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管理部工作票制度8
工程管理部工作票制度(八)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维修操作规程,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工作票方式有下列三种。
1.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1.1.1在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工作。
1.1.2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1.2.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1.2.1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1.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1.2.3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1.2.4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1.2.5核相工作。
1.2.6变配电室内进行非电气作业。
1.3.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录,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2.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2.1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2.2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3.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4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分组同时交叉作业时,按组填写工作票,并由主管担任总负责人。分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分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5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并将安全措施及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6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7.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7.1工作票签发人为工程部经理,其安全责任为:
7.1.1工作必要性。
7.1.2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7.2.工作负责人为强电专业主管或指定人员,主要是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7.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7.2.2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制度。
7.2.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安全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7.2.4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7.2.5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7.3.工作许可人为在变配电室内工作是值班员,其它部位工作为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7.3.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7.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7.3.3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7.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7.3.5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7.4.工作成员的安全责任为:
7.4.1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7.4.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8工作票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种工作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2篇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即煤壁、刮板运输机、支柱各成一直线;运输机铺平;上、下安全出口畅通;
二、采煤工作面的液压单体柱必须进行编号管理,牌号清晰,工作面严禁出现单梁单柱;
三、工作面的支柱必须坚持拉线打柱,确保支柱成排成行,其排距、柱距的误差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四、泵站的压力不得低于18mp,确保采面单体柱有足够的初撑力;工作面支设的单体柱必须有适当的迎山角,保证支柱迎山有力。
五、放炮后必须及时挂梁,破碎顶板必须超前掏窝挂梁,及时支护,防止片帮漏顶。
六、切顶排的戗柱或加强柱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回柱放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由下向上,由老空向煤壁”的原则。回撤下来的支柱、铰接顶梁、小板必须在材料道堆放整齐;
七、工作面运输机头、机尾必须使用好“四对八梁”,每根钢梁必须保持“一梁三柱”交替迈步前进,严禁工字钢侧向和不成对使用。
八、必须搞好采面上、下顺槽的超前支护:采面上、下顺槽离安全出口10米范围内打双排;10~20米范围打单排进行超前支护。
九、每旬必须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情况存档。
第3篇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制度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一、工作票制度
a.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工作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b.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工作;
b.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c.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杆塔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c.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d.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的工作;
e.核相工作;
f.变(配)电所内进行非电气作业。
d.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e.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a.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b.线路运行人员在巡视工作中,需登杆检查;
c.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在进行第b,c项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f.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g.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室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h.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救项目告知全体人员。
i.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j.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a.工作票签发人:只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及其指派由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安全责任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b.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事项;
(f)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c.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班值班人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申请发电权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a)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d.值班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e.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f.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互相兼任。
