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
2、工程项目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不能赶往事故现场,应委派相关人员代替处理。
3、交叉施工的工程项目,在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情况下,各自上报直接上级主管部门。
4、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工程名称、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5、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工程项目部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当地公安部门的相应部门备案,并协助调查。
6、轻伤事故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结果48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7、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工程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工程项目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政府和上级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
8、事故发生后,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件、痕迹、状态等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9、对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现场,阻挠、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应视情节严重程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部分或全面停产整顿。
第2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施工现场施工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职责权限。
一、项目经理对所属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三、项目部书记负责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五条 项目部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项目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项目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七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项目经理部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工段)解决不了,须经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由项目部(工段) 和生产班组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分包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c级隐患呈报项目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人员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公司,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项目部不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分管付经理、经营科长、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各分包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3篇 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先进表彰奖励制度
为保障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遵守站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多形式学习活动为载体,以构建有效学习机制为保障,以提高干部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全面开展法律法规、制度规程、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奖励管理的原则和条件
(一) 奖励的原则:
1、奖惩分明,赏罚有度;
2、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公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即公开、平等、合理,论功行赏。
3、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4、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5、奖励分为先进集体奖励和先进个人奖励
(二)奖励的条件:
对安全生产工作表中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者,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员工,给予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积极学习,成绩显著的;
2、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
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的;
4、安全生产考核阶段(月、季度、年)内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
5、能够完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引导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
6、在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作出突出贡献的。
7、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三、奖励的种类:
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彰、经济奖励,以上奖励方式可同时使用。
四、奖励的权限
主管经理负责全公司领导和员工的奖惩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站长负责各部门人员奖惩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奖励的程序
(一)口头表扬,由站长独立执行。
(二)通报表彰及以上奖励由站长提出申请。奖励申请应该包括:
1、在哪些方面做出了贡献;
2、所做的贡献对全局的影响有多大;
3、成绩是个人做出的还是集体做出的;
4、建议给予何种奖励。
(三)通报表彰、经济奖励申请应力求语言简练,内容具体,由专管签字确认后,经领导干部共同讨论、审查,最后由经理审批决定。
(四)奖励决策做出后,由办公室拟文下发予以公布,并按决定实施奖励,奖励决定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六、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方法推广
对于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经验、方法进行交流和推广。
第4篇 地产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房地产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1、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3、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落实。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4、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5、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7、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第5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奖罚
管理文件: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1.施工现场按各班施工段划分卫生区,对于各班组施工段内发现随地大便者,罚款班组200元。
2.建筑垃圾要求当班集中送走,对于高处乱抛建筑物(垃圾)者,一经发现处罚100元罚款。
3.当班所用的机具、工具、收工后要求及时清洗干净,并集中放置指定的地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4.搅拌好的砂浆、砼等混合物凝结材料要求当班用完,如有剩余,一经发现,每一灰桶罚款50元。
5.其它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浪费,将处以所浪费价格的五倍罚款。
6.每天收工后,要求当班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对不清理干净的施工班组,每次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及工作时,不准打闹、斗殴、赌博、盗窃行为,违者罚款50元。
8.施工场所不准打赤膊光体,(特别情况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外)佩戴好工作卡,违者罚款20元。
9.不在施工场地到处乱图乱画乱写,做好工程成品保护,违者罚款100元。
10.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对乱堆乱放的班组罚款100元。
第6篇 建设集团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项目工程部应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方面情况的会议,以及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文件。
二、每次会议参加人员必须签到,明确会议内容,并要留有记录存档备案。
三、对上级部门发放的安全紧急文件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用教育方式进行传达,并及时落实相关人员布置实施。
四、每次组织会议,气氛应浓列,采用探讨,通气、汇报、交流的方式。
五、会议时间应适当控制,不要无为过长或过短,也不能流于开式专样。
六、对新颁发的标准、条例、规范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布置。
浙江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7篇 安质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质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布置要有利于生产,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1)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洪、防山体滑坡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2)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3)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4)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的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栏。
