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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建管理制度3(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4-01-06 19:47:06 查看人数:93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3

第1篇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3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三)

1总则:

1.1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建设程序管理:

2.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2.5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

2.6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

2.7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筹集建设资金,即可组织施工。

2.8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建设项目设计管理: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店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方案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私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筑面积和计划投资额。设计方案要公开招标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筛选,以求得最佳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3.4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5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基本建设前期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5招投标管理:

5.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2凡甲方负责的项目(不论设计、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公司招标。

5.3招投标工作在萧山区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下进行。

5.4招投标按萧财预〔2006〕207号和萧招管办〔2006〕14号执行。

5.5执行中央七部委新颁发的条例,结合工程实际,遵循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

6工程合同管理:

6.1根据各行的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6.2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6.3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7概(预)算、决算管理:

7.1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木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7.2概(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按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计算范围、核实工程量;

b以定额综合项目的内容为依据,防止随意套项、增项、重项、生项;

c正确套用定额单位估价表,审查定额单价和材料价差;

d核实取费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7.3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

7.4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b核实套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

c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d核实取费计算基础、适用范围;

e核实自供设备、材料价格以及提供设施等折价扣工程款;

f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执行奖惩办法;

g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8工程施工管理:

8.1施工管理中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工作,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

8.2组建施工管理班子。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期长短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明确分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9工程质量管理:

9.1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

、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技术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9.2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按图施工的原则,规范操作规程,坚持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配件使用前的检验制度,监督检查每道工序、工种的质量。

9.3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熟悉施工图纸和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和主要建筑结构,并按施工图纸和评定标准分段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参加给排水、暖通、电气和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

10建设工期管理

10.1努力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要把工程规模的大小、难易程度,同当地的气候条件、施工现场及定额规定的工期情况结合起来考虑,经过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征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合同工期。

10.2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计划进度表。审查施工单位在人力、物力的投人及组织管理上的措施是否能保证工期。建设单位应协助和监督日、周、月度工程计划的按期实现。

11工程价款管理:

11.1控制和掌握工程款的拨付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预算、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期等因素和有关规定办理。

11.2工程价款的结算可采取按实结算和总包投资包干两种方式。但无论采取哪种结算方式,工程价款的拨付,应按工程迸度分阶段结算付款。

11.3坚持“先审后付”的原则。在付款之前,必须对施工队伍所报工程迸度产值进行审核,扣除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款后,余款拨付施工单位。防止拨付过头款,造成竣工结算被动。

12工程材料管理:做好所供建筑材料、器材设备、装饰装磺材料及委托加工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加工、运输、保管、出库、核销工作。严格各项手续,做出人库材料数量、外形和质量的验收把关,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损失、浪费。

13竣工验收:

13.1竣工验收的依据和范围: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艾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所建成的建筑产品,达到合同要求,符合验收标准,应及时组织验收。

13.2验收程序:

a初步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部门就工程内容对照验收规范进行初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部件提出修整意见,并协助、督促设计、施工单位完成各自负责的竣工图及有关竣工资料的编制,并报送质监部门校核,确定正式验收日期;

b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单位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凡施工中有设计变更的要及时修改或补充。

13.3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经质监部门校核、审定、签认合格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办理竣工验收证书,并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和部门签字盖章。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返修直至保证结构安全,不影响使用功能。经设计和质监部门签证同意交付使用的方可办理竣工手续,否则,不准交付使用。

13.4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力量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结算。按规定留足工程质量保修金。

14工程档案管理: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14.1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查、交付使用后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应自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起,即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4.2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及批文;征地批文;投资计划批文;工程地质勘测;水文报告;设计任务书;规划、方案、施工图;建设投资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招投标文件;开工报告;原材料、构件及设备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质鉴书等;隐蔽工程及变更记录;设备试验记录;竣工验收报告;全部竣工图;概算、预算、竣工决算;工程质量评审材料;竣工验收证书,以及其它有留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14.3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般编制四套,于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送城建档案馆一套,使用单位一套,质量监督管理站一套,施工单位一套,存档保管。

第2篇 某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一、负责医院整体规划,根据本单位领导的决定,进行新建、扩建计划的制订和修订。

二、做好基建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熟悉图纸,搞清工程的每一细节、数据及预算的审定(初审工作)。

