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k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二、学校小卖部
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三、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四、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另外,在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第2篇 中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上级有关学校食品管理规定,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经营场所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
2、学校食品经营场所每次进货必须主动接受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3、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蟑螂等。
5、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6、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合格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7、学校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按规定进行检测。
8、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第3篇 某学校食堂学生食品卫生制度
学校食堂学生食品卫生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二)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列要求。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分开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作。
(三)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及管理,积极争取区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
(四)发现学生患疾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学生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六)在适当时候,对全体炊事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或个人卫生不好的炊事人员要及时调整,或在患病期间调离食堂。
(七)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搭配,使学生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八)学校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
第4篇 学校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
学校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六)
为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即有利于工作又不造成滥用。
1、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原则:不采购化学类的食品添加剂,少使用植物食品添加剂,尽量使用自然原材料。
2、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途径,采购必须到正规专卖商品购买,并索取发票和相关手续。
3、在加工食品中应正确掌握使用量,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4、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5、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的事件应严肃处理。
第5篇 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第6篇 实验学校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使用台帐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使用台帐制度
1、食堂食品采购坚持定点采购。初次采购的供货商必须提供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个人身份证等)。每次采购时应索取该生产批次产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采购冷、鲜、肉禽时,应索取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证明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从固定单位采购食品的,签订食品采购供货合同。
2、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购货凭证。
3、入库前或使用前设专人验收,查验产品包装、标识、有效凭证及一般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索证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4、设立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台帐,登记每次交易使用情况。
登记内容:
(1)进货时间;
(2)供应商名称;
(3)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进货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5)进货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进货商品的数量;
(7)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登记食品原料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
(8)登记人签名;
(9)其他情况。
(10)将有关复印件和凭证要设专用档案盒保管。
5、食品采购、使用台帐和凭证档案盒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
第7篇 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孔、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第8篇 z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把好六个“关”:
1、把好进货关。做到不贪便宜,确保食品的新鲜;有食品的质检书,以备查。
2、把好储藏关。做到五个“防”:防霉、防蛀、防灰尘、防老鼠、防投毒。
3、把好烧煮关。荤素严格分开,规范操作顺序。荤菜要煮熟烧透,熟菜间要时时保洁。
4、把好消毒关。对食堂内的餐具等器具的消毒要认真,时间要充足,并及时放进保洁橱柜。
5、把好健康关。要求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抽烟,工作之前要洗手,身体不适要休息。
6、把好营养关。精心考虑每周菜谱,做到营养合理,搭配得当,确保师生吃饱、吃好。
第9篇 初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
成员:
2、食品卫生管理员:
3、食堂岗位责任人:
4、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5)根据本岗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第10篇 x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b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b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行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4、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b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腐b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s壳、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第11篇 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为保证师生健康,防止因食品从业人员患有安全的疾病而传染给师生的事件发生,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定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也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不得参加食堂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及其亲属患有碍食品卫生手传染病时,应暂时调离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岗位,三次便检呈阴性后方可上岗。
五、患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参加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岗位。
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统一组织的理论培训、技能培训、卫生知识培训。
八、培训样保证每周组织学习一次,做到培训有内容、有记录,并不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相关法律和食品卫生常识的考核。
九、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守法观念和综合素质,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
第12篇 浏阳一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3、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安全责任制度、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5、学校食堂的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m 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6、学校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符合:
(1)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有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调、消毒、保洁、备餐、原料库、餐厅等基本功能用房,条件允许的应设置成专间,布局应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非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后勤办公室、厕所、更衣室、非食品库房等。
(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一般供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 ,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其中切配、烹调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一半以上。
7、设置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8、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9、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学习,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