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锅炉房管理制度
1、锅炉房实行班长负责制,其成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2、锅炉工要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在搞好供应保障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水、煤、电等),降低消耗。
3、自觉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要请假,按时到岗,勤恳工作。
4、对机器、办公设施、各类工具,要加强爱护和保管,一切物具不得私自外借,丢失要照价赔偿。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5、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按作息时间做好供水、供暖工作,并负责锅炉房内外、煤场、浴池等场所的清扫工作。
6、锅炉房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每班列行打扫。煤场、渣场做到堆放清洁,场地每次取煤、倒渣打扫干净。锅炉房顶、四周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每周大扫除一次。配合学校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及时改正。
7、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8、严禁在锅炉房打麻将、喝酒,不留外人在锅炉房住宿,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摆弄锅炉电机等设备,否则,造成后果和损失一概自负。
第2篇 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2
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二)
锅炉房十分重要,其是否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与生活能否正常进行,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必须建立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重地,非锅炉房内的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司炉人员应凭证上岗,在工作时间内不会客、不脱岗、不酗酒、不做与锅炉运行无关的工作。
3、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锅炉房。
4、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教育,提高防范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3篇 学校锅炉房工作制度五
学校锅炉房工作制度(5)
为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提高锅炉工作效率,延长锅炉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锅炉工日常工作制度
1.锅炉工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搞好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
2.每天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
3.每天每班按水处理要求进行排污。
4.每星期将安全阀扳手提开放气一次。
5.每天每班要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一次。
6.每班要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7.每班要做好燃气、燃油、电、水消耗记录,以备检查。
8.当班时不得随意离岗,否则按考勤制度处理。
二、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工作。
2.在交班时间内接班人员没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3.在交班时如锅炉发生故障,交班人员不得交班,应协助接班人员共同处理故障,待一切恢复正常方可下班。
4.接班人员到班后,应先看运行记录,与交班人员进行下列检查:
1了解压力表指示是否正确可靠。
2冲洗水位表,检查锅炉水位是否正常,旋塞是否灵活。
3安全阀、排污阀是否严密良好。
4检查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5检查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
6检查维修常用的设备和工具是否齐全。
7检查清洁卫生及保养情况。
8如不符合交班规定,应及时报告领导并作相应处理,有特殊情况,交班时要协商解决,但事后要报告领导。
三、锅炉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工应对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检修,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2.每班应对规定的设备加油一次,不能遗漏。
3.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以保持准确灵敏。
4.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附件设备经常清理,场地打扫一次,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节约能源,经济运行。
四、紧急停炉及操作
为防止发生锅炉事故,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紧急停炉。
1.给水设备失灵。
2.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其中有一个失灵时。
3.锅炉元件损坏、炉墙倒塌、锅炉构件被烧红时。
4.其他运行情况异常时。
5.紧急停炉的操作顺序:
先关鼓风、再迅速关掉燃油、燃气阀门。
以上规定应严格执行。
第4篇 学校锅炉房安全制度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长安希望小学校
第5篇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长安希望小学校
第6篇 乡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第7篇 学校锅炉房管理制度7
学校锅炉房管理制度(七)
一、各工种人员工作时间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
二、配电室、操作室、水处理室、化验室、鼓引风机室和出渣由专业人员管理,非本工种人和基他人严禁入内。
三、操作室、休息室为值班司炉人员停炉时休息场所,工作时间内不许在操作室内休息,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四、全体人员要爱护锅炉房的各种设备和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破坏者按新价格赔偿,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发现有将原化公为私或送人者,除按价赔偿外,停止工作反省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
六、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清扫分担区的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其它废物垃圾等,保持室内卫生干净。在各工作室、操作室内严禁吸烟。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煤气罐等物品带入锅炉房内,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八、锅炉房内严禁外来人员逗留,或做其它活动。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事后应迅速离开。
九、锅炉房内电气焊需明火作业的须经班组长负责人同意,并要在现场配备灭火器。
十、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严禁停放在锅炉房内。
第8篇 学校锅炉房交接班制度6
学校锅炉房交接班制度(六)
一、在管理员或科长的监督下,双方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
二、交接班人员在下列情况下不准交班:
1.不向喝酒和生病人员交班。
2.如交班前发生事故,要在事故处理完后进行交班。
3.煤斗煤贮备不够,灰斗炉渣未清不交班。
4.交班时锅炉及附属设备故障尚未排除时不交班。
5.工具不齐全,卫生不整洁不交班。
三、接班人员应做到:
1.接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岗。
2.接班前保证休息,不准喝酒。
3.交接班前发生事故,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妥善处理。
4.审阅运行记录,对安全运行和设备进行较全面检查,并在运行日记上签字。
第9篇 学校锅炉房工作制度三
学校锅炉房工作制度2
(一)严禁按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与管理》进行工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失职而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则由锅炉工自己负责;如果造成重大事故的,则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及时供应中餐、晚餐和面馆所用的开水或热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保证按时供应学生的开水和热水。学生不得用现金购买开水和到浴室洗澡。必须使用学校镭射卡。
(三)爱护和保养锅炉及附属设备、工具,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将公物私自借给他人使用,丢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四)工作时要细心,燃料力求达到物尽其用。打扫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
第10篇 x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 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 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 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 度左右。
第11篇 学校锅炉房水处理交接班制度
学校锅炉房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人员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将化验、检测所用的仪器、器具等清洗干净,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并清理现场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二、检查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对软水、循环水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分析结果填入运行记录。
三、接班人员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交接现场,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查阅化验记录,并与交班人员共同对规定项目进行现场化验分析认定,在符合交接班规定的情况下,办理交接班手续。
四、交班时如遇故障或事故,应待故障排除或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手续。处理故障或事故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应予积极协助。
五、接班人员如未能在规定交接班时间到达现场而影响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视情处置,但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否则以脱岗论处。
第12篇 学校锅炉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
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类人员必须熟知安全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防火用具。
二、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电气焊工要持证上山岗,不得违章作业,明火作业事先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前要先清理各种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准备好防火工具。
四、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正压运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带火的炉渣推到室外。
五、各种热工仪表必须按规定每年复验一次,及时更换失灵的仪器仪表,不得超温超压运行。
六、吸烟要在指定地点,做到三不落地,对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规定作业人员,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觉,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视。
八、每年组织一次防火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