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交底制度
1、项目部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交底要求: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3、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技术交底一样须分级进行:(1)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向有关施工人员和劳务队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2)劳务队伍技术负责人要对所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交底; (3)项目责任工程师要对所管辖的劳务队伍的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并对其向操作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4)责任工程师要对劳务承包方的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指导其安全操作;(5)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用。
第2篇 某铁路建设项目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铁路建设项目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提前声明:隐患排查是一项长期坚持且比较艰苦的工作,但是让其他未从事本工作的人员不怎么认可,总认为安全检查就是“瞎转悠”。
检查中发现下列危及安全的行为,能自行处理的,及时消除,能当场整治的,口头通知立即消除,不能自行处理或当场消除的,必须制作《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书面提示或责令相关部门或行为人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同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职能主管部门。
(一)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现象,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所属单位负责人安排人员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二)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安全活动的,通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对施工单位给予罚款;
(三)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的,或者不按批准进行施工的,以及施工作业完毕未迅速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或按规定施工,以及清除危险物、消除安全隐患。
(四)擅自设置、移动、损毁、涂改安全标志、标线、信号灯或者其他安全设施的,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恢复原状。
(五)发现施工现场内内累计有3次(含)以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令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司机人员加强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
以上是几个方面,安全隐患排查由于随机性比较大,要说清楚不是这几句话就可以一目了然,平时检查中多注意细节的问题,可能会避免很多意外的发生。
第3篇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一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1)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二、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四、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五、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六、设计变更制度
1、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①执行发包人单位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②由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③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变更建议书内容
工程承包人向监利理机构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②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③变更工程量清单。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④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3、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①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②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变更有利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七、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①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所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提出验收报告,关键部位也有同样要求。
②监理单位接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在36小时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表》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位,严禁自行封闭或掩盖,否则不予以认可并作违规处理。
③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部主持,组织设计和运行单位、地质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承包人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④隐蔽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时,地质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检测资料、自检资料。
第4篇 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市(区)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使师生教育教学安全活动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安全、后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人为成员的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含义,即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与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三同时”审查的原则:以国家、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有关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标准、规定、规范、规则为依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查。
4.同时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初步文件文件、图纸时,同时设计其中的安全设施部分,保证安全设施设计按照相关规定得到落实。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审查通过后,才能形成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5.同时施工,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同时建设安全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先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后建设安全设施工程,或者有意减掉安全设施工程,只完成主体工程,留在以后补充完成安全设施工程。
6.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要求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安全设施必须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没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工程一经投入生产或使用,不得擅自闲置或者拆除,确有必要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7.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8.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9.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10.学校安全部门、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安全与质量。
11.建设项目未进行“三同时”或“三同时”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基建项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涪陵李渡新区李渡小学
二○一一年五月
第5篇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6篇 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场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3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t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二、现场安全监理管理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监理事宜。各工程项目总监为公司派驻现场的安全监理第一负责人,并视工程规模设专职或兼职现场安全监理员。
