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为表彰先进、惩处违章,强化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三、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无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
4、积极扑灭火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在一年内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给予处理。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2、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以及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制定: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第2篇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工作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第3篇 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十五类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频次、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应做好记录。
5、通过广播、图画、消防刊物、楼宇视频、单位局域网等多种载体宣传消防知识;重要防火期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消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
7、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过程中应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6、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的启闭状态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
自行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损坏时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门、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2)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制定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消防控制室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3、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8、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9、控制外来人员入内,如进入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均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4、明确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5、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6、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将整改情况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8、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明确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明确发现问题时的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有关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公众聚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或使用期间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4、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设置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畅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3)采用配备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4)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静电导除措施;
(5)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按物质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6)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储存;
(7)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好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进行电气焊作业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操作;
(10)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
(11)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前,应严格检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12)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装卸完成后,应彻底消除遗留物;
(13)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磨擦。
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明确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3、专职消防队由专职灭火救援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经常组织灭火救援训练,能够每日24小时执勤。义务消防队由单位从业人员组成,平时可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灭火救援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装备。
5、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6、组成义务消防队的单位各类人员超过50人的,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明确两个梯队及三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7、组成义务消防队的单位各类人员不足50人的,组建一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
4、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内容:
(1)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疗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3)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4)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5)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6)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7)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6、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1)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
(2)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3)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5)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6)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7、定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宣贯和完善:
(1)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2)地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8、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消防演练方案应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3)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演练过程中,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
(4)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5)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6)地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应适时与地公安消防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7)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燃气及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检查内容、检查工具、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7)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气源和电源。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在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完好有效;
(4)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5)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明确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和职责。
1、 确定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4、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5、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十三、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2、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十四、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3、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4、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十五、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2、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4篇 小学消防工作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应急方案。
(1)设立学校重点防火监控点,重点进行防火安全排查。(多媒体电教室、电脑室等)
(2)各楼层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及时更换,确保防火器材的应急有效使用。
(3)制定火灾事故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演练一次,一旦发生火警,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① 上课期间,发生火警,按'预案'执行。
② 切断电源。
③ 拨打'119'。
④ 就地采用适当办法灭火(不得让学生参与灭火工作)。
11、实行学校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责任追究,学校消防安全领导组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防火安全工作,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对失职造成火灾事故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5篇 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工作等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2、平时经常进行消防板报、墙报和宣传横幅标语的宣传,重大节日开展消防会议等宣传教育活动;
3、每年的11月9日所在周为学校的消防宣传活动周,举办全员消防演练、消防讲座等活动;
4、每学期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和保卫人员的消防业务学习;