k.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
二、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
a.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到现场查请电源和工作范围,以及设备编号等。并应根据查活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填好工作票。
b.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用具、起重工具和材料等。并指定专人检查。工作前一天,应查清所使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合格。
c.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范围内的周围环境、道路等情况做好调查,尤其运输较重设备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
d.工作负责人对于工作范围内交叉跨越和平行线路,邻近线路或带电设备以及有自备发电机者,应调查清楚,并应确定装设接地线的部位及接地线组数。
现场实施安全措施后,应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邻近带电设备和交叉带电线路等情况。
三、工作许可制度
a.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室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以实施的安全措施。如装接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在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c.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如需改变,须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d.在变(配)电室出线电缆的另一端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e.在线路上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或调度员许可,拉开有关变(配)电所或线路隔离开关等,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f.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某些安全措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四、工作监护制度
a.工作监护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b.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
c.监护人或专职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d.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
a.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b.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c.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e.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a.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b.在部分停电设备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拦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应超过两人;
c.其它工种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内,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工作时,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五、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a.工作间断时,全部人员应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动。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员工重申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所内连续进行一日以上工作时,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填好实际收工时间,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c.对于连续性的工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d.工作间断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
(a)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原标示牌;
(b)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侯地点。
e.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a)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标示牌;
(c)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应由值班员进行试加压试验。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六、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a.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检查临时接地线是否拆除,被检修的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等应做拉合试验,试验后应处于检修前的位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范围内做周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宣布工作终结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b.在变(配)电所内工作,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对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应与工作票所写相符,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好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宣布工作终结。
c.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严禁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d.检修工作中如需部分设备(线路)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如对未完成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重新填写工作票。
e.工作终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工作如下:
(a)拆除的接地线组数与挂接组数是否相同,确认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b)所装的临时遮拦、标示牌是否以拆除,永久安全遮拦和标示牌等安全措施是否恢复;
(c)所有断路设备及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和材料;
(d)线路工作应检查弓子线的项序及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是否符合规定;
第4篇 工程公司财务工作报告财务评价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财务工作报告与财务评价制度
1 .各内部核算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每月一次书面向会计主管汇报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需请求协助处理的工作事项,按期报送各种会计信息资料报表。
2 .会计主管按月(月末30 日前)书面向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各单项工程项目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及实际工作中违规违纪处理、落实整改情况。对超越职责权限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公司财务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超越部门职责权限,其不能解决的事项,由部门统一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请求处理。
