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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8-23 07:00:05 查看人数:53

冶金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

第1篇 冶金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为每旬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逢十(10日、20日、30日)。

2、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例行检查。

3、例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实施标准化系统的保障情况;

(2)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5)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7)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8)文明生产情况。

4、例行检查的程序:检查内容―――事前准备―――人员组织―――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传达整改方案―――跟踪落实整改结果。

5、每次例行检查要按程序做好检查记录,分类存档.

第2篇 冶金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我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弊病逐步体现出来,主要表现在有规程、有制度、有措施,不落实。其中最集中、突出的问题是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由于“严不起来”,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常常悬空、放空,甚至落空;由于“严不起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落实、难落实、假落实等情况。分公司各级领导还是重生产、轻安全,在思想上没有真正引起高度重视。为了抓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董事会、经理办要求制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问责制:

一、分公司所辖生产范围内发生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分公司经理引咎辞职,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内同级别以上职务。

二、分公司发生事故造成重伤以上的,分公司车间主任(队长)撤免职,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内同级别以上职务。

三、分公司发生事故造成重伤以上的,对工作失职的安全员、施工员、洞长、班组长等责任人予以开除。

四、分公司发生事故造成重伤以上的,对发生事故单位及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五、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外,罚事故分公司5000元,扣除当月全部安全津贴。

六、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以上事故的分公司,除全部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和事故当月安全津贴外,不得参与年终模范评比。

七、分公司发生两起重伤事故的,除罚款外,并对以上责任人留职察看,发生三起重伤事故的,视同死亡事故处理。

以上撤免人员若触犯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包括分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科长、车间主任或队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总公司、分公司对撤免人员两年内不予重新任用或在本公司内另调任同职。事故处理决定要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3篇 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职工劳动环境及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班组辖区内生产、施工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召开班前会和每周安全日活动。

5、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负责组织事故的人员救治、现场保护和事故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7、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

8、负责班组安全考核。

二、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各种安全活动的记录,并保存备案。

3、对班组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越级上报。

三、职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参加安全培训、安全活动和应急演练。

3、落实岗位安全确认制、安全检查制、交接班制、联保互保制和事故报告制度。

4、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和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安全防护器材。

5、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二章  班组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一、对人的确认

1、班组长或安全员要对当班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确认。

2、当班职工要对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协作或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

二、对物的确认

1、职工要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物料等安全状态进行确认。

2、职工要对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装置、监测仪器等完好情况进行确认。

三、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1、职工要对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

2、班组安全员要对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进行确认。

四、对检维修作业的确认

1、岗位职工要对生产向检维修状态转换过程中设备停运、介质停送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2、岗位职工要对进入煤气、受限空间等危险区域作业的现场监测情况进行确认。

3、岗位职工要对检维修试车前安全防护和安全联锁情况进行确认。

第三章  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

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第四章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总体要求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应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周期等,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明细表或台账)。

二、班组长检查要求

1、督促班组职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结合交接班组织班前检查确认。

3、对本班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规程执行情况组织班中检查(每班不少于一次)。

4、针对岗位查出隐患采取控制措施。

三、班组安全员检查要求

1、对班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工器具使用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班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每班不少于一次)。

3、对隐患控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对职工联保互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岗位职工检查要求

1、作业前按照班组安全检查表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确认。

2、作业中对设备运行状态、互保对子、联保对象的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控。

3、交班前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做好交接工作。

第4篇 冶金安全检查制度四

冶金公司安全检查制度(4)

安全检查是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设备、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管理漏洞,保证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保护职工在劳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一、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副经理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大检查。

(2)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各分公司进行两次安全巡回检查。

(3)公司各职能部室依照分工职责,每月对各分公司至少一次巡回安全检查;按规定开展各种专项安全检查。

(4)公司在雨季、冬季、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分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分公司经理每月最少参加一次例行安全检查。

(2)分公司安全副经理每月组织三次例行安全检查。

(3)安全科每周进行一次巡回安全检查。

(4)分公司各职能科室依照分工职责,进行巡回安全检查;按规定开展各种专项安全检查;必须参加例行安全检查。

(5)车间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6)分公司在雨季、冬季、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三、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矿山部分

