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学校学生视力保护制度
中学(学校)学生视力保护制度
一、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坐姿和阅读、书写习惯。
二、每月调换座位一次,坚持做好眼保健操。
三、对视力不好的学生,座次安排予以照顾,作业量不宜过重。
四、经常注意用眼卫生,坚持“三要”、“五不”,即看书写字姿势要端正,书本离眼距离要一尺远,看书写字一小时后要休息远望片刻,不要乘车走路看书,不要躺在床上看书,不要侧身歪头看书,不要在光线太强太暗的地方学习,不要做有害于眼睛的玩耍和动作。
五、教室布置要严肃大方,墙壁保持清洁,黑板保持漆黑无反光、无裂缝,灯光配备要科学合理。
六、各班卫生员每天督促检查做眼保健操。
第2篇 中学学校行政办公室规章制度
中学(学校)行政办公室规章制度
学校行政办公室是直接执行校级领导和校行政会议决议的部门,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为了把办公室的工作做得有条不紊,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校董事会、行政会议指示和决议。
三、做好协调各处室的工作,把行政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个处室。
四、把校行政工作的思路安排好;每个学期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五、督促考勤人员严格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和处理办法。
六、及时填写(登记)和传达上级来电、来文,及时把文件交给校长或有关处室阅读处理,并分类保存。
七、保管和使用好学校行政和党支部印章,不得使用学校印章加盖空白介绍信、表格、纸张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公章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八、负责通知学校组织的各级会议及会前准备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
十、以文明用语热情接待领导、外单位办事人员及来访学生家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十一、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如有特殊情况,提前报告学校领导。
第3篇 二中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谷阳二中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私拉乱接,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严禁电表外接线用电。
二、食堂等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按时交纳电费。
三、所有个人用电表须经基建科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班主任和学生共同承担。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班主任承担。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照明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4篇 中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上级有关学校食品管理规定,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经营场所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
2、学校食品经营场所每次进货必须主动接受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3、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蟑螂等。
5、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6、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合格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7、学校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按规定进行检测。
8、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第5篇 大港中学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加强学校与教职工、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提高学校服务质量、办学水平,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订校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每周日中午12:20-13:20(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接待地点:图办楼四楼小会议室(401办公室对面)。
三、接待人员:根据学期行政值日安排,落实每周的一名值日校级领导(校长、书记、副校长)和一名行政工作人员。
四、接待对象:全校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五、接待事项: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接待组织:校长接待日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和落实。接待日由行政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和接待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好工作交办单,由接待校长批示后的及时督查落实。并及时由办公室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访人员。
七、对不能当面咨询的人员,学校设立热线电话、校长信箱和电子邮箱。热线电话是:0511-85580405;校长信箱设在学校文化长廊处,每周一上午开箱;校长电子邮箱地址:****,每周一上午打开邮箱。
江苏省港大中学
第6篇 中学/学校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中学学校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根据会计稽核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内容
本校内部财务稽核以学校分管校长为领导,财务主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校的有关制度执行,确保本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出纳稽核工作职责:
1.按《原始凭证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复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要求,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对不符合《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坚决不予受理,情况严重的必须逐级反映,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规定,审核报销凭证是否符合审批手续。
3.对于违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规定的报销凭证坚决不予受理。
4.对于违反稽核职责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责任。
会计稽核工作职责:
1.负责稽核已编制的记账凭证。
2.负责将稽核后的记账凭证进行记账。
3.负责将明细账进行账账核对。
第7篇 实验中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第8篇 土门中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门土中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各宿管员、各包片教师、各住宿生:
现将z县门土初级中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办法:
一、所有校外住宿生必须服从房东、包片教师的管理,舍长、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查找汇报,本宿舍内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宿管员、包片教师、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校外住宿生的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学生并及时逐级汇报。
二、每天晚上10:30舍长和安全预案要检查各社员回宿情况,11:00所有住宿生必须全部就寝。对不按时回宿舍,留宿他人,或11:00后仍干其他事情的同学,安全员和舍长必须如实向班主任、包片教师、房东等人汇报。
三、全体校外住宿生必须高度关注自身安全,及时汇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必须认清做好值日生轮流,确保宿舍干净卫生。
四、勤晒被褥,勤开窗通风换气,努力加强体育锻炼,发现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同学之间不互用毛巾、脸盆等,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
五、宿舍内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热得快”,蜂窝煤烧水,不得在裸露电线、细线和活动线上使用电磁炉,煤气灶必须离床1.2米以上。
六、所有女生一是要洁身自好,慎重交友。不得男女合租一院,不得男女混住。夜晚一律不得单独外出,不得约男生到自己宿舍来玩,更不得到男生宿舍或室外和异性闲逛,所有女生一定要相互监督及时举报。夜晚睡觉关死门窗,发现可疑坏人骚扰要及时举报或大声求救。
七、同学之间要宽容相待,发生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找老师协调处理,严禁在校内外打架或邀请被人打群架,以防触犯刑律造成终身悔恨。所有同学要及时劝架,及时报告老师,对于能及时阻止恶性打架或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生,按照学校《优秀生助学奖励基金奖励办法》予以重奖。
门土初级中学
第9篇 中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保管档案室门、柜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室门、柜。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柜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三、档案管理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学校文书、教学、教育、后勤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上级文件及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在工作结束后立卷归档。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三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六、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七、档案室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z
组员:z
管理员:z
第10篇 中学学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学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系指供广大教职工、学生、家属集中学习、生活、娱乐的下列场所:
1、室内体育馆、会议室等;
2、教学大楼、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以及30人以上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
3、校内教职工、学生食堂、公共餐厅等;
4、其它可供教工、学生、进行集中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要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工作直接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第四条:公共场所主管部门与其他单位、部门发生借用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使用者负主要责任,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负责对公共场所进行建设及装修的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报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共场所内部装修不得改变原有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向外开,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公共场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畅通无阻,严禁上锁、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灯;
4、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安装和定期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负荷、不得擅自改装。
第九条:在公共场所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险物品;
2、使用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内部设备检修、施工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公共场所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4、严禁个人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公共场所。
第十条:各公共场所主管部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总务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职责,具体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中学学校原始凭证稽核制度
中学学校原始凭证稽核制度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与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具体稽核制度如下: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齐全: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涉及实物的,还应具备实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小写和大写金额合计;经济业务内容不涉及实物的原始凭证,还应具备经济业务内容、款项用途。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其中,发票和收据必须盖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购买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必须有财产保管员的签字,并附有固定资产增加单。
4.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涂改。
5.作为原始凭证的发票和收据必须是用复写纸套写的。
第12篇 中学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学校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现将有关细则通告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科室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宿舍、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教室电扇在摄氏二十五度以上开始启用;
3、一、二幢教学楼周六下午4:00至周日下午4:00,三、四、五幢教学楼周六晚9:00至周日下午4:00不送电(特殊情况除外);
4、未经学校允许,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将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元。
5、禁止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禁止私自开启楼层控制开关,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如无大型活动体育馆不开放、不开灯;
7、教室、寝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违者除通报批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9、在校园内居住的教职工,均由学校统一安装电表,按规定按时交纳电费。
10、为了鼓励师生员工进一步节约用电,反对浪费,学期末学校将奖励节约用电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