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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9 17:08:02 查看人数:45

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第1篇 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1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1对产品除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出厂检验,每年至少要按产品标准及产品卫生标准要求进行两次全项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卫生标准规定要求。

1.2 设备设施卫生情况

①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洗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②对所用工器具、容器进行消毒。

③加工所需的设备设施全部是符合国家要求材料或其他能够保证材料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

1.3防止不卫生物品对食品、食品包装和其他与食品接触表面的污染及未加工产品的交叉污染。

1.4洗手间、消毒设施和厕所设施的卫生保持情况:洗手间、消毒设施和厕所设施有沙门、沙窗、挡鼠板等进行防蝇、防虫、防鼠。

1.5防止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食品接触面掺杂润滑剂、燃料、杀虫剂、清洁剂、消毒剂、物理或生物污染物。

1.6 包装、储存与运输

①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分别有各自存放仓库,保证不相互交叉、相互污染。

②按规定对包装物料进行验收,包装物料间通风,内、外包装物分别存放,不得有污染物。

③原料、辅料、包装物料储存库卫生状况良好,有相应的门窗、挡鼠板等设施,确保各物料间卫生达标。

④运输工具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并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等设施。

⑤产品进入灌装车间后,用于灌装食品的物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且保持清洁卫生,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易褪色,并有检验人员进行检验,不达标产品,不能进行灌装,并将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内包装使用前进行臭氧或紫外线消毒处理。

⑥保持库内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

⑦按规定成品库设有垫衬物,使成品与地面至少10厘米,与墙壁至少30厘米,堆码高度合理,不得踩踏堆码,库内不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保管员必须严格进行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⑧对于产品应放在成品库,成品、半成品不得混放,未经包装食品不得进入成品库。

⑨库内通风性好,对于各类产品进行分类、分型号、分批、分体积进行堆放,堆放要整齐,并设有标识牌,以防拿错造成损失。

2 个人卫生制度

2.1 进入车间应着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2.2 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

2.3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带入车间,男不留长发,女不披散发,禁止涂指甲油。

2.4 严禁在车间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

2.5严禁患有肺结核、痢疾、伤害病毒性消化道传染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之患者(包括病毒携带者)进入生产车间,若生产操作人员患有以上疾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6未经允许,不得携带家属朋友等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

2.7生产过程中,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如上厕所)后必须立即洗手。

2.8对本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一律不得从事本厂的生产操作工作。

2.9对本厂的卫生管理,指定专人(兼)负责管理,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标准及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宣传,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各项条款。并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监督、检查本厂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范的应适当进行经济处罚。

2.10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行考核,对新职工进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设备清洗消毒制度

3.1 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生产所用设备、容器的清洗和消毒制度,规范车间生产线各工段班后的清洗作业,使清洗按一定要求、程序以保证生产所用设备和容器卫生达到标准,从而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达标。

3.2 适用范围

生产所用设备和容器。

3.3 职责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设备及容器的清洗消毒。

3.4 要求

3.4.1在整个消毒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调质机、双螺旋冷榨机、和过滤设备消毒达标,不得残留消毒液,不得造成二次洗涤,影响产品质量。

3.4.2建立《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对设备的清洗消毒进行记录。

3.5 消毒方法

3.5.1所有设备、容器清洗应按照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的顺序进行操作,禁止使用不洁净的未经消毒的设备。

3.5.2清洗时对设备先用适量的清洁剂进行清洗,再用清水重复冲洗,清洗完后再进行消毒。

3.5.3使用药物进行消毒时,消毒液的浓度,消毒的时间必须严格按照消毒液的说明进行:如果使用含氯消毒剂,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

3.5.4大的生产设备,应首先经过清洗再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小的生产设备应全部浸泡在液体中,浸泡时间5分钟以上。

3.5.5使用紫外线杀菌消毒,杀菌时间为30-40分钟。

3.5.6使用消毒剂,必须注意可用于食品消毒字样,并注意失效期,不得使用失效的消毒剂。

3.5.7经消毒的生产设备应在清洁的场所存放,不得与其他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车间场所应当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3.5.8经过清洗消毒后的生产设备,感官要保持光洁干净,不得沾染肉眼可见物。

3.5.9各班次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下班前对设备进行外表清洗,除去设备外部残留物,对各部件进行擦拭和注油。

