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健全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遵照本制度的相关要求建立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制订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工作细则,并报总部安全部备案。
第二章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第三条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总经理,是安全领导小组最高决策者;
(二)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行政办主管、制造部主管、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技术质量部主管、工会及员工代表。
第四条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安全工作规划,根据联合公司要求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提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建议,决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分析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传达总部总部安全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四)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各项标准、制度、规定及细则;
(七)决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并保障其有效实施;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协助总部总部主管部门对公司及企业重大事故、重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责令公司专职安全员对重伤以下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对内部处理审批。
第五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的管理职责
(一)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的表决工作;
(二)传达总部总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
(三)负责批准和签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通过的决策;
(四)对各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
(五)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六)监督公司各项安全投入落到实处。
第六条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活动;
(二)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与小组成员的工作协调,并组织开展安全工作;
(三)对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职能部门、企业年度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对各职能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承担安全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承办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管理职责
(一)根据安全领导小组形成的决议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参与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各项安全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的表决;
(三)参与讨论各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日常安全工作的调查、分析、研究,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
(四)协助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实施指挥和决策;
(五)协助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实施和各项安全投入的落实;
(六)制定条线具体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主持条线具体安全工作。
第三章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运作机制
第八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运作机制以会议的形式运作,以月度安全例会的形式推进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提出后,可召开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临时会议。
第十条公司行政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通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的工作内容:
(一)上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阶段工作汇报;
(三)下阶段重点工作计划;
(四)需安全领导小组支持的事宜;
(五)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会议议题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主管负责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提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交相应议题。
第十三条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由行政办公室汇总形成书面文件,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发,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下发至与会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安全例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召集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召开的例会,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安全例会围绕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议及最新安全工作要求,通报公司安全管理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拟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议题,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协调部门提出的工作事项,提出相关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例会形成会议纪要,并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审阅签发后,下发与会者。
第四章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第十七条安全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机构,下设管理小组、应急响应小组及安全生产工作小组。
第十八条管理小组组长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安全专职担任,管理小组组员由车辆管理员、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生产车间工段长、设备管理员担任;应急响应小组组成、检查小组组成与管理小组相同;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组长由制造部主管担任,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组员由制造部各条线负责人以及值班长、工段长、班组长担任。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任务是贯彻和落实安全领导小组精神和工作部署,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进行部署、指导、监督、协调,横向分析研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和落实安全领导小组精神和工作部署,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定期上报检查小组的检查结果。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审核各部门制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三)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各部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配置公司相适应的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再教育;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培训。
(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条线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
(六)监督落实新改扩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建设。
(七)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事故汇报制度。
(八)开展公司的安全工作,监督、协调、管控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条管理小组另设检查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公司安全检查体系,贯彻落实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二)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火、车辆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效开展、实施和落实。
(三)建立公司安全检查体系,贯彻落实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四)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火、车辆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效开展、实施和落实。
(五)定期以报告的形式向管理小组组长汇报检查结果。
第二十一条遇紧急事件(如伤亡事故、火灾、台风等),管理小组转变为应急响应小组,检查小组转变为应急救援小组,人员结构不变,主要职责是:
(一)发生紧急事件时,处理事件应急所需的资源调配工作;
(二)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三)向安全领导小组、上级公司、地方相关部门汇报;
(四)必要时拨打应急电话发出救援请求;
