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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9-18 17:06:01 查看人数:26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未持有规定的证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二、在校园内,对没有证件又需查询或可疑人员,师生员工或督察人员都有权查询,被查人员须接受查询,如实讲清情况。

三、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栏杆、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严禁用气枪猎物,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偷窃、流氓、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四、未经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

五、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门卫验证、会客登记、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危险物品管理、车辆管理等;爱护公私财物。

六、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严禁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严禁在宣传布告栏内乱写,严禁张贴大、小字报。违者要严肃查处。

七、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机构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八、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九、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演、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十、师生员工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校的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十一、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及办公场所举办文娱活动。

十二、夜间超过二十三时进出校门者,必须凭证件登记备查。

十三、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十四、巡逻值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大胆处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保卫科和分管校长汇报,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十五、各教学楼及学生公寓楼,应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安全责任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四防”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在校内失窃者,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拾物者应将拾到物品及时交保卫处处理。

十七、违反以上各条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对维护学校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第2篇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乡管理中心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幼儿园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村派的门卫属上述情况者,学校(幼儿园)要向村写出书面报告,否则校长(园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保安(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园)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z市中心小学

第3篇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防范演练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防范演练制度

一、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演练内容和演练方法措施。

二、学校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演练。可各班自行安排,也可学校组织。

三、演练前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方法指导。

四、确定演练路线,保障提供好演练用具。

五、配备好安全员,确保学生演练安全。

六、严禁在危险地段进行安全演练。

七、严禁呵斥、责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演练现场。

九、需要在特殊环境(如:车辆、工厂等)进行演练,需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十、需要家长配合时,要向家长详细说明。

z市中心小学

第4篇 某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制度

z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制度

家长委员会义务

1、有以各种可能的形式协调和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义务。

2、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要求,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成果,和向学校提出教育改革的信息,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3、有以各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义务。

4、有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率先开展家庭争章、创建学习型家庭等活动,并发动其他家长订阅有关家庭教育报刊杂志,提高家长素质的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进行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 又协助学校、班级调解学校、班主任、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7、有与妇联、街道、社区、少工委和青少年教育组织保持横向联系,以实际教育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义务。

z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权利

1、 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交接学校工作计划,收费情况,有权对学校有关工作作出咨询。

2、 制订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办学计划,聘请家长学校教师并负责组织教学。

3、积极协助学校召开家长会,研讨有关事宜并做出相应决议。

4、 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评选和表彰“十佳”红鹰好家庭。

5、有权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或向家长提出有关要求。

6、 由对学校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的权利。

7、 审议家长委员会筹集的资金开发的计划。

8、对学校评选的区级以上优秀队员、班集体、教师进行审核与表彰的权利。

9、又向其他学生家长解释学校有关决策的权利。

z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为全面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订z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 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围绕家长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家长学校的工作实际,制订出家长学校的三年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加以实施。

2、家长学校的领导和老师根据工作计划要制订自己的工作目标。

3、坚持搞好家长学校培训工作,并定期抽查培训的效果。

4、对家长学校的教师备课要定期进行检查。

5、 每学期开好家长座谈会,定期向家长发出征询单,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提出好的建议,同时让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打分,进一步改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6、每学年进行家长学校的评优工作,对好的经验与典型作好总结。

z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学习制度

1、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事先和班主任老师请假。

2、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鼓励做好笔记,认真完成作业。

3、尊敬老师,上课不吸烟,不随意讲话,不接听手机。

4、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学习,讨论时积极发言。

5、学年末认真参加考试,并认真完成有关家庭教育经验书面作业。

6、学习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及时和教师沟通学生在家情况,鼓励经常沟通。

z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1、 每年对所有学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模范学员、好学员、合格学员、不合格学员四个层次。

2、根据家长学校学员出勤率、学习成绩、教育孩子等情况情况进行考核。

3、此项考核同时作为学校每年举行的“‘十佳’红鹰好家庭”的重要依据。

4、评出的“十佳”红鹰好家庭必须有成形的书面经验材料,符合“十佳”红鹰好家庭条件,学校每年在“六一”期间进行隆重表彰,并予以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5、 对不合格家长学校进行个别补课培训。

6、家长学校学员考核要建立档案,考核结束后通知家长本人。

z中心小学家长学校职责

1、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科学的教育发展观。

2、 在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倡导以人为本,终身学习、发展自我的理念。

3、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

4、 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

5、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

6、帮助学生家长了解孩子生理、心理特征,帐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

7、 指导学生家长为孩子的成长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次进家庭文明建设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8、让学生家长通过家长学校这一主渠道更加全面地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工作。

第5篇 西团中心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巡查制度

团西中心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巡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控制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生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值班人员要履行以下职责。

1、值周人员提前半小时到校;