三、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检查施工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汇报。有关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涉,监督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收集好工程图纸、资料,确保资料、图纸齐全,做好决算的审定。

四、基建会计应遵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及时处理好帐务,核好基建支出与核算,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预、决算审核工作,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五、基建采购必须严格按材料计划、指标购货,若需计划外材料采购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保质保量,就近购货。

六、工程材料保管员要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入库和发放制度,做到帐实相符,定时做好材料的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同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七、凡应归档基建资料,必须字迹清楚,资料齐全,及时归档保存,防止丢失。

第3篇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义乌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基建指挥办公室

工作职责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

目录

第一章

基建工作职责总体框架图

一、基建工作总体职责

04第二章

招标投标管理职责

一、总则04

二、招标管理范围04

三、招标代理公司职责04

四、建设单位职责05

第三章投资控制管理职责

一、总则06

二、主要措施06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08

四、工作流程10

第四章

资金支付管理职责

一、总则13

二、支付控制流程

13

三、付款审核审批工作程序

15

四、相关表格及附件

17

第五章

项目工期管理职责

一、总则

20

二、工期管理制度

20

三、进度计划编制

20

四、进度计划实施

23

第六章

施工质量管理职责

一、总则

26

二、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26

三、质量管理要求

27

第七章

工程变更管理职责

一、总则

31

二、变更的分类与变更费用的计算

31

三、变更的申报与核准

32

四、变更的申请流程

33

五、变更资料的归档

34

第一章

基建工作总体框架图

义乌市中医院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义乌市中医院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

招标投标管理职责

投资控制管理职责

资金支付管理职责

项目工期管理职责

施工质量管理职责

工程变更管理职责

一、基建工作总体职责

1、决定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的指导方针、原则思路和总体方案;

2、决定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工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明确各机构的工作职责,审定相关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及其他重要事项;

3、决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对外发布的重要信息内容;

4、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对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工作的支持;

5、动员、组织全院员工关心、支持、服务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6、审定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与设施设计方案;

7、根据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及时落实土地使用计划;

8、审定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保障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正常供给;

9、决定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方案;

10、审定并签署(或授权代理人签署)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11、检查、监督义乌市中医院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第二章

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有效实现,规范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以往招投标方面的成功经验,特制订此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招标管理范围

1、建筑(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的确定;

3、工程重要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三、招标代理公司的职责

1、拟订招标方案,包括制定招标总体规划、总进度计划;

2、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发布招标公告;

3、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

4、编制及发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实物工程量清单及标底(预算);

5、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答疑纪要;

6、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7、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8、协助工程合同的签订;

9、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相关会议及与处理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四、建设单位的职责

1、审核招标方案、招标总体规划、总进度计划等计划类文件;

2、根据项目需要组织招标代理单位开展招标专题会议;

3、审核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合同等实施类文件;

4、参与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询标、决标等事务;

5、组织代理机构开展合同的洽谈、签订;

6、负责处理各主体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争议等事项

第三章

投资控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建设标准等,合理确定项目投资额。

2、坚持“三段三算”及“二限”原则,把握项目前期、设计关键阶段。

二、主要措施

1、明确思路,科学制定设计任务书,推广限额设计,加强外部协作等设计管理,确保设计成果质量,审查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2、进行设计招标,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多种方案的竞标,优选出具有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对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也引入竞争机制,使每个设计阶段均通过竞争完成。

3、合理确定合同方式、合同计价方法,合理设置最高限价,避免投标单位抬高工程造价。

4、审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减少合同活口,减少或避免清单遗漏、错误。

5、合理制定招标计划,划分招标时间,以利于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的完善。

6、认真组织现场察看及招标答疑,清单编制应认真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对图纸错、漏、误应及时反馈,减少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

7、在经审核的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基础上,编制相应的投资计划,建立资金支付台账和资金支付制度,随时掌握实际完成投资情况,并将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进行比较,发现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8、针对引起索赔的各种原因,做好预控措施,防范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正确对待施工索赔,严格按照索赔程序妥善处理。

9、认真组织施工图会审,应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由于设计错误或不当而造成的浪费。