(1)公司、分公司下井跟班经理班中对各作业面进行一次巡回安全检查。

(2)跟班车间主任班中对各作业面进行至少一次巡回安全检查。

(3)带班长、安全检查工、测风工班中对各作业面进行不少于二次巡回安全检查。

(4)作业人员班中对作业面要随时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排除。

尾矿库部分

(1)分公司经理每月对尾矿库进行二次安全检查。

(2)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周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主管尾矿库车间主任每周对尾矿库进行不少于二次安全检查。

(4)尾矿库班组长每天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巡回安全检查。

(5)尾矿工每二小时对尾矿库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四、安全检查要求

(1)各级安全检查人员按照规定要求频率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前必须针对所检查的重点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

(3)认真按安全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执行,按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分类建档,严格实行闭合管理。

(4)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危及到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离人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必须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五、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安全检查要领导带头、亲自组织、深入现场、认真检查。按规定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形成闭合,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按照《三违处罚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所查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不按期整改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必须保证安全检查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保证规程、制度、责任落实到位,对检查不负责、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5篇 冶金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管理制度

一、员工安全意识识别规定

(1)各单位要对所有员工安全意识进行辨识,考察员工对安全健康问题的掌握和熟悉程度。

(2)班组、车间要通过班前班后会员工发言、安全活动积极参与程度和表现、岗位遵守各种制度等情况反映员工安全意识。

(3)对新员工首先应接受安全意识教育,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并记录教育、跟踪情况。

(4)当设计、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当对工作现场安全要求进行回顾,并将回顾过程的内容做记录。

(5)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一个月复岗时,必须由班组长在场帮助其进行工作现场特定要求回顾,做好各种回顾记录。

(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层特定安全意识,必须与其所在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相适应。

二、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要求

(1)分公司安全科要定期派人到基层班组进行走访调查员工安全意识状况,听取本单位员工安全意识情况汇报,并组织班组长、车间主任、员工代表在内的安全意识讨论会,对该单位员工安全意识进行评价。

(2)分公司要根据对基层单位的员工安全意识评价报告,制定有针对性的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3)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调查、评价、培训等都要做好记录,并整理保存。

2、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的保障资源有:

(1)公司有“职教培训中心”,具备有桌、椅,可供60名学员培训学习。

(2)公司有采矿、选矿、地质、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10多名,可为员工提供各种专业和管理知识培训。

(3)公司“职教培训中心”配有笔记本电脑一台、投影机一台、各种光盘等现代培训资料。

(4)公司每旬出一期《矿山安全报》,下发到每个员工手中,为员工提供学习资料。

(5)分公司都有安全教育培训场所,配有话筒、音响、黑板及桌椅。

(6)各种培训公司、分公司都为员工提供每人一本一笔。

(7)公司、分公司培训机构都备有大量各种专业的学习资料和书本,供老师和员工查阅。

3、监测、跟踪意识,提升效果及深层次意识培训要求的机制。

(1)班组长要对新工人、新岗位工人和重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意识进行监测、跟踪,采取岗上提问、岗下谈话的方式,检验培训效果。

(2)车间主任要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要生产工序的操作者进行不定期安全意识检查,通过提问、观察作业程序、行为等方式检验员工意识的高低程度。

(3)各级检查人员通过现场安全检查,对作业环境、操作规程、三位情况及隐患整改进度等来检验员工意识。

(4)通过对各单位各事故的分析、处理过程,从中识别员工安全意识高低,识别员工安全意识存在的不足,以及管理层中存在深层次安全责任、安全管理、生产组织等问题。

(5)通过以方法和渠道获得员工安全意识的需求,根据需求制定提升计划,解决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6)逐步完善员工安全意识与深层次意识培训需求的机制,建立从公司到班组有机构、有人员来负责员工安全意识的监测,跟踪的制度和运行程序。

第6篇 冶金安全管理制度

1、吊运铁水、钢水、半钢、渣罐等作业必须专人指挥,确认吊耳挂吊无误后方能指挥起吊。禁止用钢绳直接吊运红钢或其他赤热金属。严禁向高温液体打水和向渣坑扔密封容器。

2、冶炼、浇铸等场所的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渣罐、铁水罐、钢水罐、流铁槽等要烘烤干燥方能使用;严禁向渣坑、渣罐、铁水罐、钢水罐、半钢罐内打水。

