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安全计划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
3、加强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园。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
5、强化安全预案制度。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第2篇 学校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 、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第3篇 zz学校园区二次加压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区二次加压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清理水箱房的卫生,保持水箱房的卫生清洁。
2.及时复查水箱房责任人的健康合格证,体检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3.设专人对水箱的设施、设备负责,杜绝与水箱房管理无关的人员进入水箱房。
4.水箱房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定期的消毒、清洗、报检、化验水质,确保业主生活用水的安全。
5.与防疫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按照公司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水箱房的日巡检记录和其他记录。
第4篇 zx小学校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学校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有关部门和负责老师一定要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集体活动前,各班应按时排队,有序前往指定地点,做到快、静、齐。如需带座椅,应规范执拿,轻拿轻放。
3、集体活动时,应坐姿端正,认真观看或听讲,不随便走动,不交头接耳。
4、集体活动结束后,应按序整队回教室。上下楼梯速度要慢,注意礼让不抢先。
第5篇 学校安全防盗管理制度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第6篇 小学校内教工宿舍楼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内教工宿舍楼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楼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
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
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
,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
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
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第7篇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1.办公桌椅、学生课桌椅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损坏情况,总务处负责,每学期集中大修理一次;平时根据损坏情况及时更换、修理。
2.体育器材由体育组每月检查一次,并及时加固、更换,防止事故发生。
3、教学仪器实验员要经常检查,并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毒、防腐、防虫。
4、对易燃易爆物品,有关人员要严加管理,以保安全。
5、房屋、门窗、玻璃、灯光设备、取暖设备等,都由使用部门设专人管理,总务处负责维修。
6、供电线路、开关设备由总务处负责请电工每学期检查、保养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
7、人人有责管好电、用好电。
8、一切财产设备,坏了要当日报告总务处登记,由损坏者赔偿,丢了要立即查找。
第8篇 学校公共楼宇部安全防火制度
学校物业公共楼宇部安全防火制度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安全巡视员在本楼宇各部门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夜班门卫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安全保障部汇报。
(2)严格执行“自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各楼宇每月由楼长带队,保安员、保洁员、门卫代表对本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3)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意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白、夜班保洁员每日下班前将所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桶、纸篓清理干净。公司定期开展防火常识教育,增强防火安全自救素质。
(4)注意安全用电。照明线路、灯具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准私拆和改装,不准点长明灯、电炉子、电褥子、电暖器、手炉、热的快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等。
(5)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闭各楼层电闸。各楼宇安全巡视员应经常巡查本楼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楼内走廊禁止吸烟,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7)楼内公共消防设施不能随意动用,否则当事者要负相应责任。
(8)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巡逻,发现问题、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9)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公司领导带队,各楼长联合对物业辖区进行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所管理单位和保卫处共同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0)物业公司办公室:8****9;校园内火警:8******0;火警:119。
第9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八、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第10篇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得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管理处挂失,防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在校园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第11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体化,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工作考核条例。
该条例一共八条,其中对班主任及分管该班的任课教师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进行了具体的划分与考核。
1、班主任宣传、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利用晨会或班会做好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安全文明的休息与课间活动,并作好相关书面记录,每周至少一次。(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班科协同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共同负责该班的安全工作,对学生做好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科任教师协同班主任共同管理好班级。
3、任课教师宣传、教育:(10分)任课教师可利用相关课程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并在教案中有相关内容记载,每月至少两次。(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履行安全义务:(20分)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必须履行安全义务,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并按时进行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再告之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修缮;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安全办,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安全办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5、安全资料:(10分)班主任负责相关安全资料的发放与记录,并将相关记录按要求按时上交政教处。(以政教处按时收到的为准,不按时上交的,一次扣1分;有一次未上交扣2分,扣完为止。)
6、课堂安全:(10分)全体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保障学生课堂安全。(因组织不善导致或不在岗位而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7、签定责任书:(10分)全体教师每期必须按时签定一次相关的安全责任书,责任书签定后就履行责任书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共同管理好班级,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未签定责任书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8、应对与处理:(20分)全体教师都应该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采取积极的应对与处理措施,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及解释工作。(发现人或知情人未处理或置学生不顾,未造成较坏影响的20分全扣;处理不及时的,造成家长的不理解或较坏影响的扣5分;处理方法不得当,造成较坏影响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参加评优评级评先时一票否决。)
第12篇 乡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