10、完善支付管理,工程计量实行多方会审,避免超付。

11、要引入竞争机制,创造竞争条件,开展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保证产品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12、通过对工程量的计算与计价,相关费用的核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索赔的手续的齐全性以及与实际竣工项目状况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查工程结算价款。

13、参与项目后评估,总结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误的教训。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

1、建设单位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

1.1、负责项目投资控制工作,确保各个阶段的项目达到既定的投资控制目标;

1.2、合理选择造价指标,为科学、合理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提供依据;

1.3、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1.4、参与项目招标过程,协助工程量清单、标底(指导价)、合同主要条款的编制审查工作;

1.5、参与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变更价款、索赔费用、违约费用的审查;

1.6、进行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审核及审定;

1.7、参与投资预算管理,编制总投资计划、年投资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1.8、进行投资控制动态管理,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动态分析。

2、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

2.1、负责并组织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变更价款、索赔费用、违约费用的审核及监督;

2.2、负责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审核;

2.3、编制总投资计划,编制年投资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2.4、负责投资控制动态管理,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动态分析。

四、工作流程

1、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流程表

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

设计院

支持性文件

输出结果

设计任务书审定

(限额设计)

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审查确认

扩初、概算审核确认

施工图确认

预审审核确认

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

调整、优化

扩初设计

概算编制

调整、优化

施工图设计

调整、优化

限额设计要求

估算评估表

概算审核表

预算审核表

限额设计

2、资金支付控制工作流程:

资金支付控制工作流程表

资金支付流程

承包商

监理方

建设单位

支持性文件

输出结果

提交付款

申请表

审核工程

形象进度

复核

审定

付款

付款申请表

资金预报表

支付通知书

付款通知书

3、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流程表

放变更管理流程

设计院

承包商

建设单位

支持性文件

输出结果

变更要求

变更要求

发放备案统计

决策

确认

核定造价调整目标违约责任

综合经济分析

规范

法规

变更要求

变更联系单

会议纪要

联系单签复

变更管理

第四章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杜绝错付、超付,以确保工程进度、控制成本,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支付控制程序

1、支付控制范围:

1.1

工程款的支付。

1.2

材料、设备款的支付。

1.3

咨询、设计、监理费等服务酬金的支付。

2、支付控制职责:

2.1

付款申请单位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及合同提出付款书面申请。

2.2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2.3

建设单位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审批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支付程序:

3.1

付款申请。

3.2

付款申请单位依据合同、进度及质量状况确定是否申请付款。

3.3

付款申请单位填定付款申请书和相关附件并交监理单位(咨询、设计、监理费等服务酬金直接送建设单位审核),付款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2.1付款缘由。

1.2.2质量及进度状况。

1.2.3已付款、扣款及本次付款金额。

1.2.4计量支付等所需资料。

4、监理单位审核:

4.1

监理单位根据合同、进度、质量状况复核是否付款,并组织计量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填写支付证书。

4.2

监理单位须建立工程款支付、工程量计量统计台账,防止超付。

5、建设单位审批:

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6、台帐。

6.1

监理单位应建立台帐,记录工程量统计情况,登记工程款、供货款的支付、扣款情况,并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

6.2

建设单位建立台账,记录每笔付款、扣款情况。

6.3每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各自台帐进行核对、总结并形成备忘存档。

7、核查: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付款状况进行抽查、核评。

三、付款审核审批工作程序

1、付款审核审批工作范围:

1.1

工程款的审核审批。

1.2

设备款的审核审批。

1.3

咨询、设计、监理等服务酬金审核审批。

2、付款审核审批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政府相关文件及合同条款,仔细审核已付款情况,即时做好台帐,加强信息传递,合理安排付款时间,保障工程进度。

3、付款审核审批工作程序:

3.1

审核申报单位上报的“付款申请书”以及所附资料,若发现资料不符合要求,即时退回并说明所缺资料、内容。

3.2

审核

3.2.1按照合同条款,仔细审核每项付款。

3.2.2深入工地现场,了解工程进展,在付款时做到心中有数。

3.2.3参建各方保持良好沟通。

3.2.4及时做好台帐,严格核对“已付款”,杜绝超付。

3.3付款审核审批流程:

3.3.1

工程、供货类

申报单位上报已完工程量报告

监理单位同意

监理单位进行计量审核

申报单位上报付款申请书

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并登记台账

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3.3.2

咨询、设计、监理等服务类

申报单位上报付款申请书

审核同意并登记台账

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3.4各类付款审核:

