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及**市教委、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下列收费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学校的收费及管理。
1、按教育部、财政部(财综(2003)94号)文件规定;**市教委、市物价局、区教育局、区物价局等文件规定的,坚决执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不准以特色班、竞赛班等名义违反规定招生收费
3、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或强制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和其他各类物品等
4、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严格执行核定的学费、书簿费标准,一次性统一收取,不得乱收其他费用。
5、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校服、住院医疗互助金等)及素质教育需要的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自愿项目所需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各部门开学前制定计划――报收费领导小组审核――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签字同意――区教育及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办理。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在学校收费公示栏中按照要求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注明已审批、备案的学生家长自愿项目,并根据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开学收费前以告家长书形式告知学生家长。
7、严禁对学生进行大面积、收费补课和举办学科办班,不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第2篇 中学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十一、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第3篇 中学学校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制度
一、食堂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
二、清洗餐具,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三、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c,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
四、采用自动洗碗机消毒的,水温控制在85度c,冲洗消毒时间在40秒以上。
五、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并有明显标记。
六、保洁柜内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用品。
第4篇 中学学校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各办公室管理,创造安全、优美的办公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指定本制度。
一、保证各办公室的安全使用:
1、员工须严格保守办公室设备有关密码,不得将密码告诉非办公室人员。
2、员工须严格保管办公室门钥匙,不得将钥匙借非办公室人员。
二、员工上班时须注意仪表,穿戴整齐大方,注意佩带胸卡。待人热情、友好、真诚,待客精神饱满,不卑不亢,无不礼貌行为。
三、所有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在会议室、接待室吸烟时,请勿乱仍烟头。
四、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办公室交谈注意音量控制,禁止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
五、一切来访需要在门卫处登记,由门卫联系相关部门并经同意后方可接待。
外来访客统一由行政办公室接待,询明客人来访目的后,尽快通知有关部门或人员,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办公时间严禁会私客。
六、禁止有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禁止拨打特殊服务号码,违者除支付电话费用以外每次罚款50元。
七、严禁办公时间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发私人邮件,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八、为保证办公室区域干净整洁,不准在办公桌、柜子及窗台上搭晾毛巾、放置衣服;办公室用品尽量摆放整齐、合理;爱护使用办公设备。
九、员工下班或外出时,应妥善保管好办公物品,如:文件、资料、光盘等,下班后应将抽屉、柜子锁好,并确保电脑关闭。
十、禁止在办公室做私事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5篇 海东初中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海东初中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结合我校水、电用量、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分配用水用电指标,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浪费水、电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浪费数量的多少,给以经济处罚。
二、管理职责
学校水电管理由总务处水电科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校各部门用水用电工作,负责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相关工作的协调;
2、组织全校各部门水电表具的安装,按时抄表,并报财务和有关部门;
3、及时向店面用户、校外住户下发缴纳水、电费通知单,配合财务室收取校外住户水电费;
4、组织用水用电制度的实行,检查全校水、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减少线路损耗,组织实施节水、节电的奖惩工作;
5、组织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工作。
三、管理责任制
1、教学楼用电由管理员负责管理,晚自习结束后,及时关电源总闸。
2、办公楼用水由学校保洁员负责管理,按时关掉大楼内卫生间水龙头。大楼内用电由电工负责管理,各办公室协助,做到下班时及时关掉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
3、教学楼、公共厕所水、电由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水、电由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5、食堂用水由食堂承包人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协助。
四、校内各部门用水用电都安装水、电表、按月计量,按实计收费,学校安装的水、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
五、校内基建和大修需用学校水电表,经过批准安装水、电表后才能使用。设备费、安装费由用户承担,并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标准交纳水费、电费。
六、学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热设备。否则,按违章用电处理。
七、水费、电费收缴办法
1、水电抄表员按期抄水、电表,填写水、电费账单,按期送达计财处。
