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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生产严格各项安全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45

化工安全生产严格各项安全制度

第1篇 化工安全生产严格各项安全制度

当前在相当一部份化工企业中,有章不循、安全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保证安全生产非常重要。

国务院和化工部都发布过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定等有关制度,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贯彻,同时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作为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的依据。执行各项安全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

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广大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严肃劳动纪律、操作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肃对待事故,处理责任者,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要加强各个专业的管理,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凡是遵守制度作出成绩的要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安全部门和安全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严格监督,要首先劝阻,对劝阻不听者,安全部门和安全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违章者主管部门下达违章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作业,经过安全教育和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对接到通知仍不执行者和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应有的惩处,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化工部门和企业在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时,必须实行首长负责制,行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教育,严格训练,严格制度;由全体职工参加,各个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对安全生产负责(全员);安全生产贯穿企业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全过程);不论白天、黑夜,好天气、坏天气(全天候)都要十分注意安全管理)。

第2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保障生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决议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4、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计划。

1.5、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较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决议。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后的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7、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和各项专项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参加基层安全生产活动。

1.9、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0、定期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3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2、适用范围 :

适用于本公司。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3.3各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编写会议记录。

4、安全会议组织:

4.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4.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4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单位自定。

4.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4.7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4.8 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5.会议内容:

5.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5.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5.3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5.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5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5.6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4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第5篇 化工生产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化工生产检修过程中,主要安全事故类型为机器工具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刺割、缠绕、挤压、电弧光灼伤、中暑、灼烫、中毒、爆炸、着火等,下面介绍化工机械安装维护检修中的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一、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进入生产区的人员严禁吸烟。

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4.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5.检修人员应知道沙箱、防毒面具、防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的用它们去灭火。

6.待检修的设备在检修以前应由值班主任负责切断电源,然后接上地线,切断机器的传动部分,取下保险开关并挂上警告牌。如设备内附有搅拌器也要卸下。

7.检修受压容器、机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应将其压力降低到等于大气压。

8、待检修的机器设备、如果不断电或未降低压力,或未将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放净时,绝对禁止进行修理。

9.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10.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11.在检修时不要触及电动机有电的部分,以及电缆和照明线。

12.使用手电钻时,工人必须戴上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

13.在起重或其他危险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14.检修时拆开的地板,下班前应复原,如一时不便装上,要在四周围上栏杆,防止行人陷落。

15.当机器设备检修完后,应将所有在检修时拿开的安全装置恢复原状,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试仪表和联锁的灵敏度,然后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16.检修完后应拆除脚手架、临时电气线路、警告牌和标志,搬走检修用的机具,清理设备、屋顶上、地面上的杂物垃圾,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施工与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3.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4.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6.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的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7.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8.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9.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10.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11.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要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

12.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三、设备内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水封或阀门等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

2.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建立盲板档案卡片、并进行编号。盲板由各生产车间及设备动力车间分别保管、使用。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对较大系统抽加盲板的工作 ,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3.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 min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办理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方可入内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5.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6.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7.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

8.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根据生产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清理现场。

9.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四、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分级和分类,按《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执行。

3.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蓝、吊架、手拉葫芦(链式起重机)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严禁上下投掷。

7.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

8.遇有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9.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

10.高处作业人员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距离普通电线1m以上,距离高压电线2.5m以上)。

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门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灯、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和热饭等。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3.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动火安全作业证”。

4.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指除一级动火作业和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证”。

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设施。

7.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8.《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灭火措施

(1)当油类(汽油、煤油、润滑油等)开始燃烧时,可用砂子扑灭或用氮气或蒸汽把火焰与空气隔绝。

(2)当电气设备(电机、线路等)着火时,应将电源切断,并用干式灭火机或用氮气将火熄灭,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以免触电。

(3)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带防护用具。

(4)车间内发生火警时,应立即通知值班主任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及时采取灭火措施。

第6篇 化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编号:aq-bzh-46

版本号:01

目的:保证企业财产、员工生命不受损失,搞好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职责:安全员以上人员负责实施,办公室编制并监督实施。

1、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随时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是否上墙张挂或放置。

3、随时检查安全督导是否到位情况。

4、随时检查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同时布置了安全工作。

5、随时检查工作衔接是否合理情况。

6、随时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使用材料的安全性、设备的安全性、工具的安全性、行为的安全性、其他防护的安全性、车间通风情况的安全性。是否存在事故隐患情况。

7、随时检查稀料桶罐和树脂储罐的安全性。

8、随时检查原材料库和成品库按规定码放情况及安全性,严禁相互碰撞产生静电火花。

9、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防护、消防器材是否完备,消防器材及消防架前禁止摆放其它他物品。

10、每月检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情况。

11、随时检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情况。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齐备以及是否会正确使用。

12、常规性安全检查要求:

12.1、班组安全员常规性安全检查采取日查方式。

12.2、部门安全监督员常规性安全检查采取日查方式。

12.3、厂部安全监督员常规性安全检查采取抽查方式。

说明:安全生产检查成员:总经理、各部门部长、车间主任、后勤办公室人员等。要求:检查到位,做好记录,责任到人,不走形式,限期改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

第7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

1、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设备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它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2、设备设施的验收

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后,生产部负责人应组织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及生产车间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2.2、各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外包装情况,在确认设备外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清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2.3、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更换,更换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如设备有缺失采购部门负责向供货厂家进行追要,到达后再行验收。

2.4、开箱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入库单,其他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5、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操作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经理报告,由生产副经理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于无法进行现场返修的设备,要求供货厂家及时予以更换。

