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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员工培训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6

某员工培训制度

第1篇 某员工培训制度

员工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员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二条 培训体系

公司培训体系由新员工上岗前的职前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提高培训

职前培训三部份组成。

(二)职前培训

第三条 新员工录用报到后应接受公司人事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四条 职前培训目的

1.使每一位具备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快理解公司文化,经营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尽早融洽到员工队伍中,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2.使新员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或达到岗位所要求的职责

第五条、职前培训内容

1.讲解公司创业史、现状、经营范围、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介绍各部门的人员或主管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三)在岗培训

第六条 在岗培训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的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无效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1)试用期员工的带教培训

(2)岗位专业培训

公司要求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员工必须持续提高专业知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或接受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公司酌情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对学习成绩优异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薪资晋级、职位晋升等奖励。

(3)晋升培训

公司将对承担更一级职务或性质岗位的员工进行挂职、轮岗或兼职培训,以便晋升者进入新岗位前初步具备新岗位的工作能力。

3.自我开发

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各项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公司在制度上承认员工在社会上有资质的机构院校获得的各种'资格证书';公司根据员工自我开发取得的成绩给予奖励。

(四)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年 月 日起实施。

第2篇 员工分层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充分发挥培训资源优势, 因材施教,按照不同的管理职能和行为职能,对全矿的职工培训实施分层培训管理。不同层次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侧重不同的重点,从而保证培训效果。

2 适用范围

根据本质安全体系建立的要求,根据权台煤矿实际情况和工作职能的不同,将我矿职工培训管理分为四个层次:决策层培训管理、中间管理层培训管理、工程技术员层培训管理、班组管理层培训管理。

3 相关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组织科负责制定决策层、中间管理层、工程技术员层培训计划及执行。责任人:组织科长。

2.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制定班组管理层培训计划及执行。责任人:职工培训中心主任。

4 内容与程序

1.矿教委(人员组成见: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组织科、职工培训中心制定权台煤矿分层培训年度计划及执行标准。保障四个层次培训管理之间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四个层次培训管理之间的沟通和利益。教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分层培训的管理。

2.决策层由上一级安培中心和集团公司负责培训,组织科负责上级培训计划的落实和决策层培训的组织管理。

组织科负责制定中间管理层、工程技术员层的年度培训内容、要求。使中间管理层、工程技术员层具备关于企业内外形势的认识和发展观点,提高决策能力、计划能力及对人的判断和评价能力。

对中间管理层、工程技术员层的培训采取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研习班、研讨会、报告会、自学、企业间管理层交流、热点案例研究讨论等形式,也可以进行学历教育和mba、emba教育、或有计划地选送外出考察、业务进修。或者利用网上论坛的形式,开展专题讨论、充分发挥管理层的主观能动性。

5.创造中间管理层、工程技术人员层与班组管理层的沟通机会,采取座谈等方式,真实了解政策、规章的执行方式、执行效果。保证政策、规章执行的真实、完整。

6.对中间管理层、工程技术人员层的培训侧重于个人能力和修养的提升,提高个人权威和影响力,以及人格魅力、现代管理思想、领导艺术等的培养。每季度由组织科聘请矿业大学教授和集团公司领导到矿为中间管理层、工程技术员层授课,并对中间管理层、工程技术员层参加学习情况做严格考核,考核情况与年度效益考核挂钩。

7.职工培训中心会同工资科、安监科负责制定班组管理层的培训计划和要求。保证企业的宗旨、使命、信念、价值观和管理文化能在执行层得到顺利传达、执行,并在企业上下员工中发扬发大。

8.职工培训中心负责班组管理层的培训计划落实,根据相关制度对整个培训过程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培训效果。

9.对班组管理层培训侧重于岗位技能、岗位安全的培训,以脱产培训为主,同时各单位要利用班前会、职工大会宣传企业的文化、长远发展计划。职工培训中心制定统一记录格式,按《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对单位进行考核。

10.矿教委负责对干部的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年参加培训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00%,每减少10%对组织科负责人罚款300元;分次培训平均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5分,一次达不到要求,处罚组织科负责人300元。

