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党务管理制度9
医院党务管理制度(九)
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每月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参加学习的成员由院党政领导组成。
(三)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等。
(四)坚持学习的计划性。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由党委办公室制定,列出讨论题、参考资料、学习时间、发言对象等。
(五)每位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委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考勤。请假须报党委书记批准,书记不在时,应向副书记请假,任何成员不得无故缺席。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 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支部工作计划,措施和办法;传达贯彻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接收新党员的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实施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 党支部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因工作需要还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员骨干参加。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支部工作的计划和总结,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布置党员民主评议、审定党员民主评议档次;讨论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讨论先进党员表彰和犯错误党员处理工作。
3. 党小组会不定期召开,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内容是:根据党支部的布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讨论落实党支部决议的措施;组织党员考评;作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召开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等。
4. 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一次必须由医院党政领导干部上课。
5. 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讨论和专题辅导讲座,开展电化教育,观看电视录像,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6. 党组织生活(主要指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以及党支部布置的组织生活。
7. 每次组织生活党员参与率达90%以上(包括网上参加组织生活进行思想汇报)。
持有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应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向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临时工作单位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党委委员每人要联系两个党支部。党委委员要经常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示范、指导工作,抓好典型,同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
(二)党委委员要牢记党的宗旨和“两个务必”,切实改进作风,关心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三)坚持和执行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积极引领、服务党支部搞好工作。
(四)党委委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调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每月必须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组织在计算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党费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
(三)严格专人收缴党费。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党费的收缴。各支部每半年上交党办,党办每半年一次上交县卫生局。
(四)党员增加工资后,以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按比例交纳党费。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二)申请人经支部委员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未经县机关党工委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主要内容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要注重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理解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三)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党委。
(四)各党支部每年11月底前,要研究上报下年度的发展计划。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中途也不得补定发展计划。凡是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当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拟定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发展计划要根据所在部门现有党员数、非党员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全面进行衡量,不单纯追求数量。没有培养成熟的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优化发展对象的年龄结构,重点吸收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35岁以下的优秀分子入党。
(五)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要求其填写时实事求
是,符合规范,字迹端正、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六)支部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其条件符合、手续完备,方可拟出支部决议,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前,应将支委会意见和发展新党员“公示”等准备情况上报党委审查同意。
(七)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会议主持人(书记或副书记)宣布会议议题,报告应到、实到人数,提出具体要求。
2. 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 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4. 支部委员会报告审议情况及意见。
5. 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6. 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 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入党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八)支部书记作总结讲话。
讨论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是:如果实到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以及申请人因故不能到会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九)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1. 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延长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
2. 转为预备或转正时,《入党志愿书》要报院党委审批。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提交书面转正报告,党支部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研究,以决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审批。
3. 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应编入所在党支部过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一样。
4. 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交至县卫生局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
附: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1)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书面递交入党申请书。
(2)支委会研究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要半年考察一次。
(3)及时安排被列入重点培养的对象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统一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短期集中培训。
(4)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于每年底党委报批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
(5)支部进行政审。
(6)支委会讨论同意发展。
(7)支部向党委申报预审,备齐材料。
(8)党委进行预审,研究同意发展工作。
(9)党支部按规定进行发展党员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党委同意。
(10)支委会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1)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12)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第2篇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条例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条例
一、总则
1、为了切实加强医院党支部建设,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文件精神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2、党支部在院党委指导下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负责做好支部范围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维稳等工作,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3、党支部书记主要抓好党支部各项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支持行政科室领导有效开展科室内各项工作,处理所属科室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领导基层工会、团支部等群众团体的工作。
二、党支部的建立和组成
1、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为便于开展工作,正式党员超过10人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正式党员超过20人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医院党委审查批准,每届任期3年。
2、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应选举党性强、作风正、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秉公办事、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委员的产生要考虑代表性。党支部书记应具备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兼任了行政职务的同志必须以党务工作为主,确保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三、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路线,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对时事政策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3、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地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核和审查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定期分析支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根据党员结对帮扶的责任划分,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每半年召开一次思想状况分析会。
5、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积极发挥主人翁作用,促使科室和医院两个效益的稳步快速增长。同时,及时表彰先进,纠正不正之风,按程序处理违纪党员和干部。
第3篇 第一x医院党务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党务工作制度
1、医院党委会原则上每二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情可临时通知召开。
2、党委会由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并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如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
3、根据会议议题及内容,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确定邀请有关党员同志列席参加会议。
4、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委成员向党委会负责其分管的工作。
5、党委会决议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需表决事项,实行党委成员一人一票的制度。表决方式可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6、党委决议表决需经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党委会决议。讨论中如发生严重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多数人意见执行外,一般情况下应暂缓作出决定或决议,待进一步酝酿后下次会议中再进行复议或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双方不同意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7、每次召开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提前一至两天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到会成员。
8、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提案的审查,征求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意见后,提交党委讨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所讨论、决定事项,处理党委会提案或决议,检查督促党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9、提交党委会讨论的提案,因特殊原因,可由党委办公室采用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党委成员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4篇 ss医院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县人民医院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各级党组织应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还要有非党人士。主要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群团组织代表、离退休党务干部或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中选聘。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聘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高青各项事业发展,具有政治责任心;公道正派,品行优良,身体健康,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能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较高文化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关注党的建设,关心民生,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得到党员、群众认可,经党组织审查后颁发聘书。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工作者,要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被聘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自行解聘。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或座谈会,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第5篇 ss医院党务公开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常规性工作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典型做法,抓好工作落实。
