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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1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

3、生产部是事故调查与处理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当事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和公司负责人,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阻碍或干预报告

(2)发生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和拨打119报警,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3)发生人员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4)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简要事故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5)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在政府部门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没到现场前,应当妥善保护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事故证据。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证物

(7)事故档案管理

事故发生后,事故已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认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经事故调查小组同意,事故可以结案。结案后,主管部门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a、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b、员工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c、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d、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说明资料

e、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

f、物证、人证调查资料

g、事故责任人的自述材料

h、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i、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j、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

k、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l、有关本事故的通报及文件

第2篇 某酒店康乐部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为加强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提高岗位员工安全作业的自觉性,保障宾馆正常经营工作秩序,保证宾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宾馆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倡导安全、惩罚违章”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机构

1. 康乐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 *** *** ***

2. 康乐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 *** *** ***

二、 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要求,确定宾馆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如下:

1.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2.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及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操作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有无安全隐患问题;

3. 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职责情况;

a)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安全卫生及餐用具消毒情况;

b) 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情况;部门安全生产环境(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用品配备、仓储安全距离、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情况;

c) 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和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门、钥匙安全管理等情况;

d) 发包、出租场所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及安全管理情况;

e) 部门有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工伤事故等。

4. 安全生产考核方法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宾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年各类安全检查及记录情况,参照上述考核内容,对各部门各层级人员及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并依据宾馆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标准,给予责任人及部门相应奖惩。

四、安全生产奖励条件和惩罚依据

1. 奖励等级及条件

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评选安全之星(或安全先进班组)、授予宾馆安全生产者(或安全管理先进部门)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酌情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1)严格遵守宾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模范执行劳动纪律,有突出事例,表现优异者。

(2)在设备改造、技术革新、劳动保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安全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3)在安全巡视、设备检修等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使宾馆和宾客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4)敢于抵制违章指令,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照章办事,避免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者。

(5)在消防、内保、交通等安全方面事迹突出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或班组,根据安全管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1)贯彻落实宾馆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到位,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作业人员操作规范,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工伤事故的。

(2)全年各类安全检查评比中成绩优异的。

(3)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使宾馆免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消防、内保、交通等安全方面事迹突出的。

2. 惩罚依据

惩罚分为:警告、通报离岗、解除合同或除名。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被警告者扣罚50元,被通报离岗者扣罚500元。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除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外,还需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1.违反宾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且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或后果者。

2.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

3.无《特种设备操作证》操作特种设备者。

4.下达违章指令或强令冒险作业者。

5.擅自移动、动用消防器材改作他用者。

6.发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者。

7.值班脱岗或未履行安全检查职责者。

8.安全管理渎职者。

9.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一般行为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离岗处罚:

1.违反宾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发生事故且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者。

2.违章作业引发工伤者。

3.丢失万能钥匙或转借他人者。

4.造成安全设施设备损坏者。

5.受到第二次警告者。

6.被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通报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合同或除名处罚:

1.违反宾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发生事故且情节恶劣,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者。

2.因失职造成宾馆正常经营管理严重损失者。

3.离岗培训后重新上岗累犯前款者。

(四)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工作原则,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部门及相应责任人,取消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

五、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程序

1.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依据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填写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记录表,送交宾馆领导审批。

2.经宾馆领导审批后填写奖罚金额通知书,送交财务部执行。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辅助手段。安全生产惩罚不是目的,消除隐患,防微杜渐,提高员工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促进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宾馆正常经营秩序,保证宾客及全体从业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是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望各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本制度适用于宾馆各部室、公司及全体从业人员。

第3篇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制度

1、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

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4、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5、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安全小组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小组批准提取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6)重大危险源评估

7)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和评审及技术咨询费用;

8)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应用;

9)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及救援保障费用;

10)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和检查费用;

11)保障安全所需的其他费用。

7、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8、 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9、 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3000元以下开支,报副经理批准;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总经理及安全小组研究讨论决定。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由生产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10、 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11、 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4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劳务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第5篇 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生产安全及员工健康,明确本公司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卫生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

三、定义:无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推行。

4.2各部门及人员依本规定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五、依据及参考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六、程序

6.1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责产任

6.1.1总经办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各中心、分公司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签发重大管理决定;

(3)健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定期听取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中心、分公司加强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为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4)批准生产安全及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实施应急演练。

6.1.2副总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指导、审核本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大技术措施,监督执行情况;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定期召开安全卫生会议,分析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工作。

6.1.3总助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定、推行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卫生活动,总结推广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持续提高公司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生产安全及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4)充实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为安全卫生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

(5)指导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卫生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职业健康及安全隐患;

(6)审查各中心、分公司安全卫生绩效,决定安全卫生奖惩;

(7)组织安全卫生会议,上报安全卫生工作情况;

(8)依职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上报调查结果。

6.1.4制造部负责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负责制造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和各级人员落实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公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组织制造部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卫生工作;

(4)组织、指导制造部安全卫生检查,落实职业健康及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卫生费用投入,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

(5)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和手段,推动制造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单位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组织制定制造部生产安全及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6.1.5职能部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将安全卫生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根据本部门培训需求,规划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员工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员工安全卫生作业技能;

(5)组织制定、审查本部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落实。

6.1.6主任(科长)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对本车间(科室)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部门的规章制度在本车间(科室)贯彻执行;

(2)制订本车间(科室)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卫生教育和班组安全卫生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卫生思想、知识和技术教育;

(4)组织本车间(科室)安全卫生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本车间(科室)劳动监督检查,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及时报告本车间(科室)发生的事故,并保护现场。

6.1.7拉长(班组长)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卫生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工段(岗位)的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车间各项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教育职

