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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制度范文(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30 07:01:35 查看人数:23

工作票制度范文

第1篇 工作票制度范文

工作票制度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两种:填用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转动中的发电机上的工作。

3、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人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别字、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完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6、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

7、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8、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9、工作票签发人由强电管理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由强电组长或资深技工担任。

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3)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4)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及措施的实施。

第2篇 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一、操作票、工作票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防止电气误操作、人身伤害事故的重要组织措施。应严格按照电力部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使用过的操作票,下一值应综合检查评价,每月定期由安全员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统计合格率,做到正确及时,对“两票”执行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上级职能部门应认真督查和指导,进行复审与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组织落实措施。对执行不力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操作票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不是按事先编号顺序使用(发予令的操作例外);

2.操作票在填写时不是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是用圆珠笔书写;

3.一张操作票超过一个操作任务;

4.操作实际任务与步骤不符(其中包括操作票漏项,应列入操作票内容的操作未写入票内及步骤颠倒等);

5.字迹潦草、票面模糊不清或对个别错漏字修改遗补时涂改、使用修正液或用橡皮、指甲、小刀等擦、刮;

6.操作四步内不得盖单步“不执行”小章或每张操作票使用单步“不执行”小章超过三次;

7.对遗漏操作项目在票上用补充记号进行补充或用调整记号对颠倒步骤进行调整;

8.未按统一命名、统一术语填写或设备名称编号不正确;

9.装(拆)接地线的位置不确切或漏写地线编号或地线编号颠倒;

10.操作时间漏填、错填或未按“年、月、日、时、分”填写;

11.操作票上各类人员未按实填写齐全(包括由于审核手续不严,签名人员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没有签名或没有签全名。由他人代签名);

12.操作中打“ü”不正确或漏打“ü”者;

13.操作票填写完毕未在最后一项齐末处盖“以下空白”章或使用图章的名称不正确;

14.已执行的操作票未盖“已执行”章;

15.操作中发生异常情况停止继续操作的操作票或具有“不执行”内容的操作票在“备注”栏内未作说明的(另外对作废、不合格的操作票均应注明原因。若系调度追令作废,可列入合格统计。若系值班员填写中错误作废,应属不合格统计);

16.操作票编号后有缺页(缺一页计一张不合格,因故缺页不统计在内,但需说明理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执行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未带到操作现场或未按实际操作顺序打“ü”的操作票。

2.先操作,后补填写的操作票。

3.违反“六要八步”,操作、监护不当发生考核事故 ,统计事故或威胁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已实施的操作票。

第3篇 燃气电厂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现场的消防管理,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确保生产场所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

3.2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3.3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2012)

3.4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年)

3.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gb26164.1-2010)

3.6 《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健环管理篇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3年5月1日施行)

4 释义

4.1 防火重点部位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4.2 危险场所

发电厂的危险场所系指其中的天然气系统及管道、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燃机房等。

4.3 动火作业,指在厂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4 本制度所称“一级动火区域”是指油库、房内、柴油发电机室、蓄电池室及油水分离池内;燃机、汽机油系统和管道以及其他油站;化学加药间、加酸、碱间、酸和碱管道及附件上、危险品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充装过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液体(包括酸液)的容器;油浸变压器、电抗器等电气设备及油开关本体;变压器、蓄电池室、电缆间、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上述系统或设备2米及以内区域;燃机房内;天然气系统管道及其附件10米以内区域以及安健环部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4.5 本制度所称“二级动火区域”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例如:通讯机房、计算机房、继保间、配电室、厂用电室、档案室、有汽油柴油泄漏的汽车修理场所以及其它安健环部认定的二级动火部位。

5 职责分工

5.1 动火作业负责人

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动火作业负责人权限的人员担任动火作业负责人,外委施工人员要担任动火工作负责人需安健环部批准方可担任。

5.2 动火作业签发人

签发人对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签发。

5.3 动火许可人

运行具有作业许可权限人员对动火作业进行许可签发。

6 执行程序

凡在公司内动火必须履行动火工作票程序

6.1 动火工作票的使用

6.1.1一级动火工作票的使用范围(但不仅限于此区域)

1) 天然气调压站、前置模块及调压站外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系统管道及其附件10米以内。