第2篇 汽修企业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文明生产是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一种良好的工作环境,便于保证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安全生产的实施。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一、厂容、厂貌实现美化、净化

1、厂容美化:厂区道路建筑要做到统一规划、布局合理,道路平整、通畅,地面无垃圾、杂物、积水、污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环境净化:搞好“三废”治理,降低噪音,保护环境。

二、生产现场要整齐洁净

1、办公室、车间、库房要明亮、舒畅、窗门清洁,地面干净,光线充足,通风照明,除尘设备完好。

2、生产场地走道通畅,标志明显,各种设备、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工具、车辆摆放整齐,布局合理,有利于生产和运输。

3、生产秩序良好,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三、文明生产,文明操作,做到十不

1、各种物品按规定地点堆放,不乱丢、乱摆。

2、守纪律,坚持“三按”操作,不吹牛、谈天。

3、产品、半成品堆放整齐,不准正品和废品混合堆放。

4、不在车间道路上存放任何物品。

5、凡不合格产品不传递下道工序。

6、认真保养设备,不使设备有积污或带病工作。

7、所有机械设施上不得任意摆放工具和杂物。

8、爱护环境卫生,在厂区内不得任意乱写、乱画,随地吐痰。

9、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在厂区内不得吸烟、玩火。

10、下岗前不整理好周围卫生,不离开工作岗位。

全库实行文明管理

(1)库房保管认真做到:

两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清:质量清、数量清、规格清;

两齐:库容整齐、堆放整齐;

四定:定区、定排、定架、定位;

(2)科学管理物资,做到“十不”: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坏、不沉、不爆、不混。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

1、项目部安全检查验收依据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2、安全检查每月三次,班组长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

3、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技术人员。4、定期安全检查方法:检查人员有分工、检查有标准、隐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复查验证定人员时间、检查范围覆盖全面、检查后总结评比通报。平时巡回检查按规定进行。

5、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重点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土方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模板支护、拆除、堆放;架设机具、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洞口临边防护、尘毒作业和易燃易爆作业环境等安全设施状况。

6、经常性安全检查:项目部的安全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巡加检查,应多跑、多讲、及时发 现问题、监督整改。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发动班组开展自检和互检活动,发现违章,及时纠正。

7、根据特殊情况采取的突击安全检查,在事故多发季节或重复事故多发的时候,要开展突击专项检查,稳定情况,减少隐患;对存在普遍相同隐患,要进行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加以落实。

8、安全检查要抓住四个关键:即抓关键作业、抓关键工种、抓关键工程、抓关键人物。

9、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按“三定”原则,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回单反馈给原检查单位,以便复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时应签发停工通知书,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原检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0、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

第4篇 电气车间清洁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建一流企业,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各项管理水平,并

使文明生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该制度。

2.车间主管为电气车间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每个职工应在日常工作中形成遵章守纪、一丝不苟、文明礼貌、讲

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4.各岗位主管为本车间卫生管理包区的责任人。

5.文明生产标准

5.1职工个人

5.1.1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5.1.2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师爱徒、团结友爱、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5.1.3讲究文明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杂物、垃圾;

5.1.4爱护公物,爱护花木、草坪;

5.1.5自觉佩戴工作卡。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仪表端正。

5.2包区环境

5.2.1包区内道路、场地应保持整齐、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不规则临建、不随意堆放物资器材;

5.2.2包区内禁止流动吸烟,吸烟到指定的吸烟点,不乱丢烟蒂;

5.2.3包区内主要道路平整畅通,路标齐全,沟道、孔洞盖板齐全、完整,下水道无阻塞,电缆沟、管沟内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5.2.4包区内路灯照明齐全、良好,各种标志牌完好,符合有关规定;

5.2.5包区内已绿化区域无杂草、无垃圾、无杂物,养护良好,有专人管理;

5.2.6包区内不准随意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应整齐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区域内;

5.2.7包区内围墙、栏杆整齐完好;

5.2.8包区内各类建筑物外观整洁,内外装饰保持完好。室内壁白地清,门窗玻璃齐全、洁净、明亮。

5.2.9值班办公场所地面、墙壁整洁,通道畅通,栏杆完好;沟道盖板整齐完好,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积灰、无积油、无污迹;

5.2.10安全防护装置设置齐全,平台、楼梯、扶手、护板完整、可靠,消防器材、检修工具及其它工具应定位摆放整齐、完好清洁;