3.4.1

工程预付款审核:预付款=合同金额×预付%

3.4.2

工程进度款审核:由施工单位编制上报,监理单位进行计量审核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审核,双方确认。

工程进度款=已完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率%

检验是否超付:根据进度支付审核工程量不大于合同工程量

3.4.3

工程结算款审核:根据财政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工程结算款=结算总价-累计至本期支付金额-甲供货款-扣留金等扣款。

3.4.4

设备款的审核:材料设备款的支付,主办人必须附上相应送料单、入库单、施工单位领用单及材料设备发票,再根据合同审核支付,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若发生新增加材料设备,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给予结算。

四、相关表格及附件

相关表格:

1、工程类支付表格

1.1

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类)

1.2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类)

1.3

支付汇总表(工程类)

1.4

分项工程量清单支付明细表

1.5

整体措施项目清单支付明细表

1.6

单位工程措施项目支付汇总表

1.7

工程变更支付汇总表

1.8

暂定材价差调整表

1.9

本期完成工程量计算表

2、供货类支付表格

2.1

工程款支付证书(供货类)

2.2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供货类)

2.3

设备(材料)计量支付汇总表

2.4

设备(材料)计量清单明细表

2.5

设备(材料)计量清单审核表

2.6

设备(材料)追加价款支付计量清单明细表

2.7

设备(材料)追加价款支付计量清单审核表

3、服务类支付表格

3.1

服务酬金支付申请表

3.2

服务酬金支付证书

4、统计台账用表

4.1

工程类支付台账

4.1.1

单位工程支付统计台账

4.1.2

分部分项清单支付统计台账

4.1.3

措施项目清单支付统计台账

4.1.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量统计台账

4.2

供货类支付台账

4.2.1

设备(材料)款计量支付明细台账

4.2.2

设备(材料)购销合同支付台账

4.3

资金支付统计台账

第五章

工期管理制度

一、总

为加强本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进度控制,明确各方进度管理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工期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期管理原则

1、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一种主动的管理模式,也是一种追求成果的管理方式,工期目标既是建设单位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与建设成本密切相关的因素,项目要运用工期目标管理的原则和方法,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过程控制:以日计划保证周计划,以周计划保证月计划,以月计划保证节点工期,以节点工期保证总体计划。

3、严格程序: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控制”、“调整”、“落实”的管理程序对工期进行管理。

4、工期管理组织:建立以各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的工期管理组织体系,其中包括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专业负责人。

三、进度计划的编制

1、进度计划编制依据:

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

建设工程定额工期;

参建单位的承包合同;

2、进度计划编制原则

2.1

进度计划的编制统一编制方式进行编制,充分反映各施工工序间的相互逻辑关系,确定关键线路,便于实施和检查。

2.2

进度计划要体现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计划安排要体现技术上的可靠性和组织上的先进性;

2.3

进度计划以横道图为主,需体现关键节点、关键时间的项目形象进度;

2.4

总施工计划中各参建单位的工期必须明确,且提供各参建单位合理的工期;

3、进度计划的编制

3.1、建设单位:

3.1.1

项目总控计划

项目启动后编制总控计划;

总包单位进场后,在审核总包单位进度计划合理性的基础上调整项目总控计划;

3.1.2

专项计划

招标代理等各承包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总控计划,编制自身承包工作范围内的进度计划(项目招标管理规划及年度投资资金计划等专项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核、审批后实施;

各承包单位的专项计划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调整计划;

3.2、监理单

位:

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编制进度计划的合理性;

3.3、承包单位:

3.3.1

施工总进度计划

总包单位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设备采购计划、资金计划并上报监理公司;

3.3.2

分项进度计划

分包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分项进度计划;

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分项进度计划的审核;

3.3.3

周、月度施工计划

每月25日前由承包单位上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4、进度计划的审批

4.1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招标代理等管理服务单位的专项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自行审核、审批后实施;

4.2

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进度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

四、进度计划的实施

1、施工进度的控制:

