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子工厂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1.0目的
1.1为配合所有生产部门,在日常工作和生产中按照计划,顺利完成生产任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制定完善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改善。
1.2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1.3降低工伤事故率,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使用于广州市***厂全体员工。
3.0责任
3.1安全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所有生产部门配合安全组履行本制度。
4.0内容
4.1安全检查由安全组根据各生产部门的特点,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检查项目,检查时依据所列项目进行。
4.2安全检查按照形式分为日常安全巡查、每周定点安全检查、每月联合安全检查、季度专项安全检查、年底评比安全检查和节假日突击检查;按照工作内容分为设备隐患检查、作业环境隐患检查、防护安全检查、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检查(主要是查“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3执行各类安全检查时,各生产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在需要的情况下,必须派部门兼(专)职安全督导员随行并记录被查出的隐患,安全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列出需整改的内容,由部门主管或相关责任人确认后,记录为《工业安全巡查报表》;如隐患问题突出/有及时危机/风险较大等安全问题,将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即时开出《人事巡查记录》,与行政部一起追究当事人责任。检查问题及改善结果定期报告安全组成员、厂长及相关部门。
4.4安全组每天进行巡查时,有权当时纠正和制止正在发生的违章行为,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如可以即时整改的,可以先及时整改再向上级汇报。
4.5安全隐患检查重点包括:机器设备是否存在本质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存在人为缺陷;电器设备的状况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工作环境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基础为5s标准);各类制造工序是否制定有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导书等。对作业人员的的不安全行为检查包括: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作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合乎要求;员工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作业等内容。
第2篇 电子工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仲的好人好事和做出突出贡献者,惩罚“三违”行为和事故责任者,制订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车间及职工违反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制度。
3.0奖励:
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3.2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学术上、技术上有较大贡献者;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或报告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以及为我公司安全生产做出较大贡献的职工,应酌情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3.3、下列人员给予重奖;
3.3.1避免一次重大伤亡事故或避免1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500—1000元物质奖励,并授予“安全生产模范”的光荣称号
3.3.2多次避免伤亡事故或避免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200—500元物质奖励,并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分子”光荣称号。
3.3.3避免一次重伤事故或避免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50—150元奖励。
3.3.4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者,应给予工资晋级、职务晋升,并授予“安全生产模范”光荣称号。
3.3.5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给予安全奖。
4.0惩罚:
4.1 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经查出后,追回资金,取消其荣誉称号,并严肃处理。
4.2对于“三违”行为责任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处以10—200元罚款,态度蛮横或拒不改正的可加倍处罚。
4.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设备事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4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等等),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车间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处以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3篇 电子工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使安全培训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市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3.0责任
3.1行政部协助安全组执行本制度。
3.2安全组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4.0内容
4.1三级安全教育:
根据国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故本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1.1第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a.由安全组负责,采用公司自行编写的教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b.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知识、机械伤害的基本知识以及机械伤害、触电事故、高空跌落事故的初步基本的急救措施、典型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教训。
4.1.2第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a.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教育要有提纲,有教材。
b.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和特点,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常用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4.1.3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a.由所在班组负责。
b.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生产特点,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劳动纪律等。
4.1.4作业流程
a.应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称新入厂员工。
b.凭人事行政部报到单,由安管部统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并办理三级安全教育卡。
c.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d.合格后,由部门负责将三级安全教育卡交回安全组保管备案。
4.2经常性安全教育
4.2.1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
4.2.2每年教育累计时间:主管级以上(含正副主管)不少于八小时;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级作业员工不少于十二小时。
4.2.3日常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或安全组提出计划,行政部统一安排,安全组负责授课,部门协助。
4.2.4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应准备好专门的教材。
第4篇 电子工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制订本制度。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花都威的电子厂各部门管理。
3.0责任
3.1安全组责任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所有各部门配合执行。
4.0内容
4.1每年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总投资,不少于全公司年更新改造资金的百分之十。
4.2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主用用于整改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预防职业病,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研究工作等。
4.3财务部在审定和编制公司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改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
4.4各车间应于每年九月份编好下一年度的安全计划,提出措施项目、预计投资等,报公司安全组汇总编制全公司下一年度按计划。年度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各车间要按时编制季度执行计划,于季前报公司安全组。
4.5当年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费用需要调整时,各车间必须尽快提出具体方案报安全组,待公司批准后执行。
4.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抓住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突出重点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应包括的项目主要有:车间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其来源,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及负责人,开工及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第5篇 电子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 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生产责任方针,确保我公司人员财产安全而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0 总经理安全职责:
3.1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5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7 负责及时、如实对外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4.0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4.1 负责各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2 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 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4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
4.5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如实报告。
4.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7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0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5.1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5.2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3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4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5 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6 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7 做好安全生产任务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安全管理目标;
6.0 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6.1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
患的整改工作;
6.2 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6.3 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6.4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5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艺标准及新引进设备的技术安全标准;
6.6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6.7 负责对有关部门对生产车间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进、执行、落实.
6.8 积极采取各种安全工艺技术工程,进行综合治理,使企业的生产机械设备和设施达到本质安全化的要求,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
6.9 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防止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做好女工和未成年的特殊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7.0 专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7.1 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7.2 在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7.3 对工厂发生消防隐患、安全事故处理与上报;
7.4 保障和杜绝公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5 对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7.6 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深化企业安全管理;
7.7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7.8 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7.9 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7.10 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7.11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7.12 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7.13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7.14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15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8.0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8.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8.2 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3 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8.4 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8.5 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8.6 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8.7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8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8.9 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义务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10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8.11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9.0 车间副主管安全职责:
9.1、在协助车间主管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9.2 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9.3 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9.4 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10.0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0.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10.2 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的安全日活动;
10.3 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0.4 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0.5 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10.6 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10.7 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10.8 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9 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0 班、拉长安全职责:
11.1 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10.2 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10.3 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10.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0.5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10.6 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10.7 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10.8 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1.0 员工的安全职责:
11.1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11.2 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11.3 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11.4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11.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11.6 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11.7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2.0 总经办安全管理职责:
12.1 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12.2 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生产责任主题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12.3 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12.4 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12.5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13.0 行政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3.1 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3.2 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3 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
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13.4 负责对外连接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和贯彻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方针;
13.5 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
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13.6 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13.7 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3.8 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13.9 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3.10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4.0 制造部门安全职责:
14.1 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2 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压力管道、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14.3 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114.4 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5 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14.6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14.7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14.8 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证安全生产;
14.9 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14.10 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4.11 编制新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14.12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4.13 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4.14 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4.15 参加安全生产月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5.0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5.1 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5.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15.3 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6.0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6.1 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16.2 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
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16.3 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6.4 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出
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16.5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16.6 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16.7 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16.8 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16.9 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16.10协助公司安全主任做好一切安全管理事物。
17.0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7.1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安全主任、车间义务安全员、保卫人员、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7.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管担任;
17.3 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本制度随公司发展而修改具体事项,具体修改事宜以会议形式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通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