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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2

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第1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6、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煤厂、渣场要分开使用,煤堆、渣堆要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9、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2篇 锅炉房安全制度

目 的: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锅炉房

责 任:生产部锅炉房班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经理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 容:

1、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3、点火前要对炉排、炉膛、引(鼓)风机进行全面检查与确认;点火时,必须是炉膛内保持2-3毫米水柱的负压,避免向外冒烟或倒火;

4、以原煤为燃料的锅炉,在燃煤的使用过程中密切注意发现并清除遗留未爆雷管,防上损坏锅炉设备;

5、做好水质处理工作,要定期排污,防止因水垢过厚过多引起的爆管事故;

6、锅炉运行中,保持所有附件灵敏可靠,气压水位稳定后,燃料燃烧正常,杜绝由锅炉缺水所引起的事故;

7、锅炉停用一年、或连续使用六年后或受压部件更换维修后,必须进行试压检查;

8、压力表、安全阀每年要必须到指定部门校验一次,以备查验;

9、司炉工必须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证书,非锅炉操作人员严禁接触和控制操作按钮;

10、锅炉班负责人对全班人员的安全操作与设备安全负责;

11、认真做好交接班安全运行记录。

第3篇 乡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第4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制订本规程。

二、范围

锅炉房作业人员。

三、规程内容

(一)、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③跑、冒、滴、漏的阀门及时检修或更换;④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对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连锁实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实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主动接受市安全锅炉部门检查和检验,每年检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二)、锅炉房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含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锅炉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清除设备缺陷,保持锅炉在额定参数内运行。汽、水、油系统跑冒滴漏应符合锅炉设备无泄漏标准要求。

2、每班必须做好:①地面、门窗清洁卫生;②保证锅炉仪表清洁,水泵等设备无污垢;③地沟盖和防护装置完整;④地面无杂物,堆煤整齐。

3、设法减少锅炉尘灰、炉灰和煤场对环境的污染,保持环境卫生。

①炉灰堆放在规定场地,及时熄灭余火;②储煤存放在规定场地,存放整齐,严禁煤灰混堆,定期洒水。

5、锅炉房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设备整洁、环境清洁。

(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安全防范的重要场所,锅炉职工必须对锅炉房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负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2、锅炉房是安全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3、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锅炉房防火设备、灭火器材等,保证其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移作他用。

5、定期对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锅炉设备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锅炉不带病运行。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附则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规章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7、停炉时注意事项

(1)临时停炉又称压火停炉,是指锅炉负荷暂时停止时。首先停风机,然后可采取满炉压火或半炉压火两种方法。压火时,要向锅炉进水和排污,压火期间经常检查锅炉内起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被压火的煤熄灭或复燃。需炉排的燃烧层扒开,逐渐添上新媒,恢复正常燃烧。

(2)正常停炉是指有计划地检修停炉。正常停炉时,应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符合停止后,随即停止供煤和进风引风;关闭主气阀,对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停炉6小时后,开启风道挡板,进行通风和换水,冷却炉膛和锅筒。

(3)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的扩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发生鼓包、裂缝、泄露,变形等损坏危及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紧急停炉的步骤应为:立即停止给煤或送风,减少引风;迅速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覆盖在燃煤上使火熄灭;关闭烟道挡板,促使空气对流加快炉膛冷却。因却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阀排气。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压措施。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气管和分气缸上的疏水阀。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所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公司用气要求。

(3)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

(4)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量记录工作,保持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附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v)/100×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附件,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6篇 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锅炉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用汽部门的正常供给。

二、工作内容

1、手动安全阀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3、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5、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失灵,或其它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

6、水处理人员应持有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7、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7篇 锅炉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2、司炉人员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使其灵敏有效。

3、司炉人员添煤前要详细检查清除煤内的雷管等爆炸物。

4、锅炉要定期排污,清除的炉渣应用水浇灭。

5、司炉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喝酒,不准睡觉,不准擅离职守。

6、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灭火器材。操作间所配备的灭火器材,严禁挪作它用,或擅自空放。

7、司炉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8、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组织灭火。火情较大时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第8篇 锅炉房管理安全消防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kufpc6u 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附:

1.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⑴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⑵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⑶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⑷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⑸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⑹交接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⑴锅炉运行情况。

⑵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⑶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⑷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⑸必要的备用材料、工具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主管,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

内容

时间

1

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挡板位置是否合适

1—2小时监视一次

5

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阀、止回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6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1—2小时监视一次

7

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8

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1—2小时监视一次

9

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

每班一次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9篇 高等技术学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学院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继电器开关等。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在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0篇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3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三)

锅炉房是企业的要害部门,锅炉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是否能正常进行,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重地,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二.司炉人员要经市劳动部门培训,凭证上岗。工作时间不会客、不脱岗、不酗酒、不做对工作不利的事情。

三.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入锅炉房。

四.外单位来锅炉房参观,必须持有介绍信,并由有关部门出面带领方可进入,并填写来人来访登记簿。

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特殊情况下,要穿戴专用劳动用品。

六.锅炉房要备有检查用的低压照明灯。当检查部门前来检查锅炉时,锅炉操作人员应配合检验部门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11篇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3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三)

一、在锅炉房内煤气系统如泄漏,能使人中毒,要加强巡视,检查泄漏点、煤气开关。

二、锅炉自动控制部件应防止失控,要加强保养,清污清尘。

三、经常检查锅炉房的煤气报警系统是否可靠,保证安全运行。

四、锅炉房内环境干燥,要清理无关的杂物及库房油料。

五、值班人员要不断提高主人翁的责任感,要会使用各种灭火器。

六、值班人员要增加巡检次数,提高警觉,防患于未燃。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第12篇 x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 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 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 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 度左右。

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十二篇)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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