3 .会计主管必须季末巧日前(工业、商业按月)向公司财务结算部、审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申报财务会计报表。对季度(工业按月)申报的会计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说明各内部核算单位经营生产、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4 .公司财务结算部应按季向公司总经理报送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年末报告,必须于年度终了25 日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并报送公司主管部门、银行、财税机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收支权益分配依据。
5 .财务结算部季末25 日前向总经理汇报各内部核算单位及全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分析(包括经营成果及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指标。)
第5篇 工程部人员工作单调配流程制度
一.工程部人员调配流程
1.日常情况下,按工程部的组织架构图,负责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自身的班组工作。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需要班组之间协助解决,由主管可协商调配人力、工具,解决问题。
3.经理有权根据工作情况,临时调配人力、工具。
4.当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危及设备安全时,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应根据自己的能力,首先处理问题,可不顾工种、专业的限制。
二.工程部工作单流程
1.各种维修单均应统一送达,由工程部助理/文员统一接单。维修单上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并记录接单时间。
2.工程部助理/文员根据轻重缓急和工种不同,将维修单派往各专业领班或主管,由各专业主管或领班安排实施。
3.维修人员接单后准备相应工具进行修理。完成后注明维修时间和所消耗材料,并请客户签字认可后带回交给专业领班。
4.各专业领班审核后交还工程部助理/文员备案,并向有关部门返单。
5.工程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电话报修,如有特殊情况,事后应补工作单。
6.所有正常的维修保养计划,应根据各专业领班或主管的指示填写工作单后方可进行。
7.工作单按如下顺序分列优先安排:
7.1人身安全、消防安全。
7.2与客户有关。
7.3设备故障影响到客人。
7.4一般维修。
7.5正常计划维修保养。
8.主管和经理应经常检查或抽查工作单的执行情况。
9.文员每月汇总一次工作单,向经理汇报。
第6篇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本制度适用于各个阶段监理。
3、项目总监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监理公司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应包括:
(1)监理合同;
(2)监理大纲;
(3)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项目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5)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5、监理规划应有明确的监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管理目标等,质量目标除保证总体质量等级为优良或以上外,还应分解到各个分部工程。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各项: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3)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计划;
(5)监理工作程序;
(6)主要监理措施控制方法;
(7)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8)监理设施。
6、项目总监向总工程师提交监理规划,总工程师进行评审。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总工程师审批后,由项目总监(代表)送业主签收。《监理规划》必须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定稿。
第7篇 建筑工程系团总支日常工作制度范例
建筑工程系团总支日常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系团总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系团总支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会议由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不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
1、会议的内容要求:
(1)团总支副书记系团总支汇报近期工作情况,传达学校、系内有关部门的相关指示及文件精神;
(2)总结前一段工作,布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安排及讨论;
(3)各部部长每月第一次例会汇报各部近期工作情况;
(4)团总支秘书处长分别做好例会记录并存入文档;
2、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提前向上级请假;
(2)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3)会议上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
二、值班制度
在正常工作期内,由办公室根据各人的课程表制定值班安排并督促检查,值班时间为上午8:15―12:00,下午2:30―5:00。
1、值班要求:
(1)团总支副书记没课时每天值班,处理当天日常事务;
(2)干部值班每次2―3人,每次2小时,各班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应每周签到3次。值班时完成团总支书记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安排的各项工作;
(3)值班人员应按时签到(禁止代签)并做好值班日志,签到情况记入干部考核条例;
(4)保证值班时间准时,不迟到早退。无工作时,可在值班时间内学习。每天7-8节值班者应对室内卫生进行清洁,每周五7-8节值班者应对本周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核查并存入文档;
(5)值班期间,要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或学习秩序,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到办公室逗留;
(6)办公室负责检查值班情况并做记录存档。
三、财务制度
1、系团总支组织的团员学生活动所需经费,各部门负责人要提前做好预算并认真填写“建筑工程系团员活动资金申请表”和“建筑工程系团员活动购买物品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交由系团总支秘书办理有关经费申请事宜。
2、系团总支秘书处要做好每次活动“建筑工程系团员活动资金申请表”、“建筑工程系团员活动购买物品明细表”的整理以及相关票据的收集,及时在系团总支工作例会上公布经费的收支情况。
四、团员活动组织程序
1、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常规活动由本部自行安排组织。
2、各部门若开展非常规性、需团总支、学生会部分部门相配合或几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大型活动,在活动前应制定出详细的活动计划及方案(包括所需人、财、物和场地等的安排情况)报上级部门研究批准。批准后,可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由主席团具体组织该活动,以便该活动指挥统一,责任明确,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布署。活动完成后应作出活动总结,并将计划(或方案)和总结上交,同时抄送办公室存档。(每次活动作品的留存)
3、系团总支、学生会在组织整体性的大型活动时,集中系内的人、财、物给予支持,并在活动前进行思想动员,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周密布署,并积极向上级请示有关事项,聘请有关领导、老师作为活动指导或顾问,以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
4、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各种工作文件,各项活动的计划(或方案)、总结及各种其它有关资料。
第8篇 工程公司办公人员工作服配发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办公人员工作服配发制度
1 .本制度确定的是公司工作服配发、穿用及换发等有关事项。
2 .为使本制度顺利执行,总务部对每一套工作服配制管理表。管理表的项目包括:
( l )规格与编号;
( 2 )购人日;
( 3 )购人价格;
( 4 )配发日;
( 5 )配发对象;
( 6 )上交日;
( 7 )换发日;
( 8 )换发负责人。
3 .各分部为加强工作服管理,也应制订工作服管理表。管理表内容同上。
4 .向每一员工颁发工作服使用证,以记载工作服的规格、编号、领用日、交换日等内容。
5 .工作服的规格与编号
( l )工作服分小、中、大和特大四种规格,分别以s、m 、l 和b 表示;
