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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10

学校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学校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对于学校行政管理者而言,如何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呢以下是一则学校行政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希望大家从中更加了解行政管理的功能及其技巧。

行政班子会议制度

1、由校长主词,每周开一次,行政班子成员参加。

2、会议前由办公室收集议题,校长与办公室商议会议的议题,再由办公室起草好下周的工作要点。

3、会议任务:

(1)、就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

(2)、讨论教学、教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

(3)、听取各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4、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校长报告。

学校会议制度

1.家长会议:每学期按年级定期召开l—2次家长会议,报告学校工作,听取家长对学校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密切家长与学校联系。

2.教职员工大会:由工会主席主持,教职员工代表参加。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通过教职员工大会作出决议。

3.群众代表会议:由书记召集,校领导参加。向各民主党派人士及部分教师征求意见,畅谈学校大事。

4.中队辅导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大队辅导员召集,学习、讨论、总结、通报各中队开展活动的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少先队工作方法及理论”的辅导报告。

5.班主任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教导主任召集,研究指导工作,听取意见,布置任务,提出要求。期末由主管校长主持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总结会议,交流经验,评选先进。

6.教研组长会议:由办公室召集。每月一次,汇报年级教学研究情况,交流教学经验,落实教改实验项目,讨论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7.年级组长会议: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每月一次。汇报年级组教师的思想、教学、协作等方面的情况,交流年级管理经验,布置年级工作。

8.党团员会议:由党、团支部书记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学习时事政策,研究组织内的各项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骨作用,起到领导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9.行政、校务会议:每周五上午召开,由校长主持,学校党、政、正、团、队、后勤负责人参加。总结本周学校工作,讨论、决定下周工作,解决本周学校具体问题。

10.党政工团队联席会议:由书记或校长主持,每月末举行一次。学校党、政、团、队、后勤各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教研组长或班主任参加,征求意见,研究学校重要问题。

学校周会制度

1.校周会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教研组组长及各年级组长参加,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在周一晚上进行。

2.周会由校长办公室协助校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校周会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都要总结本周工作,积极发言。

4.校周会会议主持人,要总结各部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任务。

第2篇 某高中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高中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与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地按既定目标前进。

2.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以按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3.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出席对象为校级和中层干部。

4.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5.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故不能出席者都要履行请假手续。

6.会议主要内容应事前通知,与会人员必须做好准备工作。

7.校长布置工作任务应明确、具体,要符合部门的实际;部门应积极接受任务,不推诿,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8.校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意负责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第3篇 中学校长巡课及行政值班制度

流东中学校长巡课及行政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促进“教师乐教,学生勤学”良好校园氛围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巡课制度

1、巡课由校长、副校长负责执行。

2、巡课目的在于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与班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便与课任教师和班主任交换意见,进行整改。

3、巡课内容为: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检查课任教师的出勤情况和教学状态;检查课堂纪律;检查课任教师是否携带教案授课;检查课堂教学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

4、巡课人员职责

(1)督查行政值班情况。

(2)巡课人员应检查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教师是否按规范调课。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

(3)巡课人员应检查老师课堂教学常规,老师是否做到仪态端正,教态亲切;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是否有接听手机、课堂内抽烟等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现象;是否在课堂中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4)巡课人员应检查班级课堂纪律。巡课人员应检查教师组织教学的情况,必要可以进入教室内听课5-10分钟。课堂纪律情况主要巡查学生是否做和上课无关的事情,是否随便讲话、吵闹。教师是否对学生放任自流及是否有其他课堂违纪现象。

(5)巡课人员应每天至少巡视两次,既可以全校遍巡,也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巡视。每次巡视都要认真填写巡课记录表,记录的内容和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具体,并及时与相关老师或班主任反馈情况。

6、巡课人员安排:

总巡课:

巡课:zzz三位同志依次每人两天按序值班。

二、行政值班制度

1、行政值班由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执行,办公室负责安排分组轮值,并对值班工作进行管理。

2、值班工作职责:

(1)学校安排行政值班,实行行政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学校,须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不能关闭手机。

(2)当值人员要做好早读、课间操、就寝时间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到岗签到工作。

(3)当值人员必须巡视检查早读、晚读、晚自修时间(第四节晚自习)各班纪律和学生出勤情况,按优良中差对各班情况进行评定并记录。

(4)晚上就寝时间,当值人员必须在警务室值班,维持就寝秩序。

(5)当值人员如发现违纪行为、安全隐患、学生急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协同政教处、警务室共同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报告,以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行政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

(2)每天三人值班,一位负责早读、课间操、就寝时间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到岗签到工作;另两位负责各自分年级检查早读、晚读、晚自修(第四节晚自习)各班纪律和学生出勤情况,担任班主任的值班人员不检查本人所带班级的年级。三人交替负责。