5.2.11专用清洁工具存放整洁有序;

5.2.12检修和作业现场应严格安全文明施工,做到三无(无污迹、无水、无灰)和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每天收工前清扫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3设备

5.3.1设备见本色,表面无积灰、积油、积垢,铭牌、标记、编号齐全规范;

5.3.2各类精密设备保持清洁、明亮、无尘灰,室内干燥、通风、温度、湿度符合要求,严格管理,严禁闲人入内;

5.3.3电缆铺设整齐,电缆桥架、竖沟盖板封闭完好,无垃圾,无明显积灰,电缆孔洞封堵严密,防火隔离可靠,电源箱、仪表柜、端子箱密封性良好,编号清晰。

5.4办公室

5.4.1桌、椅、箱、柜摆放有序,整洁,无积灰、无蛛迹、无积水、无烟蒂痰迹、无垃圾杂物、无异味。工作台桌面整齐、清洁;

5.4.2室内摆放符合定置管理规定;

5.4.3水、电、暖通、消防、通讯等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移动;

车间不定期检查各岗位包区卫生管理状况,不符合要求者,限期改正。

第5篇 混凝土拌和站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1、为保证拌和站的文明施工,展现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制度,自觉遵照执行。

2、进入拌和站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服装整洁。

3、各岗位各工种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动用任何机械设备。

5、设备操作人员应听从智指挥,正确操纵机械。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6、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

7、作业前必须对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及灵敏程度进行检查,随时注意机械的仪表指示,认真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8、拌和站每月组织一次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信息要及时反馈,对事故隐患的消除、修复质量的认可,要落实到人,要有书面记录。

9、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有安全接地设施,并有漏电保护装置。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机多闸共用。

第6篇 皮带运输区井下文明生产责任区域管理制度

为使矿井的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促进文明生产,创造安全、规范、整洁的工作环境,形成文明有序的工作秩序,运输区根据宣东矿业公司重新修订的《井下文明生产责任区域管理办法》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井下文明生产责任范围划分

1、-230胶带大巷一台皮带机头到二台皮带机头文明生产责任区由8点班的-230机头、机尾、装载站岗位人员负责。

2、-230胶带大巷二台皮带机巷、第一联络巷、第二联络巷及 三叉口文明生产责任区由清理消尘组人员负责。

3、-200胶带巷、205尾巷文明生产责任区由下运一组李树龙班负责。

4、一采区胶带上山、一采区煤仓上口文明生产责任区 由下运二组于连和班负责。

5、一采区胶带上山、102二台皮带机巷、一采区一联络巷由下运三组王庆利班负责。

6、大巷变电所、本区内所管辖范围内的电缆吊挂、车间、机电设备的完好、配电点和变电所周围5米范围内的文明生产责任区由电修组王志军班负责。

7、装载站的文明生产责任区由井下三班负责。

8、本区所管辖范围内的水管、风管、消尘管、喷雾 及所有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的完好、车间的文明生产责任区由机组机武贵礼班负责。

二、责任区标准

各班组所负责的责任区内文明生产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

1、各种材料、设备工具集中存放,分类摆放整齐,挂牌明示,各种责任牌、标志牌、指示牌及安全文化牌吊挂规范准确

2、巷道清理干净,无浮喳、杂物;巷道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5米,深度>0.1米 )。

3、管、线吊挂整齐,管线上无积尘,供风、供水、排水管路,符合《规程》规定,保证不漏气、不漏水。

4、机电设备安装位置合理,挂牌管理;卫生清洁无积尘,开关、综保、上架,所用仪表显示数值准确。

5、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

6、皮带巷内有风流净化装置;转载点有喷雾设施;保证正常使用;-230胶巷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平整。

7、各班组按要求定期消尘,-230大巷、胶轨联络巷、大巷变电所及本责任区负责的配电点5米范围内每五天彻底消尘一次,装载站、-200皮带巷、205尾巷、一采区皮带上山、102 皮带巷、一采区第一联络巷、一采区煤仓上口每天彻底消尘一次。

三、责任区管理

1、区成立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各班组成立以班组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工作。

2、区根据评分标准每10天评比一次,评比结果做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不符合的要给予处理。

3、备用的材料、设备集中堆放在自己的责任区内,不能放在自己责任区内的负责清理所放材料、设备5米范围的文明生产。替换下来的材料、设备及时出口。

4、责任区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四、考核和奖罚

1、按宣矿字[2007]20号文关于《井下文明生产责任区域管理办法》执行.

