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6、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煤厂、渣场要分开使用,煤堆、渣堆要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9、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2篇 锅炉房安全制度
目 的: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锅炉房
责 任:生产部锅炉房班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经理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 容:
1、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3、点火前要对炉排、炉膛、引(鼓)风机进行全面检查与确认;点火时,必须是炉膛内保持2-3毫米水柱的负压,避免向外冒烟或倒火;
4、以原煤为燃料的锅炉,在燃煤的使用过程中密切注意发现并清除遗留未爆雷管,防上损坏锅炉设备;
5、做好水质处理工作,要定期排污,防止因水垢过厚过多引起的爆管事故;
6、锅炉运行中,保持所有附件灵敏可靠,气压水位稳定后,燃料燃烧正常,杜绝由锅炉缺水所引起的事故;
7、锅炉停用一年、或连续使用六年后或受压部件更换维修后,必须进行试压检查;
8、压力表、安全阀每年要必须到指定部门校验一次,以备查验;
9、司炉工必须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证书,非锅炉操作人员严禁接触和控制操作按钮;
10、锅炉班负责人对全班人员的安全操作与设备安全负责;
11、认真做好交接班安全运行记录。
第3篇 乡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第4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制订本规程。
二、范围
锅炉房作业人员。
三、规程内容
(一)、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③跑、冒、滴、漏的阀门及时检修或更换;④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对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连锁实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实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主动接受市安全锅炉部门检查和检验,每年检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二)、锅炉房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含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锅炉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清除设备缺陷,保持锅炉在额定参数内运行。汽、水、油系统跑冒滴漏应符合锅炉设备无泄漏标准要求。
2、每班必须做好:①地面、门窗清洁卫生;②保证锅炉仪表清洁,水泵等设备无污垢;③地沟盖和防护装置完整;④地面无杂物,堆煤整齐。
3、设法减少锅炉尘灰、炉灰和煤场对环境的污染,保持环境卫生。
①炉灰堆放在规定场地,及时熄灭余火;②储煤存放在规定场地,存放整齐,严禁煤灰混堆,定期洒水。
5、锅炉房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设备整洁、环境清洁。
(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安全防范的重要场所,锅炉职工必须对锅炉房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负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2、锅炉房是安全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3、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锅炉房防火设备、灭火器材等,保证其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移作他用。
5、定期对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锅炉设备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锅炉不带病运行。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附则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规章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7、停炉时注意事项
(1)临时停炉又称压火停炉,是指锅炉负荷暂时停止时。首先停风机,然后可采取满炉压火或半炉压火两种方法。压火时,要向锅炉进水和排污,压火期间经常检查锅炉内起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被压火的煤熄灭或复燃。需炉排的燃烧层扒开,逐渐添上新媒,恢复正常燃烧。
(2)正常停炉是指有计划地检修停炉。正常停炉时,应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符合停止后,随即停止供煤和进风引风;关闭主气阀,对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停炉6小时后,开启风道挡板,进行通风和换水,冷却炉膛和锅筒。
(3)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的扩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发生鼓包、裂缝、泄露,变形等损坏危及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紧急停炉的步骤应为:立即停止给煤或送风,减少引风;迅速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覆盖在燃煤上使火熄灭;关闭烟道挡板,促使空气对流加快炉膛冷却。因却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阀排气。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压措施。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气管和分气缸上的疏水阀。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所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公司用气要求。
(3)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
(4)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量记录工作,保持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附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v)/100×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附件,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6篇 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锅炉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用汽部门的正常供给。
二、工作内容
1、手动安全阀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3、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5、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失灵,或其它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
6、水处理人员应持有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7、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7篇 锅炉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2、司炉人员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使其灵敏有效。
3、司炉人员添煤前要详细检查清除煤内的雷管等爆炸物。
4、锅炉要定期排污,清除的炉渣应用水浇灭。
5、司炉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喝酒,不准睡觉,不准擅离职守。
6、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灭火器材。操作间所配备的灭火器材,严禁挪作它用,或擅自空放。
7、司炉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8、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组织灭火。火情较大时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第8篇 锅炉房管理安全消防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kufpc6u 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附:
1.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⑴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⑵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⑶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⑷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⑸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⑹交接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⑴锅炉运行情况。
⑵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⑶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⑷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⑸必要的备用材料、工具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主管,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
内容
时间
1
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挡板位置是否合适
1—2小时监视一次
5
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阀、止回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6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1—2小时监视一次
7
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8
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1—2小时监视一次
9
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
每班一次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9篇 高等技术学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学院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继电器开关等。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在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0篇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3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三)
锅炉房是企业的要害部门,锅炉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是否能正常进行,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重地,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二.司炉人员要经市劳动部门培训,凭证上岗。工作时间不会客、不脱岗、不酗酒、不做对工作不利的事情。
三.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入锅炉房。
四.外单位来锅炉房参观,必须持有介绍信,并由有关部门出面带领方可进入,并填写来人来访登记簿。
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特殊情况下,要穿戴专用劳动用品。
六.锅炉房要备有检查用的低压照明灯。当检查部门前来检查锅炉时,锅炉操作人员应配合检验部门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11篇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3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三)
一、在锅炉房内煤气系统如泄漏,能使人中毒,要加强巡视,检查泄漏点、煤气开关。
二、锅炉自动控制部件应防止失控,要加强保养,清污清尘。
三、经常检查锅炉房的煤气报警系统是否可靠,保证安全运行。
四、锅炉房内环境干燥,要清理无关的杂物及库房油料。
五、值班人员要不断提高主人翁的责任感,要会使用各种灭火器。
六、值班人员要增加巡检次数,提高警觉,防患于未燃。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第12篇 x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 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 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 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 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