院领导。
(四)定期检查总结门诊医疗质量。
(五)承办病员入院、出院、转院手续,掌握各科病员流动和床位使用情况,每日向统计室报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
(七)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对候诊人员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
二、挂号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急重危病人例外)。
(二)挂号室应分科挂号,已有门诊病历办理复诊挂号即可。
(二)转科病员不在重新挂号。
(四)挂号诊病当次当日有效。
(五)挂号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态度和蔼,解答耐心,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各栏。
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一)出院、入院病员均由本院各科医师开具出入院证,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
(二)病员办理出院手续,由病区护士长到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
(三)住院病员,应详细填写住院卡及病历首页,按规定预交押金。
(四)住院处设置住院病人一览表,并每日与病区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五)住院处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和蔼,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交付现金时应当面点清,开出收据,并保留存根备查。
四、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观察室留观病员由急诊医师、护士负责,轮流值班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需要住院治疗者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二)观察室床位,应按床编号,挂床头牌,并按时进行消毒。
(三)建立观察记录,及时记录病情变化、检查、治疗、护理情况,留观病员入院后,其观察记录随住院病案保管,未入院的观察记录在科室保管,时间一年。
(四)留观病员的管理,应留陪护。
第4篇 市民医院肠道门诊工作制度2
人民医院肠道门诊工作制度2
(一)诊治各种急性肠道传染病,重点以“02”为主,严防“02”传入。
(二)遇有合并其他疑难疾病时,可请有关科室高年资医师会诊。
(三)就诊患者均由值班医师负责按流行病学进行逐项登记,不得遗漏。发现痢疾等法定肠道传染病,必须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发现肠道病的多发、暴发单位要电话报告保健科。
(四)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02”及一般常见肠道传染病的诊断、治疗、抢救、消毒等业务知识。符合可疑“02”者,应立即上报防保科和医务科,同时做好病人留验,封锁污染区,登记接触者。
(五)详细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症状,做到不漏诊,不误诊。
(六)每例病人必须做到逢泻必采,并做好大便培养登记工作。
(七)组织好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护士要熟练掌握抢救输液技术,配合医生做好病人抢救及门诊病人注射工作。
(八)做好各种医疗器械和抢救药品的准备,并定期更换消毒。肠道门诊护士或其他专人负责日常消毒工作。
(九)掌握各种消毒药品的配制及消毒方法,做好门诊及厕所消毒,保管好消毒药品。
(十)医护人员检查每例病人后,应洗手或消毒手。
(十一)每日下班前,诊室内桌面、门把、医疗器械及地面均应擦拭消毒。
(十二)肠道门诊要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候诊宣传。
第5篇 附一医院门诊工作制度8
第一医院门诊工作制度(八)
一、医院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儿)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协商。
三、门诊医护人员应具有一定经验,在门诊高峰季节应保证足够的医疗力量。
四、对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每周出诊两次,共8小时,解决疑难病例。凡各科设立的专科门诊,应准时应诊。
五、对高烧病员、重病员、老人及远道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六、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开好处方,并合理检查、用药,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尽量减轻病员经济负担。
七、门诊各医技科、功能科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九、加强门诊服务台、导医台和咨询服务,加强挂号、收费、发药等窗口的工作,主要科室有分诊,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维持就诊秩序,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知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控制院内感染。传染科应单独设立候诊室,及时报告疫情。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十二、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接受广大病员的监督。门诊部定期发放满意度测评表,及时收集汇总,根据群众反应不断改进门诊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第6篇 第三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1. 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 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 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 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 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 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 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 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 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 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 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 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第7篇 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出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必需由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需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注明其职称及安排的具体时间,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门诊部统一挂牌。
三、专家、专科门诊原则上每人每周安排1-2次,具体时间以科室安排的为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改动。
四、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开诊。专家因故不能按时应诊的,需事先到医务科请假,持医务科同意的书面批条,提前48小时到门诊部办理停诊手续。
五、出诊专家、专科必须在门诊部安排的诊室接诊,不得擅自改动接诊地点。
六、出诊专家、专科必须依法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和传染病报告工作。
第8篇 市民医院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每年于霍乱流行季节(5-11月)开设肠道门诊。门诊对象为年龄在5岁以上的腹泻病人。
2、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肠道门诊的操作规程开展检测工作。
3、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就诊日期、发病日期、主要症状体征、治疗方法;外地病人,应登记原居住地详细地址以及现居住地地址,防止因登记不详,或字迹不清而延误疫情处理。
4、病人粪便进行细菌培养是发现霍乱病人的关键项目,必须实行逢泻必采,有样必检规定。
5、防保科应经常检查肠道门诊工作情况,每10天统计腹泻病人数,并填写《肠道门诊工作旬报表》上,按规定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6、对肠道门诊工作情况,每月应进行一次自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确保肠道门诊工作畅通实施。
第9篇 市民医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4
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4
(一)在感染科门诊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应配有专用留观室,专门发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中途不得颤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向科主任提出,由科主任安排其他人员出诊。
(三)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按常规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四)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五)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发现可以病例,要及时做好双向防护。
(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并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病人,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且有流行病学接触史病例,要立即向防保科向市疾控中心卫生局应急办报告,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七)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象,并按要求做好基本必要的检测工作。
第10篇 区中心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区人民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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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8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8
(一)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住院总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商量。
(三)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四)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五)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六)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各科主任及门诊部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九)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二)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部要有计划地做好门诊病员的预约诊疗工作。
第12篇 南区医院简易门诊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简易门诊工作制度
一、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缩短病人的等侯时间,医院在一楼门诊大堂开设了简易门诊。
二、简易门诊的医师应具备执业医师资质,并严格按照登记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执业。
三、各科已明确诊断,患者(或家属)已知需服药物,并知这些药物用法及注意事项的慢性疾病维持治疗的开药、各种需要检验、辅助检查申请开单以及咨询结果者都可以直接到简易门诊就诊。
四、简易门诊接待已经确诊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取药或检查、检验患者,不得接待初诊患者,不得接待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不得接待非患者本人。
五、简易门诊的医师可以对本专业范围内的患者进行诊疗。
六、简易门诊的医师不得开具肌肉注射、静脉注射药品处方以及输血治疗和透析治疗等。
七、简易门诊的医师不能开具下列药品:
第一、二类精神类药品;麻醉类药品;激素类用药;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抗排异药物;免疫抑制剂。专业性很强的特殊用药物,如强心药、抗心律失常药、抗凝药及中药汤剂。
八、简易门诊的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时间:7:5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