(5)各类防护设施未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挪动拆卸。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管理,防止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和带钉易滑鞋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嬉戏打闹、打架斗殴、起哄闹事。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3)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取得上岗证,禁止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5)施工作业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上下交叉作业,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由项目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设计,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1)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全部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4)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6)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7)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8)各种配电箱(电器)及电源线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门锁齐全,断电上锁。
(四)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
(1)各种机具使用时必须有防护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2)机械操作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操作。
(3)各类机械的转动部位要加防护罩。
(五)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提前申请,经项目安全员实地勘察确无隐患,开办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预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方可动火作业。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钻工
1、打眼前应对所用工具、设备进行检查,包括风钻支架、管路、钻杆、钻孔和防尘设备等。
2、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开钻、扶钻、换杆注油等均须按操作方法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3、清理工作面、找顶、找帮、清除危石,保证人身安全和风钻稳定。
4、洞内打眼必须用水风钻或采取其它防尘措施,禁止打干风钻、打残眼。
5、禁止在工作面拆修风钻,以防零件丢失。
6、严格执行交班制。
第9篇 煤矿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制度
1、在井下存放铁丝网、钢梁、坑木、背板等材料的地方,由专人负责打扫。做到干净、整齐。
2、泵站前后50m的卫生,由开泵工负责打扫。设备摆放整齐,做好卫生工作。
3、工作面上、下巷由各班组承包,保证宽度、高度、无危梁、无浮煤、无杂物。并按要求防尘洒水,确保巷道清洁卫生。
4、工作面保证采高符合规定,煤壁、支柱呈直线,溜子平直,无飘链、掉底链现象。
5、加强煤层注水,防止片帮冒顶,降低煤尘,实现文明生产。
第10篇 某旧城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旧城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本项目将实行制度化管理,用制度指导和约束每一位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具体制度如下:
一、项目安全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是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有关负责人对参加施工人员针对工程特点,施工中应遵守的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
2、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计划交底,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工长要熟悉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安全技术措施。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长在安排分项工程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针对分项工程特点有重点的交待注意事项。
4、应经常教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关负责人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5、安全技术交底书应有所有交底的人员签字。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方、接受方各持一份存档备查。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是为了让参加施工人员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掌握较多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更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2、安全教育包括法律、法规、安全制度、安全知识、技能教育。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入使用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
3、项目每月结合生产情况、季节气候特点,对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机电工长每半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生产班组应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
4、劳务队伍在进场前,应签定安全生产合同,进行入场教育。
5、项目经理部应配合公司人事部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及时派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同时,项目经理部还应自行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培训工作。每月对各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一次,每季对工长、安全员进行培训一次。
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是三级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制度。
2、班组安全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应作好详细记录。
3、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
(2)学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周安全生产要求 。
(3)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的发生。
2、项目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消防卫生检查。
3、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每月自评一次。
4、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不能当时整改的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四定'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复查。安全员逐日检查,做好记录。教大问题及时向当日安全值日领导或项目经理反映,并督促整改。
5、每逢大风、雨、雪后,项目组织安全员及有关工长,对井架、脚手架、斜道,施工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五、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
根据公司转发政府今及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项目按建筑施工现事故隐患进行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单项整改包干。项目安全检查后2小时内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为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1、责任人对所负责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不是突击性的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责任人收到通知书后,须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不得无故拖延。涉及到材料、资金、人员困难不能当天整改,必须书面报告项目经理。条件具备后立即整改。
3、事故隐患责任人所负责的区域,如工作量较大,一时无法完成,必须作出整改计划。报项目经理后限期完成。
4、对事故隐患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整改的责任人,项目除督促其整改外,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六、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表扬先进,惩治违章作业,以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奖励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条件
a 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b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到进入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人人有安全生产自我防护意识。
c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作业。
d全年无伤亡及火灾事故。
(2)安全先进安全员条件
a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工作认真负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b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c工作深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并随时督促进行整改。