2、学校教职工水、电费由财务室直接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校外住户、店面用户接到水电费账单后,按水、电费账单规定的付款日限到学校水电班交纳,逾期强制停电。
3、校外住户、店面用户超过规定时间付水电费都要交纳滞纳金,当月交滞纳金为应交费用的5%,过月累计增加,每过一个月增加5%。
4、各用水、用电住户对抄表数、收费数有疑问时,应在付款规定日期内,向水电科进行查询,如有差错,予以纠正。
八、违章用水用电处理办法。
1、对于损坏水电设备,私自接水接电、偷用水电应进行劝阻揭发,按罚款的20%-50%奖励有关人员。
2、私接电源、水源、未安装水、电表具计量用水用电,按设备功率1-3个月的用量交纳水电费,并停止供水供电。如确属需要使用校内水电者,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供水供电,其接通费用由用户自理。
3、公共场所办公室集体宿舍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水壶、电炉等电热设备,一经发现,按电热器设备功率1-3月的电量交纳电费,私拉电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4、损坏水电设备按价赔偿工料费;故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工料费I一3倍的罚款。
5、拒绝交纳水电费,无正当理由超过1个月者,作停止供水供电处理。如确需校内水电供应者,应缴清所欠电费和滞纳金,提出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再给以接通水电、但应承担全部工料费用。
海东初中
第6篇 中学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管理。
1、外来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来意,经保安核实,被访人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园。
2、来访人员必须接受门卫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不得在校内闲逛、推销、无故逗留等。
3、凡须进入现场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与本活动无关的物品。
4、如果被访对象正在进行教学活动,来访人员必须在门房等候,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
5、门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按时交接,由带班人员将值班情况交待清楚,保证值班正常进行。
6、来访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低速行驶,按规定的地点停车 7、来访完毕离开时,来访人员在门房登记后离开,由保卫人员签注离开时间。
第7篇 华庄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庄华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 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 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任何危害校园网正常运作的行为,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 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 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多媒体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 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U盘存放。
7. 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 各处室部门和各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系统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 各处室部门和各办公室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 现代信息技术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8篇 市中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市中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站的资源优势,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如下审核管理制度
1.所发布信息、资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2.校长室、党支部、教导处、政教处、校务办、教科室、团队、工会、人事办、各年级组等及时发布有关学校的重大活动、会议通知、活动通知、师生获奖等信息,校长室及时审核所发布的信息,确保网上信息的真实、准确。
3.各教研组安排专人上传各学科的优秀课件、教案等教学资源,教研组长负责网上资源的审核工作,应当保证网上资源的质量。
4.各类信息由各处室(教研组)通讯员负责上传,编辑人员对上传信息进行预审核。
5.上传的各类信息必须按下列要求设计版面:
(1) 文字排版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新闻类信息行间距为2倍,其它为1.5倍。文章正文不能带标题,第一段开头顶格写!其他段文章开头要空两格!
(2)图片要求:上传图片应进行适当处理,图文信息应采用环绕型排版,图片大小由文章长短而定,图片不得超过4张,最好为1至2张;图片新闻栏目中,每页图片数量一般不超过10张,最好为4张,图片排列一般为一行二至三张;学生书画作品中每页图片数量一般为1张,图片大小一般为宽度600像素左右按比例压缩。
(3)图片新闻、书画摄影、小制作等应有文字说明(要在图下方)。
(4)文字信息不得用图片形式上传。
6.通讯员上传信息要正确选择相关栏目。
7.信息作者栏中必须填写文章撰写者姓名,不得填写作者单位(若需填写,请在文章最后注明),若是转载文章作者不明,请填写“未知”或“佚名”,但一定要注明出处。
8.除转载信息需填写实际来源外,信息来源栏中一律填写“本站原创”。
9.凡上传信息栏目选择错误、信息质量低、错别字多、称谓错误、排版和照片不符要求等一律不予审核发表。
市中学
第9篇 二中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二中(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1.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核对银行帐及支票、收据、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分离;
2.货币资金业务都由领导审批授权;
3.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和财务处理经过严格审核;
4.收、付款业务在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足额入帐,作到日清月结;
5.会计与出纳定期核对日记帐与总帐,主管会计定期与银行对帐,稽核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监盘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6.出纳主管的现金和银行单据的收付保管限制他人接近,现金收付集中办理并及时解交银行;
7.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发货、装运、付款、盘存等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8.存货的购入、发出经过授权和严格的审批手续;
9.存货的办理过程中经过采购计划、入库登记簿、发货单、领料单和帐簿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11.设置独立的存货验收人员,所有采购的存货根据合同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核点数量,检测质量,出具验收单等;
12.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与稽核,保证财会部门与仓库的帐帐、帐实一致;