5、每月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6、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使全员达到三会(会报火警、会组织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6篇 消防事故处理工作制度
消防事故处理制度
1.目的:为消防抢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一旦发生火灾时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以免延误抢救的实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范围: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3.消防人员规划及职能:
3.1.按楼层地域编组划分。
3.2.指挥及组长应由身体健壮的管理干部担任,成员亦需身体强壮。
3.3.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分为总指挥、副总指挥、警戒组、灭火组、拆卸组、救护组、疏散组。
3.4.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消防救灾事宜及策划防火管理。
3.5.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招集所属救灾人员从事救灾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3.6.警戒组:
3.6.1.有保安员担当。
3.6.2.报警。
3.6.3.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
3.6.4.迅速打开各通道及疏散口。
3.6.5.维持秩序,严防趁火打劫者。
3.7.灭火组:
3.7.1.掌握灭火器(配10人左右)和消防栓(配8人左右)及后备人员。
3.7.2.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的检查维护与使用。
3.7.3.当遇到火警时,全体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接受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3.7.4.抢救贵重或危险物资。
3.8.拆卸组:
3.8.1.电源的截断。
3.8.2.火源的疏导及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
3.8.3.防火体的设立。
3.9.救护组:
3.9.1.应接受特定紧急护理训练。
3.9.2.负责伤患的抢救及紧急医护,送医院急救等任务。
3.10.疏散组:
3.10.1.人数由各部门自定。
3.10.2.紧急通知全厂员工疏散及应急措施。
3.10.3.疏散闲杂人员、厂外围观人员。
4.各组成员应注意事项:
4.1.灭火组:
4.1.1.应了解公司建筑内外格局及修改间隔后的状况。
4.1.2.了解电及瓦斯所铺设的路线。
4.1.3.了解公司内部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4.1.4.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4.1.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4.1.6.了解火的走势。
4.1.7.了解所有逃生的路线。
4.2.拆卸组:
4.2.1.负责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的人员:
a.了解公司建筑内外格局及修改间隔后的状况。
b.了解室内的通风设施及空调管道。
c.了解公司内部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d.了解火的走势。
e.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4.2.2.负责水源疏导的人员:
a.了解水源及抽水马达开关所在。
b.了解水压状况。
c.平时对蓄水池定期检查,是否出水口有堵塞的现象。
d.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4.2.3.负责电源及瓦斯截断的人员:
a.了解电及瓦斯总开关及各分开关所在。
b.了解电及瓦斯管道的路线。
c.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4.3.警戒组:
4.3.1.对公司建筑内外格局深入了解。
4.3.2.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4.3.3.在出入口皆应有人员负责阻止离去的人员再次进入火场拿物品或钱财。
4.3.4.阻止歹徒趁火打劫。
4.4.救护组:
4.4.1.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4.4.2.应配备急救箱。
4.4.3.应了解一般的药物的使用。
4.4.4.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4.5.疏散组:
4.5.1.了解公司警铃设备及广播所在地。
4.5.2.了解公司所有通讯设备的所在地及使用方法。
4.5.3.了解公司建筑内外格局。
4.5.4.了解公司内所有装饰材料的性质。
4.5.5.了解火的走势。
4.5.6.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4.6.以上各组人员均应配备防毒面具和防烟袋。
5.火警通报顺序:
5.1.白天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按警铃并通知总机,由总机呼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消防抢救人员视火势或依总指挥指示,联络消防部门。
5.2.夜间或假日发生火警时,厂内人员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值班保安立即电话呼叫有关人员到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6.全体人员应注意事项:
6.1.消防委员会成员每年均得参加消防演习。
6.2.当某部门现场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按警铃、报警器,并迅速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6.3.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6.4.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他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6.5.现场有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第7篇 安全文明小区义务消防员工作职责上墙制度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义务消防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法规、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制订防火公约,并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教育、帮助和处理。
二、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
三、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洞,防止火灾发生。
四、扑灭火灾。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入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和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灭火战斗。
五、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严禁挪作他用,以保证器材的完整。
六、在公安、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加强防范工作。
第8篇 大厦消防工作标准制度
大厦消防工作标准
(一)消防中心设备及环境的清洁一日两次。
第一次: :~:
第二次: :~:
(二)消防报警跑点确认:
自消防中心接警报至第一位保安人员到达现场不得超过3分钟,确认后1 分钟内将信息反馈消防中心。
(三)消防中心火警通知
1.当真实的火警信息反馈到消防中心后,中心值班员必须在3分钟内通知如下部门:
(1)电话总机
(2)保安部经理
(3)工程部值班室
2.如果电话总机无人值班应在5分钟内通知
(1)总经理办公室
(2)客务部
(3)人事部
(4)财务部
(四)警卫队接警后的行动:
当警卫队接到真实的火警通知后,应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按照领班的指令,3分钟内进入各自的岗位开始行动。
(五)消防施工巡视
每天巡视,每层15分钟,时间为9:00~11:00,同时详细填写消防设施巡视记录,巡视顺序为自上而下。
第9篇 区a小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区小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依靠广大师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对全校设施设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因基建维修、生产实习等需要用火,必须详细地向校后勤服务中心说明用火原因、地点、使用设备、防火措施及具体负责人,经学校安全负责人检查批准后方可用火。
四、容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地点严禁吸烟,严禁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以上地点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基建维修、生产实习场所、资料室、库房以及各科室的可燃废物,必须在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扫,按指定地点存放和处理
五、临时使用明火或焊接切割时,需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线路,特别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六、库房等处储存的物资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要经常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七、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改建或扩建各种建筑,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办理。
八、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二不准”即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意挪动损坏。“一追查”,即对违犯“三定”“二不准”者追究责任。消防器材、设备有效地点周围两米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九、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学生疏散,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灭火斗争,对积极参加灭火救灾的教职员工,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隐瞒情节或过失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十、发生火灾后要做到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各种火警火灾,均由后勤服务中心记载存档,并上报公安消防部门。
第10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z超市消防组织制度及工作标准
(一).消防工作标准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
2.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处处有人管。
3.有公职或兼职防火干部,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有义务消防队及夜间住值勤的义务消防队配置,不要乱动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
5.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7.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等新技术。
8.对新员工和老员工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9.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做到切合实际,能够收到预期的效果。
10.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分明。
(二).防火组织制度
1.各部门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
2.各部门或楼层要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组员,人数根据情况确定,各部门和楼面应成立义务消防队。
3.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4.各部门和楼面每月召开一次消防会,要确实组织好防火检查,制订计划,重视防火检查的重要性。
5.确实组织好义务消防员的学习、训练及灭火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6.各防火安全委员会人员、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名单上交保安部备案,如有调整随时上报。
7.必须有应急灭火方案。
8.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见附表,引进厂家签订《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见附表,
9.组织结构
店安委会
委员若干,由保安正副主管、各部门经理或主管组成
防火安全小组
第12篇 旅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