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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4 19:46:06 查看人数:25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

第1篇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

一、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二、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三、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四、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五、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六、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七、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第2篇 中小学校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制度-4

中小学校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制度(4)

一、一二年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放,每月一次。

二、三年级以上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

三、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期限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每天罚人民币壹角,超过两周者,取消借书资格。

五、损坏图书照价赔偿,丢书者罚款。

六、学生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第3篇 t学校图书资料赔偿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本校图书室的物质基础,是国家财产,读者必须爱护图书资料。如发现折卷、污损、撕剪、涂改、批注、遗失等现象,按本制度由借阅人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资料者,购买原书赔偿;不能赔偿原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现金:

1、一般图书,按原价的1-3倍赔偿,贵重图书按原价的4-6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连续出版物、期刊资料等,如遗失其中一册,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三、凡损坏的图书,按程度不同分别处理:

1、凡损坏情况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时,按原价的10%-30%赔偿;

2、损坏严重的按本制度的第二条赔偿。

四、对有意损坏图书、盗窃、或谎报遗失不还书者,追回原书,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原价的1-10倍赔偿。

五、不配合执行以上制度者,不给与继续借阅。

第4篇 现代实验小学学校图书室制度

哲商现代实验小学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第5篇 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安全制度

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安全制度

(一)、非本校教职员工不得随便进入书库,必须经该馆工作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库借书。

(二)、进书库不得随身带包,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三)、贵重图书须加强管理,有专门书橱要上锁。新书进馆后须专人保管,未经编号,不得出借。

(四)、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切断电源。

第6篇 中学学校图书室借阅制度

中学(学校)图书室借阅制度

1、本资料室只对教师开放,逐步做到提供教学、科研、群体竞赛、设备更新等方面书、刊,为教师的业务提高服务。

2、本室资料全部采取登记借阅的办法:

(1)、凡借书刊(包括期刊合订本)一律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一周。

(2)、凡借期刊、杂志类,只限当天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借阅,一律不准拿出办公室,(特殊需要经批准后方可借出)。

3、爱护书刊,严禁勾、批、折迭和撕页等,一经发现按学校图书馆管理办法处理。

4、资料员每天要认真办理登记借阅手续,资料室内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喧哗,要保持肃静,对于违背者,资料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主任进行罚款。

5、罚款规定:

(1)、凡未经批准拿走书刊者按天数累计罚款(一天罚款100元)。

(2)、丢失书刊者,按原书刊价三倍罚款。

(3)、对于在资料室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对于不爱护书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5元。

(5)、被罚款者要主动向资料员交款,否则由工资或奖金中如除。

第7篇 小学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小学(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1、每人每次借图书三册以内。

2、学校图书只限本单位教师借用,所借图书限期两个周归还,不按期归还者,图书管理员通知归还,若继续不按期归还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借书时,先查目录,然后填写索书单,将索书单交给工作人员予以登记。

4、取书时要仔细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所借原书不得批划、污损、遗失,如发生此情况,应按赔偿制度执行。

5、借书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第8篇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2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二)

一、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过10本,学生不得超过2本,杂志不得超过5本,学生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二、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贵重书籍按300%赔偿。

三、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四、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五、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六、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七、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八、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第9篇 学校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2、图书室必须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和纸屑等,不随地吐痰。

3、爱护图书,损坏赔偿。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以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现象,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由借阅人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4、读者进阅览室要遵守阅览室的一切制度。认真办理登记填写手续,读者阅读书报,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带出室外,阅完后按时交还。

5、凡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必须先还清所借书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10篇 x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第11篇 某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管理利用好班级图书角,经班级所有成员讨论,特制订如下制度:

*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所以捐献时请在管理员处登记,以便日后归还。

*全天为同学们开放借书,但建议大家在课间、中午比较空闲的时候借阅。

*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登记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时间,并检查书本完好程度,如有破损及时联系管理员。归还前交与管理员检查,再签字并注明归还时间。

*所借图书最少借二天,但7天内必须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如到期未还,经管理员提醒后还不还,做丢失处理。(赔偿书的原价)

*借阅者应保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画、批注或涂写,如发现则取消其一个月的借阅资格。有丢失的现象,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

*有偷窃图书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以原价的3倍进行赔偿。

*借阅图书者不得将图书转借,如有遗失双倍赔偿。

第12篇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借阅制度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借阅制度

一、学校图书只供本校职工和学习借阅。

二、学生借阅图书采用以班为单位,指定借书委员统一借阅。

三、本校学生以班为单位,集体借阅,每次可借10本。

五、学生借书期限:一般为一周,可续借。续借手续由借书委员来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满必须归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凡借阅图书,必须妥善保护,不能随便乱写、乱画、乱扯。所借图书若发现有破损、污染、缺页等情况,应赔偿制度赔偿。

七、高三学生必须在毕业前还清借书。不按期归还者,经学校同意扣发毕业证或升学准考证。

八、珍本、孤本和内部参考书一律不外借。

九、职工调离本校者,必须归还所借图书。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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