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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主任全面领导车间安全工作,工艺技术人员对车间全面的安全负责。

(一)车间技术人员职责

1.车间技术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6.每天进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7.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9.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二)生产班组长职责

对班组生产安全负责,其具体责任是:

1.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切实布置安全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工作要亲临现场指导或监护。

2.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督促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注意和制止人员冒险或违章作业。

3.经常对生产操作作业环境、机械防护、附属设施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或采取临时措施。

4.经常教育和督促员工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并对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加以管理,使其保持完善良好。

5.做好新员工以及非同工种调动的、工伤病愈复岗的、实习人员等进入现场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指导其工作。

6.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切实做到“四不放过”。

(三)操作人员职责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六个严格”。

2.每日做好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其附件处于良

好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向班组长汇报。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安全装置,对不使用防护用品及不妥善保管设备装置所引起的事故负责。

4.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互相联系,互相督促,发现他人冒险或违章作业应予制止或纠正。

5.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做到“四不伤害”。

6.直接发生或看到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并对发生事故情况如实反映。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新员工入厂必须经过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厂(公司)级教育

新进厂员工应进行入厂(公司)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技术规程;过去典型事故案例。

2.车间教育

新工人到车间后,由车间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进行教育。

教育内容:车间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危险区域、本车间重大事故教训。

3.班组教育

新工人到班组后,由班长或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教育。

3.1所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具正确使用方法(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护保险装置)。

3.2凡是职工进行跨车间调动,必须重新进行新车间和班组两级教育,然后方可分配工作。

3.3凡车间内部非同工种工作调动的职工,在进入新的班组工作,新的班组长必须对其进行班组教育,经教育后方可参加实际操作。

3.4工伤复工由车间主任进行复工教育,要重新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一般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

3.5对从事设备操作主机手的操作工人,应指定专人进行培训,直到能独立操作为止。

3.6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处处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教育职工群众,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人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7凡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专人负责带领、陪同参观者进入车间。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车间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二)车间各班组每天做到交接班,班组长、技术人员要对设备、工具、防护设施

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

(三)车间、班组应经常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做好记录及时给予解决或向有关部门联系,尽快解决。

(四)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落实整改,对不能解决的用书面向有关部门联系汇报,确有危险,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一)凡职工(包括实习生等)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首先发现人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立即现场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向车间、厂(公司)领导汇报,任何人不可破环现场。

(三)凡职工发生轻伤事故停工一个工作日或重大未遂事故都必须做到四不放过教育,及时上报。

(四)凡是由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安全操行规程和劳动纪律,进行违章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强迫工人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都要按照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必要教育或处罚,直至追查刑事责任。

五、重点词语解释

1.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六个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3.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5.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6.润滑工作的“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

7.设备操作的“五项纪律”:实行定人、定机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按规定加、换油,保证合理润滑;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设备,不得损坏;发现异常情况,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8.六交:交任务;交质量要求和措施;交设备运行情况;交工具附件数量及完好情况;交安全措施;交设备运行记录及有关记录。

9.六不接:任务不清不接;质量要求和措施不明不接;设备保养不好不接;工具附件、备用配件缺少、损坏且无记录不接;安全措施不妥,设备、场地不清洁、漏油、气、

水、电、故障未排除且无记录不接;交接班过程中出现与以上内容不符时,双方协商共同处理,特殊情况由部门主管解决。

10.三紧:紧腰、紧袖口、紧裤脚。

11.安全警示牌规定:凡在传动部位或电器部位停机检修,事先必须与设备使用人作好联系,并切断开关,关闭电源总开关,在开关上挂上“正在检修,禁止使用”或“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安全牌,再进行检查、修理。

检修完毕后,插上合上电源开关,拿掉安全牌,通知设备使用人。

第2篇 安全生产检验和验收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除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外,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都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实施巡回检查,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也必须对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

第三条:检查要做到“六结合”,即公司检查与项目部相结合;公司检查与项目部检查相结合;项目部检查与施工班组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安全员巡查与员工自查、互查相结合。

第四条: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考核打分,总结评比备案存档。作为上级对下级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查出的隐患,检查主管要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第六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电氧焊机、乙炔氧气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搅拌机等使用前要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脚手架必须分层验收,井字架(龙门架)安装完毕也必须经项目部检查验收组,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等安装完毕,必须报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第九条:采购的各种安全设施(三宝一器),“三证”要齐全。

第十条:凡抽样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律禁止使用。

第3篇 机械厂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 要求全体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文明生产的思想观念。高高兴兴上班,安安全全回家。