2) 油系统、管道及其附件,油处理设备及其设置的堤堰、油库围墙以内所有区域、供、回油管道。

3) 各类油系统,酸、碱、加药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及系统连接的吹扫和伴热管路等。

4) 充装过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液体(包括酸液)的容器。

5)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库及所设围墙及房屋内。

6) 变压器、蓄电池室、电缆间、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

7) 燃机房内区域。

8) 上述除特别规定外的设备和系统2米及以内范围。

9) 安健环部认定的其他动火部位

6.1.2 二级动火工作票的使用范围(但不仅限于此区域)

1) 除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场所动火作业均为二级动火区域,需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2) 安健环部认定的其他动火部位

6.2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是经考试合格并经安健环部批准并书面公布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有关班组班长、班组成员。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6.3 动火工作票的执行

6.3.1 在厂区内进行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6.3.2 各生产部门、班组以及外委单位施工作业中需在本厂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办理一级或二级动火工作票。

6.4 动火工作票的办理

6.4.1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按本厂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等名单规定执行,签发权限限于本部门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其他人员无权签发动火工作票。

6.4.2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动火等级签发动火工作票。

6.4.3 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按动火等级首先进行动火工作审批。一级动火由动火作业部门具有审核权的人员、技术部具有审核权的人员、安健环部门具有审核权的人员、厂部领导审核;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具有审核权人员、安健环部门具有审核权人员、技术部具有审核权人员审核。

6.4.4 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动火工作票在审批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到运行办理许可手续,办理许可手续前,应按票面所制订的安全措施要求分别做好安全措施,并签名;由动火工作许可人安排测定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并按票面内容和要求做好记录填写。

6.4.5 动火作业前要特别注意消除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物品,防止火灾发生。

6.4.6 动火作业中,作业现场必须有消防监护人在场监护,备足足够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应联系备消防车。

6.5 动火工作票时限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为24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有效时间为72小时;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

6.6 动火的现场监护

6.6.1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首次动火前,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和各级审核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应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将测量结果填写在《动火作业工作票》内,并签字确认,在监护下进行明火试验,确定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6.6.2 一级动火作业时,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监护。二级动火作业时,申请动火部门指定的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6.6.4 外委施工等在本厂区域需进行动火作业,由本厂负责该外委施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根据本制度规定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在动火现场进行监护。

6.6.5 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确定合格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6.6.6 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每隔2小时,测定一次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6.7 动火工作票的有关规定

6.7.1 动火工作前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根据工作内容及场所,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6.7.2 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6.7.3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式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6.7.4 尽可能把动火的时间和方位压缩到最低限度。

6.7.5 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办理程序。

6.7.6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6.7.7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1)天然气管道置换不合格前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有清理干净前;

4)风力达5级以上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6)蒸汽吹扫未完全冷却的燃油管道;

7)含有残油的燃油管道;

8)运行中的燃机油系统、天然气系统、变压器、汽轮机油系统、转动设备的润滑油(控制)系统。

6.7.8 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用、恢复运行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6.7.9 动火工作在间断或终结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

6.7.10 一级动火工作票应当天开工当天办理,并于当天结束。第二天如需继续工作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许可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6.7.11 动火工作票应由公司有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无效。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6.7.12 承包商在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应由本公司有关人员按动火级别履行动火工作票审批手续并进行现场监护。

6.8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6.8.1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1)审查工作必要性;

2)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3)审查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工作票签发人审查动火工作负责人是否合适。

6.8.2 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检查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负责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4)负责确认动火工作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6.8.3 动火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负责动火作业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检查运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4)负责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5)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6)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7)负责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应无残留火种;

8)动火现场出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火势的扩大和蔓延,及时报告。

9) 在密闭空间动火应保证通风或强制通风,以便空气流动;动火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10) 杜绝非动火作业人员动火。

6.8.4 消防监护人的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监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2)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防止火情发生,一旦失火及时扑救;

3)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6.8.5 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负责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作业;

4)负责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现场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5)动火现场出现火情应及时扑救,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火灾的扩大和蔓延。

6.9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制度

6.9.1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6.9.2 动火工作票由检修人员进行填写,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善,不得随意涂改。

6.9.3 填写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必须详细清楚,动火工作内容必须写明动火设备所处的详实位置。如有必要者应划出设备草图,在图上标明动火点。

