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
1、目的
为了正确衡量和评价我公司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考核我公司安全方针、目标、法律法规要求的实施情况,确认我公司标准化的适应性、有效性、符合性,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与措施,为强化安全标准化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 工作职责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
4.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4.2、工作小组职责
4.2.1、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4.2.2、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4.2.3、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2.4、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2.5、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5、时间与人员要求
5.1、时间要求
5.1.1、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5.1.2、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5.2、人员要求
5.2.1、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5.2.1.1、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5.2.1.2、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5.2.1.3、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5.2.1.4、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5.2.1.5、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5.2.1.6、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5.2.2、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2.3、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6、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6.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
6.1.1、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免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5w+1h)做疑问词即什么(what),哪一个(which),何时(when),哪里(where),谁(who)和如何(how)。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情况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免与被访者争论,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6.1.2 、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6.1.3、现场检查情况
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6.2、技术要求
6.2.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
6.2.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的所有内容。
6.2.3、评价结果应包括下列分析:
6.2.3.1、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6.2.3.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6.2.3.3、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6.2.3.4、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6.2.3.5、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6.2.3.6、纠正行动。
7、过程要求
7.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7.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是《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等。
7.1.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是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7.1.3、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出现以下情况时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
7.1.3.1、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7.1.3.2、出现重大事故;
7.1.3.3、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变更;
7.1.3.4、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7.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7.2.1、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及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7.2.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7.2.1.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
7.2.1.3、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7.2.1.4、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7.2.1.5、受评定部门及评价要点;
7.2.1.6、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7.2.1.7、开会时间;
7.2.1.8、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时间和部门安排也可采用滚动的方式。
7.2.2、 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7.2.3 、 各单位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7.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7.3.1、 首次会议
7.3.1.1、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7.3.1.2、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7.3.2、 现场评定
7.3.2.1、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部门陪同人员确认。
7.3.2.2、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7.3.3、 末次会议
7.3.3.1、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7.3.3.2、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7.3.3.3、 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7.3.3.4、 领导小组对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7.3.3.5、 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7.4、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与分析要求
7.4.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各责任单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7.4.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日期;
7.4.1.2、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7.4.1.3、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情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结论性意见;
7.4.1.4、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矩阵分析表作为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附件。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发放范围为管理层、各责任单位。
7.4.2、 评定结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7.4.2.1、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7.4.2.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7.4.2.3、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7.4.2.4、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7.4.2.5、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7.4.2.6、纠正行动。
7.5、纠正措施及验证
7.5.1、 责任单位在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 ,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7.5.2、 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单位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关闭。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7.6、文件更改和记录保存
7.6.1、 对实施纠正措施所取得的实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6.2、 所有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记录由安全行政部保管。
第2篇 h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 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 认真做好装
第3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 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 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 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 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 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 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 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组织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第4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1、 职责
1.1、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生产部负责。生产部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1.3、生产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2.1、生产设施施工前,生产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方案,经生产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2、拆除工程必须在机修主任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2.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2.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介质的,应先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2.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2.6、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2.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安委会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第5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2、适用范围 :
适用于本公司。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3.3各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编写会议记录。
4、安全会议组织:
4.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4.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4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单位自定。
4.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4.7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4.8 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5.会议内容:
5.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5.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5.3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5.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5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5.6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6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做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生产总结会,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车间主任及班组长参加。
2、安全例会要对日常检查和本季度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3、 安全例会要安排和布置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人。
4、 安全例会应对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的政策、会议精神等进行及时的传达和布置,做到安全工作优于日常生产。
5、安全例会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办法进行及时的推广和落实,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下去。
第7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第8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1 、 目的与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单位。
2、职责
2.1、 行政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
2.2、 生产调度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3、 经营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和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4、 各车间负责在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
3.1、 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1.1、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行政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
3.1.2、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3.2、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2.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行政部依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4、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2、 生产调度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4.3、 厂内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间的生产协调会,由车间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4、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行政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
4.5、 各科室、车间在本部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5、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 维修部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
5.2、 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部门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4、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 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
5.6、 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
5.7、 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
6、考核
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
第9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
1、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设备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它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2、设备设施的验收
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后,生产部负责人应组织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及生产车间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2.2、各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外包装情况,在确认设备外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清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2.3、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更换,更换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如设备有缺失采购部门负责向供货厂家进行追要,到达后再行验收。
2.4、开箱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入库单,其他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5、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操作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经理报告,由生产副经理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于无法进行现场返修的设备,要求供货厂家及时予以更换。
2.6、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供货厂家直接解决。
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进行确认。
2.8、对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委会人员参加并建立台帐。
第10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第11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2.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2.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
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3.1、上班之前饮酒的;
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
2.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3、反“三违”的管理
3.1、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2、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3.4、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5、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4、特别规定
4.1、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4.2、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
5、“三违”行为的处罚
5.1、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车间、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5.2、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5.3、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6、奖 励
6.1、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6.2、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
7、附 则
7.1、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
7.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