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锅炉房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更好保证安全生产,即使抓好车间现场安全措施规范化,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文明操作,根据公司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车间实际情况,指定公司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
1、按期检查:
(1)公司每周组织一次检查。
(2)车间每天要检查1~2次。
2、按照公司09-2号文件要求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和总结想结合,检查评比相结合,检查与奖罚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二、经常性检查:
1、班组、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2、车间主任及副主任日常巡回检查。
3、车间主任与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4、班前、班后检查是班长及班组作业人员重点,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设备运转是否正常,防护、装置是否有效,职工劳动保护着装是否整齐、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工人有无违章作业行为等进行随时随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专业性检查:
1、各种机械设备、防护设施是否完备,使用检查。
2、车间临时用电、电气焊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
3、防尘、防毒、防火安全检查:根据车间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工人参加对现场车间、机械设备,电气防火等专项检查。
4、节假日检查:
(1)节假日加班及前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车间现场、生产隐患、设备、库房、食堂、职工宿舍、生活区等进行安全、防火的大检查以及节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2篇 某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第3篇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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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规章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7、停炉时注意事项
(1)临时停炉又称压火停炉,是指锅炉负荷暂时停止时。首先停风机,然后可采取满炉压火或半炉压火两种方法。压火时,要向锅炉进水和排污,压火期间经常检查锅炉内起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被压火的煤熄灭或复燃。需炉排的燃烧层扒开,逐渐添上新媒,恢复正常燃烧。
(2)正常停炉是指有计划地检修停炉。正常停炉时,应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符合停止后,随即停止供煤和进风引风;关闭主气阀,对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停炉6小时后,开启风道挡板,进行通风和换水,冷却炉膛和锅筒。
(3)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的扩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发生鼓包、裂缝、泄露,变形等损坏危及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紧急停炉的步骤应为:立即停止给煤或送风,减少引风;迅速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覆盖在燃煤上使火熄灭;关闭烟道挡板,促使空气对流加快炉膛冷却。因却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阀排气。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压措施。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气管和分气缸上的疏水阀。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所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公司用气要求。
(3)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
(4)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量记录工作,保持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附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v)/100×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附件,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5篇 高中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浦江高中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一、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证生产,当班司炉工必须严守岗位,聚精会神操作,操作期间要认真观察锅炉的各部件,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有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扯皮。
二、当班司炉工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开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月奖金的30%。
三、当班司炉工不准睡觉、玩耍,严禁参加一切娱乐活动。
四、锅炉最高气压不得超过0.5kg/cm2,最低气压不得低于0.4 kg/cm2,违者扣除当月奖金20%。
五、经常注意锅炉水位,不得高于水位线或低于水位线,保持水位正常。
六、加煤时应注意检查,防止铁器进入炉膛,以免发生故障。
七、进锅炉水必须进行处理,不合格水不得进锅炉,做好必要的运行记录。
八、各人分工负责的机械设备应保养好,定时加油,经常检查,保持设备完好及清洁,保证锅炉在运行中不出故障。
九、锅炉部件机械设备,自己无法修理,应提前报告校领导,以免影响学生伙食正常供应。
十、锅炉及碱水等设备必须定时进行维修检查,加碱处理,做好必要维修检查记录。
第6篇 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锅炉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用汽部门的正常供给。
二、工作内容
1、手动安全阀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3、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5、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失灵,或其它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
6、水处理人员应持有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7、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7篇 供热锅炉房 安全和保卫制度
供热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8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6、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煤厂、渣场要分开使用,煤堆、渣堆要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9、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9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第10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规定
一、锅炉房是高温高压设备操作重地,未经管理部门批准,非工作人员和闲散人员不得进入。
二、凡来锅炉房参观和办事的外单位人员,一律经管理部门批准,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三、来客一律进行登记。
四、本单位职工因公需进入锅炉房者,经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五、锅炉房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一律不得在锅炉房会客或约友闲谈,严禁带领家属、亲友或小孩进入锅炉房;一律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六、锅炉房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锅炉房、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品。
七、锅炉房消防器材放置整齐,专人管理,保证性能良好,保证使用效果。
第11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格式怎样的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
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
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 →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 ,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
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
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
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 ,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
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
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__v)/100__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
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 ,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
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12篇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3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三)
锅炉房是企业的要害部门,锅炉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是否能正常进行,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重地,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二.司炉人员要经市劳动部门培训,凭证上岗。工作时间不会客、不脱岗、不酗酒、不做对工作不利的事情。
三.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入锅炉房。
四.外单位来锅炉房参观,必须持有介绍信,并由有关部门出面带领方可进入,并填写来人来访登记簿。
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特殊情况下,要穿戴专用劳动用品。
六.锅炉房要备有检查用的低压照明灯。当检查部门前来检查锅炉时,锅炉操作人员应配合检验部门做好现场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