6.9.4 “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填写内容:

1) 运行人员进行设备停电、系统隔离、泄压、清扫(理)、置换等。

2) 动火系统与设备交错时,要求运行人员变换运行方式或进行监护。

3) 如无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应填写“无”。

6.9.5 “检修应采取的措施”填写内容:

1) 动火现场应配备灭火器的规格、种类和数量。

2) 对动火点附近的重要防火设备或系统应采取的防火措施。

3) 动火前对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并清理现场。

6.10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

6.10.1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发后,还须由本公司安健环部负责人、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厂长批准。运行人员签字前必须由合格人员进行可燃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符合制度后经运行值班员或值长审核同意并签字。

6.10.2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负责人所在部门专业工程师签发后,由本公司安健环部人员审核、批准。运行人员签字前须由合格人员进行可燃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符合制度后经运行值班员或值长审核同意并签字。

6.10.3 动火工作票审批人对安全措施负责。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变动安全措施。

6.10.4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应考试合格,并经公司安健环部批准,并以正文形式公布,同时在值长处备案。

6.11 其他安全措施

6.11.1 动火工作前应在工作地点或有关系统内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检测人将检测结果、检测时间填写在工作票上并签字。

6.11.2 动火工作应由消防监护人监督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并派专人看火;

6.11.3 动火工作结束应彻底清除遗留火种,撤除动火工器具和其他易引起失火的物品后,由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会同安全、消防人员共同检查工作现场,确认工作全部结束,无火灾隐患后,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结束手续并注销该票。

6.11.4 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系统上进行动火工作时,动火部位必须与系统的其他部位解列并采取隔离措施,加装堵板并对管道、容器进行彻底吹扫。工作地点的易燃物应清理干净。

6.11.5 在动火的设备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应敷设专用地线接在需要焊接的同一部件上,接地线绝缘应完整,不能有破损和接头,严禁用其他铁件搭接代替接地线。

6.11.6 动火点应距动火用的乙炔瓶、氧气瓶10米以上,两瓶相距8米以上。

6.11.7 在室外进行高空电、火焊工作,风力达五级以上则禁止动火。

6.11.8 储油罐内进行动火工作,必须将所有与油罐连接的管路断开,清理干净罐内油污,彻底煮罐(或吹扫)24小时以上,打开罐的所有人孔门和盖板加装风机进行强力通风24小时以上,由专职人员测量罐内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数值并做试火,无问题后方可动火工作。

6.11.9 罐内动火前须用小动物进行试验检查、时间不小于8小时,当确认无危害时,工作人员方可进罐工作。

6.11.10 外单位来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公司人员,按动火级别履行动火工作票。

7 监督检查和考核

7.1 动火工作票的检查与评价

7.1.1 已经结束的动火工作票每周由运行、检修主管各自收回,按月进行考核,并装订成册,保存6个月。

7.1.2 动火工作票的统计方法:

动火工作票合格率=100%*已终结的合格的动火工作票/已终结的动火工作票总数

7.1.3 动火工作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动火工作票:

1)无编号或错号、重号。

2)工作地点、设备名称特别是设备双重编号者填写不全或涂改者。

3)应填写的项目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不清楚。

4)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漏签。

5)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完全、不准确或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设备状况不符。

6)字迹不清,难以辨认者。

7)使用超期的动火工作票。

8)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许可人、动火工作票执行人不符合规定者。

9)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却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10)动火工作票丢失、损坏或未随身携带。

11)已经执行的动火工作票终结后,未盖“已执行”章。

12)用热机工作票或其他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

13)未按规定办理终结手续或工作结束后未进行现场残留火种检查者。

14)执行中发生异常、事故和未遂等不安全现象。

15) 运行、检修、安健环人员对作业中的动火工作进行动火工作票动态检查:

7.2 动火工作票的收执与存档:

7.2.1 动火工作票格式制作由安健环部统一打印并制定成票本。

7.2.2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动火工作票负责人收执,动火作业期间,保存在作业现场;一份交动火许可人员收执。

7.2.3 每月将已结束动火工作票由运行部和维护部保存,动火工作票保存6个月。

7.2.4 安健环部、检修部、运行部门均应对动火工作票实施动态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8 附则