1、现场安全监理任务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工地,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安全用具、器具;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施工安全检查表》另发);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1)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带着愤满、怨气、忧郁等情绪和带病工作,马虎凑合,侥幸心理。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不道德行为等等;
2)物件的不安全状态:施工中工具、机械、设备、材料等,接触各类的设施、设备等,这些使用和接触的各类材料、工具、设施等统称为'物件',这些'物件'不仅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技术性能,还应是操作简便、灵敏可靠,并且具有保持操作者免受伤害的各类防护和保险装置;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建立安全施工制度体系和有效的考核流程;气象条件的影响;高噪声、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环境和作业场所;
3、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别:(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人、家庭、企业、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三、安全监理操作流程
1、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1)、营业执照;(2)、施工许可证;(3)、安全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8)、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9)、主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10)、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业绩考评情况。
2)协助、督促业主和总包单位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1)、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监理操作程序,并和施工单位对安全操作流程和处理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2)协助、配合、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对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环境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如:用地范围呢地表以上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它影响安全施工的构造物。
3)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应有良好的、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4)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验,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1)施工单位应提供拟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2)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3)必要时对安全设施庆阳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确定该安全设施的使用。
5)在开工申请表上签字前,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中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做到准时、准确到位,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确认后,才能在开工报告上签字。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安全监理方法: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核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审核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具备可行性;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2)现场监督与检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对
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4)确立安全施工控制的'停止点'(待检点)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如:现场开工前;脚手架使用前;模板安装、拆除前;土方开挖前;电源使用前;吊具使用前等。
4、施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建立安全保卫组织结构,防止偷盗、火灾、意外伤害的发生;
严格控制现场闲杂人员;
第7篇 建设项目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监理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监理文件的管理
1、监理文件是指监理项目部的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所形成的文类管理;
2、监理文件的分级管理是指文件形成的过程中,按职责权限进行编制、审查和签发;
3、监理文件的分类管理是指文件形成后的编号、发送、传递和保管。
二、监理项目部发出的监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分为五级管理
1、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及监理作业指导文件、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由有关人员编制后总监审定,作为ⅰ级文件;'监理规划'作为公司文件经公司批准后,作为ⅰ级文件管理;
2、监理项目部向业主提交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专题报告、图纸会审/评审纪要、工程暂停令、严惩工期审批、索赔签证、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审批签发,作为ⅱ级文件。
3、监理项目部所发正式函件由有关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作为ⅲ级文件。
4、监理项目部所发工程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报表、各类审查单以及监理作业表等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交规定的签发人审核后签发,作为ⅳ级文件。
5、监理统计表以及其他监理内部文件通知等作为ⅴ级文件。
三、监理作业中形成监理文件的分类
1、按专业分类,分为以下11类:锅炉、汽机、土建(含勘测)、仪表及控制、炉保、焊接、化学、给排水、技经及综合等。
2、文件性质分类:
综合管理:监理规划、监理的管理制度、监理项目部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的作业指导书等综合性施工作业指导文件进行审核所发的工程联系单;
质量管理:对施工质量、设备质量、消缺方案等所发的通知单、联系单等有关质量控制文件;
进度管理:对开工报告的审核意见,有关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监理项目部有关进度控制文件;
投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及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变更的答复所发出的联系单、通知单等有关投资控制的文件;
安全文明控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所进行的监督文件;
合同管理:对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包括索赔)所提出的意见而发出的联系单和通知单等文件。
四、监理部收到的工程文件的分类管理
1、来自建设单位的工程文件:
建设单位的正式公文,可作为业主来函(包括上级审批文件)建档管理;
建设单位所编制的日常工程文件按如下分类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所编制的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和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有关建设项目报建文件;
--建设单位所转发的设备文件;
--建设单位所转发的设计文件;
--质量监督站文件;
--建设单位所发的通知单、联系单;
--施工现场建设管理制度。
2、来自设计单位的文件,可按如下分类管理: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主/辅机设备技术规范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预算;
设计变更;
设计联络会资料。
3、来自施工和承包单位的工程文件可按如下分类管理:
施工依据文件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
开工报批文件;
要求变更施工设计或材料代用的文件和联系单;
质量保证资料;
要求变更施工进度的文件和联系单;
要求增加费用或要求索赔的文件和凭证;
关于施工质量方面的文件或联系单;
关于设备质量和开箱验收的文件和联系单;
工程调试文件;
施工质量验评资料及安装调试记录;
制造厂家的变更、答复、提供资料、方案等;
承包单位提供的检验文件和自制文件、凭证和单据;
各承包单位的正式来函做专档管理;
事故处理及不合格项处理;
施工总结及技术总结。
五、文件的传送
1、所有文件的收发传送由信息员负责;
2、监理文件发出前应按32条的规定,由审批人签字后发出;
3、收入文件应交总监批阅,按批阅意见交有关负责人处理;
4、监理部编制对外发送报表应按报表规定的审签权限审批;
5、承包单位的报表审查,按36条规定的审签权限分别递送审查;
6、监理部收发文件用表见表
六、监理作业表示及审批
对施工单位报审表的审批: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a6)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4)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工序报验申请表'(a3.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4.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由总监签发;
6、'延长工期报审表'(a2.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签发;