皮带运输区

2023年4月1日

第7篇 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一、在项目的单位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技术交底的一般内容包括: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的“四新”成果、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解决办法等。

二、施工作业现场,工程队向班组交底,班组长每天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重点对当天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安全作业要求和工完场清三项内容交待清楚。

三、安全技术交底一般规定

1、为了使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要求,避免在施工中发生失误,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安全完成任务,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

2、安全技术交底可根据工程大小和技术繁简情况以及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情况,由安全负责人组织;按照规定和工序安排,分阶段分级进行。

四、对工程队的安全技术交底

1、工程开工前,工程公司主管技术领导应组织工点技术人员,向工程队进行技术交底。其主要内容是:①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规程;③安全生产“四新”技术成果;④安全施工方面的具体要求;⑤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等。

2、 技术交底除了口头交底外,还必须对重点、关键部位和太危险性大的专项工程、特殊作业等以书面形式进行。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施工队长和班组长各一份),应履行签字手续,并将技术交底书编号订成册。

3、工程队在施工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采取“三工”形式。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总结,反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队级安全员或工班长负责实施。

五、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技术部门要监督实施,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无论采用书面文字或以图表的形式,均应建立复核制度。对口头交底要记入工程日志随时检查,防止出现差错。

为保证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制度的实施,特制定以下保证措施: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全体职工(包括合同工、民工)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本技术交底制度的内容。

第二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移动式机械、电力、焊接、起重、锅炉、潜水、高空)须经有关部门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执相应的《上岗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条、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不准光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场地,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条、 自觉接受安全员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促,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及调度。

第六条、 过度疲劳和饮酒后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 坚决杜绝下列严重违章作业现象:

1、 不按规定,擅自变更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盲目施工;

2、 高空作业无安全措施及多层交叉作业;

3、 机电设备超负荷、超载运转或运行;

4、 发动机缺油、缺水、汽油机直流供燃油运转;

5、 输用电设备漏电、短路、接地不良、一线一地等;

6、 使用有严重缺陷的钢丝绳、吊环或安全装置不全、失灵的吊装起重机械作业;

7、 不按规定使用爆破器材;

8、 驾驶转向、制动不灵的移动式机械及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上路;

9、 其它违章行为。

第8篇 文明生产制度

为了加强文明建设,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使我矿逐步走向文明生产的管理轨道,特订本制度。

一、文明生产是保证选矿进行高质量的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和金属平衡管理所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是振奋职工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二、选厂设立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厂区卫生实行分组承包,落实到人,挂牌负责。

三、所有岗位和选厂一切机电设备实行卫生专责制,落实到人,挂牌负责。切实做到室内无灰尘,地面无泥浆,设备见本色。

四、厂区要进行规划,在厂区空地,要植树种草,精心美化环境。

五、厂区的废品和垃圾分别堆放到制定地点。

六、厂房内做到墙壁清洁,门窗完好,玻璃明亮,需要在厂房内张贴和悬挂的各种制度、规程、图表,均应做到美观、整齐、大方。

七、更换设备备件和进行设备检修要做到文明作业,严禁胡拉乱放,工作完毕要立即清理现场,并特别注意回收含金物质。

八、机油、甘油等润滑材料,必须妥善存放,机布用完要妥善处理,杜绝油污混入矿浆。

九、岗位专用工具保持清洁完整,排放整齐。

十、凡发现厂房内有矿浆、矿砂、灰尘、杂物、油污等打扫不干净一次,罚当班人员每人10元,若连续三次仍无改进,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凡在墙壁、设备上乱踩、乱画者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奖励10元,并责令立即搞好。

十二、严禁在厂区内乱抛果皮、杂物等,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奖励10元,并责清扫干净。

十三、文明生产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在每次交接班时要进行检查和交接,对不达标的班组不得交换。