二、 要求全体职工在公司工作、生活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违者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 要求全体职工上班期间必须做到工装紧凑、佩戴安全帽、排除工作中的一切安全隐患。

四、 每天下班后车间窗户关闭工作由车间卫生责任区划分的各设备操作员负责,检查到一次不关窗户者罚款20元;车间大门下班后由车间办公室负责落实关闭。

五、 所有旋转设备操作者在设备旋转工作期间严禁带手套,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 所有设备操作者用行车夹装和拆卸工件时,一定要谨慎操作,防止损坏设备和夹具,如有操作不慎造成设备或夹具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罚款100 ~ 200元。

七、 行车起吊大型工件或起吊加工后的工件形成90度起吊角时,其90度直角处一定要垫上90度铁板,防止切断钢丝绳造成事故。

八、 行车沿安全通道运行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人员严禁进入起吊物下方。

九、 行车检修等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严禁将物件从高空扔下,地面工作人员要保持警惕尽量远离检修现场。

十、 要求所有行车操作者在起吊工作完毕后,一定要把吊钩上升至离地面两米以上,不得悬挂工件,放开操作手柄时其摆幅不得超过1米。

十一、 两人以上使用行车起吊工件时,一定要紧密配合,先打招呼后动作,谨防挤压住手脚。

十二、 在起吊超大吨位的工件或产品设备时,一定要有两人以上观察钢丝绳和行车大梁的稳定性,严防发生重大事故。

十三、 从事焊割作业的所有人员,停止阶段性工作和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和气阀,并把焊具或割具收盘完整放在焊机或割具小车上,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十四、 电工检修行车及大型设备时,一定要有人配合,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机械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4篇 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制度

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提高生产作业的安全可靠性,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分析组织领导

为切实落实安全分析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分析的及时、真实、合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佳

组员:刘德利  曹元强  刘衍吉

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的内容:

1.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及泵房

2.复配作业及灌装作业

3.固定设备和机电设备

4.供电线路、配电室、防雷及防静电等电气设施

5.特种设备

6.消防与应急处置

7.厂区主要建(构)筑物,水、气、通讯等公用工程系统

8.动火、高空、设备检修等作业过程

9.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10.员工操作技能能安全管理

11.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纳入风险分析的内容:

(1)新颁布或修订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项目

(3)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生产工艺或操作技能改变

(5)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认识

三、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找出本部门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做好预警,制定防范措施,做好隐患整改及整改效果评价工作。

四、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结果分级和控制

1.分析结果可划分为安全可控、基本可控和持续改进等三个等级。

2.对于在安全生产分析中确定的隐患,要根据隐患的具体程度,采取有效的办法,以达到安全、高效、实用的治理目的。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5篇 车间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

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

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

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

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 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

车间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

第6篇 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制定该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是班组员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个人应向单位进行书面的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统一制作,承诺人必须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班组上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安全承诺内容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程序出具作业许可证,不得无证作业。

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本岗位安全设施和器材。

6)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2、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7)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班组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8)新入职员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9)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书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班组存档。

10)安全承诺书每年以月份签订,有效期为一年。

3、安全承诺的要求:

11)班组长是实施安全承诺签订的责任人,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人,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职工进场必须携带有效的安全承诺书,无安全承诺书者不准入内,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4、违反承诺的责任

12)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者情节严重的安装事故处置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7篇 调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总 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 调度值班

2.1.1 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 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 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 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 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 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 交接班

2.2.1 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 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 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 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 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 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 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 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 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 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 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 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 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 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 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 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 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 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 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 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 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 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 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 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现

第8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执行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追究对象及责任划分

第三条 追究对象为公司管理的一般管理及以上岗位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的考核按《……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定》执行。其中正职包括主任(经理)、党支部书记,副职包括副主任(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对于主持工作者按照所主持岗位对待。

第四条 责任划分

(一)如果是设备管理,反事故措施落实,人员技术培训,规程建设,生产管理协调,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问题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生产技术系统为主,安全监督系统为次。

(二)如果是人员违章,安全设施存在隐患没有监督治理,安全培训不落实,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没贯彻执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设备监督、安全工器具的检验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安全监督系统为主,生产技术系统为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

(二)下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担任,成员由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 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决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重大事项,讨论通过“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职责: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负责受理被处罚单位或有关责任人的申诉或复查申请。配合上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组织机构开展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事项。

(三)公司所属单位组织落实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配合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开展责任追究的核实、认定和处理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方式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分:批评教育、问责处理、纪律处分三类

(一)批评教育。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问责处理。包括责令检查、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

(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责任追究规定

第八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撤职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正副主任给予撤职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十一)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到二档处理。

