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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 工作制度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2-27 07:00:04 查看人数:32

质量管理体系 工作制度职责

第1篇 质量管理体系 工作制度职责

1、培训经理、培训讲师、大堂副理、各部培训员应率先规范,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公平督导,对事不对人,事实不清时不可随意发表言论或结论。

3、培训部按不同班次,对酒店所有部门行巡回督导,每天对一线营业区的全面巡视不少四次,对后台部门巡视不少于两次;除日常性的事务外,培训部人员尽量在酒店一线区。

4、培训经理负责每周一组织一次培训员对酒店进行专项(卫生、设施设备、仪容仪表等)或全面质量检查。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至总经理审阅,并于次日晨会通报

5、培训部每日需对违纪员工、质量问题、违纪事件进行记录、处理,并存档,便于月底总结。

6、各部培训员每月底最后一天向培训部报一份书面的全面质量情况报告。

7、对重大的投诉和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并将结果行成书面材料由培训部备案,并呈交总经理。

8、对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向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解决。

9、每月汇总质检情况,全面介绍酒店整体服务接待状况,并提出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10、收集客人意见、客人投诉等资料,为保证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参考。

培训讲师:

岗位职责:

1)加强质量巡查工作,做好巡查纪录;

2)对一般质量事故及时予以纠正和协调,对严重违例或较大质量事故须请示后处理;

3)除正常质量巡查外,必须抽查以下项目;

①重点接待前的准备工作情况

②所在部门的设备及服务情况;

③通宵班各岗位值班情况(目前无人);

④外来食品质量及菜品质量。

4)熟悉各部门运作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5)收集各部门的质量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加以分析整理,及时反馈给培训部经理。

权限:

1)培训讲师有权对质量问题开具“整改通知单”;

2)有权对违返《员工手册》中的甲类、乙类过失的人员进行处罚;

3)协助培训经理做好酒店的全面质量管理;

4)收集、整理酒店各部发生的案例,并建立档案,在质量管理会进行讨论。

大堂副理

职责:

1)大堂副理随时与培训部保持沟通,配合培训部做好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2)定期参加培训部(质检)召开的各类会议

3)总经理授权大堂副理对一线服务部门行检查督导,对一线员工不符规定言行举止提出批评纠正。

4)每月十天一次把部门质量情况报至培训部(每月的一日、十一日、二十一日);

5)每日8:30前将am记录本交到培训部。

权限:

1)大堂副理有权对各部门质量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

2)有权对各部门违返《员工手册》中的甲类、乙类过失的人员进行处理;

部门培训员:

职责:

1)定期参加培训部召开的各类会议,如实汇报本部门的质量情况,对酒店质量管理提出自己的方案或建议;

2)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计划、组织、监督、协调等;

3)对本部门各班组服为或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督;

4)及时准确地将各种质量情况汇报给所在部门的领导。

5)每月十天一次把质量情况报至培训部(每月的一日、十一日、二十一日)

权限:

1) 有权对所属部门各分部的质量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

2) 有权把质检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部门的问题向所在部门的质检员通报,或向培训部反映。

第2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在分管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二、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9)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第3篇 对清洁卫生公司工作质量控制制度

对清洁卫生服务公司工作质量的控制

1.0目的:使该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达到我司制定的工作标准,营造舒适优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0控制方式:分日检、月检两种方式。

2.1月检:质量检查组每月进行抽样检查,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由管理处限定清洁公司定期整改,如因对方失误造成我公司的荣誉和声誉受损的,可考虑在该公司当月服务费中扣除部分费用作为罚金。

2.2日检:在日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要求清洁公司当日整改,管理处应做好日检纪录

2.3如有发现清洁公司对我公荣誉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管理处即时将情况上报公司,由公司清洁绿化部向清洁公司发出书面警告,年内书面警告累积达三次,有权要求终止清洁分包合同。

3.0检查项目与方式:

3.1首层地面(含绿化带):抽查红线范围内80平方米的地面(每次抽查的范围不同)。

3.2首层大堂的地面、墙面:抽查其中两栋的大理石地面、墙面保养情况。

3.3标准层通道的地面砖、墙面砖、公共设施、设备:每栋抽查八层标准层,检查地面砖、墙面砖、消防栓、防火门、排风口、后楼梯扶手、垃圾桶摆放处等地是否按合同规定标准进行保洁。