7、'费用索赔申请表'(a4.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填写'费用索赔审批表'由总监签发;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3.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
9、'工程竣工报验单'(a7)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签证;
10、'工程变更单'(a9)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批准;
1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
12、'工程暂停令'(b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批准。
七、文件编号
1、文件的分类表示:
文件资料归档都应按不同类别进行标识。
文件资料的分类标识如图3-1所示。
2、文件编号
'监理现场用表'按如下编号:
*
* -------- 年月---------**
后两位数字 流水号(二位以上)
表式
3、文件签字加盖印章
在监理作业中需要发出文件时,编制人及审核人均应由本人签字,信息员归档,加盖印章发送。
八、监理统计用表及监理台帐
监理统计用表是监理项目部内部的管理用表,作为监理人员的工作台帐,由监理项目部自存,不向外发送,主要有:
1、项目监理作业大事记;
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汇总登记表;
3、单位工程形象进度一览表;
4、施工质量验评统计表;
5、设备缺陷汇总表;
6、监理作业信息月报;
7、承建单位月进度款支付台帐。
九、监理文件的移交和归档
1、监理文件的移交
安装工程结束后,施工文件向建设单位进行移交的同时,监理文件也要按规定向建设单位进行移交,移交监理文件的目次要求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确定,一般移交如表3-3所示文件或按gb/t50328-2001规定移交。
表3-3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级别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级别
1监理规划
(含修改内容)ⅰ11工程暂停令ⅱ
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资料ⅵ12延长工期报审及审批资料ⅵ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ⅱ13监理工作联系单ⅵ
4设计变更资料
(审查单)ⅳ14施工备忘录
5工程变更资料
(审查单)ⅳ15工程资料缺陷及事故处理资料ⅱ
6施工指导文件审查资料ⅳ16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资料ⅱ
7施工测量放线资料
(审查单)ⅳ17
索赔资料签证单ⅱ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查及抽查试验资料ⅳ18施工质量ⅱ
19监理月报ⅱ
9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验收单)ⅳ20监理工作总结ⅱ
10整改通知单ⅳ21会议纪要ⅱ
2、监理文件的归档
监理项目部撤离现场后,应将监理文件向公司档案部门归档。
监理项目部在撤离现场后,对有保存价值和供今后追溯的文件/资料/凭证,均应想本公司归档。
监理依据资料按以下案卷归档:
第一卷 工程审批文件
第二卷 工程合同/协议文件
第三卷 工程报建资料及开工审批文件
第四卷 工程设备招标投标资料
第五卷 工程设计图纸资料
监理作业资料按以下案卷归档:
第一卷 监理合同文件
第二卷 监理部质量体系文件
第三卷 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卷 监理部来往公文函件
第五卷 监理月报/简报
第六卷 监理总结报告
第七卷 监理会议纪要
第八卷 监理部质量控制过程文件
第九卷 监理部进度控制过程文件
第十卷 监理部投资控制过程文件
第十一卷 监理部安全文明控制文件
第十二卷 工程索赔文件
对承包单位资料的归档,按如下案卷:
第一卷 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卷 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三卷 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卷 调试及试运行文件
第五卷 工程达标验收文件
第8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评审、验收等。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工程部负责公司“三同时”的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 “三同时”评审
5.1.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工程部。
(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5.1.2工程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保部、财务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5.1.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5.1.4工程部、安保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5.2 新产品开发、试制
(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实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在试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课题做试验。
(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管理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产品工程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人。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艺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5.3 “三同时”的验收
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财务部、安保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9篇 建设集团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为明确财务责权,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公司工程项目财务预算控制,特设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各项费用。主要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直接消耗于工程施工过程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清杂费。
人工费是指工程直接施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此项费用应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月末提供的考勤簿、派工协议书及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等用工原始凭证核算。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构配件、零部件)及周转材料费用等。材料费用包含外购材料费用和公司库存材料费用。
1.外购材料费用主要由购价、包装费、税金、运输费、保管费构成,此项材料费用由项目经理按公司给出的该单体工程项目〈物料采购预案〉提供相应的物料申购单,ae工程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物料采购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批后的物料申购单向财务部进行请款,出纳根据〈物料采购预案〉对物料申购单进行复核后办理借支手续。工程材料费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2.公司库存材料费用是指将公司库存材料用于各工程项目中所产生的材料费用,各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展开前,设计师应优先考量公司库存材料存量。各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应按设计将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公司库存材料向物料仓储员签领,物料仓储员按库存价格开具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单,第一联物料仓储员留底,第二联交财务办理财务手续,第三联交项目经理查验材料。财务部依据出库单将该材料成本由公司转入该单体工程项目成本中。
3.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如该单体工程项目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如该单体工程未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该项目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采购原始单据上必须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清杂费是指直接费用以外用于施工过程的各项费用,主要含:工程临时费用、现场清理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清杂费用由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间接费用是以ae项目管理小组为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工程项目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搭建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例如临时水电费用(见工程项目临时水电管理条例)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该单体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是指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交通车辆费、差旅费、临时办公住所费、通讯费、工作餐费等。
1、管理人员薪资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薪资,主要含:基本底薪、岗位薪、通讯补贴、项目补贴。其中基本底薪及岗位薪按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之岗位级别发放;通讯补贴标准由ae项目总监申报,总经理签批后,按所签批之各人标准在每月薪资中体现。