1.1

监理、总包每天要组织分包方进行现场巡查,检查现场的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2

每月初总包要根据上月进度计划的节点控制目标进行检查,主要对本月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和配套计划进行检查;同时各单位通过检查,找出影响进度的各种原因,并采取对策书面报总包项目部。若是分包商因自身原因拖延工期而使后续单项工程施工受阻,总包单位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时建设单位有权保留对总包单位的工期索赔权。

2、建立例会制度:

每周安排固定例会时间,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总包方参加,各分包方项目经理汇报各分包单位参加上周现场施工进度落实情况和需解决协调的问题,以及下周的工作计划;总包方对分包方现场的施工情况与施工计划进行对比点评,并布置下阶段工作,对没有完成计划的工序和项目要及时分析原因和采取解决措施;工作例会要形成会议记要并打印成文发给各分包商予以确认。

3、工期的调整:

3.1

月计划的调整:每月根据各周计划的检查结果判断月计划是落后还是提前,调整月进度计划,全力保证各进度控制点的完成。

3.2

总体计划的调整:每月根据月计划完成情况判断对总体计划的影响,在月计划严重滞后,进度控制点已经无法保证实现时,将查明原因和采取的措施上报建设单位。

4、工期的变更

4.1

工期的变更计划必须报监理审批、建设单位确认。

4.2

因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增加资源投入,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回来。

4.3

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应及时办理工期签证,在工期签证办理完毕的基础上,调整进度计划。

5、工期延误处罚

5.1

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单位的工期目标,并在进度相关的条款中明确各方违约责任。

5.2

对于参建各方造成的项目进度滞后,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款或服务费中予以相应经济处罚。

第六章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项目质量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质量目标,明确建设各方质量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以国家、行业、地区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为基础;合同相关质量管理条款为法律依据;

二、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1、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项目参建各方技术人员进场前要认真熟悉图纸,在各单位负责人的具体指导下先进行各单位的图纸内部会审;各单位会审意见由建设单位进行整理并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图纸内审问题及图纸会审时间由建设单位与设计院沟通确定。

2、技术交底:开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所有交底资料必须有书面纪录。

3、持证上岗:施工企业特殊工种必须全部持证上岗,进场前必须向监理单位上报。

4、质量一票否决:施工质监部门有权对质量采取否决权,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进行。

5、两“结合”检测:即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结合,施工单位内部检查与监理工程师检查结合。

6、检查制度:分部分项施工质量检查采取班组初验,工区复检,质监科终检“三检制度”程序并严格实施。

7、把关制度:严把材料关,严把施工工艺关,严把验收评定标准关。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项目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分部分项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项目有权依据合同进行处罚。

8、使用交底:项目移交前,建设单位、监理方、承包方、设备供应方组织对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进行使用交底。

三、质量管理要求

质量管理的四项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

1.2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请审查时,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工程勘察成果报告、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等。

1.3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1.4审查机构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安全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技术审查。建设工程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质量问题,审查机构承担审查失职的责任。

1.5施工审查的程序: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机构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返回建设单位。

1.6审查机构应该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

1.7施工图经审查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如必须修改,必须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实施。

1.8施工审查所需经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

2、工程质量监督

本项目必须按照质监站要求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质监站的沟通联系。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各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并有权对各方质量工作进行抽查、监督。

设计单位负责在做好自身设计工程质量管理的同时,对各专项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监理单位必须按国家规范及合同要求开展项目现场质量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

总包单位负责做好自身及对分包单位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

对于项目的创优夺杯工作,各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并作为考核各相关单位质量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

各单位的工作情况会议汇报资料中必须体现项目质量管理。

对于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对相关单位进行质量处罚。

3、工程质量保修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质量问题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质量保修书应明确建设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由竣工合格之日起计算。

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建设参与各方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分担经济责任。

第七章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理顺项目管理中的工作流程,规范变更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变更的分类与变更费用的计算

1、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图纸变更、工序工艺变更、工期变更、材料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变动等合同约定以外等变化,均属于变更。

2、本项目变更工程按变更原因分为以下三种:

优化设计:是指通过现场勘察、核对、分析、论证和比选。在不降低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原设计进行优化,达到方便施工、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提高质量的变更设计。

2.1完善设计:是指由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后,因测量勘察不足、调查预测失当或环境条件变化,导致设计不周全、设计错漏;或设计文件未能符合现行或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颁布生效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而必须加以修改、完善、补充和增减的变更设计。

