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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5 08:28:12 查看人数:92

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保障金的收缴,每年收缴一次。

2、安全生产保障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于完成生产责任目标的,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障金等额返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通过文件决定的方式给予收缴。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在专户上的安全生产保障金必须接受同级部门的监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年向各部门报告一次安全生产保障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4、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5、为杜绝事故的发生,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提出追加安全设施投入资金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2篇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作为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价标准。

三、考核依据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全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事故处罚标准》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

四、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实行分级考核办法。

五、考核部门等级划分:

a类部室(5个):

一级部室:

二级部室:

b类部室(11个):

三级部室:

四级部室:c类部室(5个):

五级部室:

六级部室:

附表一:部室安全考核评定划分

考核结果

a类部室

b类部室

c类部室

一级部室

二级部室

三级部室

四级部室

五级部室

六级部室

优秀

90分以上

90分以上

90分以上

92分以上

95分以上

95分以上

优良

85分—90分(含)

85分—90分(含)

85分—90分(含)

88分—92分(含)

90分—95分(含)

92分—95分(含)

合格

75分—85分(含)

78分—85分(含)

80分—85分(含)

83分—88分(含)

85分—90分(含)

88分—92分(含)

基本合格

65分—75分(含)

68分—78分(含)

70分—80分(含)

75分—83分(含)

80分—85分(含)

85分—88分(含)

不合格

65分(含)以下

68分(含)以下

70分(含)以下

75分(含)以下

80分(含)以下

85分(含)以下

六、考核评定

1、考核业绩全部进行量化评定,每次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部门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业绩考核结果共分五个等级:优秀、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aa部负责各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对当月安全质量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在公司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视情执行《aa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七、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 核内 容

奖罚

标准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落实全员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分/人次

目标指标制定不符合工作实际、不明确,分解不合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2分/项

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未落实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评价、未落实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

2分/次

未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不明确的。

2分/次

安全生产

会议

未按时组织召开安全周会、班前班后会、专题会等各类会议的。

2分/次

安全会议内容不明确,未能及时查找、研究分析安全问题、未制定预防措施部署工作计划等。

2分/项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和首次从事的作业,未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并召开专项会议。

5分/次

未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会议。

2分/次

未及时将各类安全文件、各类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传达贯彻到每位职工的。

2分/次

各项会议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认真、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的等。

1分/项

安全生产

检查

年度检查计划不符合安全要求及相关规定,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的(日常/周查/月度/专项检查等)。

2分/次

检查没有时间、内容、标准、检查人、整改验证等。未落实作业前、中、后的安全检查。

1分/项

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验证不及时,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未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1分/项

检查记录填写不真实、漏填、错填等。

2分/次

检查内容不全面、检查质量不高、流于形式。

2分/次

安全教育

培训

年度培训计划不符合《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未按要求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等。

2分/次

未按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安全教育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的。

2分/次

新进人员未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复岗/转岗/调岗等人员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

5分/人次

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未接受相应的培训教育。

2分/人次

未结合工作实际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

2分/次

未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授课人、授课内容等不齐全。

1分/项

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无考核评价的;考核结果流于形式的;

2分/次

设备设施

安全管理

未建立设备设施、工属具等台帐的,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台账内容不全面等。

2分/项

未定期组织开展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检查的。

2分/次

设备设施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进行维修、整改验证,设备带病作业的。

2分/次

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运行日志等相关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存在漏填错填等。

1分/项

设备设施、工属具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保管不善的等。

2分/次

设备设施管理存在其他安全技术问题的。

2分/次

违章隐患

管理

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5分/次

未建立违章隐患登记台账的。

2分/次

未及时整改违章隐患的、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未及时验证的、未及时反馈整改措施的、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等等。

1分/次

查处违章隐患在公司业务会上被通报的。

1分/次

业务会上通报的违章隐患未开展警示教育的。

1分/次

违章隐患被下发《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的。

1分/次

同一问题当月重复下发《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的。

2分/次

事故管理

未做好各类事故的上报工作,对当班次发生的事故、险情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准确,迟报、瞒报等。

2-5分/次

未建立事故登记台账的,事故各项记录和档案材料不全的,

2分/项

对发生的事故险情未进行认真分析,未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分/次

“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不到位的。(对责任人培训考试、其他人员警示教育、事故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

3分/次

用电安全

办公区域、候工区域、公寓、维修区域等用电存在乱搭乱接现象,线路达不到负荷要求等等。

2分/次

车辆线路存在裸露老化、乱拉乱扯、油污覆盖物等情况。户外接线未使用护套线等

2分/次

存在的其他用电安全隐患问题的。

2分/次

消防安全

消防器材登记内容不齐全、消防设施档案资料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

2分/次

未及时开展消防自查的,检查记录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等,维护保养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