3.4写字楼每座各抽查10个标准层,检查通道内公共设施、洗手间、茶水房是否清洁卫生。

3.5地面的下水道、污水井(含地下室内部分):抽查下水道20米长,沙井、污水井各5个。查看是否达到规定的清洁标准。

3.6地下室停车场的管线、天棚、地面抽查管线30米长,天棚80平方米,地面80平方米范围的清洁程度是否达到标准。

3.7楼宇的天台、设备层地面、公共设施抽查两栋楼宇的天台、设备层地面及公共设施的卫生状态。

3.8不锈钢部分(电梯轿厢、外厅门、地面警告牌、围栏等):电梯轿厢每栋抽查一部电梯;电梯外厅门在检查标准层公共设施时一并检查。每栋抽查8层电梯外厅门;地面警示牌、围栏抽查3-4处。

4.0检查标准:参照《清洁绿化工作手册》qr-01q043文件中执行。

第4篇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验收员负责本队所施工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评定工作。

2、坚持每班下井,对当班完成的工程进尺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实测结果评定工程质量。

3、验收评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对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据技术要求及时处理(可用扣进尺或暂不记进尺的办法,待处理完后,达到质量要求,方可记进尺,处理时间不能拖过第二个班子),对处理问题不及时的班组可对班组或个人处以20-100元的罚款。

5、必须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及时公布进尺质量情况,完善保存好验收资料。

6、与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一道,坚持填好班评估表,做到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7、对各班在安全、质量、文明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严格按质量要求做出处理。

8、对上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在班前会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处理。

9、对各班在生产中未按煤质要求处理的班组,发现后,处罚当班50元。

二、实施细则:

一、超前支护10分:

1、检查内容及方法:

安全口往外20m,前10m内双抬棚,打3柱,往外10m打单抬棚,打2柱,用工钢梁单体柱,必须打成直线;巷高1.8m,管线电缆必须挂整齐,不准有淤泥积水不准有空邦漏顶。

2、处罚办法:

超前支护少1米扣1分;每少一柱扣1分;抬棚扭斜每个扣1分;管线电缆落地每米扣1分;淤泥积水每米扣1分;空邦漏顶每处扣3分;物料乱放每件扣1分(每分罚2元)。

二、安全出口及行人通道10分

1、检查方法:

安全出口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巷高1.8m;棚距0.5米;柱要栽直;行人通道必须畅通总高1.6m,宽度不小于0.7m;不准有断拆柱。

2、处罚办法:

柱不按要求栽,每根扣1分;巷高少0.1米,每米扣1分;棚距误差0.05m,超过要求误差,每棚扣1分;行人通道低0.1m,扣2分;窄0.1m扣2分;没有扣5分(每分罚2元)。

三、采面支架40分

1、检查方法:

采面支架要成直线,误差±100mm;设备部分要完整无缺;管压系统无漏液现象,支柱不失效;缸体推拉无偏离正方向;相邻支架侧互板不超过2/3,无咬架现象;后尾梁距溜子槽沿高度不少于500mm;溜子要平直稳固;采区溜子头与顺槽溜子不准超前错后,以链轮牙与顺槽溜子槽里沿齐为准,误差不准超过0.05m。

2、处罚办法:

移架无中线扣5分;中线每20m为一组,每组检查3架,有一架不合格扣2分;设备缺部件,每件扣1分,漏液每处扣1分;支柱失效偏离正方向扣1分;咬架一处扣2分;侧护板超一架扣1分;尾梁至槽沿少于0.5m每处扣1分;溜子不平直,每节槽扣1分;采区溜子头超前错后扣5分(每分罚2元)。

四、巷道卫生20分

1、检查方法:

巷道内必须干净卫生,无乱堆乱放现象;机械设备无浮尘覆盖现象;电缆管线悬挂整齐,没淤泥积水、黑水横流现象。

2、处罚办法:

巷内脏乱差一处扣2分;物料乱放每件扣1分;机械设备浮尘覆盖扣2分;电缆管线不整齐一处扣1分;淤泥积水、黑水横流,每米扣1分(每分罚2元)。

五、防尘洒水10分

1、检查方法:

回风巷内要有三道水雾喷洒装置,并保持完好,割煤机及转载点要有洒水装置,洒水装置完好;无煤堆积和粉尘飞扬。

2、处罚办法:

回风巷内少一道水雾喷洒扣5分;失效功能不全扣3分;割煤机及转载点少一处洒水装置扣5分;失效功能不全扣3分(每分罚2元)。

六、通风10分

1、检查方法:

通风设施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要维护好,无瓦斯积存超限。

2、处罚办法:

不符合规定扣10分(每分罚2元)

第5篇 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1.1总监理工程师

1.1.1执行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监理部人员开展工作。

1.1.2制定管理工作计划(包括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质量计划等),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1.1.3协助qa工程师督促检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的有效性。