2.2新增工程:是指本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后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之前,经过建设单位及法定程序申报批准,在原合同范围以外新增并加以实施的变更。

2.3变更设计工程费用按变更所确定的工程数量和单价进行计算,核减相对应部分的工程费用后计算变更增减费用总额。

(1)增减投资金额的核算应以合同规定进行计算。

(2)变更项目增减投资金额的核算应全面、真实、合理、不应漏项少计或多项重计。

三、变更的申报与核准

1、变更可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设计、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提出。但所有变更文件和申请必须汇总至监理方,并统一由监理方对变更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登记变更台帐、填报变更申请等,并请建设单位审查批复。

2、变更提出单位必须详细填写理由以及变更引起的技术、质量、投资、进度产生的影响,并尽可能量化。

3、变更提出后,项目监理部立即组织好变更报告审核签复工作。监理公司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变更意向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收到变更意向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签复意见、审批。

4、费用总价在10万元以内的联系单,监理单位须通过监理月报动态向建设单位反映本月及项目累计发生的联系单费用总价。

四、变更的审查流程

1、工程变更审查流程图

设计单位提出变更

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

承包人提出变更

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初审

建设单位审核审批

审批意见反馈

2、变更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3、变更单价的确定原则

(1)当承包人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相似工程项目单价时,经监理单位报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工程可直接套用该单价。

(2)当承包人没有本项目单价,则按现行的概预算编制办法、定额和本地区的材料信息单价,以及招投标时采用的工料机预算单价、费率编制变更工程预算,并按定标时本合同段中标价之下浮比例下浮,以经监理项目部审查并上报建设单位批准的单价为准。

五、变更资料的归档

1、变更资料档案包括从变更意向报告单开始到整个变更批复过程所有的文件及报表,属于技术资料范畴,均由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归档保存。

2、变更资料档案应由所涉及的各有关单位,包括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归档保存。

3、变更资料档案应按所属分项目进行分类和编号,按文件、资料、图纸名称等,详列清单和目录输入微机以便检索和查阅。

附表:工程变更联系单40

工程()联系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提出单位

上报时间

要求答复时间

主题

联系单内容:

项目经理:

(单位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

技术

进度

质量

成本

监理方意见:

监理工程师:

(单位盖章)

总监:*年*月*日

技术

进度

质量

成本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注:由提出方填写,一式三份,上报监理审核,管理方审定并签发、表格大小未能满足联系单内容填写时可续也,但必须有齐缝章。

第4篇 c医院基建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第一医院基建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为进一步理顺、完善基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对所辖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合同,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档,制定本规范。

一、 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勘探、监理等项目前期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基建科草拟,经基建科、审计科及相关部门会审后由项目法人签订;

(二)施工合同由基建科草拟,基建科、审计科、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会审报主管项目法人审定后签订。

二、合同的发放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审计、财务、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三、合同的管理责任

(一)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二)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三)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5篇 c医院基建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医院基建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一、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医院建设项目法人的行为,保障其责、权、利的有机统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一)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

(二)负责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上报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三)拟定、上报项目开工报告;

(四)负责项目的竣工预验收,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五)审定项目年度财务预、决算;

(六)审定项目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

(七)决定医院内设机构,聘任和解聘项目现场负责人,并根据负责人的提名聘任和解聘项目其他法人筹备组成员;

(八)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九)其他应由院务会负责的事宜。

三、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宜在院务会上讨论,对资金支出进行严格管理,并以决议形式予以确认;

四、项目法人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

第6篇 医院基建办工作制度2

医院基建办工作制度(二)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必须变更时,应征求设计单位同意才能进行设计变更。

2、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的要求施工。

3、及时做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做到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基建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验收,各专业人员必须按设计图纸和规范全面检查,认可予以签字验收,工程不合格,基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6、工程竣工后监督施工单位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的汇编工作,按期完成工程结算。

第7篇 八一医院基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第一医院基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和设备质量,合理控制基建投资和工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招投标工作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医院院务会的统一领导下,由院招投标办、基建办具体组织和实施,纪检、监察、审计参与全过程的监督;

三、凡符合莆田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基建项目,纳入莆田市招投标办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投标;