2分/次

未严格执行总公司禁烟、动火审批等相关制度规定的。

5分/次

未严格落实车辆加油时的相关安全措施。动火作业及特殊货种作业未落实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的。

2分/次

存在的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

2分/次

证件管理

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证件保存不当,出现伪造、涂改、转借、遗失等现象。

2分/人次

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安全上岗证》,证件未及时进行年审。员工证件档案资料不齐全、内容更新不及时等。

1分/人次

风险控制

未建立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对危险源/环境因素未及时进行辨识、评价、更新的;

2分/项

环境因素/危险源未落实监督检查及相关控制措施的。

2分/项

未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风险控制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人员不熟悉危险源/环境因素内容控制措施的。

2分/项

事故防控关键控制措施检查确认、操作规程检查、风险控制基本要求检查确认等未进行阶段性的检查确认的。

2分/次

应急活动

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制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不符合部室生产业务实际的;未按时组织实施演练、无演练相关记录、未进行演练效果评审等。

2分/项

未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未建立应急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未制定应急救援人员日常演练计划,未组织应急人员进行训练的,参加训练人员不全的等等。

2分/项

未建立应急物资及装备台账的。

2分/项

未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抽查相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程序和处置方案的。

2分/项

应急活动相关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的。

2分/次

基础管理

文件资料接收/发放登记不及时、不全面、漏记等,文件资料未定专人管理,文件管理混乱等。

2分/次

各类需上报材料不及时的,内容数据汇总分析错误、不真实,不符合实际,存在造假、流于形式、应付等现象。

2分/次

现场安全质量知识提问不合格的。

1-5分/次

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的,对开展的各类活动存在应付了事、措施不得当、整改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缺乏有效验证的。

2分/次

其他工作

被港务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查处存在违章隐患的、总调会上通报、被批评处罚、下发整改通知单的等等。

5分/次

查处环境污染、洒漏、控制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

1分/次

未按时完成其他安全工作的。

2分/次

奖励范围

积极参加上级及港务公司、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等,成绩优异、获得奖励的。

2-10分/人次

在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成绩显著的。

2-10分/人次

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的。

2分/次

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装卸工艺规程的。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2-5分/次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2-10分/人次

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的。

2-5分/次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各类安全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完成质量高的。

2-5分/次

附表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汇总表( 年)

序号

部门

考 核 结 果

总评

备注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第3篇 起重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执行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

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班中、班后检查,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督促安全员记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领导,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5、当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6、对大型吊装工程,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吊装作业应明确分工,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

8、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9、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10、负责起重吊装设备、起重工具和吊具、安全装备、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4篇 某家具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家具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车间、工序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企业设专电工必须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行政部和生产部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推台锯.平刨.压刨.双面刨等)机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锅炉.蒸气房.库房等,喷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5篇 a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00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0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00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00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00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第7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奖罚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四)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五)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页共18 页

(七)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八)安全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十一)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控制及要求

(十二)安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十三)工会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十四)特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十七)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八)门卫制度

(十九)脚手架验收交接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一)工地防水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三)义务消防管理制度

(四)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五)焊工十不烧

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一)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2 页共18 页

(三)食堂库房管理岗位制度

(四)食堂管理制度

(五)食品操作间岗位卫生制度

(六)炊事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七)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八)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九)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十)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灭蚊、灭蝇措施

(十二)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操作规程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目的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

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

能够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

增强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

安全管理能够形成有效网络,各人员互相协调,共同把

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 3. 页共18 页

三、适应范围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班组及其承包单位

四、内容要求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班组及其承包单位的各级管

理人员及工人的职责;权利

一、‘文务和目标指标的完成时

间,根据年有标指标的完成时间,每年在确认前根据实际情

况填写。

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2%o以下。

杜绝重大设备、火灾、消防、管线、食物中毒、中署事

故的发生。

在建工程创市级文明工地12%、创省级文明工地

6%。

在建工程100%达到《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合格工地,3.0%达到《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优良

工地,

六、环境管理目标:

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以内,周

边居民投诉。

固体废弃物处理目标、指标:

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粉尘排放符合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

gb/t1943-1995标准规定。

4 页共18 页

污水综合排放目标、指标:

符合gb8978-19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七、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9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稳定和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部门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部门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保卫和生产制造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部门,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六、对被下达《通知书》的部门及被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应组织相关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涉及行政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按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决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实施一票否决,凡被公司安委会下达《通知书》的责任部门,在当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红旗、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当年内取消本人评先授奖。并按公司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处理。