2、值周人员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3、值周人员到校后在学校大门口值班,组织早到校学生在门岗读书学习等待到校时间进入教学区,组织学生三人成队有序进入校园,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处理突发事件;

4、领班人员在值周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代伙生午餐组织工作;

5、值班教师负责指定餐桌学生的就餐管理,每天清点就餐人数,检查缺席学生原因,监督学生文明用餐,教育学生爱惜粮食,防止有学生吃不饱饭;

6、值班教师负责指定代伙学生的午间管理,每天学生午餐后可以组织少先队值日岗的值日生协助点名,上午放学后25分钟到指定教室点名,对学生的午间休息、学习进行监督,严防学生外出,午间管理至下午上课前十分钟结束;

7、在值班过程中,所有值班人员佩证上岗、着装整齐、姿势端正,禁止在值班期间会客、闲谈、离岗;

8、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周带领相关人员执行一次巡查任务;

9、值周人员每天对值班教师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0、值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教师的到岗、履职情况,对工作期间乱窜办公室或谈笑喧哗的教师或履职不认真的教师要及时批评,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及时汇报学校主要领导;

11、值周人员配合后勤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食堂卫生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12、所有值周、领班、值班人员要时刻关注校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若有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或寻衅滋事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校长室;

13、大课间活动、放学、紧急疏散演练等集体活动时间段,由班主任组织护送队伍,相关科任教师在指定楼梯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监督看护学生上下楼梯,防止学生拥挤踩踏;

14、值周人员放学后到校门口值班,监督检查班主任护送学生放学情况,监督检查保安安全护卫情况;

15、晚间值班老师负责住宿生的晚间管理,组织住宿生晚餐和晚自习,做好各时段的点名工作,维护好各个时段的学生秩序;

16、值周人员负责晚间住宿生管理的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第6篇 x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学习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学习制度

现代学校应该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学习型组织。有专家认为,所谓学习型组织,就是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创造能力,努力形成一种弥漫于群体与组织中的学习气氛,凭借着学习和个体价值的实现,组织绩效可以大幅度提高。把学校构成一个学习型的组织,这是学校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新课程的改革将教师的专业发展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教师的学习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我们必须把学校建成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建立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扎扎实实地搞好校本培训,探索一条新的教师专业发展之路,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建立先进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1.改革周前会议制度,实行双周学习制:单周教师会议、政治学习;双周教师培训、业务学习。每逢双周,由学校领导组织教师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

2.学科教研组学习制: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每两周一次的学科教师集中学习。

3.备课组互助学习制:学校按年级学科划分若干备课组,组内教师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组内交流活动。

4.自主学习制:教师要搞好自学,每学期学习一本理论书籍,要求深入理解,写出读后体会;每月学习若干理论杂志,摘记文摘卡。同时做好自学信息资料的收集、积累。

5.教师参加培训学习须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每学期检查一次,没学年考核一次,计入校本培训学分。

6.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听课,尽可能让每一位老师一个学期都有一次外出学习的机会。外出学习要做好学习笔记,回校上汇报课或在教师会上汇报收获及体会并上交书面汇报材料。

7.本学习制度与教师的教学常规考核挂钩,与教师的校本培训学分挂钩,与教师的评先、评优挂钩。

第7篇 中心小学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某镇中心小学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对学生进行教育,现制定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管理系统

(1)学校教育方面由校长为首,政教处主任、班主任代表、共青团及少先队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是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协调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关系,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进行指导,主动沟通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信息渠道,交流教育信息。

(2)家庭教育方面,建立家长委员会,由热心教育工作并有一定威信的家长组成,其职责是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共同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传达学校教育信息,成为学校与家庭联系的纽带。

(3)社会教育方面,建立社区教育组织,由社区或地方行政部门分管宣传教育的领导为首,街道、社会教育团体及社区内学校领导等有关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配合学校教育抓好青年学生的社会教育、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组织有意义的社会教育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面组成的管理系统中,以学校教育为主导,协调其他两方面的工作。

2.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途径

(1)互相访问

学校同家长就教育孩子问题互相访问、交谈是教育好学生不可缺少的途径。家庭和学校间的互相访问既可交流学生情况,全面了解学生,也可在此基础上研究教育措施、统一教育口径,达到提高教育效果的目的。具体作法有:

①校级进行的研究性家庭访问。这种访问,面不一定宽,可以重点进行一些个案家访。目的在于针对当前学生情况,同家长研究现代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了解当前家庭教育的现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改进意见,为学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②常规性访问。这是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的常规性工作。教师、班主任代表学校就教育孩子问题对家长进行访问。目的在于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商讨教育策略,明确教育目标,协调统一教育影响,提高教育效果。

