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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1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规定

第1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规定

1、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工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当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或管理咨询机构提供)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工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性。

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锅炉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锅炉事故的案例分析;锅炉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或管理咨询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惩处。

第2篇 炼铁厂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管理,明晰职责,理顺管理程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有效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所属单位。

3 定义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3.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它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封容器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7mpa的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5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04 mpa的汽水两用锅炉、 额定出水压力不超过0.1mpa的热水锅炉,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

3.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封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其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

3.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汽)体、液化气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管道。输送介质最高工作压力虽低于0.1mpa的煤气管道;

3.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其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

3.6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以外仅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3.7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4职责

4.1 设备科:是厂所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管理,负责配合装备处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特种设备年度检验工作。

4.1.1贯彻国家或行业部门的有关法规、规章及公司的制度、规定。

4.1.2负责制定、修订厂属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并组织执行。

4.1.3负责对厂所属车间特种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

4.1.4参与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进行审核把关和现场监察并备案,负责厂新增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4.1.5参与对特种设备隐患、缺陷的检查和整改工作,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整改。

4.1.6负责完成厂所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工作。

4.1.7配合公司调查并积极上报特种设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修复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监督落实措施;

4.1.8负责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1.9负责向装备处上报特种设备的大修、改造、报废等工作;并负责大修及改造方案的编制。

4.1.10按时向装备处申报特种设备检验申请,组织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

4.1.11参与特种设备的前期管理、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4.1.12负责特种设备维修用备件的审核与上报工作。

4.2 安全科:是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

4.2.1贯彻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规程、标准,落实国家行业部门颁发的法规、规章等要求;

4.2.2制定、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执行;

4.2.3对使用、安装、维修改造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4.2.4组织并配合安环处对因特种设备造成的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意见,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4.2.5检查特种设备施工安全措施的制定情况及执行;

4.2.6组织对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安全资格的认证工作;

4.2.7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4.2.8负责按持证上岗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资格审查。

4.2.9负责对特种设备维护及隐患处理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

4.3综合管理科: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

4.3.1负责根据各类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4 生产科: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调配工作。

4.4.1负责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监督。

4.4.2负责对特种设备维护、维修作业人员的监督。

4.5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特种设备的具体管理和使用者,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运行和检查工作。

4.5.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规章及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

4.5.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执行。

4.5.3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4.5.4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5.5配合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5.6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隐患和缺陷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确保安全使用,重大问题立即上报;

4.5.7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4.5.8负责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5 内容及要求

特种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5.1安装

按照公司规定:特种设备安装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管理办法。设备科负责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安全科配合施工队伍资质的检查审核。

5.1.1安装特种设备前,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备案时,施工单位需持以下资料:1)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2)安装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3)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4)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5)使用单位和安装、大修、改造项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通讯资料;6)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

5.1.2特种设备的安装单位必须对安装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5.1.3特种设备的安装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5.1.4使用单位负责安装过程的质量监督、检验及分项工程的原始记录。记录包括: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分项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调试记录、空载试车记录、负荷试车记录等。并将记录及资质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5.2验收

5.2.1特种设备验收交接前,由施工单位报公司安环处,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

5.2.2特种设备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报请长治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验收检验。

5.2.3施工单位向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2)改变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记录;3)试运行记录;4)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新增无需现场安装的除外);

5.2.4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维修、管理

5.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5.3.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原则:特种设备管理实行使用单位负责制。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体,单位一把手是特种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特种设备点检维护的第一责任人。

5.3.2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必须到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使用单位方可投入使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2)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4)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5)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6)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5.3.3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5.3.4设备科对厂所有特种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以下称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第3篇 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规定,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实行使用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2、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此类特种设备的重点监控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3、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指派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分类逐台负责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4、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5、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有两年以上从事该工作的经验。

6、每年组织一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种设备

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 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2 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 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4 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5 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6 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7 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8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安技办及负责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2 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2.3 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2.4 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2.5 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2.6 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2.7 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2.8 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9 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10 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11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12 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2.13 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3.设备部及负责人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 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3 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特种设备。做好特种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2.4 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5 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6 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7 协同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8 协同实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9 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0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11 协同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4.计量维修部及负责人职责

4.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4.2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4.3 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4 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5 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4.6 协同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4.7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5.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5.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5.2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5.3 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5.4 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5.5 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5.6 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5.7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6.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6.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6.2 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6.3 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6.4 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7.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7.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7.2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3 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7.4 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7.5 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6 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7.7 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7.8 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7.9 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7.10 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8.班组长职责

8.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2 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8.3 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8.4 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8.5 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8.6 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7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9 操作工人职责

9.1 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9.2 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9.3 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9.4 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9.5 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9.6 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9.7 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9.8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第5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分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3、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5、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6、特种设备液位计、压力表警示标记齐全准确。

7、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0、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第6篇 特种设备其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

1、购置:工厂购置特种设备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购置国家定点厂家产品。

2、安装:特种设备危险性大、承压高,必须遵守市劳动局规定,请专业单位安装,及时办理“许可证”,自已允许安装的设备必须严格规范,仔细验收,认真试运转方可交付使用。

3、特种设备严格按使用说明管理。

4、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

5、特种设备有安全附件要保证灵活好用。

6、特种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国家规定机关考试,领取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操作人员来禁喝酒当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7、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有关设备要做好预防试验仪表要定期样对铅封。安技部门每月组织专家巡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书,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应停用整改,经安技设备部门验收后启封使用。

8、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7篇 特种设备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第8篇 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的使用管理包括岗位职责、机房管理、安全操作管理、维修管理、备件工具管理及技术资料档案。为使这些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需要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该制度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制定此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保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程序化。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应做到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交班人签字后再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事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3、在电梯出现故障时,如人员不够,已下班人员应在街道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三、机房管理制度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责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部位,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允许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5-40度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以满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四、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和预防性检查,防止突发事件,使电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务,应制订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维修保养制度。在制订时,应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电梯使用的具体情况,将日常检查、周期性保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设备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以便备用。

第9篇 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气库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规、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库区各级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节能管理工作。

2、 库区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3、 库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前,需经本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知识考核,合格后上岗。

4、 在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凡进入危险场所外来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应由气库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的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5、 特种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6、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报告。

7、 生产部应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等,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8、 生产部应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9、 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能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第10篇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办法

(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工区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工区应持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疫所)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等,到指挥部生产安全部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三)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工区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自身结构特点,在有关特种设备的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如电梯为1年、起重机械为2年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第11篇 特种设备使用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的使用管理包括岗位职责、机房管理、安全操作管理、维修管理、备件工具管理及技术资料档案。为使这些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需要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该制度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制定此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保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程序化。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应做到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交班人签字后再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事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3、在电梯出现故障时,如人员不够,已下班人员应在街道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三、机房管理制度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责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部位,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允许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5-40度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以满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四、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和预防性检查,防止突发事件,使电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务,应制订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维修保养制度。在制订时,应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电梯使用的具体情况,将日常检查、周期性保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设备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以便备用。

第12篇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手续办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手续。

2、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审批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手续。

3、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施工安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

4、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5、特种设备施工结束后,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上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后进行联合验收。

6、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对监督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

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规定(十二篇)

1、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工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当地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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