1.1.4组织监理部质量会会议。

1.1.5审查承包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1.1.6参加设计单位向承包商的技术交底会议。

1.1.7参加与所建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或检查。

1.1.8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

1.1.9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证的执行情况。

1.1.10审查工程预验报告。

1.1.11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

1.1.12分析施工管理工作状况,不断总结经验,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总结。

1.1.13建立监理工程师报告制度并具体执行。

1.1.14组织监理部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

1.2副总监理工程师

1.2.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指令。

1.2.2制订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1.2.3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质量的完成情况。

1.2.4参与监理部重大质量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1.2.5及时了解和收集各类项目质量信息并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

1.2.6编写分管工作月报的质量篇。

1.3 qa工程师

1.3.1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系统,以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3.2有计划地对有关专业执行项目质量保证程序和规定情况,进行质量审核并提出报告,确认各专业之间的接口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1.3.3对项目质量计划中质量保证条款的符合性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3.4监督检查承包商质量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有关质量保证条款,在实施过程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3.5监督进度、费用综合检测报告签署的有效性。

1.3.6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项目质量计划检查报告;

1.3.7检查项目各专业工程师执行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版本的有效性;

1.3.8检查项目各类变更履行评审和批准签字手续的有效性;

1.3.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1.3.10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质量记录、报告、报表、信息登录和发放的签署进行检查;

1.3.11执行项目质量保证对项目质量的审计、纠偏和报告程序。

1.4质量控制工程师(专业工程师)

1.4.1质量的事前控制

1.4.1.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4.1.2施工场地的质量检验验收

1.4.1.3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1.4.1.4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1.4.1.5参加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本专业施工方案的审查

1.4.1.6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1.4.1.7协助承包商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1.4.1.8主动向当地质量监督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质量监督的具体方法,争取当地质量监督站的支持和帮助。

1.4.1.9审核承包商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1.4.1.10审核承包商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1.4.1.11承包商试验室的资质考察。

1.4.

1.12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1.4.2质量的事中控制

1.4.2.1按照施工工艺过程制订质量控制要点并据此进行控制,

1.4.2.2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实行质量放行制。

1.4.2.3做好隐蔽工程验收。

1.4.2.4处理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事宜。

1.4.2.5处理质量事故并报告。

1.4.2.6审核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并报批。

1.4.2.7进行质量、技术原始记录签证并报签。

1.4.2.8签署工程款支付的质量认证意见。

1.4.2.9建立质量日志。

1.4.2.10检查落实质量协调会纪要事项。

1.4.3事后控制

1.4.3.1参与单位、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

1.4.3.2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4.3.3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1.4.3.4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1.5信息管理工程师

1.5.1制订信息管理计划和总体实施方案;

1.5.2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将有关单位纳入本管理系统。

1.5.3做好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处理。

1.5.4编制质量信息报告并及时提供监理部有关人员。

1.5.5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1.5.6项目结束时进行质量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6篇 设备质量监理工作制度

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在设备制造前应会同制造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和歧义。

二、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或受雇主委托组织设计单位向制造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制造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制造单位执行。

三、设备开工报告确认制度

主要制造准备工作完成时,制造单位可提交“设备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即可确认;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需报监理单位确认。

四、材料、构件报验及复验制度

设备制造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厂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进行现场取样见证,检查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要求制造单位进行复验。

五、变更设计确认制度

如发现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制造、设计、雇主或监理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备监理工程师发放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图纸,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六、特殊过程检查制度

对于特殊过程,制造单位应根据《设备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应将需检查的特殊过程,提前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制造单位进行特殊过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制造、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字认可。

七、设备质量缺陷跟踪复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并通知制造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在收到该通知后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修正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应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考试用书

①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继续下道工序制造。

②特殊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制造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③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八、设备质量报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①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制造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②如制造单位不及时改正,且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设备部分暂停指令,指令单机或成套设备暂停制造。待制造单位改正后,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③部装、单机、成套设备安装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部装、单机、成套设备检验认可书”,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④设备监理机构应填写“设备质量监理月报表”。

⑤监理工程师需要制造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督促制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第7篇 局机关责任和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一般工作过错

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组织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

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

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

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

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

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泄密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

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

(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七、对一般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重大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目标奖、调离岗位、停职离岗培训等处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多次重复出现;

(二)明知已出现过错,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影响扩大的;

(三)因主观故意出现的过错;

(四)拒不承认过错事实的;

(五)故意隐瞒过错真相,不及时上报的;