( 2 )工作服编号方法为:百位数为制作年度最后一位数:十位数及个位数分别为同一种类工作服在同一年度的配发顺序。
衣服编号缝在第二与第三个扣子内侧,裤子编号缝在第一个与第二个扣子的内侧。无扣工作服的编号应缝在不易磨损的内侧。帽子直接在内侧填写编号。
6 .管理人员各套工作服的穿用期间分别为:12 月1 日至次年3 月31 日,4 月1 日至5 月l 日,10 月1 日至11 月30 日。其他人员为:10 月1 日至次年5 月31 日,6 月1 日至9 月30 日。
7 .办公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不同的穿用期间穿用不同的工作服。
8 .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地。
9 .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10 .员工不得任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1 1 .总部事务室应准确把握库存工作服数量,在正式换用新工作服2 个月前,统计各类及各种型号工作服的需要数量,提交给总务部。
12 .工作服到货后,由事务室负责验收。
13 .事务室负责对全体员工的身高、胸围、腰围及头部进行测量,并登记造表。
14 .配发工作
( l )事务室根据员工体位记录,自各类工作服穿用期间开始日前2d ,开始配发工作服。分部的工作服配发也应如此;
( 2 )配发工作服时,事务室应填制工作服管理表,填发工作服使用证,后者随工作服一起交员工或分部;
( 3 )配发新工作服时,事务室还应收回旧工作服,并在工作服管理表和工作服使用证_丘填写有关项目;
( 4 )在配发工作结束后,事务室应及时向因故未领工作服、未交旧工作服或未办理换领手续的员工发出通知,督促其补办。
15 .事务室对由各分部上交的工作服,应作下列项目的检查,在填写下列记录后,人库保管。
( l )实物与管理表记载项目是否一致;
( 2 )实交数量;
( 3 )是否成套;
( 4 )清洗状况;
( 5 )修补状况;
( 6 )有无污损;
( 7 )布料磨损程度;
( 8 )褪色或变色程度。
如经检查,上交工作服无法穿用时,应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上级,由其作出处置决定。
16 .对于员工丢失工作服,不按要求穿着工作服,严重污损工作服等违纪行为,事务室应将详细情况报告主管上级,并提出详细处理意见。
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实施。在此以前的有关规定同时作废。
第9篇 工程部管理工作制度
1目的: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2内容:本制度规定由工程部负责工程管理及售后服务管理工作内容。
3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管辖部门的管理。
4管理内容:
4.1负责工程安装合同执行管理。负责落实工程安装队伍对安装合同执行、管理招标,编制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4.2对工程安装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材料管理跟踪检查、控制。
4.3组织对工程中间和竣工验收,负责处理工地施工发生和遇到的困难和重要问题的处理。
4.4负责编制售后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4.5负责办理外地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4.6负责对项目经理和施工员的管理和考核。
4.7负责对发往工地材料在核对、验收(包括由供应商直发工地的材料)。
5工作标准与考核
5.1由工程部经理落实各工程的安装队伍,对安装价格进行控制(根据工程部与公司签订的权限执行)。
5.2由项目经理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5.3工地的进度、安全、质量由工地巡检员组织检查,并根据施工员管理制度、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及施工员考核制度进行检查、考核。因检查不力,考核不到位或效果较差,由工程部经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5.4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和对工程扫尾,是否按计划及时安排组织验收,及其效果进行考核,对安装质量好,按合同工期完工,无安全事故的项目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5.5由售后服务人员负责编制售后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必须周全、详细、对用户的来电、来函必须及时处理并存档。一般对业主的要求在二十四小时内答复,并及时处理,由工程部经理根据服务情况及业主反馈意见情况考核。
5.6日常工作由主管领导每月在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奖优罚劣。
第10篇 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为保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实行逐级报告工作制度,本管理规定作为工程部内部上墙管理制度。
1、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1设备有异常情况;
1.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1.3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1.4值班人员因故暂时离岗;
1.5其他需要与上级报告的事项。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工程主管:
2.1重要设备非正常的启停或有异常情况或停机抢修;
2.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或作了技术参数设置调整及改动;
2.3系统性设备故障及检修;
2.4重要零部件更换、修理、加工或改造;
2.5员工加班、补休、调假、调班、请假;
2.6凡有业户投诉的事项。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3.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长时间停机修理;
3.2影响用户使用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3系统设备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3.4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换、修理、外判加工;
3.5系统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技术改造;
3.6系统设备或主要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判施工;
3.7领班及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工程部人员结构变动;
3.8高级技术员(骨干员工)/领班以上员工调班、休假。
4、下列情况必须撰写突发事件报告:
4.1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事故,或有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
4.2管道跑水,引起设施、设备损坏;
4.3意外的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燃气等重大设备故障或事故;
4.4玻璃幕墙或外墙门、窗意外坠落;
4.5地库由于各种原因严重积水;
4.6其他有损失或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本特别事件报告须由物业物业服务中心抄报分公司经理和总公司主管部门。
5、相关记录
5.1工程部值班日志及相关巡查记录
5.2突发事件报告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12篇 工程建筑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的要求,结合监理工作实际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监理工作六项制度
1.1审查核验制度
1.1.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1.1.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1.1.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1.1.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1.1.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2. 检查报告制度
1.2.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1.2.2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2.3 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1.2.4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2.5 定期巡视检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危险性较大工程(脚手架的搭、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吊装工程等)作业情况;