三、考核赋分

(1)纪律:优、良、中、差分别按6、4、3、1赋分。

(2)学生出勤率:实行10分制,缺勤一人扣一分,扣完为止。(说明:出勤率在非因流行性疾病感染等特殊情况下,不考虑病、事假等因素的影响)

四、巡视、巡查考核结果的应用:

(1)教师教学情况记录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作评价的依据之一。

(2)班级考核结果将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班主任聘任与解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校长巡课记录由校办室负责按月统计公布;行政值班记录由政教处负责按月统计公布。

第4篇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3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单位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

健全,责任明确。重要出入口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其中重点单位门卫值班室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并与总值班室联网。重要出入口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七)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九)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一)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

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5篇 初级中学学校行政值班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行政值班制度

为了严格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根据学校实际制定zz初级中学行政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

1、总值班:校级领导。

2、行政值班:各部门领导及年级长,采用轮换制,每天3――4人。

二、值班职责

1、校门口值班人员:每天上午7:10―7:25,下午2:00―2:15到校,检查学生仪容仪表和到校情况;中午放学11:55―12:10,下午放学5:30―6:00在校门口维持学生放学秩序,避免发生突发事件。

2、中午值班人员:中午12:10―2:00,下午放学5:30―6:00在学校值班,检查学生离校、午休情况,保证学生安全,避免发生突发事件。

3、巡视早读、午读教师的到位情况及学生的学习、纪律情况。

4、制止并纠正学生中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

5、课间操巡查各班学生的出操情况和级组长、班主任到位情况;检查眼保健操情况。

6、检查值周班学生的值周效果和各班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做好值班记录,值班领导和行政必须准时到岗到位,确保通讯顺畅,并做好交接工作,值班记录交学校档案室存查。

第6篇 学校行政安全管理制度

春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导护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必须经校长同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制定安全预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配电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传达室、教室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学生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德育处、体育组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外来送货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应急逃生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所、大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

(十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分管安全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7篇 巩林中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巩林中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办公会的决定,部署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和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地按既定目标前进。

(二)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按校长办公会决议委托副校长主持召开。

(三)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出席对象为书记、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

(四)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每2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五)会议主要内容应事前通知与会人员必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六)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要请假。

(七)各职能部门要通报的情况必须简明扼要、具体,职能部门应积极接受校长布置的任务,不推诿,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八)校务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第8篇 学校行政办公楼保洁服务制度

学校行政办公楼物业保洁服务:

(一)保洁内容:

对大楼内公共区域进行保洁,具体范围:楼梯、台阶、公共通道、平台、屋顶、电梯间、强弱电间、卫生间、门窗、大楼内墙等所有公共部位保持清洁,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污垢、无污渍、无异味。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确保大楼卫生责任区明亮整洁。完成有关业务部门临时委托的应急工作。

(二)保洁服务具体标准:

总体标准:内外环境整洁,没有卫生死角,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8%。

1、每日清洁各楼层通道、楼梯、大厅并拖洗干净;

每周循环清洁公共设施: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除尘公共部位梯间墙面、天花板;

擦洗楼梯道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墙面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灯具除尘擦抹

2、公共卫生间保洁。保持卫生间洁具、镜面、墙面、台面、台盆、水笼头等干净无水迹,小便斗内无积垢,并根据卫生间实际及使用状况进行定时全面清洁,及时巡回保洁,确保卫生间内地面干净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四壁洁净、窗户明亮、设施完好、用品齐全;卫生纸、洗手液及时更换;在卫生间明显位置公示每天保洁记录情况。

3、定期检查室外天台、雨篷、屋顶,雨季要特别检查,确保无杂物、垃圾,排水口畅通,水沟无污垢、杂草。每年至少2次清除屋面(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保持檐沟、雨水口、落水管的畅通;

4、垃圾收集与处理。垃圾日产日清;室内外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楼层垃圾桶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督促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出校;垃圾桶表面洁净,无污染,桶盖完好,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垃圾袋装化处理。

第9篇 小学校园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办法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校园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或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校园内发生火灾安全事故。

(二)学校的校舍、场地、其它公关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校园内发生拥挤、踩踏、车辆肇事伤人、校园暴力等安全事故。

(五)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停课休息或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活动,导致的安全事故。

(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发生的安全事故。

(八)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九)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发生的安全事故。

(十)校园内其它安全事故。

第三条 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局属各单位、民办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等问责主体都将视责任大小、安全事故大小、社会影响情况等,受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免职、撤职等处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一)未按上级规定每学期召开两次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二)为制定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安全制度。

(三)安全职责不明确,安全制度形同虚设,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

(四)学校食堂、公寓、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门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无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不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或安排了但为落实到位。