(六)其他经局党组认定,应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从轻或免除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属认识理解偏差,过错轻微,且能及时纠正的;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分工不明出现过错,情节轻微的直接责任人;

(四)其他经局党组研究认定,可从轻或免除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十、工作过错发生后,处室及过错责任人应将过错原因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办公室启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按照局领导要求对工作过错情况及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

十一、工作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班组验收分配工程质量工作挂钩制度

工程质量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建设的百年大计,又是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全员效益 、建设现代化矿井的基础,而班组的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的好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现特制定班组验收与工程质量挂钩制度。

一、每班必须设置自己班内的验收员,并对本班内的工程质量负责。

二、班组验收员必从思想上认识到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和关键性,严格把关,不循私情、积极工作,验收到位。

三、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解决不了的下达“五定表”责成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完不成将给予处罚。

四、验收工程质量的原始资料必须归档保存,作为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有效、考核过程严肃认真、考核结果及时公布,严格奖惩兑现,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的作用。

五、验收工作班班进行的同时还要不定时、不定班、不定期的进行抽查。

六、验收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的各项业务知识和相关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根据掌握的标准和《规程》规定对本班的工作进行认真的验收。

七、对上班的工作进行验收,对本班开工前的施工现场、施工材料、设备进行很好的检查,并保证本班工作达到标准和《规程》要求。

八、各班验收员要积极主动配合主管工程质量验收的部门验收工作,不得出现推诿现象。

九、主管验收的部门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存档,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要对负责验收的人员进行处罚并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第9篇 采煤工作面质量管理制度

1、有关审批的技术资料和鉴定资料齐全,按有关验收制度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2、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2.1 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2.2 从编制审批到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由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2.3 支护设计要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并经顶控制专家进行系统科学计算,对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

2.4 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及地质构造专项措施;综采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3、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

3.1抽查支护的支撑力。

3.2有现场支护质量监测记录表(监测指标预报表、支架工作状态图、支架支撑力曲线图)。

3.3动态监测必须坚持“监控、图表、阅示、贯彻”四环节。

4、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兑现情况的班评估工作,要求做到班评估,领导阅示,贯彻落实,台帐管理。评估内容有:区队领导跟班指挥生产、支柱初控力达到标准要求、“三大规模”执行及“三违”情况、液压系统运转及漏液情况、隐患处理及交接情况,主机运转情况、顶底板移近量。

5、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预报一次,并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汇报。

6、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7、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8、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密无浮石。

9、工作面支护

9.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当装有初撑力保证阀时,可以不装温测压力表,但必须留压力表插口,以便检测初撑力、保证阀是否正常工作。

9.2支架要排居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100mm。

9.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7度。

9.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10、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0.1 综采工作面要使用好端头支架。

10.2 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单排柱,换棚子时可用“十字”顶梁。

10.3上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米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

10.4 超前支柱初撑力≥50kn。

11、回柱放顶

11.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11.2 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大小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加强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11.3 发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支柱有力,挡板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顶时按组配足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

11.4无空载支柱(支架)。

12、煤壁机道与顶底板垂直

12.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

12.2综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是最大值≤340mm,前梁接顶严密。

12.3单一长壁工作面机道不准留顶煤。

13、煤炭回收

13.1回收率达到要求。

13.2不丢顶底煤。

13.3浮煤净。

第10篇 k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11篇 项目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各行业标准。

二、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质量监理事宜。各片总监(监理部主任)为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第一负责人。

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时,广泛吸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差错、遗漏。

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施工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交底,并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2、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并与业主、施工单位一起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3、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书,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交由施工单位执行。

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三日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通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1)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6、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价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9、投资监理制度

(1)监理进驻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施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交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0、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交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和绘制好竣工图,提供给监理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服务过程记录,包括开工令、监理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3)分项、分部工程及竣工验收记录一份;

4)工程监理总结。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总监每周定期召开监理内部会议,检查本周监理工作

第12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一切因地测防治水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无效进尺、误揭煤层、透水和贯通失误等事故发生。

2、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3、由地测科科长及有关单位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综合分析,明确责任并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对有争议参与单位多的工作事故,会同有关单位,主动积极协助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追查。

5、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对工作表现突出,质量优良,有一定贡献的同志,应给予奖励,以鼓励上进,加强全单位责任,提高工作质量。

质量管理体系 工作制度职责(十二篇)

1、培训经理、培训讲师、大堂副理、各部培训员应率先规范,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2、公平督导,对事不对人,事实不清时不可随意发表言论或结论。3、培训部按不同班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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