(五)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本工作小组人员的选定、调整,制定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主持每项具体工作,审定并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的建议或方案。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小组为安全领导小组的辅助和落实机构,主要任务是对日常工作的调查、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安全领导小组审议后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责任单位或部门实施,以此不断促进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工作小组职责:
(一)组织开展各项日常安全工作;
(二)提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内容与目标;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进行“五同时”工作;
(四)根据安全领导小组精神与管理小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计划、措施;
(五)贯彻管理小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文件、报告精神,监督各部门认真执行;
(六)配置相适应的企业安全工作网络和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网络;
(七)对公司制造部员工,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八)负责向管理小组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并改进;
(九)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工作小组具体工作要求
(一)每年1月份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
(二)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实业办公会议授权**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货运物流司机安全工作制度
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公司无法发展,物流大超市业不例外,为了货运物流大超市更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也为了加盟物流大超市的货运物流公司更好的服务货主,特学习货运物流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某企业安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工作台账是企业安全档案的重要资料,企业必须建立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1、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安全生产台账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内容填写要及时,有关落实制度的事项必须内容清淅。
4、安全生产台账管理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制做假台账,欺骗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
5、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经常检查各有关安全生产台账的内容,如有错漏,要及时纠正。
6、严禁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指使台账管理负责人制假做假。
7、企业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如实报告和填写台账,如有做假做造假,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第4篇 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工作制度
1、发现隐患:监理人员在进行日常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记录隐患:安全监理人员应该立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3、汇总隐患:由安全监理人员对记录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监理人员对项目部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理通知,督促项目部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安全隐患登记台账。
5、实施整改: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施工单位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反馈正信息。
7、复查验收:由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安全通知书和安全台账中注明或下安全隐患整改指令。
8、施工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整改反馈通知单,及时上报总监办。
9、复查时,总监办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监理通知书存在的情况如实的进行检查。
10、经复查未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该在整改反馈单中注明,情况严重的再次下发整改指令或者以红头文件上报业主。
11、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12、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全监理人员每天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记录,发现未整改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第5篇 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文件精神,以及×××总部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规定
按照“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明确带班领导职责、权力和任务的工作要求”,及省煤炭集团公司关于企业领导人员下井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管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领导每月下井次数规定如下:
⑴项目部经理、书记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班次。
⑵项目部副职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7班次。
⑶项目部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10班次。
每班必须有项目部领导带班作业,做到班班见领导,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工作面,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管理。
安全监督员每月下井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6次,项目部专职安监员每月下井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22次。
2.项目部领导下井带班的职责、基本要求
⑴各级领导在下井安全检查、带班时,应认真履行下列三项职责:
①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安
②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③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逐级向上汇报。
⑵基本要求:
①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班下井人员为该班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该班的安全、生产、整改负责任。
②实行项目部严格的带班下井请假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下井计划,严禁其他人员代替项目部领导带班。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如需外出,必须向上级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安排其他领导替班。各带班下井领导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如因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项目部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安排其他领导替代后方可离开。
③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项目部带班领导交接班时要认真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一月一存档。
3.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考评奖惩机制
⑴建立项目部领导人员下井安全检查、带班考勤工作制度。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考勤工作安监站或专职安监员负责。
⑵建立领导人员下井定期监察制度。对领导下井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将带班下井情况进行通报。
⑶加强内部监管,项目部在公示栏醒目位置张贴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值班表,把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向职工公开,接受监督。
⑷严格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下井与经济收入挂钩制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季度考核中,项目部领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导个人有一个月未完成下井、下现场指标的,取消本人当季1/3安全奖,并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戒勉谈话,连续三个月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或者对下井、下现场记录弄虚作假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把全年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安全评先、安全效益奖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6篇 煤矿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制度
1、在井下存放铁丝网、钢梁、坑木、背板等材料的地方,由专人负责打扫。做到干净、整齐。
2、泵站前后50m的卫生,由开泵工负责打扫。设备摆放整齐,做好卫生工作。
3、工作面上、下巷由各班组承包,保证宽度、高度、无危梁、无浮煤、无杂物。并按要求防尘洒水,确保巷道清洁卫生。
4、工作面保证采高符合规定,煤壁、支柱呈直线,溜子平直,无飘链、掉底链现象。
5、加强煤层注水,防止片帮冒顶,降低煤尘,实现文明生产。