第十条 发生较大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负次要责任(间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撤职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记大过至留用查看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到二档处理。

第十一条 发生一般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行政记大过至留用查看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记过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大过或降级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处分。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恶性误操作事件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诫勉谈话至通报批评。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通报批评。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职通报批评至记过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诫勉谈话至警告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诫勉谈话。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隐瞒事故的处罚

(一)对隐瞒人身重伤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对隐瞒人身轻伤事故、一般误操作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记过处分。

(四)对隐瞒二类障碍、责任异常等不安全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警告处分。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1.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2.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事故如实上报。

第十四条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

(一)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二)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三)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第十五条 其他规定

(一)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执行上级公司处理决定。

(二)对责任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处分比照本单位负责人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分,党内处分由上级党组织根据情况决定。未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除以上处理规定外,视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可同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指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机构或上级单位组织事故调查认定负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事故。

第十七条 事故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十八条 负次要责任(或管理责任、一定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中所指“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类、本级),“以下”不含本数(或本类、本级)。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验证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不断提高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审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4.管理职责

4.1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评审。

4.2 主管安全副总负责向总经理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协助实施管理评审。

4.3 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向总经理提供管理评审输入信息和编制管理评审的输出文件,对输出整改问题组织整改并跟踪、验证。

4.4 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的汇总,并提交管理评审。

4.5 各科室、车队按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提供管理评审资料,制定管理评审提出的问题的纠正措施并实施。

4.6安全科负责对各科室、车队安全绩效考核。

5.内容及要求

5.1形式

5.1.1管理评审应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和开展。

5.1.2总经理主持评审会,公司副总以上行政领导、各科室、车队负责人均应参加会议。

5.1.3 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两次时间间隔不应超过十二个月;当体制、组织机构或生产流程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可酌情增加管理评审。

5.2内容

5.2.1组织机构的适宜性,包括机构、岗位、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5.2.2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5.2.3未完成的工作;

5.2.4上次评审结论的处理情况;

5.2.5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5.2.6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5.2.7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2.8 资源要求。

5.3准备

5.3.1 办公室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内容包括:评审时间、评审方式、评审地点、评审参加人员、评审目的、评审内容。管理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通知各科室、车队,各科室、车队应在会议前 30 天将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评审资料。

5.4输入

5.4.1各科室、车队按要求向办公室提供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情况、日常考评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各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自评的结果等安全生产信息,形成管理评审输入报告。

5.4.2 办公室将各科室、车队提交的管理评审输入资料整理后交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作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管理评审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管理评审计划的依据。

5.5实施

5.5.1 管理评审会议由办公室组织总经理主持,与会人员对评审内容进行讨论、评价,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5.5.2 办公室根据评审记录,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目的、评审日期、评审内容和结论及改进事项、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评审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6输出

5.6.1总经理对管理评审会议讨论情况做出结论,并就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明确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纠正/预防措施。

5.6.2办公室根据管理评审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审报告》,经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

5.6.3“管理评审报告”的内容包括:目的、依据、范围、评审内容综述、纠正/预防措施、整改进度等。其中评审内容应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督,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情况进行客观的表述。

5.7结果跟踪、验证、持续改进

5.7.1 责任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审报告》上的要求,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并组织实施。

5.7.2 办公室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向安全管理负责人报告。

5.7.3 所有与管理评审有关的记录由办公室整理、归档保存。

5.7.4 安全科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各方面情况,每年对各科室、车队安全绩效实施考核,填写《部门绩效考核表》。

第10篇 某分公司施工生产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使本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加深对安全的感性、理性认识,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分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招收的职工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级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为: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及有关政策、法令。

2)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事故教训。

内容: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①认真贯彻“劳动法”、《建筑法》、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十五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②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③发生事故应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项目部的安全教育提纲为:

1)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2)讲述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内容:项目部结合各工种按“建筑工人安全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①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②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即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井字架乘人,严禁施工现场和民工宿舍乱拉乱接电线。

③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危险部位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④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第十五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安全教育提纲:

1)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点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其防范措施。

2)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有关防护装置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①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②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③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玩弄机电设备。

④在操作中,应坚持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⑤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拖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赤脚和赤膊操作。

⑥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处休息。

⑦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脚手架的连接物件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⑧手推车装运材料,应注意平衡,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⑨严禁井字架吊篮内乘人,不准在井架内行走,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井架提升后去下面清理砂浆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要切断电源。

⑩脚手架上雪、霜、泥等要及时清理,脚手板二端要扎牢,脚手架不准超载。

4、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必要时须有人监护。

5、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而坠落。

6、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7、不懂电气的人严禁擅自操作,严禁施工现场或民工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电线不准绕在钢管脚手架上。

