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d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月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 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 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 机构新成员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 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区群众监督。
6. 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应作为应聘、晋升评优的重要条件。
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2篇 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特制定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第二条 在医疗活动中,表现出高尚的品德,优良的服务态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被上级部门或院党委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做出贡献的。
第三条 医德医风奖励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坚持严格考核,不搞人均分配。
第四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给予奖励:
⑴医德高尚,尽心尽责。对病人满腔热情,在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深受患者赞誉,受到患者及家属表扬者。
⑵刻苦钻研业务,医术精湛。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在工作中切实为病人排忧解难,千方百计救治病人有突出成绩者。
⑶作风正派,廉洁行医。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图私利,拒收礼,拒吃请,拒收“红包”、有价证券或主动上交“红包”者。
⑷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到尊重同行,团结互助,严把质量关,防止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者。
第五条 根据以上条件,符合人员由科室推荐,报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讨论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材料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⑴服务态度恶劣,出语伤人。顶撞患者,刁难病人造成严重不良反映者。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⑵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病人不满意反映到上级机关或院领导,造成很坏影响的。根据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⑶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误诊漏诊,或推诿病人,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反映或纠纷者,导致医疗事故者。
⑷索要收受“红包”、礼品、吃请的,或向外院炒卖病人,捞取“回扣”或开搭车药造成不良反映者。
第七条 本条例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z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z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一、医德医风考评标准
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基本标准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2、尊重患者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加分项: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
2、服从指令,参加援外医疗队;
3、积极参加“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社区牵手行动”等卫生扶贫项目;
4、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等;
5、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的;
6、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的;
7、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
8、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
减分项:
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2、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
4、泄露病人的医密,造成不良影响;
5、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实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的;
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7、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8、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
9、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
1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11、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12、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评价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院部评价,最后确定等次。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医风考评标准实施细则》,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医风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3、单位评价:由单位考评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综合社会评价及日常行为纪实,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
考评结果:总分达95分为优,80―94分为良,60―79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
限制条件:总分达95分以上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下降一级;扣分达30分及以上者,总评为“差”;扣分达10分以上者,不论总分多高,总评为“一般”。
三、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涉及全院医护人员。
2、实施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考评,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医德医风考评标准实施细则》每年考核前下发。
3、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总评结果与综合目标等奖励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条件之一。对医德医风“差”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
第4篇 东华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
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促进医德医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考核依据
医德医风考核主要以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江西省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医德医风考核建档及实施意见》和《赣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以及医德医风考评表中所列的考评项目为依据。
二、医德医风考核实施办法
1、在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院纠风办和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时间、方法及标准
(1)时间:科室医德医风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原则上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2)方法:科室医德医风考核,采用发放病人满意度调查表的满意率和平时掌握的投诉情况进行考核;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采用发放考评表、进行个人医德医风小结,科室和党支部评定档次,报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归档。
三、考核标准
1、科室的医德医风考核采用百分制,以调查病人综合满意率为基础,满意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相应扣除考核分1分。
2、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包括:明令禁止的收受'红包'、'回扣';搭车开药、检查;以医谋私、私自收费、开假证明和私自介绍病人到外院整治;服务态度生硬、语言粗暴;责任心不强、脱岗等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等位考评重点。考核档次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无医德医风违纪记录,多次受到群众来信表扬者定为'优'。
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无医德医风违纪记录,无受处罚记录的定为'良'。
医务人员在一年中虽有医德医风违纪记录。但本人平时表现较好,属于偶尔发生且情节轻微的定为'合格'。
医院人员在一年中医德医风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①殴打、辱骂患者或服务对象,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收受甚至索要患者'红包'或其他贵重物品,要求或暗示患者吃请的;
③收受药品'回扣'或有意开大处方、滥检查的;
④服务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组织领导;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和其他医务人员,情况严重的;
⑤一年内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的;
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星期以上的;
⑦玩忽职守,导致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⑧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形象的;
⑨一年内被单位行风监督员、政府纠风办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纠风工作人员在明察暗访中发现违纪行为二次以上的。
四、奖惩办法
1、科室每季度的医德医风考核,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
2、每年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十佳医德医风医务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3、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不合格者,实行年度评先评优和晋级一票否决。
4、对医务人员违犯医德医风考评规定的,根据医院相关文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5、严格执行'一次投诉待岗制'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5篇 新华医院医德医风群众监督制度
附属医院医德医风群众监督制度
1、医院医德医风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征求社会和各界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医院的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2、通过每周的院长接待日听取和了解职工、群众对医院医德医风的反映与意见。
3、在门诊和各病区设立意见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定期开启、登记,及时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尽可能地予以反馈。
4、每季度向病友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不断改进工作。
5、聘请社会义务医德医风监督员,每年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和整改的意见要及时进行反馈。
第6篇 新华医院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奖惩制度
附属医院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奖惩制度
1、医德教育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结合不同的岗位,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
2、每年度组织不少于二次全院范围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和省、市有关卫生行风的规定。
3、结合医院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对职工的医德医风考核和评价,建立职工医德医风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5、医德考核的结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聘任、工资调整、干部任免等挂钩。对于违反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有关规定者,按医院《奖惩条例》及《'一次投诉待岗制'暂行实施细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