第7篇 s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财产无损失,幼儿身心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树立全园护园的氛围,保证师、幼身心健康及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三、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刑事案件、防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六、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相关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幼儿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七、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八、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九、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门卫要对全园巡逻一次,晚上定时巡逻。节假日要安排值班人员,并严格遵守值班纪律。
十、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十二、门房工作人员有权对带出园门的实物进行查询,属于本园物件要带出园门需凭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得放行。
十三、中午门房值班人员要注视园门进出人员,严禁闲杂人员入园滋扰。
十四、每学期初发放《家长须知》,多渠道与家长沟通交流,实现家园共育、依法治园。
十五、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六、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休克等伤害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
十七、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第8篇 电焊工作业安全动火制度
一、电气焊工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的安全防火教育,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持证上岗。禁止非焊工及不合格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或玩弄焊接气割工具和设备,禁止徒工单独操作。
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现场主管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指定看火人,备足消防水或采取其他严格的安全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动火证每天一开,过期或时间地点不同禁止动火。
三、焊前检查电焊机外壳接地和焊机各接线点是否良好,机具禁止和工具是否完好,防护是否齐全,绝缘是否良好。
四、在高度两米以上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在高空或地面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清除上下左右的易燃物品。在高层或脚手架上焊接,焊割点与汽源管不能垂直,焊接时需用火盘接住火花。
五、严禁与焊接操作有接触的油漆、汽油、稀料等,可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的工种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六、电焊机至操作点必须双线列位,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能超过30米。不得用其它金属物代替二次地线。
七、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及切割点、三点距离各是:(一)瓶与瓶之间5米;(二)瓶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三)动火点与燃爆物品不小于20-30米
八、严禁在现场吸烟。
九、现场施工用电、临时用点必须由电工接拉,坚决杜绝铁线、铜线代替保险丝的做法。
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用电炉,因工作需要使用者,必须经领导批准。必须到安全室审领动火证方可使用。
十一、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实行安全责任制,对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将处以200元罚款,并且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6000元罚款,对电气焊工,作业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200-6000元的奖励。
施工单位: 总包单位:
负 责 人: 项目经理:
年 年 日 年 月 日
第9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教育职工掌握必需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必须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遵章作业,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国家与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夫,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定期研讨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审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中安全教育内容。
2、公司安全处负责日常工作,并将安全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组织实施。
3、本着'分级管理,对口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各部门、基层单位负责对职工不间断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教育形式
1、新工人入工地教育
凡是新招的职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公司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参观、参加劳动人员必须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专门教育后,指派专人带领方可进入施工场所。
2、公司分期分批举办安全管理培训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组长教育
凡担任班组长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公司每年将举办若干期班组长安全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凡从事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卷扬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按管理系统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复训教育
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危险作业的人员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由安全部门举办违章学习班,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
6、变换工种教育和跨地区转换场地教育
凡变换工种及调入人员中生产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所变换的工种作业。
7、全员教育
必须坚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利用派班会、班前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有关安全知识。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措施,必须有本单位负责人亲自主持,并建立原始学习记录,公司将每年在安全生产周活动日子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8、复工教育
无论何种假期或原因脱岗一周以上,在重新上岗前必须由安全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
第10篇 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1、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2、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3、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4、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5、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会议上公布;
6、每半年对安全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
7、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第11篇 某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信息反馈,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管理辖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客户、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客户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条件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服务中心报告,再由服务中心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2、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服务中心向品质部报告后,再由品质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第12篇 高淳小学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淳高小学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全体教师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对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安全实际,特制定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杜绝教育教学中因教师渎职、组织不力等人为因素而发生的师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杜绝教育教学活动中因安排不当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杜绝实验操作教学中因工作不到位,违反操作规定而引起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
四、杜绝因教学中使用电教设备不当而引起的师生触电、火灾等事故。
五、杜绝因体育课堂教学组织不力,忽视对体育运动设施进行检查,体育运动量安排不当,学生活动时的保护措施不到位等人为因素而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六、教师要加强对活动课教学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活动课程教学中的安全事故。
七、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该课执教教师。教师要在课前认真分析安全情况,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资料室、实验室、图书室、医务室、仪器室人员要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加强管理,采取安全措施。
九、奖惩事项:根据教育教学安全制度,学校对造成重大影响或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