13.财会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对编制完毕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正确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章;
14.会计报表按月或年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各级主管部门。
第10篇 北坡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第三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和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主任以上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组成。
二、校务公开的作用是增加办事透明度,促进学校主要领导的廉洁自律,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方案,人事任免,干部调整,评优奖励,职称评聘,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等。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包括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向全体教师汇报,向学校教代会汇报,校领导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通报情况等。
第11篇 实中学校食品准入制度
陆安实中学校食品准入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及供货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 本单位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对供货产品的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学校的快速通道,保障入校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 本单位与供货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四条 本单位在与供货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前考察其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以增强履行合同的法律保障。
第六条 本单位在建立准入的基础上,还应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
第12篇 f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第一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学校为了加强公物保管,维护集体财产,特拟定《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物的发放、维护和评估工作。
二、赔偿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损坏公物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必须做出相应赔偿。
2、学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教学设备和公共财产三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3、师生对领用的学校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班主任对本班领用的公物负责;各年级主任、办公室主任为该年级、办公室的责任人,对本年级、办公室部领用的公物负责。若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丢失现象,将由班、级、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人)根据责任大小按赔偿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三、赔偿原则
1、各班教室桌凳、门窗、玻璃、锁、日光灯、风扇及开关、插座、黑板、多媒体设备等室内公物,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1)教室公物被损坏,该教室责任人(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并按规定及时做出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2、各年级、办公室内的桌椅、门窗、日光灯、风扇、饮水机、电话、电脑等一切公物由级主任、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管理。
(1)凡人为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3、对于楼道、楼梯、花台、花带等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被有意损坏,应从严处理,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损坏防盗设施、消防设施按实价赔偿。
2、损坏木窗玻璃5―10元/块,铝合金窗玻璃50―80元/块,黑板1200元/块。
3、损坏铝合金窗锁扣15元/只。
4、刻画课桌凳赔30―50元/处,损坏凳子50元/只,损坏课桌赔80元/只。
5、损坏门板的赔偿30―500元/块。
6、损坏水龙头根据大小赔偿8―15元/只。
7、损坏闸阀根据大小赔偿20―200元/只。
8、损坏水管的,按实价赔偿。
9、损坏电器开关赔偿10元/只,插座10元/只,调速器25元/只,镇流器20元/只。
10、损坏节能灯泡赔偿10元/只,普通灯泡2元/只;损坏壁灯、吸顶灯、路灯等,按实价赔偿。
11、损坏球类、图书等物品按实价赔偿。
12、损坏贵重物品如照像机、电视机、录像机、计算机、收录机、乐器等,由于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损失时,由班主任(或责任人)赔偿。
13、损坏花草树木赔偿30元,名贵花木按实价赔偿。
14、玷污或毁坏墙壁、雕塑、亭台、水榭、灯箱、广告、宣传牌等设施者,视其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15、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等,按实价赔偿。
16、学校采购回的物资,经各验收人员检验查明,应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的(如残、次、废品,短斤少两的等),在货款未付的情况下,由采购员负责追赔。本校自行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押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赔偿。校外运输机构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采购员向运输方索赔。采购物资经查明应由保险机构负责赔偿的,由财务室协助采购员向保险机构索赔。
17、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本人负责赔偿。若当天赔偿有困难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师生担保)。以实物赔偿或维修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员验收合格方算赔偿完毕。
18、其它损坏公物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赔偿。
五、赔偿方式
以“现金赔偿、实物(或维修)赔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赔偿处理应在损坏事故鉴定作出一周内,完善赔偿、维修等一切程序。
六、奖惩办法
学校依据公物保管制度,每学期定期组织公物清查,如发现公物损坏没有及时报修的,用适当提高赔偿标准的办法进行惩处。对公物保管较好,并积极协助学校开展理赔工作的教职工,每学年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