11.矿教委负责对班组管理的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按季度对培训人员和成绩进行考核,没有完成培训计划,对职工培训中心负责人罚款300元,培训职工合格率达不到95%的,每减少1%,对职工培训中心负责人罚款300元。

12.矿教委负责每年组织组织科、职工培训中心根据《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对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施行季度分类考核,每季度召开由教委主任主持的培训效果评估会议,对先进培训单位奖励500元,先进个人奖励200元;落后单位处罚500元,落后个人处罚100元。并且总结经验,改进培训管理方法。

5相关文件

《江苏省安全培训管理条例》

《徐矿司教[2007]1号文件》

6 相关记录

《一期一档培训档案》

第3篇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一)参加培训的审批手续

1.有培训文件、招生简章、通知等情况的由公司领导批示,提出培训意见,综合管理部按规定与有关单位磋商培训的重要性和参加培训的预选人员,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参加学习和报考。

2.凡是各单位要求参加外出培训的,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外出学习和报考手续。

3.长期外出培训人员(一年以上),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有关培训计划,按以上两项,办理外出学习的审批手续,未与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外出学习的手续。

4.短期外出培训,各单位根据工作(生产)需要外出培训的,必须在上年末制定出外出培训计划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办理外出培训手续。对于计划外短期专项外出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外出参加学习的,须报综合管理部,经公司批准方能外出学习。

(二)参加培训及报考条件

凡要求参加培训及报考各类学习的人员,必须符合上级文件或招生简章规定的年龄、工龄、文化程度等条件要求,必须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决定需外出培训者;

2.须是公司的业务、技术骨干,所学专业必须与工作专业对口;

3.参加长期脱产培训者,必须已转正定级或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

(三)员工外出培训费用、假期等有关规定

1.凡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并已按上文的审批手续办理外出培训手续的人员,其报考、学习期间的费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2.凡外出学习取得的毕业证、合格证、操作证及各类学习班的结业证,必须到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备案。

第4篇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第三条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

2.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训需求申请

第四条培训人选确定

1.部门经理、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2.各部门结合部门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推荐合适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3.员工个人根据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参加外派培训的申请。

第五条外派培训申请参加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的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外派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录一。

第三章外派培训形式

第六条外派培训可选择大专院校进修交流、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赴国外参观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厂进行访问交流等方式,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外派费用管理

第七条外派培训费用参训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参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培训协议模板见附录二)。

第五章外派培训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视同正常上班,其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正常计发。

外派培训的方式

到大专院校进修交流

派赴国外参观或访问考察

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

到其他公司参观或访问

第九条受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外部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条受训学员需在学习结束的五天内,对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培训期满,受训学员必须按时回公司报到,如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培训教材,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5篇 某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6篇 d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五

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深入了解医院历史、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信心,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未来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新进员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院和部门的岗前培训。

第二章培训内容

第三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分为二个部分:院级岗前培训和部门岗前培训。

第四条院级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组织,事先制定岗前培训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院级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总体介绍;

2、医院文化教育、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流程介绍;

3、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及礼仪教育和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教育;

4、安全保卫、消防知识教育;

5、感染控制、医疗质量要求教育;

6、员工福利简介;

7、病人权利介绍。

第六条部门岗前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确保本部门新员工完成岗前培训的全部要求,岗前培训完成后,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第七条部门岗前培训的内容,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但必须具备下列三项:

1、对新员工的要求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介绍;

2、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3、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

第三章培训要求

第八条新员工应认真参加岗前培训,并填写新员工岗前培训表,个人院级及部门培训记录存放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第九条新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院级岗前培训的资料应保存在人事科,并负责请相应部门进行定期修改。部门岗前培训资料各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定期修改。

第十条各部门应配合人事科对新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准时到岗。

第十一条培训形式:讲座和报告、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现场见习等。

第十二条培训考评

1、理论考试和培训效果考核的方法相结合进行考评。

2、每名参加培训人员均应写一篇学习心得,心得在分组座谈会上交流。

3、培训考评结果作为正式聘用的依据之一,对在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医院可以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临时工、进修生和实习生岗前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安排,内容包括医院总体介绍、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程序介绍、工作职责、感染控制和安全保卫教育。

