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学校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查房点名制度,坚持周一至周五,星期天抽查,周六全面查房点名。对外宿和晚归的学生,查明原因,以黑板报的形式给予通报批评。
2、经常检查学生在宿舍内遵章守纪的情况,若发现有吵嘴、打架、斗殴的行为或苗头,立即组织调解和查处。
3、严禁管制刀具带入宿舍。发现学生隐藏或持有长短刀、梭标、铁棒、铁叉等管制制刀具,要立即收缴,并查明原因,责令其写出检查,严格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送保卫处处理。寝室里严禁放置酒瓶、玻璃和铁器。
4、宿舍内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毒、赌博。屡教不改者,报送分院、系部处理。
5、严禁学生站立于阳台栏杆上晒衣物,或骑坐在阳台栏杆上聊天,严禁学生站、蹲在窗台上擦洗玻璃,严禁拖把、花盆、脸盆、水桶,其他重物放置在窗台、阳台栏杆上,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6、上课、自习时间内,要多巡视检查各楼层、寝室的安全防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报告。
7、严禁在宿舍内烧饭、菜、煮中药和焚烧纸张物品。
8、每日晚上23时后,督促各寝室熄灭烛光。违者通报批评或送有关分院、系部处理。
9、每日晚上学生就寝时,督促各寝室关门反锁。
10、每月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大检查并及时整改。
11、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善、完好,妥善保管好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12、经常检查各寝室床架是否完好,对床架脱焊、摇摆等现象要立即整改,严禁学生在床上打打闹闹,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2篇 中学学校安全问责制度处理细则
中学(学校)安全问责制度处理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根据《广东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各岗位安全工作实行问则制,细则如下:
一、行政管理问责
对属于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责任事故,依据其职责范围和责任轻重,分别予以以下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撤职;开除公职。
触犯刑律者,依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二、财产损失问责
各岗位因个人过失造成岗位管辖财产等学校公共财产非正常损耗损失,责任人负赔偿责任,触犯刑律者,依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岗位管辖财产指教师个人使用的电脑等办公用具、各功能室器材、各班平台电脑等设备、消防等公共设施等。
三、安全常务工作责任问责
1.对在职在编人员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尽职、怠工或不作为而造成的事故,依第一条行政管理责任方式处理。
2.对聘用职工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尽职、怠工或不作为而造成的事故,依据其责任轻重,分别作出以下处罚:罚款并通报批评;罚款并解除合同。触犯刑律者,依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管理问责
1.出现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岗位人员非因学校批准的,一律坚守岗位。擅自离岗或履职不作为者,依行政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事故的,依事故责任追究其责任。
2.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岗位人员到位,凡离岗或履职不作为者,依行政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事故的,依事故责任追究其责任。
五、具体责任人职责
1.总务处电工对用电设施检查、维修、更换、安全负责。
2.总务处水电工对消防设施、水暖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换负责。
3.食堂主管对食品卫生负责,医务室负检查督促责任。
4.庶务组负责人对饮水安全负责。
5.班主任对班级学生在校安全负责。
6.科任教师对课堂安全负责。
7.司机对行车安全负责。
8.午休、楼层值班老师对所辖范围学生安全管理负责。
9.保安队对学校治安负责。
10.活动组织者、领队对活动安全负责。
第3篇 中学学校学生安全制度
中学(学校)学生安全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读安全工作的管理,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安全制度:
一、体育运动安全
1、参加体育运动,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适时调整活动强度,遵守运动规则。
2、严禁哄闹争抢过度现象,防止伤害事故。
3、不准在教学区内、楼道上踢足球、打篮球等。
4、体育组要检查体育器材,按时收缴,保证安全。
5、体育课时学生要听从老师的安排,不做危险或超出自己能力的动作,尤其投掷、跳跃项目,体育老师应强调安全。
6、请假学生须当面向体育老师说明原因或将请假条交体育老师,否则后果自负。
二、交通安全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车抢道、骑车带人、哄闹骑飞车双手脱把等违反交规行为。
2、通过“十字”口或拐弯,首先应减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安全通过。
3、校园内一律不准骑车,进入校园应下车推行,按区域放车锁好车。
三、卫生劳动安全
1、打扫卫生时,不准用劳动工具打闹、戏耍。擦楼梯、窗户时特别是高层窗户,应用擦窗刷,并采取保护方法。
2、参加所有社会公益劳动均应周密组织妥善安排,确保安全。
四、防火安全
1、严禁学生抽烟。
2、学生不准装火柴、打火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校。
3、不准搬动消防器材。
五、用电安全
1、学生严禁用金属棒启动日光灯。
2、保护电器开关,发现盖板破损、电线裸露、电线落地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不准乱动。
3、男女生公寓严禁私自接线、使用电炉、电褥、热水器等。
六、饮食卫生安全
1、强调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喝生水,不吃假冒过期产品。
2、所有面对学生开放的饮食摊点的人员必须有卫生许可证、身体健康证、营业证。
3、学生严禁携带非本人治病用的各种药品。
七、课间安全
1、课间开展有意义的活动,严禁攀高、坐窗、爬栏杆、爬篮球架、爬水泥楼台、在楼道嬉闹等现象。
2、下楼梯时要有秩序,严禁拥护打闹,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八、放学安全
1、全体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离校,按时回家。
2、学生离校要养成关窗关灯、关电扇等习惯,不准放学途中打台球、玩游戏等。在校住宿学生最迟晚上11:30要进入公寓休息。
九、门卫安全
1、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学生不得邀请外人来校逗留。
2、学生要自觉接受门卫人员和执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3、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随时处理偶发事件,认真登记来校人员,确保校园的平安。
十、防盗安全
1、全体师生应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天晚上值班检查,确保学校安全。
十一、校外活动安全
1、严禁任何人私自组织外出春游、郊游等,如违犯,一切后果自负。
2、任何学生严禁未经批准私自集体外出活动。
3、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人认真安排,周密布置,落实责任,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4、如确需外出活动的班级,必须提出申请,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4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第5篇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
不准披散发;
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3、学校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周围环境要经常打扫清洁,沟道要经常冲洗干净,不得有剩饭、剩菜和污泥,防蚊蝇孳生。
购回的蔬菜不允许摆放在地上,也不允许混装,要按要求用菜架分类摆放并且防蝇防尘防变质。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对即将烹调的各类蔬菜洗净后用清水浸泡30分钟以上,防止蔬菜上的残留农药中毒。
5、严格食堂食品加工管理,禁止加工出售菌类、四季豆类、发芽的马铃薯和冷荤凉菜等卫生安全隐患大的食品;
禁止出售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禁止出售隔夜的饭菜。