8.1 本细则解释权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安健环部。

第4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工作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填写、使用和管理等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企业安监部门对本企业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一)工作必要性。

(二)工作是否安全。

(三)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四)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五)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第七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二)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四)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五)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工作中及时制止工作人员的任何违章行为。

(六)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第八条工作许可人职责

(一)负责接收工作票、审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二)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带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

(四)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发生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第三章  内 容

第九条工作票包括:(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电气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热控保护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工作票的执行范围:

(一)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改造、试验和安装等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填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或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见附件1)

1.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c、低压厂用母线上的工作,需将母线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三)在电力线路上工作时应填写电气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或电气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见附件1)

1.填用电气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b.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2.填用电气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带电作业。

b.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c.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四)在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应填写一级动火工作票或二级动火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见附件2)。

a. 一级动火区(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b.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五)在热控回路上工作时应填写热控工作票 (工作票格式见附件4)。

(六)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应制订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三措”),经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四章  填 写

第十一条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所要求具备的条件,并按规定考试合格,领导批准,书面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和现场安全措施,确保检修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十二条工作票要用蓝/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使用复写纸,黑(字)票在上,红(字)票在下)。红票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保管;黑票由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保管,按值移交。使用微机管理的工作票,应打印一份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保管。

第十三条手写工作票关键字不得涂改,字体端正,非关键字最多可改二处,但必须有工作票签发人盖章;微机打印工作票不得涂改;填写完的工作票在最后一项安全措施项目后空白行左侧处盖“以下空白”章(工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见附件6)。

第十四条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

第十五条如果几个工作班按规定填用一张总的工作票,则总的工作负责人应由部门指定的专人担任。

第十六条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对人员、设备、环境、管理中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控制。

第十七条工作票的填写说明

(一) (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写

1.标题栏“________(热力)机械工作票”,_________处填写本企业名称(此处可在印制工作票时直接把企业名称印好); “________部门__________班组”,__________处分别填写所在部门和班组名称;“№__________”处为工作票统一编号。

2.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数、附页等,填写清楚,不能漏项(有附页,在附页栏处填写张数,如无附页填写“无”,附页包括工作票附页、动火票、“三措”等)。

3.工作内容一栏,必须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4.“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人员自理”。

5.“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填写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当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划一个钩(√)。

6.“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在该栏目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若有补充,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

7.“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开,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

8.“工作票延期”一栏,当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应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原工作票注销。

9.检修设备试运,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工作票必须押回工作许可人处,方可进行设备试运。在此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规有关项目,试运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

(二)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电气第二种票参照执行):

1.标题栏“_______电气第一种工作票”______处填写本企业名称(此处可在印制工作票时直接把企业名称印好);“工作部门_______” “班组________” ________处填写所在部门、班组,“№__________” 处为工作票统一编号。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栏必须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3.“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装设地点、应设遮栏地点、应挂标示牌名称。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4.“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清楚已做该项安全措施,已装设接地线标明地点、编号,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带电设备部位和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若工作许可人认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补充,可在补充安全措施栏目进行补充。

5.“工作负责人变动”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填写变动时间,并在工作票签发人处签名,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要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

6.“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和值长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延期时间并签名。

7.“备注”一栏,填写需要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的事项或其它问题。

(三) 热控工作票的填写

1.“№:______”一栏,填写工作票序号(工作票的序号编写位数可企业自行制定);“部门(分场)______班组______”一栏填写所在部门和班组;“附页:____张”一栏,填写附页的张数或无(包括安全措施附页和热控、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2.“工作负责人:________工作人员:____________共___人”一栏,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和参加该项工作的总人数。

3.“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_______”一栏,填写工作的详细内容和具体地点,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

4.“计划工作时间:______”一栏:填写该项工作计划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5.“必须解除的热控装置”一栏的填写:必须有序号且按顺序填写被解除的保护或自动装置,当解除的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须填写“热控、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6.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一栏的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且应按安全操作顺序填写,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a) 要求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均由运行人员签名。

b) 要求热控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一栏由热控人员签名,“措施检查人”一栏由工作负责人签名。

7.“运行人员补充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则在该栏目最开头填写“无补充”;若有补充的安全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补充措施较多时原工作票收回作废,重新填写新工作票。“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填写与上一条中的要求相同。

