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情况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情况考核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07」43号)
4、术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5.9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11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附则本制度由财务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
1、项目部安全检查验收依据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2、安全检查每月三次,班组长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
3、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技术人员。4、定期安全检查方法:检查人员有分工、检查有标准、隐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复查验证定人员时间、检查范围覆盖全面、检查后总结评比通报。平时巡回检查按规定进行。
5、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重点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土方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模板支护、拆除、堆放;架设机具、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洞口临边防护、尘毒作业和易燃易爆作业环境等安全设施状况。
6、经常性安全检查:项目部的安全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巡加检查,应多跑、多讲、及时发 现问题、监督整改。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发动班组开展自检和互检活动,发现违章,及时纠正。
7、根据特殊情况采取的突击安全检查,在事故多发季节或重复事故多发的时候,要开展突击专项检查,稳定情况,减少隐患;对存在普遍相同隐患,要进行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加以落实。
8、安全检查要抓住四个关键:即抓关键作业、抓关键工种、抓关键工程、抓关键人物。
9、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按“三定”原则,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回单反馈给原检查单位,以便复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时应签发停工通知书,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原检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0、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
第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前提。因此,综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质至关重要。
一、搞好场前三包,对故意毁坏花草树木的,处50-100 元罚款。
二、施工人员间要和平相处,对打架、斗欧、酗酒闹事者罚款500-1000 元。
三、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人处10-50 元罚款。
四、现场禁止随处大小便,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款100-200元。
五、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不能乱写、乱刻、乱画,禁止乱丢废弃物。否则,罚款10-50 元。
六、现场打闹,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10-20 元。
七、施工作业,要日做日清,对不清理现象处20-100 元罚款。
八、水泥、白灰粉等易扬尘材料要注意防尘,发现故意扬尘者罚款100 元。
九、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100-500 元罚款。
十、施工垃圾清除要认真,能用则用,节俭材料。清检生活废料,集中一处,废料处理款20%奖励节约者。
十一、施工用电不能私拉乱接,对私拉乱接用电器具的处100元罚款。
十二、对故意毁坏和挪用消防器材的,罚款100-200 元并应照价赔偿。
十三、偷窃工地财物和私人物品的,根据表现和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或开除本工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积极开展文明施工质量评比活动,对本工地有突出贡献的小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4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
一、项目部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合同承落的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项目区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分包项目区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对分包项目区域在劳务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的罚项目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2)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有关人员罚款100元。
3)对新入场或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不全的罚款200元。
4)对各分包项目区域的施工班组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或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劳务作业层工人违反其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6)对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班组每人罚款50元,并对其所在专业或分包项目区域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三宝四口”防护
1)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挂帽带者罚款50元。对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罚款200元,系安全带没有挂好罚款100元。
2)对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的作业班组罚款100元,对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绳防护、栏杆等)或安全警示牌罚款1000-5000元,并责令其限时恢复。
3)对洞口、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500-1000元。
3、高处作业防护
1)对高处作业无防坠落措施或措施不力者罚款1000-2000元。
2)现场搭设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处罚款有关人员1000-2000元。
3)在上下交叉作业中,上层作业人员要对下层作业人员负责,在下层要设安全监护人,对不设监护人的有关人员罚款200元。
4)使用移动式作业平台未满铺并绑扎好5cm脚手板、未设爬梯未设竖向扫地杆,上端未设防护栏杆、无安全带挂设点的罚款200元。
5)现场使用的人字梯上部夹角不大于45度,直梯工作角度不大于75度,跨步横杆不大于40cm,违者罚款200元。
4、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是“三相五线制”(五芯电缆),不准使用四芯电缆外敷一根接地,违反本规定的罚款1000-1500元。
2)施工用电必须是“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径不得小于4mm)。对不执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现场使用的铁壳配电箱,开关箱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对违反标准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5)对现场使用电设施电源线(缆)一条线缆的接头不准多于3个,接头应按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对超过3个接头的电线(缆)每条罚款500元。
6)现场的照明灯具必须按规定接线,不得使用花线或塑料线(缆)。铁壳灯具的固定杆件不准用钢筋、钢管,要用木制的杆件,不符合本规定的每个灯具罚款200元。
7)现场的设施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设置,对混用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8)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老化的破皮电缆线,对电缆破皮后应及时进行绝缘包扎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条罚款100元。
9)对施工现场的值班、维修电工不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
10)手持电动工具的原始电源线严禁接长使用,对擅自接长使用的每发现一台罚款200元。
11)现场的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用电两级保护”,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电缆线必须架空,对配电箱、开关箱电缆未架空或与钢铁构件、安全防护栏杆接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 组织机构
1. 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 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 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 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 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 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 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 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⑴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 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 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 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 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4.3.6 教育培训
1. 项目部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人员,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2. 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3.7 施工设备设施
1.项目部施工现场对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租赁、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应按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并对运行过程及维修保养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3. 项目部应对施工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使用期间的安全运行。
4.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管理特点、规模、环境等,配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设备设施和所需要的安全检测器具。
5. 项目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施工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保,并对设备设施制定检维修保计划。
6. 大型、特种施工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保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保过程中应执行安全隐患控制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7. 施工现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具体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4.3.8 信息管理
1.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办公设备,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施工现场有关资料信息。
2.施工现场应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造价1000万以上(含1000万),合同工期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项目,合同造价1000万以下但列为公司重点监控的项目,创建并报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视频监控系统。
3.施工现场在塔机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现场监控系统监控点,监控点应放置在塔机顶端、加工区、材料设备库区、办公区、大门口等处。
4.3.9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3.9.1 施工现场管理
1. 项目部应按规定实施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2. 施工现场应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实施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并进行分析和控制。
3. 项目部进行受限空间内作业、吊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等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3.9.2 施工作业行为管理
1. 项目部应规范从业人员施工作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和技术水平。
2. 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技术装备,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 施工作业前安全检查:
a) 项目部作业前安全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前检查排查。