第十四条 当年调入、借用新上岗的职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事科解释、补充。

第7篇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范例

每一个企业,为提升员工素质,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人力绩效等,都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但培训也要有培训管理制度,以下是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1.1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2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另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实施的协调、监督及管理部门。

2.1培训需求的确定

2.1.1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2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2.2.1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2.3.1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5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3.1关于培训方式

3.1.1企业内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的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的内部兼职讲师主持或授课,培训对象也均为公司内部各层级员工。在有相关培训需求时,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则可选择其他方式的培训。

3.1.2外聘培训师或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内训

对于需要外聘培训师或管理咨询机构到公司开展实施培训项目或活动,一般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则相关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培训师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及与对方联系情况,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3.1.3外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对于因公须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则派出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3.5.3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相关培训。

3.2关于培训的分类

3.2.1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新入职的员工须接受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以帮助新入职员工增进对公司及工作环境的了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新员工培训一般采用内训方式,人力资源部根据当期新员工的数量,不定期开展。

3.2.2员工在职培训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每年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其中原则上要求普通职员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40学时,部门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50学时,部门经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60学时。

员工在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含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等)、通用管理技能、职业发展与心态等方面的内容。采用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行。

3.2.3关于员工外训

对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商业培训,属于员工外训(时间不超过30天)。外训费用超过2000元/人,脱产时间超过5天以上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其他情况须经总监层级以上管理人员确认后执行。

参加外训的人员受训完毕返回公司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受训总结和培训教材备案,方可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费用(培训费、差率费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所涉及的费用及培训内容,在员工派出参训前确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2.4关于委托培养

因公司发展需要,对于部分关键岗位所需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院校培样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30天)。委托培养的人选须公司董事会认可同意,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委培人员须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委培费用的承担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培训协议》相关条款。

4.1内训讲师的选聘与培养

4.1.1内训讲师选聘流程(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确认)

内训讲师的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或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确定当年内部讲师的数量、专业方向,并在年度培训计划中予以体现,报请公司核准后,向公司相关部门发布内训讲师推荐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适合人选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确认,发放内训讲师聘书。

4.1.2内训讲师的选聘标准

内训讲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相关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无重大违规违纪历史,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4.2内训讲师的级别评定

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4.3内训讲师课酬管理

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另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活动(如自营督导到办事处开展进行工作辅导或培训)不计发课酬。

5.1关于培训档案

5.1.1培训档案的建立

公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外训、委托培训等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

5.1.2培训档案的内容

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审批表》、《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参训人员名单及出勤记录、培训教案(或教材)等相关内容,另对于部分培训项目,应附有《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

5.1.3培训档案的用途

建立培训档案,是规范公司培训管理的重要措施,让各类培训均有相对完整详细的记录,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培训档案也是公司对于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效果及质量的重要手段。

5.2关于个人培训记录

5.2.1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对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层级的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参加培训的情况,建立个人培训记录。

5.2.2个人培训记录的内容个人培训记录应包括《个人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培训协议》、结业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个人培训资料。个人培训记录与员工档案一并保管备查。

5.2.3个人培训记录的用途

第8篇 市民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上岗前培训是对新录用职工的集中培训,为使新员工深入了解医院历史、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尽快适应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结构:

医院成立岗前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每年一次的新员工培训,根据培训计划进行考核。

组长:院长

组员:副院长、副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新进人员必须参加医院举办的新员工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三、岗前教育的时间、形式、内容:

岗前培训一般定于每年的8月份进行,采取集中培训与试用期教育相结合,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内容包括:

(一)了解医院发展史,了解西双版纳州的州情。

(二)劳动纪律教育,规章制度的学习。

(三)医德医风教育,医护人员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学习。

(四)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培训;

(五)医院职工的相关权益规定的介绍。

(六)传染病知识培训。

(七)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学习。

(八)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

(九)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十)病历书写规范及三基三严操作培训与考核。

四、培训办法及要求:

(一)新员工报到后,由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上交一份个人心得体会,并对学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新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归档。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科做好新员工培训工作。

(四)培训考评结果作为正式聘用的依据之一。

(五)当年调入、借用新上岗的职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9篇 物业保安队员工培训标准程序制度怎么写

物业保安队员工培训标准程序

1.0目的规范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培训系统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保安队全体员工的培训。

3. 0职责3.1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 2保安队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 3保安队领班负责协助保安队主管进行军事技能的培训。

4.0程序要点

4.1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保安队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4.