8.“批准工作结束时间”一栏,由值长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填写批准工作结束时间。

9.“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一栏,当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允许开工时间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名。

10.“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开,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签名。

11.“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请延期,值长同意后,填写延期结束时间并签名。

12.“工作终结”一栏,当所有的检修工作终结后,填写具体的工作终结时间,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热控措施已恢复,组织清扫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并签名。

13.“备注”一栏的填写:与工作有关但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内容;需要交待的事项。

(四)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填写(热控保护(信号)安全措施票填用参照执行)

1.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使用要求

对于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在进行检修、维护、试验工作前,应随工作票办理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样式见附件5)。

2.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填写说明

——“编号”一栏的填写:按部门自行规定的统一编号填写,并作为班组内部档案资料。

——“对应的工作票号”一栏的填写:应填写相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被试设备及保护名称”一栏的填写:填写具体设备及保护名称。

——“工作负责人”一栏的填写: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姓名。

——“签发人”一栏的填写:该工作票的签发人姓名。

——“工作内容”一栏的填写:具体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一栏的填写:由工作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填写具体需要工作的时间,以××年××月××日××时××分的格式填写。

——“安全措施内容”一栏的填写:由工作负责人,按照安全、准确、可靠的原则填写具体安全措施内容,包括应打开及恢复压板、直流线、交流线、信号线、联锁线和联锁开关等,按工作顺序填写安全措施。

——“执行”一栏的填写:安全措施内容的具体执行过程,已执行,在“执行”栏打“√”。

——“恢复” 一栏的填写:安全措施内容的具体恢复过程,已恢复在恢复栏打“√”。

——“填票人” 一栏填写: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内容填写者签名,一般为工作负责人。

——“操作人”一栏填写: 安全措施执行人在保护装置恢复后签名;

——“监护人”一栏填写:监护人应进行全过程安全措施执行监护并签名。

——“审批人”一栏填写:对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内容进行审核、批准执行该项工作并签名。

(五)对工作票中“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写:

——对工作票中“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写,应针对工作特点、作业方法、应用的工器具、工作环境、设备状况、气候条件、工作时间等,结合事故教训,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

——填写“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应在危险点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四个方面、三个层次”来开展(四个方面是指:人员、环境、设备、管理;三个层次是指:工作前、工作过程、工作结束)。

——重大、复杂作业项目,应制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方案,并在工作前下发到部门、班组,便于提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和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填写“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第五章  使 用

第十八条工作票采用统一格式,字体为华文中宋五号,标题为黑体三号,表格行距8mm(格式参见附件1-5)。工作票使用微机管理的,应满足工作票使用要求,采用授权管理,分级控制。

第十九条第一种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一日送交工作许可人处,临时消缺工作可以在工作开始以前送交工作许可人处;工作负责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第二十条工作许可人接收、审查工作票时,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应立即退回,由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措施不完善、不明确时,工作许可人可对工作票安全措施进行必要补充。

第二十一条工作许可人签收、许可、终结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或mis)上进行登记。已终结的工作票盖“已终结”字样印章,作废的工作票,盖“作废”字样印章。(工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见附件7)。

第二十二条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一)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二)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且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办理一张工作票,工作票发给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人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及工作总人数,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三)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不准将设备合闸送电,如有紧急需要,需执行安规中有关规定。

(四)工作票的编号,原则上便于工作票的统一管理和统计,同时分别设立(热力)机械、电气、热控工作票登记本备查。

(五)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别的检修任务时,必须履行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六)工作票应提前送交工作许可人处,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

(七)电气、热控设备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若需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在填写工作票时,应同时办理热控、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并同工作票一并执行。

第二十三条个别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一)热控人员在网控、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范围内的工作,不需要电气主设备停电者应办理热控工作票(网控设备的检修由网控运行许可人许可);如需要电气设备停电时,在电气工作人员开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

(二)热控人员从事照明等系统工作时,由电气工作负责人办理电气工作票,监护热控人员工作。

(三)检修电气设备,需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办理电气工作票外,需(热力)机械检修人员配合的,(热力)机械人员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如不需(热力)机械检修人员配合的,需关闭(热力)机械系统的阀门时,做为电气、热控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写入电气工作票。