b) 作业前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做好作业前排查记录。填写《安全工作日志》记录。
4. 班前安全活动:
a) 各施工作业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b) 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或宿舍区大门或办公区大门等处,宜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和管理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4.3.9.3 警示标志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及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作业面临边、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缘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3.9.4 相关方管理
1. 项目部应建立对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其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过程、安全生产绩效等进行管理。
2.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总责,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分包(供)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3.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指外部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活动,可能危及对方施工安全的,项目部应当进行告知和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3.10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
4.3.10.1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项目部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进行分类别记录,定期统计,分析评估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类别,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 排查范围与方法
1. 项目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施工、办公、住宿、材料设备、库房(场)等相关的场所、施工现场、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
b) 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对安全施工状况较差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区域,组织专项检查;
c) 项目部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4.3.10.3 隐患治理
1. 项目部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2.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3.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编制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3.10.4 预测预警
项目部可根据安全管理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体现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体系。
4.3.11 安全技术管理
4.3.11.1 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 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等方案编制、修订、审核和审批应在开始施工前完成。
4.3.11.2 安全技术方案编审
1. 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 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3.11.3 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
1. 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其他参与交底的人员。
2. 安全技术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3. 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书面记录应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备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严禁代签字。
4.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应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施工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4.3.11.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 对工程项目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辨识。并对确认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登记建档。
2. 建立健全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3.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要求对专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 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对重大危险因素、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公示。
5. 指定专人对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实施现场监督和监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6.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当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7. 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部负责人应进行现场带班,并填写《项目部负责人带班施工检查记录表》。
4.3.12 职业健康
4.3.12.1 职业健康管理
1. 项目部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装备、设施、工具。
2.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疏散撤离通道。
3. 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保,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3.12.2 职业健康危害告知和警示
1. 项目部对新进场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健康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2. 项目部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3.12.3 职业健康危害申报
项目部应及时、如实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过程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4.3.12.4 高温天气及特殊场所
1. 施工作业环境温度超过35℃,项目部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配备必要的预防中暑急救药品和器材,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掌握施工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前后,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发生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3. 在空气不畅通、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地下工程、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内部等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项目部应当定期或定时检测,作业前和作业期间应采取通风、排气、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技术装备。
4.3.13 应急救援
4.3.13.1 应急救援组织
1. 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 项目部应建立与承建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特点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训练。
4.3.13.2 应急预案
1. 项目部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必要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报相关部门备案。
2.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演练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4.3.13.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项目部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3.13.4 应急演练
1. 项目部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2. 项目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3.13.5 事故救援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3.13.6 应急疏散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项目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从业人员从安全通道及时疏散撤离。
4.3.14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 施工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上报。
2. 项目部应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3.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4.3.15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3.15.1 绩效评定
1. 项目部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工程完工后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2. 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4.3.15.2 持续改进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管理绩效。
4.3.16 安全技术管理资料
1. 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执行,使用标准规范的安全技术资料表格和公司规定的表格填写记录,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2. 项目部应设专职资料员并持证上岗,按规定对安全资料进行组卷、建档。
3. 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组卷规范、内容完整真实、装订统一。
4.3.17 项目部安全例会
4.3.17.1 安全例会
项目部应至少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内容是总结一周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进行分析,制订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例会要有记录。
4.3.17.2 安全专题会
安全专题会不定期召开,主要针对大型安全活动或上级重要安全指示进行研究、探讨对策或整改措施,如安全周(月)专题会议、重大隐患治理专题会议等。安全专题会要有记录。
4.3.17.3 安全现场会
安全现场会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宣传推广安全管理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做法,施工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险肇事故或不安全现象,以教育全体员工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安全现场会要有记录。
4.3.17.4 班前安全会
项目部施工班组在每天早上开工前召开班前会,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得以提高。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1. 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现场完成具体工作的工人和安全员参加。
2. 班前安全讲话不宜超过15分钟。
3. 班前会的内容要具体,着重讲当天施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4. 安全员要把监督或调整班前安全会做为他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5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5.1 文明施工方案编制
1. 项目施工前应由施工员、安全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2.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挡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
3.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有要求时应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5.2 现场围挡
1. 施工现场新建围挡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或砌体等硬质材料。
2. 市区主要路段的围墙高度一般应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应高于1.8m。