1.2.6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1.2.7 监理员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行为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制止,并在1小时内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1.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或认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在2小时内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1.2.9 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2.10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停工以消除隐患的,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工意见;
1.2.11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2.12 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1.3. 督促整改制度
1.3.1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1.3.2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3.3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3.4 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应检查整改结果,复查并签署意见;
1.3.5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做出详细记录。
1.4. 工地例会制度
1.4.1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应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理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和措施。并说明安全监理是监理单位的法定责任。
1.4.2 在每次工地例会上,应总结前阶段安全施工情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提出下一阶段安全施工的注意事项及应落实或加强的安全措施。
1.4.3 根据安全形势及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讨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应采取的整改措施;当有新施工单位进场时,应另行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提出安全监理要求;在每次安全检查工作后,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提出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1.4.4 将施工安全及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和《会议纪要》上,其工地《会议纪要》上应有参会代表签字后分发各方。
1.5资料归档制度
1.5.1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整理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监理资料,日常由项目安全监理人员收集整理、分类保管;
1.5.2 安全监理资料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安全监理资料目录》进行归类;
1.5.3 工程竣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单独立卷归档。
1.6教育培训制度
1.6.1 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1.6.2 公司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学习,每年不少于二次;
1.6.3 项目监理部应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检查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监理意识、安全监理水平,使每个监理人员达到能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的监理措施和方法。
1.7检查、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在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公司制定《监理工作质量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监理部日常巡查,每月发出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不少于三份,并每月报送监理月报同时附安全监理专项内容,每季完成《监理工作达标》自查考核;项目监理处、各监理中心每二个月对所属监理部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每年二次集中大检查,日常采取抽巡查的方式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形成公司的“三级检查”的基本方式,检查按统一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检查表》和监理工作达标考核表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督促管理工作检查表》,该表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要求,并在每月的监理月报中体现,在每次的检查中进行运用,同时作为各项目监理部和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2.1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要求。
2.1.1认真学习设计文件,了解所监项目工程特点,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提出该项目安全控制重点。
2.1.2安全监理文件编制。包括:安全监理规划(细则)、桩机、深基坑、塔吊(提升设备)、临电、脚手架、施工机械、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文明施工、环保等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达到指导安全监理工作的深度和水平。对所监工程危险源进行识别分析,对施工现场有针对性、有则重点的检查与督促。
2.1.3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完善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和制度。在开工时即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进行安全监理项目交底,督促各参建方建立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1.4督促施工单位有效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核查其档案,建立花名册。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营造安全工作氛围。
3)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到岗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4)核查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司、信号工、司索工、机械操作工、龙门架、施工电梯驾驶员、吊篮操作工等专业工种上岗证,核实人、证对应。
5)核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安装、拆卸、备案)的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核查进场的大型设备,如汽吊、挖机、桩机、自卸车等的合格证核查驾驶员证书,建立必要的台帐。
6)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并认真审核;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如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专项方案并审核。
7)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范围见附件一、二)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按程序审核。
8)所有审核工作必须保留书面审核记录。
2.1.5落实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1)每日例行工地巡查制度。将监理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录在监理日志中,整理后以书面形式送达施工单位限期要求整改,同时报送建设单位。
2)定期巡视检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
3)节前、节后检查制度。
4)监理例会、月报、专题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制度
5)公司检查、项目监理处/监理中心检查、监理部检查及自查相结合制度。
6)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联系单、函件通报汇报制度。
7)安全监理学习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