(六)学校门卫管理不善,形同虚设,门卫制度和职责不“上墙”,未制定来客登记、盘查准入制度的。

(七)对上级相关部门督办的校园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及时的。

(八)寄宿制学校为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未对在外租房学生建立台帐,未建立家校管理i协定,未签订房租协议等(家长与房主签订租房协议)。

(九)出租校园场地停放社会车辆或出租场地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被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一)学校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发生暴力事件或干群之间发生暴力事件导致*或集体*。

(二)因管理不善导致学校发生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

(三)学校违反有关规定停课、休息或私自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活动,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未实行校园24小时值班,无专人在上学前或放学后进行安全巡视,出现被盗、漏水、电线起火等安全事故。

(五)体罚或变相体罚导致学生伤害事故(无人员伤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被停职检查。

(一)凡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有人员受伤),无论任何原因将给予问责主体停职检查处理。

(二)学校出现安全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出现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现象的。

(三)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因教师脱岗或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你(1—3人受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将被劝其引咎辞职。

(一)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性安全事故(无人员死亡,但社会影响较大)。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食堂、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三)学校管理混乱,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未做到必要的管理、告诫、制止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有5人以下受伤或有1人死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将受到免职处理。

(一)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大、有人员伤亡)。

(二)发生踩踏、拥挤等安全事故(有人员伤亡)。

(三)学校提供的饮用水、食品、药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5人以下中毒、无人员死亡)。

(四)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校内发生的流行病、传染病,而导致大面积发病(5人以上10人以下发病,无人员死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将受到撤职处理。

(一)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极大(死亡数人)。

(二)因学校管理不善,出现学生群殴事件,致人死亡。

(三)因门卫管理不严,外来社会人员私闯学校,发生师生伤亡事件。

(四)因学校管理漏洞,导致学生私自离校,出现意外身亡。

第十条 校园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应制定问责方案予以立项,然后组织实施。根据问责调查结果向局务会提出建议,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 凡重大问责事项的立项应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第十二条 校园安全事故的行政问责的实施,主要有学校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提交校委会会讨论通过。对有关责任人按管理权限作出处理意见。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江卫小学校长、行政、教师值日职责制度

江卫小学校长、行政、教师值日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教学常规管理,特别是学生安全管理,确保学校秩序稳定正常,不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经校长室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行政值日,并配套实行“三级值日”管理体系--即校长领班、行政值日、教职工值日(详见值周安排表)。

一、校长领班责任

1.校长全权负责督查学校的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及处理突发事件。

2.校长为行政总值日,负责随机抽查。

3.检查行政值日情况,并作好记录。

4.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保障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5.加强校园巡视和校园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提出改进措施,组织指导相关人员果断处理校内突发性事件,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6.对每周值周情况总结,并在行政例会上进行总结点评。

二、行政值日职责

1.行政值日人员对当日学校常规工作负责,直接领导督促值日教职工到位值日。

2.配合校长督查学校当日的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及处理突发事件。

3.检查、记载并小结当周每日值日情况。对值周教职工到岗考勤及学校工作纪律进行抽查、督促和记载。

4.掌握教学及学生动态,及时处理偶发事故。深入教室、办公室了解上课、坐班情况。

5.检查指导校园卫生工作情况。

6.确保当值时间。主要有早操、早读、早餐、午餐、午休、下午课外活动。对上述时段值日教职工出勤及状态进行检查记载。

7.值周结束后,值周行政在《行政值周记录表》上记录完整并送至安全办存档后才能离校。对本周值日情况总结,并在次周升国旗仪式上进行总结点评。

8.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值日行政必须认真负责,不得不作为甚至渎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其值日到岗情况由校长不定时地进行抽查考核。

三、教职工值日职责

1.负责学生上放学秩序、学生早操纪律、午餐午休期间纪律、课间学生安全等。值日教职工工作由行政值日负责人领导并分配具体工作。

2.进行课间巡查和课间学生活动管理,偶发事故及时处理并记录,并向当日行政值日负责人汇报、备案。

3.负责维持学生上下课的秩序;检查校园内的学生纪律,制止学生在楼道和校园追逐打闹;检查课间纪律;对全校范围内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登记,扣分并给予教育。

4.值日教职工分时段值日要求,责任到人。具体要求:

(1)上放学时间段内,校门口必须安排一名值日教师,负责范围巡视校门周边情况,维护好校门口的秩序,协助保安人员引导学生出入校园,劝阻无关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2)课间时间内:①值日教师要利用课间时间,经常性地进行值日岗位的巡视,重点巡查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②课间(含午间)休息时,要重点检查学生课间活动情况,及时制止一些不文明或有危险性的行为,重点关注楼道拐弯处、楼梯口、厕所附近等场所,引导学生文明游戏、文明如厕等。③学生*时,要重点维护好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检查*及活动时的纪律,严禁学生推搡、拥挤或做一些危险性的游戏。④做好午间时间的学生就餐和午间管理的相关工作。