1.2.1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4.

1.2.2 有具体的实施时间;4.

1.2.3 有考核的标准;4.

1.2.4 有明确的培训范围;4.

1.2.5 有培训费用预算。

4.2新入职员员工的培训。

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 第一天,由保安队领班负责介绍保安队工作性质/公司的基本情况/部门的基本运作程序/安全教育及带领新员工熟悉小区环境。

4.2.2 第二天,由保安队领班负责讲解各岗位职责/部门的奖惩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着装规定及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

4.2.3 第三天,由保安队领班按照保安队《军训标准一队列》对新员工进行队列操练。

4.2.4 第四天,第六天,由保安队领班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即一名老保安队员带一名保安队员同时执勤,由老保安队员联系实际情况对新保安队员讲解岗位及岗位工作程序。

4.2.5 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进行思想小结,并由保安队主管安排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试卷由保安队主管提供。

4.2.6 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者则按辞退处理。

4.3军事技能培训

4.3.1 培训内容:4.3.

1.1队列项目:--立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齐步,跑步,行进间转法,步伐变换,敬礼,脱帽,戴帽等;

--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一队列》。

4. 3.

1.2拳术项目:军体拳。

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一拳术》;4.3.

1.3体能训练:跑步,俯卧撑等。

4.3.2 军训要求;4.3.2.1 军训过程中按正规军事化要求操作;4.3.2.2 队列训练中按口令完成动作操作,动作要求利落,标准;4.3.2.3 听从指挥员口令。

回答提问整齐统一。

声音洪亮、无拖音;4.3.2.4 养成良好的队列礼仪;4.3.2.5 非因特殊原因经保安队主管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军体培训。

4.3.3 军事技能培训由保安队领班具体负责。

4.3.4 军事技能培训每周周日周四各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4消防知识培训

4.4.1消防知识的培训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六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为:16:30-17:30。

4.4.2培训内容:

4.4.2.1 消防法规的学习;

4.4.2.2 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

4.4.2.3 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

4.4.3消防培训时邀请公司消防主管及有关人员或公安消防机关的有关人员讲授示范。

4.5法律知识培训

4.5.1 法律知识培训每一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4.5.2 培训内容:

4.5.2 .1《中华人民共和国 》;

4.5.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4.5.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4.5.2 .4其它地方性法规。

4.5.3 法律知识培训需要时,由主管经理联系有关法律界人士授课。

4.6服务培训

4.6.1 培训内容:

4.6.

1.1文明用语;

4.6.

1.2仪容仪表;

4.6.

1.3礼貌礼节;

4.6.

1.4服务意识;

4.6.

1.5服务技能;

4.6.

1.6服务要求。

4.6.2 服务培训由公司安排有关人员授课。

4.6.3 服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90分钟。

4.7安全培训

4.7.1 培训内容:

4.7.

1.1工作安全;

4.7.

1.2日常生活安全。

4.7.2 安全培训由保安队主管负责,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

4.7.3 安全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8思想教育

4.8.1 思想教育的形式:

4.8.

1.1班务会;

4.8.

1.2保安队员全体会议;

4.8.

1.3个别交谈;

4.8.