(四)多经公司所属班组进行检修等工作不具备许可条件时,多经公司结合工作票制度,自行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上报本企业安监部门审核合格后严格执行。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票由安监部门统一发放、回收、监督,并做出合格率评价。

第二十五条已执行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

第二十六条工作票检查评价

(一)工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月合格率=×100%

(二)工作票的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未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2. 不是用蓝/黑色园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有涂改;微机打印工作票有错、漏字、被涂改。

3.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对设备名称、编号、时间、动词等关键词有涂改;手写工作票非关键字涂改超过两处;手写工作票涂改处签发人未盖章;微机打印工作票有涂改。

4.公用系统与单元系统(设备)共用一张工作票。

5.安全措施比安全规程的要求降低;扩大工作票使用范围;工作地点与工作票内容不符。

6.工作许可手续未完备,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工作终结时,未按要求检查设备状况;工作票遗失。

7.检修设备需要送电试转、水压试验等,未将工作票押回。

8.签名人员不具备资格、代签名、没有签名或未签全名。

9.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办有两张及以上工作票,或一个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参加两张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10.工作负责人变更,未经原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办理变更手续。

11.检修工作延期,未在工作票上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提前开工;终结时间超期。

12.工作票有重号、缺号或没有编号;没有填写日期或其它不符“安规”要求的。

13.未盖“以下空白”、“已终结”或“作废”印章;未按要求盖章、盖错章。

14、工作票中所填工作班人员与现场工作人员不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各发电企业根据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的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5篇 zz小区物业维修部工作票制度

小区物业维修部工作票制度

一、目的

规范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倒闸、工作程序,确保倒闸维修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配电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两种:填用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转动中的发电机上的工作。

3、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人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别字、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完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6、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

7、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8、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9、工作票签发人由工程主管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由主管或资深技工担任。

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⑵、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⑶、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⑷、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及措施的实施。

第6篇 电气设备用电工作票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操作安全、正确、可靠,防止人为误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电气设备的用电工作管理。

3.内容

3.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指定人员担当。工作负责人由承担检修、安装的单位指定人员担当。

3.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具有作业许可证。

3.3工作班人员由检修、安装单位的人员组成。

3.4工作票的格式、内容和使用方式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3.5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票内容填写安全措施、具体工作区域、注意事项,即签发工作票。签发后的工作票交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各一份。

3.6工作许可人根据操作命令或工作票内容填写操作票,按令操作,并做好安全措施。

3.7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带工作班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将工作票和设备工具清单交工作许可人。

3.8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涉及的安全措施和有电情况,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

3.9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人员到现场,应召开现场站班会议,交代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并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工作班人员明确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工作。

3.10工作发生间断、转移时,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11工作全部完成后,设备处于检修状态,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涉及的安全措施、设备和系统相关的部分是否整洁完好,依据工作票和设备工具清单进行清点,确认无遗漏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票方能终结。

3.12工作票终结后,一份交设备所在单位,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单位备查。

3.13工作票的使用、保存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第7篇 s矿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签发人要将填好的工作票的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做详细交代。

二、电气工作票(一式两份),应在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情况的人送到值班现场。

三、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在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部位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在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工作。

五、开工后,工作负责人不允许任何一方随意更改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取得对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

七、如需扩大工作任务或变更增设安全措施时,必须结束旧工作票,填写新工作票,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八、工作间断时,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九、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十、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送电。

第8篇 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卒业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好各类工作业票,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实用于工程施工必须填写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3.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6-01-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 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8-04-01实施)(架空电力线路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5-04-01实施)

3.3.dl408—91,04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4.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单机双钩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起重机械移位;

4.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4.3 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邻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4.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组装作业;

4.5 其他危险作业。

5.安全施工作业票分类、适用范围

5.吊装作业工作票适用范围;

5.1.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

5.1.2 超载、超高、超长物体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几运输。

5.1.3 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5.2 多机抬吊工作票适用范围:

5.2.1 两台及以上起重抬吊作业;

5.3 起重机械移位工作票适用范围:

5.3.1起重机械移位

5.4 倒闸操作票适用范围:

5.4.1 倒闸操作

5.5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5.5.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5.5.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到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6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5.6.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5.6.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5.6.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5.6.4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6.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7.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范围:

5.7.1.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作业.

