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
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
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
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
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
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
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
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
第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细则和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岗位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的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直接责任。
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队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3>; 项目质安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作业层、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作业班组或落实整改处理,遇有特别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段,并迅速报告领导,妥善处理。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如质安日记、检查评分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模板与脚手架验收等,并督促各作业班组做好班前活动与记录工作,并有关的安全记录资料定期归资料员整理归档。
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工程项目部与质安科领导汇报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员与班组长,做好对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组织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分管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3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实施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八条,应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以工程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日常安全工作,配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项目部施工员在交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以及高处防护设施等,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
3、利用项目部安全教育专栏,召开安全会,安全知识讲座,宣传安全施工方针,政策、办法、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表扬安全施工的好人好事。
4、对施工班组应有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组日常安全工作,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工作,组织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5、对新工人和其他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基本知识入场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项目部一律不得安排工作,严禁私招乱雇和使用童工。
6、项目部每天一人安全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每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和不定期如开安全会议,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7、发生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应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必须保护现场即报告所队(厂、分公司)安全员和处人保科,并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
8、安全生产人员人人有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纪律。
第4篇 s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仅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而且还能揭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领导。首先,查领导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其次,查是否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规程、规定和规范,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生产现场、车间查职工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要检查危险要害作业环境的安全设施状况等。
3、查制度。主要查'五同时'执行情况,查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安全制度是否完善;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网络是否发挥作用;查'三上岗'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二、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要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按轻、重、缓、急制定计划,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产整改,并报告领导处理结果。
2、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
3、专业性安全检查,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如对受压容器、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地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防洪防台、冬季的防火、防寒保温,雷雨季节的安全用电等、
5、经常性安全检查
(1)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五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整改落实)为中心的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否符合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了解掌握基层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指导基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基层公司每月一次应由领导组织安全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工地负责人对各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工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地上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施。
(3)工地每周一次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本工地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工地的设施、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工地上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班组每日检查,要坚持'三上岗'制度,检查本班组作业环境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况,自己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做好交底记录工作。
三、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
1、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从'实'出发,分轻、重、缓、急予以整改解决。要克服检查走过场不整改的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安全部门一定要对工地上较大的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予以复查认可。
2、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桩桩有交代,整改责任到人,要做到'三定'、'三不推'。'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三不推',指凡是工地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组,凡是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工地,凡是公司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
3、班组、工地(车间)部门、公司各级都要建立整改台帐,便于各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也有利于分清各自的责任。
第5篇 建筑装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及实施办法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认真贯彻十二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使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律化、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必须实行逐级负责,全员管理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使安全责任逐级分解,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项目经理部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考评细则逐月考核,进行奖励和处罚。
作业班组工队认真落实各个班组以及职工各岗位安全职责,把好每道工序的安全关,并与施工人员签订互保责任书,制订考评细则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考核的内容。
2、班前安全讲话制
作业区(或作业班组)必须坚持每日上班前集中安全讲话,由负责人针对当天的生产特点,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警钟常鸣,超前预防。并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做到工作中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制度落实情况必须进行记录,记录情况作为月末考评依据。
3、周一安全学习日制
项目经理部利用周一晚上时间,针对现场工作实际,组织各班组及公司人员进行周一安全学习,总结上周生产情况,学习《安规》《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制定近期目标与措施。
各班组利用次日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通知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制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职(民)工进行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增强操作者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防护能力。活动必须经常化、制度化。活动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4、安全设计制
项目开工前,技术部门必须编制施工安全设计,并下达各项目队、劳务工队执行。安全设计内容包括:不安全因素的预测及防护措施,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大型临时设施及机具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凡上级指定或特殊的安全设计还需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部门必须对作业队下达文字性技术交底书。未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作业队有权拒绝施工。交底书的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定、操作程序、工序间的配合、施工工艺、安全质量要求等,下达技术交底书应有交接人签认并填发文纪录。
