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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标本收检及保存制度(七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30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标本收检及保存制度

第1篇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标本收检及保存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标本收检及保存制度

1、每天仔细核对病房送检的各类标本,发现不符合送验要求的标本应及时与病房联系补送。

2、应及时检验各类标本,对'急诊'标本优先处理。并将结果主动报告给临床,'当日'标本当日报告。一般标本按检验要求报告。

3、对不属于立即或当日检验的标本应分离血清后置于4度冰箱保存。以免影响结果。

4、对检验样品均应编号,重复核工业对无误后,开始检验。

5、检测后的剩余标本(除尿,粪,痰)应保24小时后再行处理,以便复测。

6、检验报告单每天登记并核对无误后发送至门诊及病房。

第2篇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培训。

2、要有科学管理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3、制定详细的统一操作规程。

4、专人负责本室全面质控工作。

5、做好标本测定前采样处理和测定后结果处理的质量。

6、正确使用和维护本室的仪器设备和定期检定校正仪器。

7、做好室内监控,了解监控清洁的误差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积极参加室内质评,对室内质评的成绩认真分析,失控项目及时检查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第3篇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报告签发审核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报告签发审核制度

1、根据室内质量控制血清测定结果判定是否发出报告。

2、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由操作人员、审核人员手工签全名后发出报告。

3、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罕见的阳性结果应有两位工作人员过目(急诊除外),取得一致意见后在报告。

5、填写检验报告单要求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字叙述准确易懂。

6、检验报告单必须消毒后发出。

7、发出院外的报告应由科主任审签。

第4篇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急诊检验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急诊检验制度

1、 凡急诊病人凭急诊章或急诊医师鉴字,进行急诊检验。

2、 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收到急诊检验标本应及时迅速处理,记录标本收取和结果报告的时间,在2小时内发生检验报告。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尽力缩短检测时间,尽早发出检验报告。

3、 由于仪器等原因,不能及时发出报告时,应立即与临床医师取得联系,并报告科主任,及时作出处理。同时做好文字记录。

4、 如有特殊病人要进行急诊范围以外的其它项目检查时,经临床医师与值班人员联系,可做特殊情况处理。

5、 做好急诊检验的各项文字记录。

6、 上班时应严肃认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7、 工作需要时必需加班完成急诊检验任务。附:(急诊检验范围)血、尿、粪常规、血型、血交叉、出凝血时间、脑脊液常规、尿糖、尿酮体、血糖、尿素、酮体、二氧化碳结合力、钾、钠、氯、钙。微生物学检查急诊仅限于直接涂片染色镜检及抗酸染色等。潜血试验、凝血酶原时间测定。

第5篇 医院特检科临床其他医技科室联系制度

医院特检科临床、其他有关医技科室联系制度

一.密切配合临床各科室,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对于“急”字当头的申请单,按规定在半小时至一小时内完成,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保证急诊工作及时、到位。

三.平时注重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加强横向、纵向联系,认真听取临床及其他兄弟科室的意见与建议。

四.每月月底进行总结,并对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以便改进工作;对疑难、重点、危急的病人实行会诊讨论制,并采用直接对话的方式研讨问题。

五.主动送检下科室,对于临床开出的“急”心电图及行动不便者,能及时到床边做心电图。

第6篇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病理室接收标本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病理室接收标本制度

(一)病理科应有专人验收普通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常规活检)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二)病理科验收人员必须:

1、同时接受同一患者的申请单和标本。

2、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联号条或其他写明患者姓名、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等的标记)是否一致;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内或滤纸上是否确有组织及其数量。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3、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于放置标本的容器上。

4.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包括:①患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送检单位(医院、科室)、床位、门诊号/住院号、送检日期、取材部位、标本数量等],②患者临床情况[病史(症状和体征)、化验/影象学检查结果、手术(包括内镜检查)所见、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包括原病理号和诊断)和临床诊断等]。

5.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络,并有助于随访患者。

(三)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四)下列情况的申请单和标本不予接收: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4、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做切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一律当即退回,不予存放。

(五)、申请单和标本的编号、登记

1、病理科验收人员应在已验收的申请单上注明验收日期并及时、准确编号(病理号),并逐项录入活检标本登记簿或计算机内。严防病理号的错编、错登。

2、标本的病理号可按年编序,或连续性(不分年度)编序。

3、同一病例同一次的申请单、活检标本登记簿(包括计算机录入)、放置标本的容器、组织的石蜡包埋块(简称蜡块)及其切片等的病理号必须完全一致。

4、病理科应建立验收人员与组织取材人员之间申请单和标本的交接制度。具体交接方法由各医院病理科自行制订。

5、在病理科内移送标本时,必须确保安全,严防放置标本的容器倾覆、破损和标本的散乱、缺失等。

(六)、标本的预处理标本验收人员对已验收的标本酌情更换适宜的容器,补充足量的固定液;对于体积大的标本,值班取材的病理医师在不影响主要病灶定位的情况下,及时、规范地予以剖开,以便充分固定。

(七)、标本的巨检、组织学取材和记录对于核验无误的标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①肉眼检查标本(巨检);②切取组织块(简称取材);③将巨检和取材情况记录于活检记录单上(活检记录单印于活检申请单的背面)。

第7篇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并按有关规定建立防(灭)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储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仓库内要求通风良好,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实验室内的电路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维修规程,导线质量与负荷是非相符。

3、火灾的扑救:常用的泡沫来火机适用扑救油类火灾,不能扑救电气火灾。二氧化碳灭火机用于扑救设备及电气火灾。灭火器应放在方便的地方,并每年检查一次是否可用。

4、贵重仪器室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措施。小型贵重物品应用铁柜存放。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各在岗位的门、窗、水、电是否安全,防盗防窃。

6、值班人员在值好业务班的同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情况或有本人未能处理的事件及时报告院总值班。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标本收检及保存制度(七篇)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标本收检及保存制度1、每天仔细核对病房送检的各类标本,发现不符合送验要求的标本应及时与病房联系补送。2、应及时检验各类标本,对'急诊'标本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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