5.7.2.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

5.7.3.土石方爆破,异地线爆压。

5.7.4.其它危险作业。

6.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操作程序与要求

6.1.吊装作业票

6.1.1.吊装作业工作票由班组技术员填写,经委托单位、安监科审核,项目部总工批准,按现在安全作业票程序修改。

6.1.2.吊装作业分类:

6.1.2.1.起重(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100%及以上)、超大设备为一类

6.1.2.2.精密重要设备为二类

6.1.2.3.一般大件吊装为三类

6.1.3.要求

一般工作作业票要求审校及批准部位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指导,二三类工作则由审核部门派员到现场检查指导。

6.2.多机抬吊工作票

6.2.1. 多机抬吊工作票由班组技术员填写,经委托单位、安监科审核,项目部总工批准,按现在安全作业票程序修改。

6.2.2.审核人员应到现场检查指导,必要时项目总工应到现场检查指导。

6.3.起重机械移位工作票

6.3.1.起重机械移位工作票由班组技术员填写,经委托单位、安监科审核,项目部总工批准,按现在安全作业票程序修改。

6.3.2.要求起重机械移位负责人即现场监护人,必须对起重机械移位的安全负责,审核部门派员宣传检查指导。

6.4.安全施工作业票

6.4.1.安全施工作业票有班组技术员填写,单位领导签字,安全部门审核,总工批准。

6.4.2.单位领导和安全部门应针对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检查指导,确认措施到位方可开始施工。

第9篇 停送电安全制度附停送电工作票范本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和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 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并由专业完成。

第三条 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 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 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 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 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 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 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并由监管部上报动力厂调度和相关部门,并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 故障排除后,由负责单位派专人到动力厂调度室或配电站说明情况并签字,由动力厂人员送电。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并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协调内部停送电工作。

第十四条 涉及邢机公司各单位施工或检修时办理停送电手续的,执行邢机公司《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电工作票

因需要(箱)停电。

停电时间自 年 月日 时至年 月日时。安全措施

工作票批准人:停送电申请人: 停送电人:

相关单位人员:、 、 监护人:

本工作票一式三份,申请人、批准人、停送电人各留一份。

第10篇 社区大厦配电运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社区(大厦)配电运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工作票填写规定

1.工作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票中计划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设备双重名称和接地线装设地点这四项不准涂改,其他如有必要改动也不得超过三处,且改动后的字迹应保持清晰。

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能使用'注意安全'、'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格执行规程'等笼统词句,而要确切的交代清楚。

3.工作内容和任务栏内的设备应填写'双重名称'。

4.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必须写清写明详细间隔和地点,不准含糊其词。

5.工作票上装设接地线的编号与工作结束时拆除接地线的编号必须完全一致。

6.工作票上所有签名必须亲笔,不准代签。

二、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的基本程序

1.接收工作票,并进行登记;

2.审查工作票的内容是否和现场运行方式相符;

3.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填写装设现场安全措施操作票;

4.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已装接地线栏在接地线装好之前不得填写);

5.审查操作票正确后,布置现场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

6.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主要是'装设接地线'一栏及'应挂标示牌和应设遮拦');

7.工作许可。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作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却无电压,并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的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然后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三、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基本程序

1.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清扫整理现场后撤离。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外观检查、设备操作试验、有无遗留物件、工作场地卫生等。

3.检修交底记录。双方经现场检查认为无问题后,检修负责人应先口头向值班员讲清所修项目、修试情况、修试结果和遗留缺陷,然后在变电所设备检修记录薄上(一次设备大、小修记录或继电保护工作记录)做好详细明确的结论性记录。

4.工作终结。值班人员检查记录符合要求后验收签章,做出评价结论,然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上时间和姓名。

5.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示牌,并得到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四、口头或电话命令工作票的要求:

因某种紧急或特殊情况,工作票签发人不到现场时,可以

用口头或电话发布检修工作命令,变电所工作许可人应逐条将其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其内容包括:

1.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姓名;

2.工作内容;

3.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运行和检修人员注意事项;

5.工作许可人姓名,口头或电话命令发布人姓名。

五、工作票的保管和移交

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执拿,一份留在配电室按值移交,当值人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内容、许可工作时间及工作结束时间记入运行日志。工作票所列检修内容当日不能完成的,每天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移交给值班员,次日开工前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以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至少三个月。