3、潮湿原料、爆炸物品及(半)封闭器皿等不得进入废钢槽、转炉、混铁炉和大罐内。

4、吊车的钩头、钢绳和安全装置,必须确保牢固可靠。吊车走行时,不得同时升降大小钩。

5、大罐耳轴磨损情况由维修车间科定期安排检查,达到报废程度的大罐一律立即停用或采取安全措施。

6、转炉炉衬修补和铁、钢罐堆砌的耐火材料必须保证质量,防止跑铁、漏钢事故发生。

7、厂房的屋面积灰必须定期清楚,容易踏破的屋面应设清灰便道。

8、清理地沟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沟(坑)内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9、在使用氧气切割残钢和其他烧氧作业时,要做到一人开氧,一人操作,氧气管的使用长度不得小于1.5米。

第7篇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2副经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总要求

4.1.1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的氛围。

4.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本单位其它区域有监督监护的责任义务。

4.2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4.2.1在纵向管理方面,必须贯彻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的原则。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凡是由于职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安全设施、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齐、不全、不清;设备严重失修、蛮干、超负荷;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造成伤亡事故的,首先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4.2.2经理(或相当于经理)的职责

4.2.2.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4.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4.2.2.3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2.2.4负责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消除或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2.5组织制定、修改、审订安全技术规程,对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2.2.6负责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与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并给予表彰奖励。

4.2.2.7负责对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2.2.8检查指导副职和基层领导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2.2.9制订的承包方案和经济责任制要有安全内容并与安全紧密挂勾。

4.2.3副经理(或相当于副经理)的职责

4.2.3.1协助经理在分管的职权范围内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并对主任负责。

5.2.3.2组织并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落实解决。

5.2.3.3负责审批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5.2.3.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做好施工与验收工作。

5.2.3.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定期复审。

5.2.3.6负责组织全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并负责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检修中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落实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5.2.3.7对在生产现场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安全问题要及时制止和解决,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2.3.8主持和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2.4厂、车间主任(或相当于厂、车间主任)的职责

5.2.4.1对所领导的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5.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周主持召开厂、车间安委会会议,每月、周至少组织一次厂、车间安全检查。

5.2.4.3针对厂、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其它危害要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厂、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对本厂、车间安全防护设备、装置处于齐全良好状态负责。

5.2.4.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2.4.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5.2.4.6负责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要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5.2.4.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都要执行“三不放过”,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5.2.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饮料标准。做好女工保健工作。

5.2.4.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5.2.5班组长的职责

5.2.5.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5.2.5.2熟知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带头遵守并组织工人学习和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5.2.5.3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5.2.5.4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及时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2.5.5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

5.2.5.6开好“三会”:班前布置会(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对安全工作有具体要求);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组织开展事故预知活动。

5.2.5.7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5.2.5.8组织“三查”:交接班检查(查设备、物料、环境是否有隐患,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班中检查(查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5.2.5.9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5.2.6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5.2.6.1班组安全员在车间领导、班组长和厂安全管理人员领导下,在安全生产上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2.6.2对本班组人员“三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批评及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罚意见。

5.2.6.3指导班组成员正确使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班组安全教育。

5.2.6.4配合班组长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进行教育,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

5.2.6.5对伤亡事故要及时登记,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协助班长进行分析,制定改进安全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5.2.6.6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妥善保存。

5.2.7职工安全通则

5.2.7.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5.2.7.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

5.2.7.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5.2.7.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5.2.7.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5.2.8安全部门职责

5.2.8.1各项工作由经理直接领导,并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8.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2.8.3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5.2.8.4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5.2.8.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职工全员安全教育。做好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的教育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复审和发证工作。

5.2.8.6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5.2.8.7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5.2.8.8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5.2.8.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5.2.8.10负责编制组织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及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2.8.11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管理,组织对噪音及其它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噪、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5.2.8.12参加重伤、死亡、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2.8.13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伤亡事故档案。

5.2.8.14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制定并监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标准。