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卫生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5)负责班组安全卫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1.8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在总经办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卫生工作,协助人资行政部门贯彻上级安全卫生的指示和规定;

(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员工的安全卫生思想、知识、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一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督促检查车间(二级)、班组(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5)参加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卫生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卫生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1.9员工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卫生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6篇 某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 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 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 其他有关的资料

六、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第7篇 xxx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8篇 地质工程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具体奖罚制度详见《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第1条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奖或物质奖:

(1)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着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奖金来源可在公司奖励基金和罚款中提取。

第2条 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修,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4、公司必须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

第9篇 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并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布。

2、机械制造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6号)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专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保存完整的记录。

3、每年年初企业安全部门应牵头与生产、技术、设备、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应报主要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的计划应发到相关部门、车间,各基层单位要相互配合执行。

项目说明

费用提取(元)

费用合计(元)

结存(元)

备注

1

5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

**

**

2

10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

**

**

3

15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年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第10篇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向正确,目标清晰,指标适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前置审查。

3.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3.1.1公司遵循《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教育、预防为主,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安全发展、重在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1.2安全生产总目标、年度目标及控制指标

3.1.2.1 安全生产总目标:预防为主,消除隐患,落实措施,技术保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防止因维修质量和机械故障造成的车辆事故。

3.1.2.2 2023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3.1.2.2.1 生产岗位重伤以上事故为零;

3.1.2.2.2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3.1.2.2.3 每月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3.1.2.2.4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3.1.2.2.5 车辆维修返修率≤0.5%。

3.1.2.2.6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大会,职工出席率达100%。

3.2保障措施

为强化安全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保障措施。

3.2.1做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2.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规章。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

3.2.3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我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各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当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2.4制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部门员工负直接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责任不留死角。多级人员齐抓共管,动态监管安全生产工作。

3.2.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3.2.6根据我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并落实到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分出优劣,奖罚分明,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养成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习惯。

3.2.7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3.2.8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结合修理厂实际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预案演练,既要锻炼队伍,教育员工,又要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为公司的平安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第11篇 厦广建筑安全生产评价制度

根据《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自制管理规定》、《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减少或杜绝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评价的范围:本公司从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机械化施工的项目部。

二、 安全评价的内容:

1、项目部安全机构设置及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3、创建部、省、市安全文明优秀工地情况;

4、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5、建筑工程安全评估成绩;

6、工伤事故及处理情况;

7、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 安全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安全评价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评价领导小组和现场安全员组织实施。项目部也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安全评价每年度进行一次,评价结果于考核年度次年3月底之前公布。

3、安全评价实行100分制,按以下档次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0分以上(含70分)

不合格:70分以下

4、项目部企业按照《安徽省市建筑企业安全评价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填写《安徽省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评价表》,于考核年度的次年一月十五日前报企业安全科初审。

5、企业安全生产科接到《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评价表》15日内完成对项目部的初审,报公司备案。

6、企业安全生产评价领导小组对项目部进行年度评价。

四、安全生产否决规定:

1、年度内企业发生下列责任事故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视其为安全评价不合格。

(1)发生三级及其以上事故,或年死亡率超过万分之零点五;

(2)年重伤率超过万分之二或年负伤频率超过千分之二十;

(3)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设备和火灾事故的

2、年度内发生一人(含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企业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五、安全评价的奖惩:

1、凡被评价为优秀的项目部给予全公司通报表彰,凡合格以上的项目部作为本年度各类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

2、年度内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3、对于管理不善、事故多或连续一年评价不合格的项目部,经公司安全部门核准,其项目部视为年审不合格。 连续二年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部,不得在济参加任何工程的施工。

第12篇 安全生产技术通则制度

1.目的:为了落实平时安全基础工作、使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全公司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各车间、部门。

4.程序: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

2)新工人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参加生产操作。操作工人必须持有《安全技术作业证》。电气、起重、焊接(切割)、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的工人均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工种作业证》方准独立操作。

3)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配戴好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披长发,围长围巾;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伤的作业,不准戴手套。

4)职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脱岗、睡岗和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5)各岗位的重复操作、称料、投料、主要控制技术必须经过认真核对,严格执行双检制。

6)公司所有岗位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7)一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凡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其中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其它动火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凡进入容器内工作应办理“入塔、进罐许可证”;检修是要办理“检修许可证”;登高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其他高危作业要办理安全许可证。凡在有毒区域内工作,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

9)各岗位应按规定配备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及其它应急用品,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要熟记预防与急救方法,对防护器材消防器材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设备严禁移作它用。

10)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或进入有可能被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帽,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带,严禁向下乱抛物件,工具。搭架板必须坚实、牢固。

11) 厂区内禁止吸烟;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1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和工艺流程,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准从事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操作。生产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处理,再上报。

13) 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刹车有效、钢绳完好,严禁乘人,严禁超载。

14) 电气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一律禁止上述工作。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等。停电警示牌应由专人管理,谁挂谁取。

15) 一切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乱动。

16) 各种设备、工具使用或开动前,要经过详细的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17) 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接地(接零)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8) 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使用低压防爆行灯。

19) 检修(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20) 严禁违章搭棚,因生产需要在生产区内搭棚,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21) 设备在运行中(包括电风扇)不能用手或其他物件去碰撞或伸人,不能触及传动部位。移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设备停止转动后方可移动。

22) 无阻火器的机动车不准驶入厂区内禁火区,厂区行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弯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3) 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门或安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所占路面两端设安全遮拦,悬挂禁行标志;夜间必须挂红灯。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

发生事故时,必须沉着、果断,判断准确,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现场应予保护,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十二篇)

为了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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