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员培训制度
集团公司按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施工岗位的要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通过培训满足岗位要求。
1、项目中心根据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的需要,每年元月5日前提出年度员工培训需求,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的,须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进行作业。
3、质量检验人员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培训后,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进行检查验收。
4、特种作业人员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安监局考核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新上岗的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须进行岗前三级教育培训。
6、凡取得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复审,保证其资格证的时效性。
第2篇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专职人员培训制度
目的: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的合法、安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等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公司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
职责:公司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管人员严格执行本制度。
内容:
1 公司法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笫一责仼人。
2公司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认真负责、符合gsp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要求的专管人员,实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用帐册、专册登记、双人验收复核、双人双门双锁保管、双人进出专库并登记进出时间和签字。
3 公司应当从指定的全国性批发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4公司严格责任区域销售按批准的给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核注核销,不得零售,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
5 公司应将销售给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配送至医疗机构,医疔机构不得自提取。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入、出库时将电子扫描数据上传药监部门和中国麻醉药品协会,并每月5号前将上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销报表汇总向药监部门和中国麻醉药品协会。
7公司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持合法有效的运输证明进行配送运输,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8公司对过期、报残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并在其监管下实施销毁。
9公司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对专库安装专用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门双锁管理,具有防火设施、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实时监控自动记录和保存;如发生丟失、被抢、被盗,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采取控制措施,立即向药监局和公安局报告。
10制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跟踪核查制度,有效防止骗购、套购等行为发生。
11公司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评判机制,定期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和验证。
12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过程中,对制度不断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定期对专管人员进行培训,使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规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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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专项培训,使专职人员能熟悉掌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及技能。
范围:适用于公司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培训。
职责:专职人员严格执行本制度,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内容:
1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企业应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2培训对象为公司所有专职人员。
3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3.1《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3.2公司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3.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以及相关学术论坛等。
4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
5每年除参加公司正常的gsp培训外,麻精药品专项培训时间12个课时(每季度不少于4个课时),并保存相应记录。
6培训结束后对专职人员进行考试,新员工合格后持证上岗,老员工合格后记入继续教育档案。
第3篇 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 培训时间:从业人员上岗前。
二、 培训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三、 责任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四、 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学习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 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
(3)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维护方法;
(4) 熟知本场所各重点部位及其岗位职责;
(5)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6) 参加消防、救灾等安全生产演习、演练;
(7) 其他与岗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五、 考核: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六、 要求: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纪录至少保存2年。
第4篇 z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待聘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幼儿园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幼儿园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四、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幼儿园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5篇 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企业内业务技术性训:由企业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企业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企业方承担,不合格者,企业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企业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
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6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成立继续护理教育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负责医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单位继续护理教育活动。
(二)落实医院护理专业继续教育规划及方针政策。
(三)制定本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细则。
(四)组织州级、省级护士继续教育项目。
(五)对科室的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六)按计划每年向科室提供各种学习信息,做好学分登记、审核工作。
(七)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小组会,通报信息,讨论工作。
(八)向上级领导汇报护士继续教育工作信息,确保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质量。
二、完成毕业后护理学教育、培训,获得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应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护理人员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和档案,登记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情况。
四、护理人员每年按规定取得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分数,才能再次获得注册、聘任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7篇 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第8篇 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煤矿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3、爆破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由矿办公室统一办理。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认真参加有关劳动和职业培训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再教育,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审通过,方可继续从事相关的特种作业。
第9篇 公司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六
公司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六)
1、经理组织各部门对不同类别岗位,不同工种的人员采取查证履历、证书、评议、考核等办法,评测其所在岗位的能力适应性,以及发展能力的不适宜处,确定解决措施的需求。
2、经理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要求及各部门提报的建议计划,制定公司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或招聘等其他计划。临时性应急培训,生产科提出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3、一般岗位人员参加质量管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
4、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需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和资格考核,合格者由培训部门颁发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5、电工等特殊工种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 对新上岗的人员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职业道德、企业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培训,对转岗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7、经理负责建立培训考试档案,并长期由专人保存培训记录。
第10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
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
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权责划分
1、行政人事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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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
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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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等。
第九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第十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根据培训内容不同,确定不同的培训对象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行业发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等。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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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12篇 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
⑴、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与标准;
⑵、危险废物基本知识;
⑶、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⑷、正确使用、维护危险废物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⑸、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2、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⑴、新进厂职工的培训: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⑵、车间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
⑶、车间内部的职工调动教育:
(4)、定期教育
3、组织实施部门
危险废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危险废物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危险废物知识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