5.学校实行值日签到制度。值日迟到或未到岗位,按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有特殊原因不能值日的老师,要提前向当天值日行政请假,并自行安排好代值日教师,告知值日行政做好记录。

6.遇到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与值日行政人员和校长联系,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维持学校正常秩序。

7.值周结束后,校门岗值周教师在《教职工值周记录表》上记录完整并送至安全办存档后才能离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全体值日职工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值日不迟到,不擅自离开值日岗位。因值日迟到,值日离岗或值日不认真而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追究该值日教职工的责任,并按绩效工资方案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龙岗区巴东街道江卫小学

第11篇 某学校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一个学校行政工作的开展如何,对于一个学校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的各个岗位都有相关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对于各项工作制定的学校行政工作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灵魂工作,在学校的总体工作种占有主导地位,学校工作千头万绪,作好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学校的其它各项工作才会正常开展有序进行,学校的成就源于管理,行政管理是学校各项工作管理的主体,为此现就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校长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政策,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

3、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在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并带领团队认真执行。

(2)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年初指导学校德育办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首位,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并且要坚持不懈。

(3)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每学期末组织好下期师生用书的征订工作,负责课程开齐开足工作,并审阅教导主任的教学计划及教研计划,并随时听工作汇报指导教学教研工作。

(4)领导和组织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会、总务等工作,指导各分管领导工作,为各分管领导工作计划、制度的制定、把关定向,并经常检查指导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指导各工作人员作好本职工作。

(5)校长应作风民主、工作认真,顾全大局、公正廉洁。

(6)经常听课、指导教学,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更好地为学校工作服务。

(7)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教师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二、人事工作

1、校长负责学校的人员分工及任职。

2、校长指导分管领导,认真负责地搞好全体教职工的各级各类培训。

3、校长对教职工的考核负主要责任。

4、校长负责组织开展行政会和教师会,对学校的重大事项和常规工作交行政会商议,进行民主决策,民主通过对教师的奖惩。

5、每学期初对学校教职工重新登记,存档。

三、教学行政工作

1、学年初校长要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搞好学校规划,形成文字材料,并拟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提交校行政会审议,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通过。

2、业务校长、主任在学校工作精神指导下,拟定教学教研工作计划,交给校长审阅同意后,在全体教师会议上通过。

3、制定教学工作检查制度,对教师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考评制度。(教案、作业、进度、考试、活动开展、计划落实等)

4、实行重平时学生成绩检测制度,学生学习完一单元进行一单元检测,及时进行教学总结和分析,并将成绩通知学生家长。

5、实行推门听课制,每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听其他教师随堂课十五次以上。

6、对教师工作实行学年评定制度,学年末校长负责组织学校考评小组,对全校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校长签字存档。

7、杜绝教师有偿家教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四、学校公务接待

1、学校设定校长办公室,接待对象一般分为视察、参观、事务三类,按其公务内容,由校长主要负责安排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口开展来宾接待工作,副校长协助安排接待。

五、学校印章证件管理

这里的印章是指学校公章和校长私章,作为法人代表,校长个人印章,在学校对外活动中起着公章的作用。

1、学校公章不得随意刻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正式手续,公安部门指定单位刻制。

2、学校公章及校长私章启用要下发启用通知,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3、由于机构变动或学校易名等原因造成印章停用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按规定停止印章的使用。

(2)要清查所停用的印章。

(3)要报请校长审定印章的处理办法。

(4)要作好印章的上缴、清退、存档或销毁工作。

(5)所有交接手续要登记签名。

(6)旧印章停用和新印章启用同时对外通知。

4、印章由专人保管,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

六、学校档案管理。(略,详见档案管理制度)

七、领导活动安排管理

1、邀请领导同志参加活动须以公文行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工作人员要为领导活动作好前期准备和必要的工作方案。

3、为保证领导活动正常进行,工作人员必须按事先确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并及时处理好活动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事情。

4、领导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把相关材料存档,及时安排好新闻报道。

第12篇 中学学校行政办公室规章制度

中学(学校)行政办公室规章制度

学校行政办公室是直接执行校级领导和校行政会议决议的部门,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为了把办公室的工作做得有条不紊,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校董事会、行政会议指示和决议。

三、做好协调各处室的工作,把行政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个处室。

四、把校行政工作的思路安排好;每个学期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五、督促考勤人员严格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和处理办法。

六、及时填写(登记)和传达上级来电、来文,及时把文件交给校长或有关处室阅读处理,并分类保存。

七、保管和使用好学校行政和党支部印章,不得使用学校印章加盖空白介绍信、表格、纸张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公章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八、负责通知学校组织的各级会议及会前准备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

十、以文明用语热情接待领导、外单位办事人员及来访学生家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十一、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如有特殊情况,提前报告学校领导。

学校行政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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