十四、上班期间,必须将工作服穿戴整齐,不得坦胸露怀,不得赤脚或穿拖鞋工作。

十五、加强民族团结,互助友爱,和睦相处,积极协助作,搞好生产。

第9篇 工地精神文明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

1、以工种建设为工作重点,抓好工地的精神文明建设。

2、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每天对工地进行卫生保洁。

3、加强文明教育和组织纪律的宣传督促。

4、施工人员,着装统一,进工地现场带好安全帽,工种管理人员带好标志牌。

5、做好食堂卫生工作,不吃不洁食物,食堂食物做到生熟分开。

6、食堂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有专人打扫卫生。

7、充分利用雨天对施工人员进行政治思想素质和绿化技术水平的讲解。

8、各项管理工作做到条线清晰,责任到人,顾全大局,协同作战,确保工程进行和工程质量。

9、落实专人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环境进行保洁工作。

10、夜间施工做到绝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1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查找事故隐患,杜绝大小事故发生。

12、严格控制使用外地民工,对外来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

第10篇 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当班工作要完成工作任务,保证作业现场无大隐患,无严重“三违”,无安全事故。

2、推行“两票三制”和“手指口述”,进一步安全确认,搞好文明生产,规范职工行为。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

3、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品以上,优良品率不低于50%。

4、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齐全,综合完好率达到95%及以上,待修率在5%以下,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防爆电气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95%以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5、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程》规定。

6、施工图板、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危险源辨识等牌板齐全完整,填写准确,清晰洁净。

7、班组长日志、班前会议记录、“五好班组”活动记录,完整、填写规范符合要求。

8、作业现场卫生整洁,符合文明生产标准。

第11篇 矿井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由调度室组织,采取平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矿井的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对平时工作不定时不定点抽查,查出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特殊情况由调度室下发一式三份的文明生产《隐患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将整改情况及通知单及时反馈调度室,如没有按期整改或不及时反馈通知单,推迟一天罚款100元,依次类推。

2、在调度室抽查及每月三次的专项检查中,各单位文明生产范围内,每出现一次一处文明生产不合格罚款100元,一处以上不合格进行累加考核。

3、对矿职能部门查出的文明生产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在当日处理完毕,调度室在复查中查出没有按规定时间处理的,每出现一次对该单位罚款200元。

4、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检查出的文明生产问题,责任单位除承担上级部门的全部罚款外,另外加罚1000元,其中队长、书记各承担100元,并在当日处理完毕,否则每拖延一天在原基础上加罚200元。

5、由于管理部门管理检查不到位,被上级部门检查出文明生产不合格,管理部门和相关的责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6、各区队文明生产由区队支部书记全面负责,奖励、考核支部书记、队长均承担20%。

7、调度室设专人每天对全矿文明生产进行检查,每周评定出一名最佳单位,一名最差单位,在周一调度会进行通报。

8、文明生产最佳单位每次奖励500元,最差单位每次罚款500元。

9、文明生产考核奖励基金在标准化奖金中季度兑现,对考核单位,罚款当月兑现,罚款进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基金。

第1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与施工相关的人员、机械及其相关活动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人员管理

1、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进场后一周内,须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在经所属施工队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备案。登记表格式附后。

2、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并准确填报。无身份证者,须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须报项目管理部门复印备案。

3、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须按其操作项目分批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4、场内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将作为施工人员劳动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对未参加安全教育者,项目部将此人视同为非本项目参建人员。

5、施工过程中人员出入场变动情况,应及时报项目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基本准则

6、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管理人员到职工各有职责,责任明确。

8、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

9、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10、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持证驾驶,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须“一慢二看三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1、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广播线、电话线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2、焊工要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电焊设备。焊工的作业项目必须与其所持操作证件的准操项目相符合。

13、乙炔瓶与氧气瓶在高温天气需要有防暴晒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或其他巨热源之间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4、电焊(割)、气焊(割)作业必须提前填写动火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一级动火证须提前七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一天;二级动火证须提前四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三天;三级动火证须提前三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七天。详细规定见《×级动火许可证》回执。

15、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磨耗值超标或发现有断股的钢丝绳以及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并必须及时更新,严禁带“病”作业。作业时其起重臂的水平夹角、吊件与周边电力线缆、构件、构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其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16、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7、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

1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动转,动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闸”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19、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有人在吊件下作业或行走。吊运安装物件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20、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21、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的明显标志或围护,坑、洞、孔口处除必须设置围护外,夜间还必须设置红灯示警。

22、坚持文明生产,现场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齐有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洒遗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坚实畅通。

23、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例会制度

24、各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全体作业人员参加。

25、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24.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4.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24.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24.4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6、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

27、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8、安全检查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行为),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引导职工寻查不安全因素、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职工自己动手消除不安全因素,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29、安全检查的内容

