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图书借阅制度-6
学校图书借阅制度6
学校图书阅览室是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架借书。每人限借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2册。工具类图书一般供查阅,不外借。
3.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赔偿。
4.调离人员必须先清还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书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
6.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如有发现,按现价1~2倍赔款。
7.学生借书按级段、班级分配的时间,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办理。排队有序借书,不得打闹
第2篇 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华晶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华晶学校学生图书借阅制度
一、借阅图书时要认真登记,填写借书证,不得了草。
二、每次借书不得超过两本,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如没看完可办续借手续。
三、所借图书,不准圈、点、勾、画,不得损坏,不得丢失。如违反规定,轻者批评教育,报告班主任;重者据程度轻重,分别予以20%,50%,80%的罚金,丢失者,加倍赔偿。
四、借书、还书要保持室内肃静、卫生,秩序井然,相互礼让;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东西,不准高声喧哗,不准打闹。
华晶学校教师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师评借书证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
二、凡本校教职工所借图书及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划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防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须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第3篇 中小学校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制度-4
中小学校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制度(4)
一、一二年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放,每月一次。
二、三年级以上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
三、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期限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每天罚人民币壹角,超过两周者,取消借书资格。
五、损坏图书照价赔偿,丢书者罚款。
六、学生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第4篇 小学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小学(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1、每人每次借图书三册以内。
2、学校图书只限本单位教师借用,所借图书限期两个周归还,不按期归还者,图书管理员通知归还,若继续不按期归还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借书时,先查目录,然后填写索书单,将索书单交给工作人员予以登记。
4、取书时要仔细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所借原书不得批划、污损、遗失,如发生此情况,应按赔偿制度执行。
5、借书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