1.4交接班时讲评。

4.8.2 思想教育的内容:

4.8.2 .1思想品德;

4.8.2 .2政治思想;

4.8.2 .3行为准则。

4.8.3 班务会每周由保安队领班主持一次;

保安队全体会议由保安队主管负责每月进行一次;

交接班时讲评由保安队领班负责每天进行一次。

4.9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9.1 由公司统一安排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09000质量体系知识培训。

4.9.2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4.10文化知识培训

4.10.1保安队主管负责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4.10.2文化知识培训内容:

4.10.2.1写作能力;

4.10.2.2阅读与理解能力;

4.10.2.3语言表达能力。

4.10.3文化知识培训形式:

4.10.3.1讲课;

4.10.3.2开展演讲比赛;

4.10.3.3写作比赛;

4.11工作技能培训

4.1

1.1工作技能培训由保安队主管安排,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4.1

1.2培训内容:

4.1

1.2.1 《货物/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2 《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3 《保安队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4 《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5 《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6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7 其他相关作业程序。

4.1

1.3培训形式:

4.1

1.3.1 正确的人际关系处理;

4.1

1.3.2 公共关系学基础知识;

4.1

1.3.3 沟通与协调;

4.1

1.3.4 讲解与示范。

4.12每次培训后均对培训效果作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

物管处文员负责将培训内容/成绩或评估/培训结果填写在《员工培训登记表》上。

4.13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各类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等原始记录保存期为3年;

《员工培训登记表》长期保存。

5.0记录

5.1 《员工培训登记表》6.0相关支持文件

6.1《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2《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3《保安队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4《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5《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6《保安器械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7《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程序》7.0附录

7.1《军训标准--对列》

7.2《军训标准--拳术》

第10篇 hd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hd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一、培训宗旨

1、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将培训的目标与企业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探索创新培训形式;

2、将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紧密结合,拓展培训的深度和内涵;

3、实行全员培训,建立培训效果与激励挂钩机制,搭建起学习型、知识型企业的平台。

二、培训目的

1、达成对公司文化、价值观、发展战略的认知和认同。

2、掌握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使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和能胜任本职工作。

3、改进员工工作表现,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树立效率原则、效益原则。

4、提升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和主人翁的责任感,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热情,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5、提高员工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提升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发展能力,为个人进步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6、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培训原则

依照公司管理手册,追踪行业新动态,掌握新知识,找出差距,需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

四、培训的组织

1、员工培训工作在公司统一布署下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统一规划,培训中心和各分店、各部门和所属公司各司其职组织实施,员工个人主动配合。由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公共部分和理论部分、专业部分的培训,实际操作部分由部门、分店和所属公司组织培训。

2、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底根据公司下一年度发展计划、业务目标、考核指标,拟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公司批准执行。

3、培训中心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结合“年度考试方案”制定年度培训课程大纲,明确培训的目的、内容、时间、授课人、课程要求和验收标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4、培训授课要落实到人,由培训中心组织备课,必要时还要组

织授课人试讲。需外请专家、教授的报公司批准。

5、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中心,建立企业培训资源体系,做好教案编排,完善培训教材库、培训案例库和试题库,为持续的做好培训工作奠定基础。

6、培训实施部门要做好课堂管理,制备教材,保证良好的环境,准备必要的培训设备及辅助材料。

7、员工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也有接受培训和培训他人的义务。除了积极参加公司和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外,公司提倡和鼓励员工在提高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自主学习。

6、培训中心、各部门、各分店要及时掌握培训需求动向,在公司统一培训的基础上,适时合理的调整培训内容。各部门、各分店等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培训要求和建议。

五、培训种类和内容

(一)新员工岗前入职培训是对新员工入职前进行的上岗培训,包括军事训练、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三个部分。时间7天(收银员10天)。

1、军事训练时间1天,学习立正、稍息、各种转法和步伐。目的是培养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吃苦精神。

2、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时间4天,内容如下:

(1)企业文化和制度培训,目的是使员工了解企业发展史,熟知企业宗旨、企业理念、企业精神和经营范围;学习和掌握企业行政管理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和道德行为规范;了解公司、部门、分店和所属公司的地点、内外环境、单位的性质、各种视觉识别物及其含义。

(2)岗位培训,培训部门要对新员工拟任岗位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业务知识、日常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操作要领。

(3)案例研究及模拟实习,以案例形式讲解本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经验和教训,使新员工掌握一些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而后可进行有针对性的模拟实习。

3、实际操作训练主要由优秀老员工按照公司员工“传、帮、带”责任制度,到分店跟班定向操作训练,通过运用和实践,巩固提高专业技能。时间2天(收银员5天)。

4、培训后进行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结合平时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和学习成绩综合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对于补考不合格者,公司不予以录用。