d安全资料完整真实,各种报表准确及时。
对评出的先进班组和个人,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各予适当的物奖励。
2、处罚
(1)凡违反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纪律者,由项目安全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罚。在项目《安全生产违章记录》中两次登记备案的违章人员,除罚款外,还责令停工学习检查。
(2)凡经公司或上级安全生产检查后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任人应按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要求。如无正当理由而逾期未整改,由公司有关部门给予罚款,并在《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记录》中登记备案,凡在违章记录中两次登记备案的管理人员,除按规定罚款外,应暂离工作岗位,经过学习检查合格方能重新上岗。
(3)对于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者,除扣发责任人当月奖金外,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2、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
3、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没有采取
防护措施不放过;当事责任人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八、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不准赤脚。
3、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
4、施工作业前不准饮酒。现场吸烟必须在指定位置。
5、高处作业时,不准将工具、材料、垃圾等向下抛扔。
6、机电操作人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现场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移动或拆除。
8、施工照明,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拆。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九、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纪律的有效约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50元/人次。
2、施工中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酒后作业,穿拖鞋高跟鞋上班罚款20元/人次。
3、无证操作机电设备,私自将设备交非专业人员操作罚款100元/人次。
4、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罚款100元/人次。
5、班组长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不按时上交活动记录罚款100元/人次。
6、脚手架上钢管、钢筋、模板、木枋、扣件、卡具及其他工具未及时清除罚款100元/人次。因上述物件未及时清除发生坠落罚款500元/人次。
7、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品罚款200元/人次。
8、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罚款100元/人次。
9、在禁火区(库房、木工房)吸烟、现场烧明火罚款50远/人次。
10 、宿舍内使用电炉罚款50远/人次。
11、电焊、氧割后未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完场清消除隐患发生火灾罚款1000远/人次。
12、上下施工攀、翻脚手架罚款50远/人次。
13、违章指挥罚款50元/人次。
14、工长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50远/人次。
15、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
16、造成未遂事故重大险情罚款500-1000元/人次。
17、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责任自负;触犯律,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消防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高本单位广大职工及民工的防火警惕性和责任感,推动群众性防火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2、易燃、易爆品要分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保管、使用人员要进行专业训练,否则不准上岗。库房离周围建筑物要按规定留出足够的距离,并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及大副防火标语,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
3、消防设施、器材要布局合理,配备齐全,专人管理,专项使用,经常检验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及时更换和维修。
4、施工用火要严格控制火源,确需明火作业时必须填写'准许动火证',由主管工长、质安员、队长签字批准后,派专人监督实施。
5、凡生产、生活需要临时搭设的临时工程,特别是临时工棚,都要配备足够消防设备。生产用电按规定安装,严禁乱拉电线私接电源。
6、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奋力抢救,认真追究处理。
十一、保卫值班制度
1、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不许饮酒、会客、聊天、看书报或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格查验进出车辆。凡携带或车载各种建材、机电物资出门时,须持材料部门核发的'出门证',经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值班人员要明确警卫目标,勤巡逻查看。严防偷盗,及时制止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法活动。
4、严禁小商小贩、拾荒者进入现场。
5、值勤时须衣冠整齐,不许警便服混装。
十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工作标志牌(包括工程概况、管理体系),标志牌必须周正、鲜明,醒目。
4、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通畅,有排水措施。
5、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人管理,不得有常流水、常明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6、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固定置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设备的标志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7、现场操作地点及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杜绝材料浪费现象。
8、严禁污染、损坏成品,堵塞管道。
9、施工现场不准乱扔垃圾及杂物,应在适当的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计算清运。
10、现场办公、仓库、生活区,要建立卫生责任区,保持良好的清洁环境。
11、工地食堂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隔离,要有防尘防蝇设施,防止食物中毒。
12、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杜绝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13、根据工程特点,采取适当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
十三、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施工中做到'四净三无'
'四净': ⑴、操作地点周围整齐干净;
⑵、各种材料堆放要清理干净;
⑶、门窗、管道、卫生器具上清理干净;
⑷、现场临建(包括厨房、浴室、厕所)室内、室外干净。
'三无': ⑴、现场道路畅通无阻;
⑵、排水系统畅通无积水;
⑶、施工现场场地无施工垃圾、生活区无生活垃圾。
2、工完后做到'四清四不见'
'四清
': ⑴、工完场地清;
⑵、砼、灰浆搅拌机、泵、管洗刷清;
⑶、当日作业当日清;
⑷、活完脚下清。
'四不见':⑴、不见零散黄砂、水泥、模板、木枋、钢管、扎丝、配件、钢筋;
⑵、不见杂物乱堆放;
⑶、不见剩余灰浆、刨花、废铁丝、短管、钢筋头;
⑷、不见电线、焊把线随地走。
3、现场做到'四整齐':
⑴、脚手架、工具堆码一头齐;
⑵、多种材料、钢木门窗、预制构件、模板分类堆放整齐;
⑶、临建工程、消防设施搭设安置整齐;
⑷、井架及操作平台搭设牢固、整齐。
4、施工现场做到'三好'
⑴、安全生产好(正确使用'三宝'搞好'四口'防护);
⑵、施工程序好(按施工程序施工,不打乱仗,现场做到忙而不乱);
⑶、成品、半成品保护好(有防护措施,做到没有损伤及污染)。
十四、文明施工管理处罚事实细则
为搞好文明施工,提高现场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创建文明工地。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未对所属班组员工进行文明施工交底、教育罚款50元/人次。
2、施工现场生活区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大小便罚款50元/人次。
3、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罚款1000元/次。
4、未经允许在墙面及楼板上凿打洞、槽;乱写、乱画;有意损坏建筑成品或半成品。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200元/人次。
5、乱接、乱拉电线,随意动用机电设备罚款100元/人次。
6、破坏安全标志牌、安全网、宣传牌、宣传栏等公物罚款100元/人次。
7、施工楼层中吸烟罚款20元/人次。
8、未佩带胸卡进入现场罚款20元/人次。
第11篇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本单位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年终结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第12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1、煤矿年度内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管理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
2.积极参加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年度内举办全矿人员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讲座3次,举办矿级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4次,就深入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流程,掌握职业危害预防知识。
5、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6、对职工职业危害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