5.2.8.15加强专业基础管理。分别建立以下台帐:

a. 安全教育台帐

b. 安全奖惩台帐

c. 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d.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

e. 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台帐

f. 安全标准化班组检查考核台帐

g. 安委会记录

h. 特殊工种管理台帐

5.2.8.16组织进行防火、防爆宣传教育和检查,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贯彻执行。

5.2.8.17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义务消防员工作。

5.2.8.18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5.2.9生产部门职责

5.2.9.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时,要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在季度(月份)计划和经营活动分析时,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内容。

5.2.9.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需要。

5.2.9.3凡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5.2.9.4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2.9.5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必须坚持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5.2.9.6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时刻保持生产信息与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同时畅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并保护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5.2.9.7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2.9.8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2.10技术部门职责

5.2.10.1组织审查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时,要通知安全部门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

5.2.10.2开展科技攻关、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安全部门意见。未经论证和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准采纳和推行。

5.2.10.3对因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规程管理混乱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负责。

5.2.10.4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5.2.10.5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5.2.10.6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负责。

5.2.10.7对基建技改工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落实。工程开工前要让施工单位到安全部门办理相关的安全手续,否则,不允许施工。

5.2.11机动部门职责

5.2.11.1对因设备失修、设备缺陷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2.11.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避雷设备和工业建筑

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5.2.11.3负责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与健全,负责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设备操作、

维修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5.2.11.4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

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5.2.11.5新设备和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检测仪器。使用前制定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2.11.6组织大、中、小修要搞好事故预测,超前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作业。

5.2.11.7在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5.2.11.8对厂建筑物和设备抗震工作全面负责。

5.2.11.9严格按设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计划,保质保量地按时采购。对因采购的工器具、设备、备品配件、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1.10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将安全、职业卫生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

5.2.11.11新购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符合质量标准。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要在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订货。

5.2.11.12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5.2.11.13对已批准采购的安全技术设施设备,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

5.2.11.14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5.2.11.15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供配电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健全档案管理,负责检验复查等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2.11.16对因采购的原、燃、材料和废金属质量不合格及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劳人部门的职责

5.2.12.1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未予以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 2负责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患有各种疾病(含严重职业病)的人员以及经体检诊断不适应本岗位作业的人员的及时调整,并安排适当工作。

5.2.12.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负责调离并另行妥善安排工作。

5.2.12.4对新工人、调转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等安全三级教育对象,在进入岗位之前须通知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对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5.2.12. 5新工人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和文化考核,不符合招工条件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素质的不得录用。

5.2.12.6在编制岗位定员时,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对新岗位要根据技术复杂程度,按定员提前配齐并进行培训。

5.2.12.7在职工工资晋级指标、系数、期限及职工个人晋级都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5.2.12.8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驰和不执行安全规程的,应予以制止并按经济责任制予以处罚。

5.2.12.9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5.2.12.10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要有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安排教育经费。

5.2.12.11按照职工安全、职业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5.2.12.12对因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13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内容。

5.2.12.14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办公室的职责

5.2.13.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5.2.13.2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

5.2.13.3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5.2.13.4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5.2.13.5按需要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监督实行。对因安全标准不完善、不科学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6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5.2.13.7组织制定、修定责任制和其它制度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5.2.13.8制定岗位作业标准要有安全内容。

5.2.13.9在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工作中要同时推行安全现代化管理方法。

第8篇 冶金企业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1﹑目的:规定事故隐患分类﹑报告﹑奖励方法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

4﹑程序:

4.1、事故隐患分类

4.1.1.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4.1.2.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4.1.3.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

4.1.4.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4.1.5.五类: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4.1.6.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4.1.7.七类:发现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4.2报告程序

4.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一级报一级的方法,即职工报车间﹑部门领导,车间报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报安全部。

4.2.2上一级接到下一级事故隐患报告,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4.3报告形式

4.3.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报告送安全部备案,以供备查。

4.3.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试二份,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备案。

4.4奖励

4.4.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工资提升和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4.4.2.1—4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10-50元,5—7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20-50元。

4.4.3.发现其它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4.4.4.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职能部门申报,生产付总经理签字生效。

4.4.5.车间(部门)对下属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责任人按情节严重予以经济处罚。