(二)在职员工的培训

1、岗位培训是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位知识、专业技能、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培训,丰富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操作水平,每次培训集中解决一至二个问题,边学习边操作边提高。采用部门(分店)内训与培训中心组织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让员工了解每个岗位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等。时间3天。

2、转岗培训。对公司一般干部、员工进行内部调动时进行的培训,为其适应新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技能。时间3天。

3、待岗培训、下岗培训: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或不胜任本职工作人员,或经常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人员的培训,以期达到胜任本职工作为目的。时间7天。培训期间不享受工资和各项补助,费用自理。

4、升职培训:员工职务晋升后的培训,针对新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技能,以尽快胜任新工作。时间3天。

5、专业培训是对从业人员就某一专题进行的培训,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能力,内容为行业新动态、新知识、新技能等。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派公司员工到优秀商场去参观学习;邀请供应商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公司、分店等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聘请权威性的专家、教授来公司、分店等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等。时间3天。

(三)管理人员的培训

1、经理助理及以上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目的是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决策、组织、执行和控制能力。培训内容主要是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系统管理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培训形式以聘请专家、教授举办专业知识讲座为主,自学和内训为辅。

2、基层管理人员,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确定,学习公司管理手册,熟练掌握岗位知识,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针对财务人员、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等,目的是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培训时间3天。

以上各种培训内容除外请人员讲授外,均依照公司《岗位培训大纲》执行。

六、培训方法

1、以自办为主,外请为辅,采取培训中心讲师授课与各分店、各部门的专项培训相结合,相对集中的办法进行。

2、授课人以培训中心讲师为主,亦可通过聘请方式从公司技能明星、优秀员工

、专业能力强的资深老员工中出任兼职讲师。

3、聘请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公司为员工讲课或组织训练,重点是军事训练、法律知识、卫生知识、商品知识和伪钞辨认等方面。

4、各部门、分店、所属公司的专项培训由单位自行组织,以内训的形式进行。

七、培训要求

1、培训工作要准备充分,注重过程,讲求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2、授课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3、参加培训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准时参加培训,认真听课,细作笔记。实习时要尊重老员工,严格按规程操作。

4、培训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转正、升(降)级、晋(降)职、转岗的重要依据之一。参加培训的员工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扣除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和补助,并作降级、降薪或辞退处理。

5、参加培训的员工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八、其他

第11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1.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培训工作的计划安排,负责填写全公司员工的〈个人培训记录表〉,并与财务部协商落实培训所需的经费。

2.各部门、各管理处领导应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定期对所属员工的经验、资格、能力进行评价,并根据实际工作对人员素质、技能的需求,在每个季度初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填写〈员工培训需求申报表〉,报综合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计划进行培训。

3.公司综合部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中旬要制定出本季度培训工作计划表,各部门(管理处)负责填写〈项目培训l|实施计划表〉,并具体组织落实。

4.培训的人员范围及内容要求

4.1新员工上岗培训:学习〈员工守则〉等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介绍公司概况、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等,并对其进行岗位技能的培训。

4.2质量意识培训:集中学习i回9002标准,使员工充分了解公司现行的质量体系,严格按is9002文件要求执行。

4.3员工的再提高培训:各部门(管理处)每季度要对本部门(处)员工进行一次技艺评定,对不称职的员工,应报综合部安排进行再培训。

4.4外派培训:综合部对需要外派培训的人员,呈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安排派出培训。

4.5对特殊岗位人员要进行定格的培训。

5.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

6.每次培训都要签到,培训结束,均要进行考试或考核,填写〈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单〉。

7.各部门(管理处)要做好培训的实施工作和记录的保管工作。每次培训均须严格按照'培训'程序和计划的要求认真实施,并将《项目培训实施计划表》、《培训签到表》、《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单》(其中一份报综合部)等资料统一保存,综合部负责根据《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单》填写员工〈个人培训记录表〉,并保存。

8.公司综合部要经常对各部门(管理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跟踪完成情况。

第12篇 员工招用培训教育制度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制度

第1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8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9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某员工培训制度(十二篇)

员工培训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员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第二条 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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