6、食堂内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7、食堂的砧板、刀具要生、熟分开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
生熟食品要分开摆放;
食品用具、容器、加工工具和其它餐饮用具(包括学生碗筷)的清洁消毒和保洁,要严格按照《食堂餐饮具、学生碗筷清洗消毒制度》执行,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打扫并随时保持清洁。
8、食堂采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做到每天一次检查并有记录,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
采购的油、盐、酱、醋等典型食品原料必须实行索证制度;
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食品;
采购的蔬菜必须是清洁新鲜、感官无异常或没有异味的。
9、学校食堂加工出售的饭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做到每天“三检查、三登记”,即早、中、晚餐前检查人员分别进行检查和登记。
主要检查加工出售的饭菜是否有异味,是否出售隔夜饭菜,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饭菜,坚决作废处理。
10、学校的小卖部,只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才能出租:
(1)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书,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1、学校出租小卖部,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承租人必须履行小卖部承诺书。
禁止出售来历不明或标识不清,无相应检验合格证的食品;
禁止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添加剂、色素过多,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冰棒及其它饮品;
禁止出售“三防”措施不力,被苍蝇、螳螂、老鼠等爬过、吃过的食品。
承租人必须与供货方签订“代购协议书”。
12、学校要协调卫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出租的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坚决没收禁止出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
13、学校要求家长劝告、教育学生(或子女)不要在学校周边餐馆用餐及购买各类食品。
第6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五)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 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 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发展规化科。
9.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7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 中心完小校长、各完小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 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 责任追究
(一) 对责任人的追究
1、 各学校校长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 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对学校的追究
1、 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 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 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8篇 zx学校校舍安全制度
中心学校校舍安全制度
一、校舍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物质条件,必须加强管理,将管理使用责任包干到处室、班级和个人,提高使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三、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四、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领导和总务人员要经常对学校围墙、室内门窗、火源、电源进行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做好记录。
六、校园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学校防盗设施要不断加强,做到有备无患。
第9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10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确保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二、对食堂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并进行彻底大扫除,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进行彻底清理和销毁,并做好餐具清洁消毒等工作。对学生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公共设施进行打扫及消毒。同时,每年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营养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即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培训、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留样菜以及食品卫生检查的书面记录。
四、学校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规范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小卖部必须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五、加强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饮水机,在开学前必须对食堂蓄水池进行清洗,确保学生喝到足量的饮用水,并做好饮水器具的消毒和记录工作。
六、做好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等形式,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源性疾患的预防,对师生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上报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或者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应迅速上报疾控部门。
第11篇 某外国语中学学校重点部门消防安全制度
外国语中学学校重点部门消防安全制度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任务,根据宜昌外国语学校的教学实际和实验室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实验室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库等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安装是否牢固,发现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2、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地点存放,并加锁,钥匙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并经常检查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3、实验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检测并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实验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实验员核实,并按规定用量交给任课教师,交接要有书面记录,用完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实验员,并做好记录。
5、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6、任何人在化学实验时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7、实验时,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起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8、实验完毕,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容许将实验器具及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员要认真查收。