3. 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4. 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5. 围挡墙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业文化特点。
6. 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5.3 建筑物围挡
1. 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 密目安全网使用前应进行耐贯穿试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 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4. 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5.4 安全警示
1. 施工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2. 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3. 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符合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规定。
4. 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要求。
5.5 临建设施
5.5.1 一般规定
1. 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
2. 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确保使用安全,所用材料要满足职业健康、环保和消防要求。
3. 临时房屋应优先选用钢骨架彩板房,生活、办公设施禁止选用菱苦土板房。
4. 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5m。
5. 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
6.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盥洗淋浴房、吸烟饮水处、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等临时设施,并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护人员和急救器材。
7. 施工现场所有临建设施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的规定。
5.5.2 员工宿舍
1. 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睡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器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柜,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
2. 宿舍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3. 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墙。
5.5.3 职工食堂
1. 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应大于15m。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2. 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经常消毒,保持洁净。温暖季节食品出售前应加盖防蝇罩。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
3. 食堂应设上、下水、隔油池等设施,排水、排气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通风、排气良好;制作间灶台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大于200㎜。
4. 食堂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5. 食堂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6. 食堂、制作间、食品储藏室门扇下方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5.5.4 厕所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应满足使用要求,男厕蹲位的数量按照施工人数的1/50设置,女厕蹲位的数量按照施工人数的1/25设置,蹲位间距不应小于0.9m,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宜不低于0.9m;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m。
2. 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4层宜设置封闭式临时厕所,并设专人负责清扫。
5.5.5 其他设施
1. 施工现场应设置盥洗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淋浴喷头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20,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盥洗室应设置盥洗池和水嘴,水嘴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20,水嘴间距不宜小于700㎜。
2. 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文化学习娱乐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
3. 施工现场应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现场应配备急救人员。有条件的项目部应设置卫生室,配备卫生员。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饮水处,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严禁游动吸烟。饮水处应采用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
5.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设施,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并进行亮化。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
5.6 场容场貌
1. 施工现场应设置金属大门,门头应设置公司标志,规模较大的施工现场,宜使用电动门。
2. 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4. 施工标志牌规格应为高1.2m,宽0.8m,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管,直径不小于60mm。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5. 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并有明显划分。
6. 施工现场设置大门、标志牌、围墙围档应符合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要求。
7. 管材、板材、设备、配件等安装工程用材应按类别、型号、材质、品种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焊材、仪表、电气材料、防腐涂料等应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有防潮、防雨、防盗措施。
8. 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防护设施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并有防潮、防雨、防盗措施。
9.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沙石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10.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苫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未采取降尘措施,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垃圾。
11. 城镇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严禁车轮带泥土上路。
12.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严格执行城镇环卫部门统管统运的规定,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3. 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河流和田野。
14. 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
5.7 现场防火
1.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电气焊作业、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业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2. 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
3. 高层建筑施工作业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径不小于dn100。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管具。
5.8 综合治理
1. 施工人员宜统一着装,并戴胸卡,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别。安全员应穿着橘黄色服装,并佩戴明显标志。
2.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时办理暂住登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留宿。
3. 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开工前应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
4. 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防疫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5. 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6. 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隔音、降噪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在城镇居住区域内施工,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20: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 项目部应采取优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6.附则
6.1本制度的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7.附录:本制度制定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11)
6.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
7.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0.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
11.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11)
第6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项目轻轨工程(包括线路管道迁改、设备安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保用品等)。
3、 本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 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二、 管理机构及职责
1、 班组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班组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合约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2、 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内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 费用支付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1、 本项目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安质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反映情况。
2、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支付及施工承包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联合检查。
3、工程项目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出现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7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细则和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岗位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的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直接责任。
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队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3> 项目质安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作业层、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作业班组或落实整改处理,遇有特别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段,并迅速报告领导,妥善处理。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如质安日记、检查评分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模板与脚手架验收等,并督促各作业班组做好班前活动与记录工作,并有关的安全记录资料定期归资料员整理归档。