四、未列入莆田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项目,一般由院招投标办向具有投标资格的三个以上单位(含三个)发出招标邀请,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

(一)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标底由招投标办组织人员编制后,密封至当众开标时止,开标前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二)发出招标邀请通知;

(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资质、技术力量、组织机构、人员素质、业绩、社会信誉等情况,并将结果通知投标单位;

(四)召开招标会议,向审查合格单位发放标书,带领勘察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答疑;

(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及地点接收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六)召开开标会议,当众开标;

(七)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组长组织评标,分专业工种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等进行详细审核、对比分析,对疑点进行当面询标,组织召开评标、决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

五、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确需更改,需报经院务会同意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调整项目总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25%;

六、中标单位施工期间,可根据合同由建设单位经办分期付款不超过工程总价80%的款项;

七、施工完毕,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凭招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调整项目通知书、决算书(经审计部门决算审计的),经审批的发票到财务科结帐(或内部转账);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审计科不予审计,财务科不予付款:

(一)未按本办法招标的;

(二)未通过医院招投标领导小组,擅自组织招标的;

(三)未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而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的;

(四)调整项目金额超过施工合同金额25%以上的;

(五)泄漏标底,经纪委、监察部门查实的;

(六)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又转包或分包的投标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各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准入证、施工许可证等;

2、企业状况。包括职工人数、技术人员、自有资金情况、机械设备状况;

3、近三年所建工程情况及履约情况;

4、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2)投标书未密封的;

(3)投标书未盖单位和法人(负责人)印鉴的;

(4)投标书逾期未送达的;

(5)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活动的;

(6)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不清、影响评标的。

第8篇 丰民医院基建科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科管理制度4

1、医院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必须通过综合论证,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报批程序和管理权限履行报建审批手续。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3、基建科在负责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规范和工作标准,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施工时,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督促检查。

4、基建科要按工程进度和质检规范要求,定期请质检部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

5、管理人员发现施工缺陷时,应及时指出,督促施工单位改正,发现不符合规范和质量问题时,应督促监理方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可请质检站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会审。

6、院方、监理和施工单位代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情况,协调关系,研究提高工程质量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7、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应经常督促施工方保持施工场地附近环境的整齐清洁,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损坏施工范围以外的绿化带和设施。

8、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制度和本院对暂住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保持医院环境整洁。

9、基建科按合同和工程进度审核施工单位的拨款或预付款计划。

10、竣工验收后,基建科负责收集和整理建筑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及时向医院档案室移交。

11、工程竣工后,基建科应在医院平面图上标定出新建筑模型。并向后勤管理科办理移交手续。

12、维修工程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9篇 医院总务科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医院总务科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1、全院的维修工程项目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

2、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认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量大、范围广,要进行招标或议标确定工程队施工。并按医院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项目超过伍仟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0、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第10篇 医院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建财务人员由财务科委派,分设会计、出纳岗位,一人不能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基建会计应对每项工程合同、预算和决算严格审查,并向财务科上报基建合同,编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预算计划,严格按基建合同支付工程费用,要掌握基建财务收支,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二、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正确处理会计账务,做到账账相符,账务清楚,日清月结。

三、按规定编制医院基建财务月、季、年度决算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并及时上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对本部门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时装订成册,分类妥善保管。

五、严格执行基建计划,上报筹措资金预算,保证基建计划的实施和落实,为合理使用资金当好科室参谋。

六、经常下施工现场,做到心中有数,协助搞好工程决算。

七、根据审计结果,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核算,并及时移交每项工程的审计资料。

八、财务科定期不定期检查基建财务核算资料,根据工程进度测算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

第11篇 附属医院基建科安全工作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基建科安全工作制度

一、为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根据《zz一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科室的治安、防火责任人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三、加强法制教育。对本科室的职工进行防火、防盗和防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四、严密本科室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掉电源、水制。

五、严禁在办公室存放大量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禁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楼梯,爱护科室的消防设施,定期对科室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持防火器材的良好状态,一切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和移动。

七、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操作人责任。

八、禁止在科室内吸烟、生火煮东西。禁止在科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气炉。

九、科室和个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职工宿舍禁止使用电炉和电热棒。对因违章而造成损失的,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的、行政的或刑事的处理。

十、建立对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工地治安、防火管理措施》。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3(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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