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1.目的
为防止误指挥和误操作,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作业者作业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确认和各级领导,现场组织者、指挥者下达作业指令前的安全确认。
3. 确认内容
3.1对人的确认
3.1.1对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确认:是否患有不适合目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中是否饮过酒;精神是否正常等。
3.1.2对人的行为的确认:操作行为是否符合作业文件
3.1.3对联系信号的确认: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协作或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时,联系信号是否准确无误。
3.2对物的确认
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原料、燃料等是否存在危害因素;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监测仪器仪表等是否完备有效等。
3.3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中是否存在危害因素;所有现场物品是否按定置管理的要求摆放;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无关人员等。
3.4对安全措施的确认
是否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有效;有无事故应急措施;是否熟知和掌握了事故应急措施;检修等异常状态下是否制定和落实了安全措施等。
4.确认要求
4.1各级领导(含班组长、车间主任)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是否为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是否符合安全规章制度的确认;并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4.2现场生产作业指挥者组织者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人员进行确认;对物进行确认;对环境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还要对自己将要下达的工作指令进行确认。
4.3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做到“一查二念”,即:一查:自己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得使用;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正确齐全,否则不得进入作业岗位;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否则不得进入。二念:默念安全操作规程;默念安全防护措施。
4.4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操作行为动作进行随时确认。
4.5安全生产互保对子之间要进行相互确认。
4.6当确认他人的指挥为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4.7一切没有进行安全确认而下达作业指令或进行操作作业的,均属违规违制,均应严格按“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2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为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明确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全方位管理,做到: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准确、检查到位、总结严谨、评比得当,避免因违章失误造成事故的发生,达到保障生产安全的目的,结合本工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确认的范围:
1、 所属煤气系统各项操作,作业及环境;
2、 煤气柜本体检修、动火作业;
3、 其他有关煤气设备设施的检修、动火作业。
二、确认的内容:
1、 煤气设备维护检修、停送时,气体吹散方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2、 各种仪器仪表的技术规程规范,运行的真实性、灵敏性、可靠性;
3、 各种技术、安全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需修改、变更的;
4、 各种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的检查确认;
5、 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情况;
6、 相关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执行情况 ;
7、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与履行情况;
8、 煤气操作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定岗资格审查确认。
三、确认的原则:
以操作、检修或其他作业人员之间的自查确认和负责人员的确认为主,以上级确认为辅。
1、 实行逐级确认的原则。即:需上级确认的,自己必须先进行确认,方可交上级确认;
2、 在生产操作、检修等作业过程中的确认由操作者或现场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确认;
3、 各种煤气设施检修或其他需动火作业的项目,经确认填写动火票证和操作票确认票,并填写检修项目危害辨识表;
4、 不需办理动火证的非检修作业,要填写操作票和确认票,确认人在确认栏签字;
5、 确认人必须在现场进行确认后,签注具体确认意见;
6、 外委作业由其单位负责确认或督促其按规定进行确认。
四、管理与考核:
1、为切实抓好安全确认工作,并根据本工段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确认条 款,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
2、凡是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度的,一经发现、查实,按工段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3、确认人未按公司的相关规程、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确认的,继而发生事故的,追求其相应的责任。
第3篇 班组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一、对人的确认
1、班组长或安全员要对当班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确认。
2、当班职工要对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协作或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
二、对物的确认
1、职工要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物料等安全状态进行确认。
2、职工要对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装置、监测仪器等完好情况进行确认。
三、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1、职工要对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
2、班组安全员要对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进行确认。
四、对检维修作业的确认
1、岗位职工要对生产向检维修状态转换过程中设备停运、介质停送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2、岗位职工要对进入煤气、受限空间等危险区域作业的现场监测情况进行确认。
3、岗位职工要对检维修试车前安全防护和安全联锁情况进行确认。
第4篇 交接班和生产联系确认相关考核制度
(一)、交接班管理制度考核规定
1、各倒班岗位必须有交接班记录本,记录内容按要求详细记录当班情况及需交接的内容。
2、车间负责领导每月至少检查2次,生产科每月至少检查1次,每次检查需在记录上签字。
3、检查内容为交接班内容是否详实,时间、交班人、接班人是否填写。检查时发现上述内容有落项,无车间领导签字,每项考核10元。
4、每月25日前上报(oa发至第一钢轧厂生产科炼钢计划和第一钢轧厂生产科轧钢计划)交接班月报、和口试人员名单,逾期不报,考核50元。
(二)、生产联系确认、检修挂牌管理制度考核规定
1、各岗位必须按目前公司要求认真填写《生产、检修联系确认记录表》及《设备检修牌登记台账》。(如公司另有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2、《生产、检修联系确认记录表》中相关岗位记录时间对不上、或者记录内容不符,考核双方10元/条。
3、《设备检修牌登记台账》内容没有按要求记录到《生产、检修联系确认记录表》,每项考核10元。
4、每月18日前上报(oa发至第一钢轧厂生产科炼钢计划和第一钢轧厂生产科轧钢计划)生产联系及检修挂牌总结,逾期不报,考核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