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各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文具费用、电脑耗材、办公输出等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工程项目工程量大小,按预算额3‰至1‰的比例划拨至公司帐户,做为该单体工程项目之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所呈之《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申领单》,并结合公司当前配置状况,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综合管理部在经营运总监签核后进行统一置办、配发。特殊情况如需在外自行购置的,应由ae项目总监向综合管理部另外申请,经营运总监核批,方可由ae项目管理组自行购置。各单体工程项目相应发生的相关办公用品费用,综合管理部核办后,提交财务部计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用品管理条例》执行。
3、交通车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市内交通费、油费、路桥费及维修费用等,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车辆统计费用,将此项费用计入各单体项目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中。
4、临时办公住所费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设施、日常用品、房租水电、煤气等。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的此项预算及公司资源配置状况,酌情办理部分资源购置及办公设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库手续。其中,相应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用由综合管理部统计抄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计入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办公设施及可回收再利用之日常用品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在项目竣工后向综合管理部办理入库归还手续,如有毁损,照价赔偿,相关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各ae项目组管理人员之私人用品不含其中,由各人自行办理。)其他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按《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条例》执行。
5、通讯费用是指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人员除基本通讯补贴外,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提案、经营运总监核批后的工程通讯费用补贴。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6、工作餐费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ae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午餐、工作晚餐、钟点厨师薪资等费用,此项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差旅费是指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在工程项目地点之外发生的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及采购事宜的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各单体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工程项目小组经办人员提供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
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提供的相关原始凭证,须在票据后详列发生时间、地点、费用发生事由及费用相关人员,由费用发生人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第10篇 中建集团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zz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建设与使用全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 项目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构,配备项目兼职档案人员,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网络。落实项目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坚持“四同时”管理,即下达项目任务的同时下达归档要求,检查工程进度的同时检查文件形成情况,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验收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上报项目评优和有关人员提职考核的同时,档案部门出具专题档案归档证明材料。
第五条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 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二) 收集、整理项目档案,确保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维护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三)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保管进行监督指导;
(四) 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参加档案专业培训,具有专业技术技能。
第六条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材料、构件及设备供应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与合同规定的项目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 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应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与标准,明确项目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移交等工作要求。
第八条实行总承包的项目,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全部档案资料,并提交集团企业;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项目,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集团企业或由集团企业委托一个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全部档案资料。
第九条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图面整洁,载体及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
第十条集团企业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将项目开发建设前后的新旧面貌和开发建设过程进行记录,制作、形成音像档案,及时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存放项目档案的库房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基本要求,采取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要逐步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确保其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四章 项目档案的登记和验收
第十三条建立项目档案登记制度。凡新开工、续建、收尾和竣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及时做好档案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档案验收前,由集团企业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进行档案自检工作,做出档案专项验收自检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十七条凡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应限期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负责复查工作。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项目档案的移交
第十八条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移交档案的内容、数量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新建、改造、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 管理职能
1.计划部门在项目立项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满足要求后下达工作令,组织项目实施。
2.安全部门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及报批手续的办理;委托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参与可行性方案论证;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3.施工阶段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监督管理按照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落实。
4.项目所在单位应参与可行性方案论证。
5.各相关部门协助项目所在单位督促、落实本部门所负责任阶段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建设项目三同时定义: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健康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五条 当建设项目实施时,计划部门应组织成立含“三同时”相关业务人员的项目组,全权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督、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三同时”管理