第11篇 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评价制度

第一条、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第二条、上述未尽事宜但是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1、工作任务栏、安全措施栏、时间栏、签名栏出现涂改和勾划现象,票面字迹潦草或票面其他部分涂改超两处。

2、 实际有双重名称但填写时遗漏;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热力机械工作票中阀门未填写双重名称;

3、工作票三种人漏签名、代签名、签名复写;票面上出现未经批准的工作票三种人。

4、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

5、 工作内容不具体,工作地点不明确。

6、 划封线不符合要求。

7、 安全措施所用术语不符合电力系统规定。

8、 安全措施不当或不完善,同现场实际不符。如:已装设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等;

9、 错误使用一、二种工作票或一、二级动火工作票。

10、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许可手续未办妥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

11、提前开工或逾期不办理终结手续。

12、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13、工作票编号错误或漏编号。

14、工作票丢失和破损严重。

15、“已执行”、“未执行”、“作废”章漏盖、盖章位置错误、用章错

16、危险点分析未按实际进行填写、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未向全体工作成员交待、参加工作人员未全部签名、交待危险时间早于开工时间。工作班人员与实际不符,且没有在危险点分析栏签名;

17、工作票不合格范围同样适用于动火工作票,同时要求动火工作票的动火具体部位、动火点、附图必须清晰正确。

18、外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没有在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的。

第三条、各部门每月3日前应统计出工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工作票进行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全厂工作票合格率应以运行部门为准,外包工程工作票工作终结后,委托部门应负责收回。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 率=                                            ×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第四条、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第五条、下述条款未尽事宜但是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关于倒闸操作有关条文及本办法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操作票丢失;

操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

操作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

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或刀闸无双重名称;

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操作术语错误;

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

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的方法验电(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七)款规定者例外);

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

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

未经批准解锁操作;

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未在操作票留下的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或漏签姓名;

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 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 印章;

没有弄清操作目的、不经过模拟图核对操作项目、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

第六条、各部门每月1日前应把上月的操作票(包括“作废”操作票)收回由各部门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操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章,以示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每月1日前应统计出操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操作票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得低于20%,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

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率=                                   ×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十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操作票以完成一个操作任务为一份票统计。

第12篇 35kv变电站操作票和工作票管理制度

“操作票和工作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全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认真搞好“两票”的管理工作,为此本站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两票”的执行符合“安规”省公司两票补充规定和“分公司两票实施细则”及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人员必须经公司和站长宣布。

三、本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制度、规定为准。

四、由于本站实行微机管理,故打印操作票和工作票产必须核对编号正确。两票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两票不准使用;

五、微机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签发完毕后,工作票接收人应仔细审查,审查完毕后用微机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和姓名。

六、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完毕审查无误后,应进行加密保护工作表;工作许可人栏由工作许可人微机填写。

七、工作票、操作票有关操作时间、命令时间、许可开工时间、工作延期、终结时间及其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发令人、操作人等均应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和铅笔,操作时间及操作项目打“√”应用红笔。

八、对于拉、合、停、送、投、退等关键字和开关、刀闸,设备双重编号不得涂改,如涂改,原票作废。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九、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如已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项上面的中间横线右边注明停止的原因,并盖“已执行”章,按已执行的操作票处理。

十、当执行新的工作任务时,工作票的填写不得在已执行的工作票基础上进行修改,应重新填写。

十一、许可和结束工作票的时间均应记入当日运行记录。

十二、已执行的两票必须进行登记。

十三、已执行的“两票”均应加盖“已执行”章,一般盖在右上角编号处,作废的“两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

十四、已执行、作废和未使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已执行和作废的“两票”均应保存一年。工作票和操作票专用纸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十五、每日交接班前,当值人员应检查当值内所有两票,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检查上一值的全部两票执行情况。

十六、站长应每天检查本站两票执行情况。月末站长及安全员应对本站两票进行审查汇总,分析当月两票的执行情况。

十七、在下月初的第一周安全日活动中,应对上月的两票执行情况进行讲评并考核记录。

工作票制度范文(十二篇)

工作票制度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两种:填用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2、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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