③家长访问学校,其目的在于商讨教育策略、明确教育目标、协调统一教育影响,提高教育效果。

④家长访问班主任,其目的在于向学校通报学生在家的表现、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征求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建议。

(2)通讯联系

家庭和学校之间通过家校联系卡、电话、e-mail等方式实现双方的联系、互通教育信息的途径。这种途径可以弥补因学生多或学生家庭距校路程较远而带来的不便。互相访问、面商也可由学校将某些问题通知家长,或就某些问题征求家长的意见。通讯联系是中小学与家长联系用得较多的途径。

(3)召开家长座谈会

召开家长座谈会是学校与家长联系主要的且具有高效率的途径。家长座谈会包括全校性的、年级的和班级的三种类型,其中较多的采取班级的家长座谈会。家长座谈会的类型不同,其内容的侧重点也各异。全校性的家长座谈会一般由学校领导向家长报告学校情况以及学校下步工作打算和希望家长配合的问题,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年级家长座谈会由分管年级工作的校领导和年级负责教师主持召开,年级内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目的在于通报全年级学生的共同情况,以及学校对学生提出的共同要求,并征求家长对年级工作的意见。这种座谈会多在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召开,班级家长座谈会一般由班主任主持召开,目的在于向家长通报近期内班内情况及学生表现,分析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同家长共同研究措施。还可以召开部分家长参加的座谈会,目的在于商量特殊学生的教育问题。如特长学生的教育、后进学生的教育等问题。

(4)建立家长委员会

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协调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共同管理、教育好学生的有效途径,它的特点是增强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参与程度,提高了家庭对学校工作的责任感,不仅有利于家庭与学校协调一致地教育好学生,而且有利于争取家长更多方面地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家长的委员会的组成状况关系到它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当然成员是校长、热心学校工作、联系和活动能力较强、教育子女有效且有一定威信的家长。家长委员会会议由校长主持召集、定期召开,研究学校、家庭如何配合教育学生的问题。家长委员会的委员们要向家长转达学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指导家庭教育。同时还要反映家长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如何支持学校教育工作等,以协调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关系。

(5)开办家长学校

开办家长学校目的在于提高家长素质,从而提高其教育子女的水平,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家长学校的教育内容一般有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讲授、教子有方的家长经验交流,探讨子女教育中的共同性问题等。家长学校授课的教师由校长、管理处主任和有经验的教师担任,也可邀请专家学者到校授课或请有教子经验的家长承担。

家长学校的特点是能够从理论上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从方法上给家长以指导,从而通过提高家长素质达到提高家庭教育效果的目的,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为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基础。

3.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调的途径

(1)学校的社会宣传、社会服务工作。学校主动地安排、组织社会宣传和服务性工作,这是学校与社会教育做到配合协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学校要向社会各单位、团体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教育的功能与作用,宣传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调配合的重要性以及学校自身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现在进行的主要工作等,以争取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教育机构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从而与学校教育工作协调配合,支持、帮助学校搞好对青年学生的教育工作。学校要利用自身的优势适当开展社会宣传服务性活动,宣传党政部门的方针、法规及中心工作和进行科技传播等,强化学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学校同社会之间的关系,增强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信任感,从而有利于学校与社会教育的协调配合。

(2)加强学校与社会宣传部门的联系,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学校与社区联系途径是广泛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将学校的重大事情及将要开展的活动及时向社区反映,以争取通过宣传媒体向社会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学校、支持学校。二是学校要争取社会宣传的配合支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健康向上的活动,寓教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

(3)建立稳定的社会教育基地。学校要把那些对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单位作为教育学生的基地。如驻地解放军、工厂、企业、敬老院、名胜纪念地,这些单位是教育学生的好教材、活教材,学校要加强同这些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这些单位的教育作用,要依托这些单位建立起长久的、稳定的社会教育基地。

(4)聘请校外辅导员。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在一些重点联系的单位中,并经这些单位的同意聘请校外教育

辅导员。聘请校外辅导员的条件是:他们在所在单位具有较高的声望、有专长、关心教育、热爱青少年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教育能力。

**镇中心小学

第8篇 x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培训组教研组活动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培训组(教研组)活动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以课改为导向,改进和加强学校培训工作,建立以教师研究为主体,课堂为主阵地,课改中面临各种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以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和教师专业的成长,并使学校逐渐成为勇立潮头,与时俱进的学习型学校。

二、教学研究理念

围绕“学生发展”这一中心,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培训机制。

三、遵循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校本培训活动的开展要针对课改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实施“面对面”的研讨。有的放矢地解决教师课改中的疑虑和困惑。

2.实效性原则。以“问题”为中心,采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注重实效,力求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现实的教学效益。

3.实践性原则。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原则,注重给教师反复实践的机会,使理念学习与培训活动紧密结合,产生1+1>2的效能。