作业队必须利用每周学习日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书的内容进行操作施工。实施过程的安全控制作为部门、协作工队的考核内容。
6、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各种临时性构筑物和大型非标的起重运输、升高设备、机具等,严格按照安全设计标准建设,设施建好后必须由施工技术、物资和安质部门按照安全设计组织检查验收,符合规定方可使用。
7、安全教育制
为切实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职工能认真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做到安全,都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企业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
政策教育:通过教育,使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被全公司员工真正理解、接受,使其在日常活动中自觉地贯彻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安全技术教育
包括一般的生产常识和技术知识教育、职工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教育。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是指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教育,通过教育,使职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把遵章守纪做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对劳务供方的工人以及变换工种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界分为入公司教育、项目开工前教育、岗位教育三类,通过三级教育使新工人从入公司起就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而掌握生产技术,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为实现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2、领导干部安全教育
凡新聘用的公司副经理、项目经理都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
对中层干部由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由企业进行考核,合格者允许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对这类人员的培训由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4、全员教育
安全教育不能仅局限于生产工人,对辅助性工作和技职管理人员也必须进行经常安全教育,一般采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的形式。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全年的培训计划,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2、对新入公司或转岗职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其参加'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学习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班,提高领导者的安全意识,并记录存档。
4、每年根据培训计划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培训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许上岗。
5、项目经理部必须定期对职(民)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民)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责任,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新观念,提高职工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安全教育形式为: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必须做到'计划、人员、内容、时间'四落实,并建立科学完整的台帐和基础资料。
6、项目经理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如每月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活动,周一安全学习,班前安全讲话,新进场施工队安全教育等。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活动过程必须进行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各部门、协作工队考核的内容。
8、交接班制
轮班制或要求交接班的工程,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将本班的设备、工具状况、工作和安全情况以及提请下一班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交接,并载于接班纪录中,双方确认后互相签名。交接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马虎从事,更不许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给下一班留下事故隐患。工地代班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监督交接班制度的实施。交接班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9、安全操作挂牌制
凡从事机械、电器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执行'三定'即:定人、定机、定责的专人保管和使用制度。并将安全注意事项以制度的形式工整的写在牌上。并悬挂在作业场所或机身旁,随时提醒操作人员认真遵守,从而保证安全操作制度落实到实处。实施情况作为月末考核的内容。
10、安全生产检查制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了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安全检查包括例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项目经理部实行日巡查、旬检查、月度大检查。作业班组实行'日自检'.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在日常的生产工作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日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检查结果记录备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检查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各管理部门参加,安全员负责做好检查纪录。纪录写明时间、地点(工点)检查内容、查处的问题、纠正的措施和时限,并明确纠正结果的验证人。包括重点施工阶段检查和节假日检查,通过这些有针对性的检查,防患于未然,将事故苗头解决于萌芽之前。
对压力容器、施工用电器设备和工具,企业要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在自检合格后报请劳动部门检验所进行定检。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由检查人向被检查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后由检查部门复检。
对特种作业场所,公司项目部组织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根据各次检查结果,评比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及个人,通过鼓励先进,使'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职工思想中扎根。
1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将保持高度的警惕性,24小时昼夜防范,并且我们已经和开发区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局110接警中心和开发区医院取得联系,随时出动,应急各种情况的发生。
a)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各工地班组长诮立即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付义东经理,由付义东经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b)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我们还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制定雨季防台、防汛方案和冬季施工方案,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以便应付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
严格执行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决不允许出了事故隐瞒不报或降低事故等级的行为发生,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故处理坚决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制度为准则,严肃认真,不冤枉无辜者,不放过责任者。对因忽视安全工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按照损失和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构成犯罪、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
安全生产,质量第一',要保让建筑工程的优质的质量,硬件设备当然是必不可少的。
在抓建筑质量的基础上,同时更不能忽视一些硬件设备所发挥的作用。为此,我单位将拿出不低于上一年度建筑施工产值的1%的资金,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其中包括临时设施、围挡、文明设施、技术措施等施工现场费用的支出,同时还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食品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中。
除正常的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外,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的安全方面,仍要加大力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防止事故能力,贯彻执行安全制度政策,以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奖罚,坚持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在生产中避免事故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与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因违章、违纪、违章指挥、违章蛮干造成事故的应分清情况;视其情节给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基金帐户,收缴安全罚款资金,罚款资金作为年度安全评比先进单位的奖励资金。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分三个层次的检查,一是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一周(时间初步定在星期五上午)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由项目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三是由分区项目部开展的,结合施工生产进行的安全生产常规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以及违章现象应按照'三定'原则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监督落实隐患或违章的处理、解决情况。
第7篇 地产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房地产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1、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3、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落实。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4、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5、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7、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两部分组成。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2、安全检测设备购置、更新、维护费用;
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治理费用;