29.1检查寻找生产现场的不安全的物质状态。即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检查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修情况;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的完好情况;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等。

29.2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查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29.3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工地。查现场管理,寻找不安全因素,如检查工棚设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用电是否规范,道路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要求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29.4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项目、酒后作业、无证操作等。

30、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30.1定期检查即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这种检查应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如有些设备(起重机械、消防设备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30.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如某工区(部门)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数、经济损失超出指标,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0.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的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30.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房的使用,往往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特种检查。

31、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31.1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

31.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32、安全教育的内容

32.1思想政治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装置、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32.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会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2.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是生产技术知识的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知识用于生产技术中,对职工教育培训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防尘、防气体中毒的综合措施,岗位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特殊工种),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32.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等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学习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

32.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3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33.1三级教育

是指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这些人员由于缺乏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因此,对他们逐级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和规章制度,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机械、电气的安全常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工区教育是上述人员在分配工地时所进行的第二安全教育,由工区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采取直接上课、谈话、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主要内容是本工区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形式、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验教训、先进事例、典型事故分析等。

班组安全教育是上述人员到了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由班组长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班组是生产活动的基础,是发生事故的源点。因此,班组安全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内容力求生动具体,包括班组安全生产概括,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毒源、危险机具件、危险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3.2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会议、班前班后、座谈会、录像、宣传画、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多种方法,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通报、文件,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总结、整改事故隐患等。

33.3特种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根据国家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

特殊作业人员须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操作。

33.4凡离开原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必须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内者,由工区(分队)和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上者,由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3.5工人改换工种(岗位)时,必须由接收部门负责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如变换工种为特殊工种,则应按该工种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到操作证后方能进行该工种的作业。

五)、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34、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度以上)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十不登”制度即:

34.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34.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4.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4.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34.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34.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不登高。

34.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34.8高处作业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34.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34.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六)、安全防火制度

火给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火灾也一直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物质财富的损失,同时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我国全民消防 “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方针,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35.1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35.1.1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35.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群众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公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5.1.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关心消防工作。

35.1.4开展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35.1.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发生火灾,要狠抓事故“四不放过”。

35.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5.2.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存放限额,确定专人负责。

35.2.2施工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在当天及时消除。

35.2.3有易燃气体的工作房和仓库内,必须有通风设备,使其不达到爆炸浓度。

35.2.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符合防爆要求。

35.2.5易燃、易爆品仓库和作业场等禁火区,应明显标志,标出警戒线,建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子。

35.3管好火源:

35.3.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35.3.2仓库、宿舍等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不得使用热得快烧水。

35.3.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以防引起火灾。

35.3.4易燃、易爆场所和库房,防止摩擦、冲击等发热和发生火花而起火,应使用铜、钼等有色金属制造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这些场所。

35.3.5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品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35.3.6灯泡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通常要求不得小于500mm,防止灯泡发热引起火灾。

35.3.7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接触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修换;所有易生静电的设备,管线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5.4在工作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36.1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36.2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口头或用电话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

36.3认真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6.3.1凡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当地劳动公司、工会。

36.3.2凡发生重伤事故:由施工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公司当地劳动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各2份。

36.3.3凡发生轻伤事故,由班组长组织调查分析,填写事故登记书。

36.3.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尽快组织调查组,按“四查”要求进行调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

36.3.5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调查准确。

36.3.6事故原因要分析细,责任要分析明。

36.3.7对责任者处理要严肃。

36.3.8调查报告及处分决定必须归档,调查成员要签字。

八)、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37.1临时用工是指为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

37.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7.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7.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过事故者禁止招用

37.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管理台帐。

37.6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37.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九)、生产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38.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禁止违章、冒险作业。

38.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38.3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在执行中如需要修改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

38.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及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作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技术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8.5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38.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38.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十)、职工安全责任

39.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9.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9.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监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9.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有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39.5发现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39.6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押合理意见,遇到严重人身危害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9.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机具,做到正确使用。

十一)、违规处罚

40.1对没有造成事故的一般性违章违规现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0.2对导致险性事故的违章违规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对作业班组罚款500~1000元;

40.3对由于违规违章作业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批评及处罚者,其所属班组除全额承担业主、监理单位的罚款外,还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罚款。

40.4对造成事故者,视其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除对事故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对责任班组罚款1000~2000元。同时,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施工班组负责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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