八、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1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例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 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 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 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 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14 、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处解决。 4 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5 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 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防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7 负责对特殊动火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审批。 生产厂(副)长/经(副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总经理领导下,生产厂(副)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督导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的贯彻执行。 2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 组织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 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 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好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 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 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8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 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10 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课(副)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部门课(副)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车间安全员、各部门安全执行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4、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文化;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生产部门安全执行官安全生产责任制1、生产部各部门安全执行官在各各门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部门直接安全责任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责任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6、参与车间(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7、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安全直接责任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8、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9、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10、保证工作现场的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业务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2、参与制订、修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营业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安全责任人搞好业务部员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4、负责对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进行调查。 仓库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参与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仓库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3、检查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4、制订仓库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参加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3、班前讲安全要求,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5、负责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员工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2、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4、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5、不定时和定时检查相结合,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异常情况;6、严禁设备带故障作业,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停机申请维修。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8、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9、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其他的责任制度推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党务公开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

第11篇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三.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四.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意见。

五.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六.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12篇 生物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安全生产目标,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完整的部分,即对各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下达任务,年终按目标实施考核、奖惩。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

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在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根据公司前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列入公司年度考核。

2.2、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集团公司目标下达后,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再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各作业区及其班组,并依此检查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先进评比、职务升迁等挂钩,明确各级领导及每个人的目标及责任,以便每个单位、个人在工作中对照目标开展工作。

2.3、安全生产目标的检查:年度目标确定后,公司每年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对目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年中和年底的目标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标的问题和原因,制订改进措施。

2.4、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每年年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年初确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通过对目标的考核兑现,达到目标管理的绩效反馈,实现闭环管理。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作用3.1、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通过目标管理的形式,

把指标下达到各部门,上下团结一致完成目标。

3.2、有利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指标都涉及到很多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圆满完成。

3.3、有效地调动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各部门和员工在明确各自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后,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各自的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限内自主完成任务。

3.4、有助于评估工作的开展。目标确定以后,通过阶段性的检查考核,使每个部门和员工清楚地知道各自目标完成情况,明确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下一步的工作更有方向。

3.5、有利于考核。安全目标是考核的前提和内容,最终以目标的完成情况与考核工资、奖金以及工作成绩挂钩。

4、安全生产目标的建立

4.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责任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财物被盗事故;不发生其他重大的管理责任事故;

4.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指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5、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措施和方法

5.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建筑业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并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应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总结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基层单位应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季一次安全生产扩大会,使公司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层;通过安全述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5.2、深入宣传贯彻公司安全理念,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贯安全理念,推动公司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以期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5.3、推广安全性评价工作: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基于公司对设备、管理等方面广泛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打分,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变以往定性的安全检查为定量的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现实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据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然后再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在自查—整改—评价—整改—复查—再整改的评价循环中,公司通过对设备的整治、规章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4、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公司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

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以期防止了人身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5.5、大力开展反违章活动;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对事故、异常和违章坚持“三不放过”,对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严肃处理。组织安全互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巡视活动。健全安全生产督察组织,配备交通工具和监察设备,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违章查处,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6、辩识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协调等发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并实施演练,增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5.7、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5.7.1、采取外培、内培等多种形式,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7.2、不断创新安全教育的形式,举办题材新颖的各种集体安全活动,扩大安全教育室的功能和效果;

5.7.3、利用技能练兵和技能大赛活动,把安全业务与技能作为一个重点,提高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

5.7.4、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充分发挥安全活动日的作用,加强检查,提高学习质量;

5.7.5、各施工项目应坚持把“三种人”、外包队伍、农民工等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并列人工作计划,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证。

6、奖罚规定和评审办法

6.1、考核评审办法:由安全部根据检查实施细则每月考核一次,每季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年底对各单位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考核。

6.2、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6.3、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6.4、安全生产应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予以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4.1、奖励

(1)通过公司年终安全检查评比,对获安全生产优秀前二名的部门给予年度安全生产单项奖,奖励额为:第一名的部门奖励2000 至4000 元;第二名的部门奖励1500 至3000 元。

(2)结合年终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评选公司安全先进工作者,并发给200 元以上的奖金,以资鼓励。

6.4.2、处罚

(1)对责任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人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的单位,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单位,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由于违章行为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责任事故单位处以1000 元--500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单位罚款的10%实施处罚。

一次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上的单位,按照直接经济损失15%的比例予以罚款。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处罚,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执行罚款。

重伤、死亡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检察院审定认可的《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结案审批表》。

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交警部门裁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经济损失数额的认定,依据当地保险部门认可的《估损项目清单》。

6.4.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承包风险金挂钩。

6.4.4、奖惩执行

通过年终评比,获得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公布。根据评比情况以及奖励数,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下拨给各得奖项目部。

个人奖励由公司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发放。

对责任事故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的罚款,待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安委会的处理意见,从事故项目部的财务行政经费中划拨,并入公司安全基金。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十二篇)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保障金的收缴,每年收缴一次。2、安全生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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