四、分组形式

1.全校分成语文、数学、综合三个培训组,每个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

2.以年级组为单位成立备课组,各组设组长一人。

五、培训活动时间

每周二下午语文教研组、每周三下午数学教研组、每周四上午综合教研组。

1.统筹时间

单周培训大组进行培训活动

双周备课组进行培训活动

2.分散时间

以备课组为单位,在教学闲余时间进行教学研究探讨。

六、培训活动任务

深入了解并及时探讨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交流教学心得、经验,探索教学规律,不断促进教师的教学专业化成长,提高教师校本课程开发建设与管理的能力。

七、培训形式

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主要活动形式,运用案例分析、问题解决、调查研究、实践探索、区域交流等多种培训活动方式,开展互动式培训活动、学科整合式培训活动。

1.自我反思

是指教师自我对话,是教师对自己行为的思考、省视、分析。教师根据学校校本培训计划内容和校本培训活动计划自行学习和对自己教学行为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制定政策。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上1―2节能给人带来思考和问题的培训课,撰写教学行为叙事案例2篇,研究性论文(或课题)1篇。

2.同伴互助

以培训组和备课组为互动载体,促进教师与同伴的对话。注重“以老带新”、“以强带弱”。营造培训活动中民主轻松的氛围,使活动中有不同的呼声,群体有不同思想,鼓励老师坚持已见、百家争鸣。以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为研究内容,将问题带到活动中,以促使老师们不断学习,共同提高。

3.专业引领

一方面学校组织教师加强对课程理念的学习,另一方面要求教师从专业教育报刊和互联网上学习和引进名家的教育思想。另外,学校还将利用校内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和聘请省内外培训专家到学校讲学,引进他们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思想,促进本校教师专业成长。

八、培训活动的要求

(一)培训活动管理要求

1.落实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并对语文、数学、综合三大培训组设立以培训组正、副组长为负责人的责任机制。

2.各组长要作好培训活动计划,做到培训活动记录和总结反思。

3.班子成员要按要求每月下年级参加培训活动两次。

4.培训活动要有主题,要精心组织开展、提高培训活动质量。

5.参加活动情况与期末评估直接挂钩

(二)培训活动设计要求

1.营造严谨、务实、民主、宽松的培训氛围,改变教师教学研究各自为战和孤立无助的状态,有效地开展教师间交流与合作研究。

2.加强自我研究意识,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课程开发和建设的能力,形成研究状态下工作的职业生活状态。

3.积极主动争取专业人员的支持和指导。

4.加强学科的沟通整合,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

九、校本培训培训组的奖励制度

1.每学期开展优秀培训组和备课组评比。

2.对参与培训活动积极的教师,多提供外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把学习和培训作为福利进行奖励。

3.与奖惩细则的有关条款挂钩,在精神奖励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与教师期终的考核评估及各类评优评先挂钩。

第9篇 x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课题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课题制度

课改成败,系于教师。此次新课程实验,不仅仅是验证课程标准和教材,更重要的是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锻造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队伍。因此,整个实验过程不是教师按照专家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的过程,而是一个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探索过程,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到底怎么改,没有现成的答案,要靠广大教师在实践中摸索解决。

开展校本课题研究为教师的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为此特制定本校本培训课题制度:

1.建立学校、培训组、个人三级课题研究网络。学校要有总课题(市、区级立项课题),培训组要有子课题(校级立项课题),每个教师要有自己的个人研究小课题(校本培训课题)。

2.每个学期教师都要根据自己任教年级学科,在教学实际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提出自己的研究小课题,通过理论学习、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来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学校培训组每个学期都要根据教师提出的有共性的问题,组织探讨研究活动,举行公开研讨课,通过教师的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解决教学中的几个实际问题。

4.学校课题组要根据学校的县级(市级)立项课题和学校研究的课题开展研究与实验,要组织理论学习、重视过程的展开、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总结,要让教师在课题的研究与实践中得到专业成长。

5.学校教科室每年批准立项若干校级课题,这些课题是在教师小课题组合的基础上形成,学校教科室从校级立项课题中选择优秀课题向区教科所、市教科所申报立项。

6.根据校本培训课题取得的成效,学校建立相应的表彰、奖励制度。

第10篇 中心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相关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饮用水、用电及消防、体育场地和器材、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办公室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细巷中心小学校内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制度。

第一条: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第二条:未经学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第四条: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不允许发动行驶。

第五条: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一定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第五条 :严禁在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和试车、练车,不得在校园内洗车。

第六条 在校内从事各类施工、作业需进出校园的工作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时,一定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出校园。

第七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时必须减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条:因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发生学校内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自己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细巷中心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相关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饮用水、用电及消防、体育场地和器材、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办公室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一、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未持有规定的证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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