4.4.6.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承担事故损失的10-50%。

4.4.7.发现了事故隐患因车间(部门)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发生事故车间(部门)承担的损失按考核标准执行,责任人再严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4.4.8.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第9篇 冶金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一、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监控室应制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2、分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公司安全部监控维修组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

3、资产部负责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4、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时,监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处置结果应记录备案。

5、公司、分公司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台账及报表

――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

――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报警记录月报表。

6、报警记录月报表应包括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每月21日报公司安全部。

7、公司生产部负责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以及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8、监控室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9、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二、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分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公司安全部监控维修组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

2、分公司安全科负责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管理。

3、分公司每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跟班车间主任、安全员、带班长应随时掌握作业人员所在地点和人数,并做好出入井签到工作。

4、分公司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5、公司生产部应绘制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分站(读卡器)等设备的位置、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6、分公司监控室应每3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7、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三、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1、分公司安全科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日常检查,分公司生技科负责设备维护。

2、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避灾硐室配备的食品由分公司综合办更新,急救药品由分公司安全科负责更新,应保证在保存期或有效期内。

4、分公司安全科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对入井人员进行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培训一次,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5、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四、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分公司生技科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公司资产部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监督检查工作。

2、公司生产部负责绘制压风自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压风自救装置、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压风管道的走向等。

3、分公司生技科每月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公司资产部每月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分公司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压风自救系统正常使用。

5、分公司安全科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五、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1、公司生产部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供水管道的走向等。

2、分公司生技科每月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公司资产部每月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3、分公司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

4、分公司安全科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供水施救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5、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六、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分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公司安全部维修组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维护和故障处置工作。

2、公司生产部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各分公司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3、公司安全部负责系统维护人员的培训,分公司系统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分公司系统维护人员对通信联络系统每月进行三次巡视和检查,公司安全部维护组每月进行一次巡视监督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5、系统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6、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7、公司、分公司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巡检记录;

――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8、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公司生产部、分公司生技科归档保存。

第10篇 冶金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值班制度4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责任的有效落实,预防出现安全隐患,领导能在极短时间内进行解决,特制订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公司、分公司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进行轮流值班,领导值班为24小时值班制,其他值班人员为当日下午到次日早上班时间。

二、值班人员组成

⑴、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部部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⑵、分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科室、生产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值班地点

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值班。

四、值班人员的管理规定

⑴、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进行签、消到。

⑵、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在值班期间,严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值班领导进行批准。负责将对值班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⑶、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值班领导带队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⑷、分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当日值班领导带队,对各生产车间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⑸、分公司生产车间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如遇到较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将人员进行撤离。

⑹、值班领导在交班时,必须将值班记录交到值班室,值班记录要保存完好,月底交有关部门归档保存。

五、值班责任

⑴、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c、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⑵、分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督促检查事故处理;

b、综合办值班负责接传电话,外务接待、合理安排值班车辆等事务;

c、安全科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等;

d、生技科值班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安全科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

e、各生产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第11篇 冶金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7、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第12篇 冶金安全生产百分制考核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百分制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基层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各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

强化“双基”管理,督促安全责任落实,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1、安全部每月月底对各分公司进行一次总结考核。

2、考核主要内容:

(1)公司安全检查、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发现一般事故隐患一处扣1分,重大事故隐患一处扣10分。基分为40分。

(2)安全事故。分公司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5分,发生治安事件一起扣5分,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10分,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扣10分。基分为15分。

(3)严查“三违人员”,按照“三违处罚细则”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每罚100元扣1分。基分为30分。

(4)各分公司组织对《矿山安全》报进行投稿,每期4篇,少一篇扣1分。基分为10分

(5)其它情况根据情况酌情扣除相应的分数。基分为5分。

(6)每项基分扣完后从其它项目基分扣除,总分不达80分的不予奖励。

三、考核办法

由安全部根据当月安全检查情况、事前隐患责任追究、三违处罚、隐患整改情况及事故等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逐项打分,总结评比并排列名次。由主管经理审批,报考核办进行奖罚考核。

四、奖罚标准

第一名给予奖励5000元;第二名给予奖励4000元;第三名给予奖励3000员;最后一名罚款1000元。

分公司奖励范围为车间副主任以上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人员。

安全部

20**年2月18日

冶金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十二篇)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为每旬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逢十(10日、20日、30日)。2、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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