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事件和*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五.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形式
1.学校种类安全稳定信息报送报告,可通过电话方式报告和报送或当面口头报告。
2.维稳类信息,原则上以单位或个人名义书面报送。
3.学校定时公示学校安全主、分管领导电话和学校与上级有关安全职能部门电话、邮箱帐户。
六.学校安全事故事件上报时限
1.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 人以上,3人以下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2.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 以上人,3人以下或重伤3 人以上,10以下或财产损失1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在1小时内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报告,24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3.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 人以上或重伤10 人以上或财产损失数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在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向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 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4.学校发生消防、交通、公共卫生、传染病疫情、人身意外、群体伤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必要时根据事态发展实行滚动报告。
六.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责任制
1.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实行领导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
2.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必须严格报送程序与工作纪律,实行逐级上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3.学校上报紧急、重要安全稳定和重大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必须保证全面、真实、准确与时效性,如发生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知情不报和截留、扣压安全稳定信息等违纪行为,学校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严格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 区学校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日常值班及其他临时性值班。
2、值班人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3、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在岗,并保持通讯畅通。
4、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与保安共同负责安保工作,保安按时按点巡逻;本单位人员进入校园要履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未经值班领导同意不得进入。
5、值班人员对值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或校长直接报告,听后指令,妥善处理。
6、值班人员要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查岗,完成临时性任务。
7、值班人员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并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8、值班人员要有清醒的责任意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3篇 实验中学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第4篇 学校防雷安全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的《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田修亮
成员:张瑞皊丁建倪国良王永强张勋张爱芹
二、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三、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四、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五、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六、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七、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八、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九、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十、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十一、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5篇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 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第6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 中心完小校长、各完小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 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 责任追究
(一) 对责任人的追究
1、 各学校校长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 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对学校的追究
1、 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 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 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7篇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与制度。
一、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应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建立常规工作制。每年三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两次眼保健操,不断提高眼操的质量,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坚持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完善疾病防控制度。切实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针对学生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制订具体防控宣传计划。
五、强化传染病的防控和报告隔离制度。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规范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和规范体检档案,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为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规范保健室常规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建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九、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
(一)、教学卫生监督与管理:
1、教室的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及课桌椅及黑板符合卫生标准。
2、学生每天学习时间不超过各阶段年龄水平(6-8小时)。学生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保障学生每日睡眠时间(8-10小时/每天),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坚持每日两次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活动与放松。
4、教师应准时下课,杜绝拖堂,要求学生课间必须到室外活动,保证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5、根据学生视力情况,定期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6、培养学生正确读、写、坐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洁净、舒适、安全、和谐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1、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学校应把卫生工作作为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成为城市文明的典范与窗口。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卫生不合格的班级或个人取消班集体或个人评先资格。
2、建立卫生包干负责制。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花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教室、办公室、环境责任区等要求地面清洁,桌凳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 教室内设有卫生角,有常用急救用品。各班备有脸盆、毛巾、肥皂、纸篓等卫生设施,
做到放置有序。 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3、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坚持每天早中晚三小扫,逢节加倍扫,每周一次评比制度。
(2)厕所管理实行包干到班,责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个个相互监督。
(3)厕所里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涂画墙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不得将硬纸和杂物丢入便坑内,不得将污水、泥沙倒入便池。
(5)养成便后洗手习惯。
(6)经常清扫洗刷,用各种药水药剂,杀菌消毒,用樟脑丸、清新香剂等使厕所不但无臭无蝇虫,便池无尿碱。
(7)防止校内化粪池漫溢,特别是阴雨天,杜绝粪水污染环境甚至造成传染病流行。
3、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每天由值日老师、学生认真检查环境卫生,并在学校日志上记分,每周由值周师汇总成绩,表扬先进。总成绩纳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
第8篇 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出操、*管理制度
1、*铃响后,学生应立即排成二路纵队出教室,按学校排定次序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切勿前推后挤。走到操场后,按要求列队,在指定
地点站立。
2、出操、*完毕后,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3、如遇带凳子*时,一定要拿起凳子,小心行走,不得随意放下凳子在任何位置随意就坐。
4、值周老师在出操、*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随本班学生队伍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用餐、打水管理制度
1、学生三餐统一在餐厅,一切听从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指挥,不得拥挤。
2、打开水时,要认真、耐心的排队等候,不得随意插队,不得推搡他人,生活老师要认真负责。
3、清洗餐具时要细心、慎重、节约用水,防止烫伤。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不攀爬楼梯扶手,不做危险性游戏。
2、在楼梯、楼码头拐弯处不急跑、戏闹。
3、不得集体性拥堵楼道、楼梯,造成交通拥堵。
4、坚决杜绝学生用手攀拉扶手、栏杆下滑。
四、室外活动课安全管理
1、体育课前,检查学生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衣服、鞋,禁止带危险性物品。
2、活动课不定时检查学生人数,观察学生动态。
3、根据授课内容,准备器材,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4、杜绝窜班游戏、上课。
五、防水、电、火安全管理
1、各个区域内的水龙头,要求学生慢开,用完后一定要关紧、关好。
2、学校一切电器不得乱动,凡是用电都必须在老师的亲自指导下打开、关闭。
3、校园内杜绝明火,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厕所玩火,点蜡烛。
第9篇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我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到:
1、由专人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由饮用水管理组织机构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全自动电热开水器和盛装饮用水的器具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专人负责,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
2、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3、小卖部销售的饮料、饮水必须索取供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采购货物要查看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同时用肉眼检查饮料的质量和外包装。严禁小卖部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产品。
4、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第10篇 c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安全用电制度
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安全用电制度
一、计算机供电线路与照明、空调电路分开,单独供电。
二、计算机室及计算机应有专用接地线,确保接地效果,以免机壳带电,伤害学生。
三、电源总闸应设在管理人员或教师易操作、学生不易接触的地方,应有防护措施。
四、计算机室内的电源走线及网络连线应外套pvc槽管避免踩踏。
五、计算机室必须配备无腐蚀的安全灭火设施(如干粉灭火器),放于教室前后醒目位置。
六、教师、管理人员离开计算机室以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所有计算机及其它电器设备,然后再切断总电源,待一切检查妥当,方可离去。
七、学生上机时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本机电源,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按照《网络事故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八、计算机室供电异常时应停止使用设备。
九、计算机运行中发生停电、断电事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逐台关闭单机电源,待事故排除后再恢复运行。
第11篇 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考核是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的决定性环节。
2、学校建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岗位组成考核小组。
3、建立健全安全考核的经常机制,依据《考评方案》一学期组织一次考核,一学年进行一次兑现——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体系,是教职员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的主要依据,发生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
4、安全考评依据《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考核方案》进行。
5、考评奖励: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考核成绩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
(2)80—89分的为达标单位。
(3)安全意识强,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5)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6)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7)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8)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一票否决”:
(1)综合考评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
(3)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被盗、火灾等,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4)学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食物中毒事故的。
7、综合考核70—79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
8、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12篇 学校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