2.6、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供货厂家直接解决。

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进行确认。

2.8、对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委会人员参加并建立台帐。

第8篇 化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做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生产总结会,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车间主任及班组长参加。

2、安全例会要对日常检查和本季度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3、 安全例会要安排和布置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人。

4、 安全例会应对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的政策、会议精神等进行及时的传达和布置,做到安全工作优于日常生产。

5、安全例会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办法进行及时的推广和落实,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下去。

第9篇 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⑴  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⑵  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⑶  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⑷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⑸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⑹  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溶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⑺  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工作岗位。

⑻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⑼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⑽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⑾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⑿  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⒀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⒁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2.  操作六严格

⑴  严格进行交接班。

⑵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⑶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⑷  严格执行操作要求。

⑸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⑹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10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使“双基”考核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基固本,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车间、班组和现场,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人本管理,积极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核心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零”理念成为员工的思维方式、工作标准和奋斗目标,促进安全文化落地生根。

(二)坚持“抓系统,横向到边;系统抓,纵向到底”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内生机制,努力构建自主管理型、系统管理型、预防预控型、学习创新型安全长效机制。

(三)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创新员工安全培训;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学一体化”,提升员工基本技能和安全意识,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

(四)加强车间班组建设,做到安全合格在班组、消除隐患在班组、杜绝“三违”在班组。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班组自理。

(五)依靠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发挥安全管理创新项目带动作用,力争在激活管理要素和激发内生动力上取得突破。

(六)构建以治理抓源头、系统抓过程和评价抓效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安全管理预防预控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月度考核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

****

****

成  员:安全职业卫生科、生产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职业卫生科,安全职业卫生科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四、领导小组职责

(一)每月召开一次“双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工作。

(二)主持、指导、督促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双基”建设工作。

(三)对“双基”建设中上级要求与检查的一些关键问题、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

(四)对“双基”建设工作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落实、有考核。

五、各级领导职责划分

(一)公司、部室领导:

1、总经理:负责“双基”全面工作。

3、生产副总经理:负责调度安全标准化、车间班组文明生产;负责“双基”现场和内业工作。

3、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迎检工作、负责综合隐患统计上报、监督隐患治理和措施现场落实。

4、经营副总经理:负责后勤保障、供应、地面接待等工作。

5、相关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双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双基”和分管专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

6、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本车间、班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班组“双基”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二)部室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等各类档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责任制,负责生产设施、设备维修。负责安全安全标准化检查及隐患排查的管理与考核落实工作,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检查情况、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制度》、《事故统计记录制度》、《调度安全达标管理制度》、《调度指挥协调管理制度》、《重大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工作落实,负责生产调度会的安全工作落实及生产中紧急隐患措施的落实,并将调度会领导安排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3、安全职业卫生科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监员管理制度》、《安监人员工作安全考核制度》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负责汇总、通报“双基”建设存在的问题、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并兑现奖罚;负责记录安全办公会、领导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与安全布置内容;做好企业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第11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第12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

1、目的

为了正确衡量和评价我公司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考核我公司安全方针、目标、法律法规要求的实施情况,确认我公司标准化的适应性、有效性、符合性,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与措施,为强化安全标准化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   工作职责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

4.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4.2、工作小组职责

4.2.1、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4.2.2、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4.2.3、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2.4、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2.5、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5、时间与人员要求

5.1、时间要求

5.1.1、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5.1.2、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5.2、人员要求

5.2.1、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5.2.1.1、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5.2.1.2、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5.2.1.3、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5.2.1.4、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5.2.1.5、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5.2.1.6、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5.2.2、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2.3、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6、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6.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

6.1.1、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免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5w+1h)做疑问词即什么(what),哪一个(which),何时(when),哪里(where),谁(who)和如何(how)。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情况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免与被访者争论,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6.1.2 、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6.1.3、现场检查情况

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6.2、技术要求

6.2.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

6.2.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的所有内容。

6.2.3、评价结果应包括下列分析:

6.2.3.1、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6.2.3.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6.2.3.3、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6.2.3.4、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6.2.3.5、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6.2.3.6、纠正行动。

7、过程要求

7.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7.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是《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等。

7.1.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是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7.1.3、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出现以下情况时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

7.1.3.1、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7.1.3.2、出现重大事故;

7.1.3.3、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变更;

7.1.3.4、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7.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7.2.1、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及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7.2.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7.2.1.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

7.2.1.3、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7.2.1.4、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7.2.1.5、受评定部门及评价要点;

7.2.1.6、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7.2.1.7、开会时间;

7.2.1.8、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时间和部门安排也可采用滚动的方式。

7.2.2、  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7.2.3 、 各单位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7.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7.3.1、  首次会议

7.3.1.1、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7.3.1.2、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7.3.2、  现场评定

7.3.2.1、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部门陪同人员确认。

7.3.2.2、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7.3.3、  末次会议

7.3.3.1、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7.3.3.2、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7.3.3.3、  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7.3.3.4、  领导小组对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7.3.3.5、  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7.4、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与分析要求

7.4.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各责任单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7.4.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日期;

7.4.1.2、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7.4.1.3、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情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结论性意见;

7.4.1.4、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矩阵分析表作为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附件。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发放范围为管理层、各责任单位。

7.4.2、  评定结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7.4.2.1、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7.4.2.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7.4.2.3、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7.4.2.4、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7.4.2.5、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7.4.2.6、纠正行动。

7.5、纠正措施及验证

7.5.1、  责任单位在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 ,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7.5.2、  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单位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关闭。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7.6、文件更改和记录保存

7.6.1、  对实施纠正措施所取得的实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6.2、  所有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记录由安全行政部保管。

化工安全生产严格各项安全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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