第二条督查考核的内容主要有:组织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范围是否规范有序;公开时限是否及时到位;收集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务公开目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先争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存入个人档案。
第四条对违*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要参照党内有关规定,针对下列违纪情形,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或给予组织处理:
1、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2、未按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3、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4、公开工作未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5、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6、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对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1、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2、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4、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5、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三)因违*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恶性案(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对党群干群关系造成较大破坏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6篇 ss医院党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制度
人民医院党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归档保存。
第二条归档资料的范围: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
第三条归档资料的要求: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盒存放。
第四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条除在党内文件中对保管年限有明确规定的外,党务公开档案的保管时限一般为3年。
第7篇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医院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为了切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抓好党员、群众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关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
二、党组织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定期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向和工作情况,帮助党员、群众消除思想障碍,架设思想桥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协调好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道做的原则;说服教育与严格纪律相结合的原则;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的原则;表扬与批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思想政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来进行,渗透到中心任务的各个环节,保证中心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真实思想,掌握群众基本情况,摸准思想脉搏、做到有的放矢,要讲求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和实效性。
六、要注意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要尊重人、理解人、启发人、关心人、激励人,讲道德要通情达理,使人口服心服。要帮助职工解开疙瘩,理顺情绪,提高认识,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起到团结人、教育人、凝聚人、鼓舞人的作用。
七、思想政治工作是全党的任务,要广泛发动党员和工、青、妇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党员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身行动来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
八、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使思想政治工作遍及各个角落。要以党员所在科室为支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党员为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人;各党小组要落实每个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对象,每个党员每年和职工谈心不得少于二次。
九、要提高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增强责任感,提高自觉性,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第8篇 z医院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院党委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 院党委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 院党委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 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 院党委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9篇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提高医院党支部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必须遵循议事规则。
一、医院党支部是医院的政治核心,在医院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对医院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支持、保障和监督院长依法先例职权,保证医院各职能部门、科室工作的协调有序进行,支持医院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支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
2、讨论和研究医院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3、研究制定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实施意见和措施。
4、讨论研究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任免和监督的意见及措施。
5、讨论决定医院人才队伍的培养、推荐和选拔。
6、审查批准发展党员工作。
7、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8、审定出席市级以上各级会议的代表人选。
9、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审议医院党代表、职工会、团代会议程以及工作报告。
11、研究医院纪检、统一战线中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部、十佳医德医风医务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及党员违纪的处分决定。
12、研究维护医院稳定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保密工作、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3、研究其他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
三、党委会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在会议前通知与会成员。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事先有党委办公室拟定,除特殊情况外,党委会一般不增加临时议题。
四、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其他列席会议的成员由党委书记根据议题决定。
五、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列席,实行表决制,以党委应到会委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实行回避制度。党委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七、增强保密观念。凡参加党委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党委决定的任何事项,未经党委会同意,不得私自将会议内容泄露、扩散。
八、党委会的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其职责是:
1、通知参会人员时间、地点、议题;
2、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具体落实决议事项。
第10篇 c中医院党委党务公开制度
中医院党委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委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更好地为医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 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理论和“****”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院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
第三条 基本原则: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党务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医院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与党员群众关心的主要问题相结合。
第四条 工作目标: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体现。
第二章 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党委和各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党委和党支部讨论决定的计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群众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条 党委和党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党委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等。
第三条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主要包括:医院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各支部改选情况;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等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第五条 党委和党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第六条 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党组织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第三章 公开的形式、时间
第一条 公开的形式。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通过有关会议、网站、院报、短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开;设置接待电话;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第二条 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一条 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或党支部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条 实行预公开制度。党委和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做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第三条 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
第四条 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党内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优先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干部,听取其意见。
第五条 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第六条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务公开工作要依靠党员群众,严格按规章 制度办事,严格程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调整公开方式和内容,适应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 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成立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院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院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
第11篇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的组织工作制度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的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即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二、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健全支部领导班子,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及时讨论办理符合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四、定期召开党支部支部会议,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困难。
五、坚持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及优秀医德医风医务工作者的活动。
第12篇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工作方法,倾听群众呼声,使党委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更具有群众基础。
二、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简历基层来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对待,及时研究,酌情解决。
四、发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五、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与协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医院情况,听取意见。
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