4、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5、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评价及检验检测支出;
6、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
7、安全奖励经费等。
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
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侧边、基坑周边等)的材料、人工费;
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费;
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
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
4、脚手架安全防护
安全网、踢脚板等的材料、人工费。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
6、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
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的人工费等。
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
9、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
10、安全评优费用。
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12、与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
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
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及药品。
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 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0%。
五、为职工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七、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八、“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
二、各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三、各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四、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施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
五、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需要。
六、施工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相应的物资采购和实物调拨,并建立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帐。
七、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项目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项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投入。
八、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九、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使用登记表》。
十、各单位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十一、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审和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管理作为一项必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帐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及时纠正由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十二、施工项目对分包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
第10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xxx风电场及水电x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xxx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x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 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 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第11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
为切实贯穿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其内容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经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建立安全台帐。项目部除定期检查外,还必须加强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
2、验收安全检查:塔吊、井字架由项目施工员组织,操作工人参加,按安全规范的检查内容,通过自检确实达到规范要求后施工员和操作工人签名,报分公司质安科,经公司质安处检查验收并签名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
3、整改与复查:对施工生产中危害职工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一旦发现要认真研究对策,及时实施改进措施,清除危险因素,保证的生产安全和职工的身体健康,促使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加以整改,必须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整改完毕项目施工员、安全员逐项复查销案。
第12篇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违纪行为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和行政法规的行为,是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为杜绝违章行为,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对于违章违纪行为造成事故并触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节奖励细则
第3条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部门、车间、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者。
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第4条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第5条先进车间、部门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第6条对第3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环保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7条奖励根据所作贡献大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指通过大小会、通报等形式对有所贡献者(集体或部门)予以表扬;物质奖励指对有所贡献者(集体或部门)予以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可以一次性以现金的形式予以奖励,其金额从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过增加工资的形式予以奖励,其金额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三节处罚细则
第8条进入生产岗位上班,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9条禁止穿带铁钉、铁块的鞋进入生产区、储存区,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0条各车间员工禁止上班时间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违者一次罚款50元。禁止赤膊进入公司内,违者罚款100元。
第11条上班期间禁止饮酒,违者按旷工处理,并罚款100元。
第12条凡在禁烟区吸烟者,一次罚款50元;当在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却又无法查找吸烟者时,对该部门处罚100元/个烟头。
第13条凡将小孩带入生产区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4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配电室内不准带入食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5条生产区域的设备、管线上不得凉、晒、烘烤衣物和放置杂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违反能源管理规定,则另行处罚。
第16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库存区等禁火区域内行驶,必须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规定,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17条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有明确规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8条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属领导(各级领导)命令使用而又无措施的,对命令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19条生产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违者一次罚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产、设备、甚至伤亡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20条凡违反公司《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者,一次对该部门罚款300元,对违规者罚款50元。
第21条进入容器(如反应釜、贮槽、塔等)、地下沟、深井作业必须办证,无证不准作业,违者罚款50元,对该单位罚款200元。
第22条凡在禁火区内动火没有办理动火证,或虽批准了但没有按动火证上审批要求落实安全措施以及超过动火时间、转借、涂改动火证和转移动火地点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
第23条各种危险作业证未经办理完毕,作业人员就进行作业的,对作业人员处罚50元/人·次。
第24条各部门必须重视和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于无故拖延隐患整改的部门罚款200元。
第25条对无证上岗独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罚款30元,对该部门罚款100元。
第26条各级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见到违章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应负连带责任,按违章性质轻重一次处罚30--200元。
第27条对不服从管理,打击报复、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者,一次罚款300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8条对故意破坏各种安全设施者处以100元罚款并加倍赔偿,若造成严重后果并触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擅自移动消防、安全设施者处以100元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并触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29条对没按要求进行相应安全教育的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第30条项目建设期间,对没按相关规定进入施工区域者处罚100--500元/次。
第四节罚款收缴办法
第31条违反本制度的罚款由安全环保部开具罚款通知单,财务部收取现金。
第32条从罚款通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缴款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加倍处罚。
第33条罚款资金由财务统一专项管理,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用于安全奖励和安全活动经费。
第五节附则
第34条对于部门或个人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多项者,均按累计计算收取罚款,对于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