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工程项目部与质安科领导汇报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员与班组长,做好对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组织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分管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支持并协助质安员的工作,对本工程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负责,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领导班组搞好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检查执行情况。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迅速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5> 班组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班组及相应施工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法规、法令。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工人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交主管质安员审核,交资料员存档。
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办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签证工作。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对重要问题及时与主管施工员和质安员研究解决。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迅速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6> 作业工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盲干乱干,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在施工现场玩耍、儿戏、追逐和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到工作区域外的地方去。
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正确使用“三宝”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及标语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在施工现场要注重安全,不得攀蹬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笼上落。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凡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并迅速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
二、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规定,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加强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宝”、“四口”、“临边”等防护措施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三宝”使用率100%,“四口”防护率100%。
该工程施工全过程做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无伤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无重大设备事故),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8篇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
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
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第9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此制订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具体根据业绩,由公司安全部门提出方案,总经理批准)。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4、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6、对创市级“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若不按规定配戴,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每人罚款伍拾元。工人每人罚款贰拾元。
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带的,每人罚款伍拾元。
3、违章乘坐井架吊笼上、下,乘坐者、开机者每人各罚款贰佰元。
4、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将按火灾造成的损失的50%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违章操作施工机械造成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施工现场因用电设施安装问题造成事故,将追究现场电工的责任。
7、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将按事故责任轻重进行处罚,所有经济责任由项目部承担,并对项目部及个人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对上级部门安全检查达不到标淮的,按奖励等级进行对等处罚,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第10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的要求,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财产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一)安全生产资金来源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资金的投入不少于企业营业额的3%,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方向
1、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案例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根据市建委规定每平方米1.5元收取保险费(建筑面积),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劳动防护用品机具(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二条、三十二条、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皮鞋、防护镜和安全防护服装等。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及时足量的向作业人员发放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切实做到保护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投入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法规、常识、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其能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必须保证资金投入保证培训教育面达到100%,没人都参加培训。
4、机械安拆检查、维修的投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维修作业(避免在安拆、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
在施工中为保障安全需要,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对附近的高压电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投入资金物资,使措施顺利落实。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投入
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创造从业人员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树立公司文明形象,创建良好工作环境(降低粉尘、噪音污染)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7、安全人员办公投入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安全工作的展开,必要安全规范、标准、采购,监理安全档案。
8、应急救援预案投入
1)救援物资、机械、设备投入
2)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投入
3)应急救援演练投入
4)应急救援金储备
(三)安全资金必须专项专用,其使用程序为:
单位安全资金账户——安全科审批——生产副经理审批——经理审批——专项资金使用
第11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费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2、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约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总造价的百分比
3、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
4、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部安全员批准。
6、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于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走使用。
7、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幅度工程结束的结余,因金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8、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得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第1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的管理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有效控制事故发生,使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伤害,圆满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奖励:
1、材料能及时回收,及时利用,没有造成浪费的,奖励班组200-2000元(以楼层为单位)。
2、加工区域材料分类码放整齐,楼上每完成一道工序,剩料及时清理,能做到工完料净脚下清,奖励班组100-1000元(以星期为单位)。
3、宿舍被褥叠放整齐,床上床下清理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没有私拉乱接电源线现象的,奖励班组50-100元(以星期为单位)。
处罚: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打赤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高空作业人员不系挂安全带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漏电保护器失灵未更换的,发现一次罚电工10元。
5、在生活区域内随处倒剩菜剩饭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宿舍内卫生未打扫,不保持卫生,被褥叠放不整齐,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一周内出现三次的给予100-200元处罚;乱接电源线及使用电炉、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的,给予没收并处以100元处罚。
7、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并责令清除。
8、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人~2000元/人,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方未经允许动用明火,发现一次罚100~1000元。
10、节约用水,水龙头不关或关不严的发现一次罚20元。
11、在施工现场私自动用他人作业机械设备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2、钢筋、木工加工区域成品、半成品码放不整齐,废料未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现场混乱不堪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3、特种作业人员酒后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5、各施工班组对小件材料(扎丝、套筒、铁钉、卡扣等)要及时回收利用,做到活完场清,不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给予班组100~500元罚款。
16、各种机械设备,养护不及时,漏油、漏电等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的,未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责任者200元罚款。
17、施工中造成材料浪费、视情节严重给予责任者500-1000元罚款。
18、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从事施工如(发烧、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隐瞒不报者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19、各班组施工人员禁止未经允许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0、严禁拆除电锯防护罩、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1、施工现场破坏防护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2、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未按要求搭设防护设施,违章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3、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严禁赤裸上身工作,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4、违章指挥造成他人伤害的罚责任人10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25、生活区娱乐室带陌生人打牌、赌博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0—2000元,造成恶劣后果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26、未经项目部允许,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7、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各班组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迟到者罚款100元,不到者罚款500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望大家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