8、五个不准踏:(一)阳台口;(二)石棉瓦、油毡屋面;(三)出线;(四)屋面沿口;(五)砖墙上面。

9、井字架搭设必须加装超高行程限位器和吊盘防坠落装置,并在井字架吊盘出入口必须加设安全门。

10、“三宝”及“四口”防护,安全生产的三件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高处作业防“四口”是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还有其他如阳台、楼板、屋面、井架口等均应做好临边防护。

11、施工现场还有其他:如阳台、楼板、屋面、井架口等均应做好临边防护。

12、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整齐,场地清后,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13、施工现场设置“四牌齐全”即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井字架严禁乘人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牌、现场宣传标语牌。

二、职工经教育后安全考试,不合格的要留下补课,直至合格,再分配到岗位上去,并登记造册。工作一段时间后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三、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及每个职工的职责。

3、遵章守纪。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经验。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建立职工活动室,举办安全学习班,上安全课,播放安全录像片,建造安全宣传栏、黑板报等,采取措施以防止一切工伤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有计划地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增加安全管理技术人员,促进安全生产。

第11篇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奖勤罚懒,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实行逐级岗位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任。

2、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逐级岗位责任,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目标指标,奖罚标准等,以此作为公司对各级责任人的考核依据。

3、 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励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4、 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百分考核,每月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组织安全办主要成员对责任的落实检查一次,分级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效益工资、奖金分配挂钩,并进入考核档案。

5、 考核资料累积由安全办主管考核的干部负责,每年年终考核以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与年终奖励挂钩。

6、 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 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2) 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被盗事故的管理处。

(3) 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4) 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5) 关心、支持、帮助公司的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有突出贡献者。

7、 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8、 对带病运行的设备不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9、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10、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11、 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12、 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效益工作和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 公司在实际施行奖罚时,可重奖重罚。

第12篇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班组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各项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明确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明确每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4、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个人,每月考核一次,奖惩兑现。

第三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及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2、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3、建立安全工艺技术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确认为内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班组安全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及报告情况;职工违章、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并将原始记录统计汇总、建立台帐。

第四条 新工人入厂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新进、转岗、复岗员工培训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新职工或转岗职工上岗前须经班组进行不小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与本岗位有关的事故案例教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本岗位三规一制》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3、休假一个月以上复工人员,上岗前需经班组进行不小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近期安全动态或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本岗位生产环境变化和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4、新生产工艺、技术或设备更新改造投产使用前,必须对岗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物品危险危害特性。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再培训和教育,使班组的每一个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

6、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岗位应急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档案。

第五条 班前会安全教育标准

1、结合作业区要求开展三规一制每日一学,每天班前会都要组织学习抽考与当天工作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条款,并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2、对昨天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将总结内容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班前安全讲话,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教育:

一是根据当班安排各岗位工作任务,把所有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考虑周全,然后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岗位提出安全事项要求;

二是结合工作环境和当天天气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结合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近期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标准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小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作业区作业长(或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2、安全活动内容

有各作业区(或承包商单位)拟定安全活动主题,下发至各班组。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有关精神;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辨析不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全员参与,并有发言记录,签到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对因故没有参加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七条 班组互保、联保标准

1、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或工作任务情况明确当天互保或联保对象,多人以上作业实行互保同时还要明确联保作业,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2、互保、联保双方都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工作中发现对方又不安全行为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互相关心、互创安全作业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弧线监督,督促对方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规程;

4)互相保证:工作中互创条件,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事故。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1、班组长要按照“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开好班前会。班前会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

2、岗位在班前要对工作区域、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巡检,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3、班组长要检查督促班组成员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

4、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班组长要对岗位检查上报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5、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岗位和班组长所查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要记入【班组工作日志】,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同时注明接受人姓名和职务。

第九条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1、上岗前必须精力充沛,不准疲劳作业;

2、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和连班作业;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员工必须熟知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按规定认真落实岗位面对面交接班;

5、岗前或工作中认真巡检,班组内各种设备、工具、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以及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隐患作业。

6、生产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渣、无杂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符合“6s”标准要求。

7、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现象。

8、班组人员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新上岗职工(含转岗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11、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以及应急提示卡。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十条 班组记录标准

1、每个班组必须建立“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岗位交接班记录”,记录填写要真实,字迹工整、内容充实、保存完好,不得伪造、乱涂乱画。

2、作业区每周对“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签认一次,部门每月检查签认一次。无论哪一级检查,必须签署检查意见、检查单位、职务、姓名及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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