9、学生实验时,任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险的后果,意外事件的处理等,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10、工作调动时,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经清查、盘点、对帐,帐卡(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后,交接双方手续办理清楚,方可调离。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保证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一、规定
(一)公寓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为负责该楼层的宿舍管理员。
(二)学生公寓每层配置消防器材,由责任区负责人管理。每层配置的消防器材数量根据楼层寝室个数略有不同。由总务部门派人每月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三)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四)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
(五)责任区负责人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六)任何人不得在公寓内开灶做饭,或使用电炉子。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电梳子、蓄电池式应急灯和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
(七)严禁乱动总电源开关、保险及楼内的消防器材,不准私安电器插座,严禁擅自拉电线或改装、拆除公寓配套电器及线路。
(八)公寓楼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物品,不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
(九)公寓内禁止吸烟;熄灯后不得点蜡烛。
(十)公寓楼内禁止燃烧废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一)寝室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煤油炉、烧酒精炉等)或乱扔烟蒂的,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二)寝室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梳子、伪劣电源插板、非安全器具等),一经查出,没收违章电器设备,并根据学生手册及宿舍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进行处分。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集体使用的违禁物品,按私人物品没收上交学校保管。
学校配电房消防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政党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
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计算机房消防安全条例
一.认真学习各类有关安全法规,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
二、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
三、严禁在机房内乱接、乱拉电线,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热器具。
四、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紧急事件时会报警、会迅速合理疏散人员。
五、严禁私自随意拖拉网线、改动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配置;每台机器都要配有软硬件双重保护。
六、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攻击性程序;软件、文件使用前都要查毒杀毒;在病毒高发日前更改日期或病毒高发日停止上机。
七、严禁任何人将有强烈辐射、磁性、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对计算机设备的安全造成损害的物品带入机房。
八、维护和保持计算机房较好的物理环境,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允许带水杯,严禁在机房内倒残水。
九、负责机房电脑、空调及其他财产的安全;人员离开必须经过检查,关灯、断电、锁好门窗。
十、负责机房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力求保护好现场。
十一、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肇事者和相关人员的个人责任,并予严肃处理。
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图书馆安全工作,确保图书馆藏书及设备安全,保护学校财产,特对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如下规定: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书库、阅览室。
2、严禁使用电炉及其它明火电器。
3、各书库、阅览室严禁烟火,对抽烟人员应劝其离开。
4、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阻碍消防器材顺利使用,不得擅自移动消防器材。
5、禁止私自接电源、改动电路。
6、下班离岗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门窗窗帘、门锁及电器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维修。
7、管理人员和读者不得在存有书、刊的书库等地方,吃易引发虫灾鼠害的食物,发现虫灾鼠害及书刊霉损应及时报告和处理。特别对白蚁的危害应引起高度重视,经常检查,及时反馈。
8、管理人员携带书刊或公物出馆应办好有关借阅或使用手续。
9、图书馆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自行消除的应报告学校处理。
10、明确和承担本岗位安全和防火责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人人自觉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训练。
11、义务消防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掌握使用设施的知识与技能,保持其性能良好。
12、遇到火灾不能自行扑灭时,应及时电话报警。
以上守则,图书馆管理员和读者须共同遵守,违反者按学校规章处罚。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停炉检查,正常情况下每年做一次水压实验,锅炉的检查和水压实验应有详细的情况记录,并有检验人员签字,这些记载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2、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
3、每班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
4、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
5、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压力表每半年送检一次。
6、正常运行4-6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水垢厚度不应超过1mm,如超过应缩短清垢时间。
7、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修理或更换配件,如发现重大问题,应联系有资质的修理单位,先制定好修理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修理,并作好修理记录。
第12篇 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3、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实验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
4、教务处每月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
7、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时,凡因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8、实验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9、如果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房门,有序组织学生撤离,成人随后离开,以生命至上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