1.计划部门在拟定新项目时,应保证建设项目的确定、选址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划。
2.安全部门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有必要可邀请其来现场查看选址。
第七条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三同时”管理
1.计划部门负责编制或委托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报告中应有职业健康安全的篇章。
2.安全部门及项目所在单位应参加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在可行性研究报编制完成,安全部门委托有评价资质的单位,根据需要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他评估工作。
3.安全部门根据编制好的预评价报告书等资料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取得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4.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时,计划部门应及时通知安全部门上报审批,办理修改后的审批手续。
第八条 设计阶段的“三同时” 管理
1.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具体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报告书及预审、审批意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措施。
2.初步设计审查必须按照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相关方参加,并将初设方案报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取得设计审查审批文件。
第九条 施工阶段的管理
1.项目负责单位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安全要求,并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关方安全协议。
2.项目负责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对施工阶段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以及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及安全,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3.项目负责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消防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施工的落实,并监督施工质量,实现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竣工的目标。
第十条 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试生产运行三个月后,由安全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经评价机构现场查看和监测后,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评价机构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后,由兵器装备集团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二)项目负责单位与安全部门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由兵器装备集团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并取得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批复文件,方可正式生产运行。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环境安全保障部。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某工厂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专篇设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做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前期职业病危害项目控制工作,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预评价及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控制效果评价相关工作提出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
3、工作职责
3.1设备部是本单位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建设项目从可研报告、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环节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审验组织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3.2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前期设计专篇与评价过程的监督管理;
4、工作内容
4.1设备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4.2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严格按照 “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设计任务书)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设计中,均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和具体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说明。
4.3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4.4要求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意见设计,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4.5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5.1编制依据;
4.5.2项目概况;
4.5.3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4.5.4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控制性能及预期效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措施;
4.5.5根据生产车间职业卫生特征分级,确定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
4.5.6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4.5.7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投资概算;
4.5.8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5.9结论。
4.6建设项目在委托设计时,应同时向委托的设计单位提出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和职业健康安全专篇编制要求,并负责落实。
4.7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到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组织整改。
4.8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设备管理部、集团公司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时,必须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
5、工作记录
5.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5.1.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
5.1.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5.1.3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资料;
5.1.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1.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5.1.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5.1.7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5.1.8安监、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01] 第60号);
6.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2006]49号令);
6.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6.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6.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6.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6.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6.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6.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6.10《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制》(gb935-1989);
6.1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6.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1997);
6.13《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 5817-2009);
6.14《高温作业分级》(gb_t4200-2008);
6.15《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6.16《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aq/t4208-2010);
6.1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