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附五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第五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病人住院期间在施行手术前《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甲类和特殊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手术除外),乙类手术和其它手术根据病情由科主任决定是否进行术前讨论。
一、术前应认真进行讨论和周密准备,每次术前讨论原则上全科人员参加。如新开展的手术或重大手术则要求麻醉医师及有关人员要参加。讨论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主管医师应收集齐备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必要时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讨论时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主管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主管主治医师补充。
二、术前讨论重点为术前评估、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和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三、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主持人总结科内讨论意见。
四、术前讨论记录由主管医师书写。讨论须即时记入《科室医疗活动记录簿》,整理后的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记录须在病程记录中另立专页,并标明'术前讨论记录',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审阅、并亲笔签名以示同意主管医师的记录。并随病历归档。
五、术前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讨论地点、主持人和参加者的姓名、职务(职称)。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拟进行手术时间、最后诊断。参加者发言纪要,重点记录手术的可行性、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式、麻醉和手术中及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防范措施、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术前总结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2篇 z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1、根据手术分级制度规定,二级以上手术均应开展手术术前讨论并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2、每周2、5为全科术前讨论时间。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对将要进行的二级以上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3、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他手术应在各病区或小组进行,由小组主治医师主持。
4、术前讨论前填写术前讨论单,由术者签字。
5、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6、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术中术后并发症、意外以及防范处理预案、术前准备、麻醉方式等。
7、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8、科主任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应进行多次讨论。
9、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历中。
10、术前谈话和签署《手术同意书》依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
11、术前1天由各病区经治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并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手术通知单由专业组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
第3篇 医院核心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手术分级达3-4级择期手术病例,科室必须组织术前讨论,并详细记录。
二、按照技术职责权限和范围,确定手术医师、助手以及麻醉医师等。
三、讨论一般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四、凡风险性较大的的手术、虽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在本院属首次开展的手术、重要脏器切除、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手术后病情危重须进行的二次手术(含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等(特殊保健对象包括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手术、涉及法律风险,可能引起司法纠纷手术、邀请外院医师参加手术者手术、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重大的新手术以及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其他特殊技术准入要求手术,除术前要仔细讨论外,科主任还应选定有经验的医师担任手术者,并报医务科、业务副院长批准,填写手术审批表经医教科批准(急诊可先抢救及时补批),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参与讨论。
五、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六、制订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确定术后观察注意事项、护理要求等。
七、讨论时,参加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的结论,然后由科主任签字。
八、急诊手术必须经二线值班医师或上级医师检查共同协商后,确定手术方案、步骤、应对手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方法,按技术职责权限范围规定,确定术者、助手等。做好术前谈话,并履行签字手续。
九、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书写完成,并及时纳入病案和《危重疑难病人讨论本》。
第4篇 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1、 根据手术分级制度规定,二级以上手术均应开展手术术前讨论并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2、 每周2、5为全科术前讨论时间。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对将要进行的二级以上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3、 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他手术应在各病区或小组进行,由小组主治医师主持。
4、 术前讨论前填写术前讨论单,由术者签字。
5、 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6、 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术中术后并发症、意外以及防范处理预案、术前准备、医学专用方式等。
7、 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8、 科主任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应进行多次讨论。
9、 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历中。
10、 术前谈话和签署《手术同意书》依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
11、 术前1天由各病区经治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并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手术通知单由专业组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
第5篇 县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县人民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重大、疑难、新开展及二级以上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一级急诊手术也要在术前准备时,由手术负责医师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讨论。
二、二级以上手术讨论应由科主住任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主持者决定,科内所有医生均应参加,手术者、护士长、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大手术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者须由科主任确定,由科副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担任术者。
四、凡风险性较大的手术、新开展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时,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由科副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术者。
五、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准备好病历、医疗影像、各辅助检查报告及查房用具等,同时将病情事先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疑难病例应提前一天请相关会诊科室会诊,使大家有所准备。
六、术前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前准备、手术方案、术中及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必要的药品器械和设备的准备、伤病员家属及单位工作、知情同意等,制定出合适的手术方案、麻醉方案、并发症的观察与处理、抗菌药物应用方案、术后观察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等,确定手术者和助手。
七、经治医师在术前讨论会上,应首先就上述内容筒明扼要地提出初步意见,然后逐一讨论研究,参加术前讨论人员,应认真检查伤病员,详细分析病情及辅诊资料,提出对手术方案的看法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对策。
八、主持者应根据讨论结果,积极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等准备工作,决定手术人选,如重大手术,按照规定填写重大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审察批准。
九、非急诊的大、中级手术的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一天完成,会议经过由主治医师记录并整理,经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审签后列入病案和记录本内。
十、术后小结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对重大手术应根据手术的情况,尽早地完成术后小结,小结应较全面,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技术水平,必要时,术后小结可邀请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第6篇 医院核心制度之手术前讨论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手术前讨论制度
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一般手术,术前要进行相应的讨论。
2. 凡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负责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及有关人员必须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麻醉人员参加讨论。
3. 术前讨论一般在手术前2-3天内完成,紧急较大手术中随时召开。
4. 讨论内容包括:
4.1 完成患者家属谈话,了解患者的思想情况与要求。
4.2 是否履行了手术协议。
4.3 明确患者的手术条件,经治医师必须提供患者的全面资料,包括一般情况、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等各项资料。
4.4 明确入院诊断、拟行手术名称、术前准备情况、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和并发症及其它预防措施。
4.5 根据患者的病情,全身综合情况,病变部位及手术目的,选择最佳手术的方法(术式)。
4.6 步骤及注意事项。
4.7 麻醉药物和方法的选择。
4.8 对手术室配合的要求。
4.9 术后注意事项。
5. 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和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经治主治医师补充。
6. 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科主任或负责主治医师作出明确结论。
7. 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要详细地记入病历。
第7篇 州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自治州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择期中等以上手术病例,科室必须组织术前讨论。
二、按照技术职责权限和范围,确定手术医师、助手以及麻醉医师等。
三、讨论一般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四、凡危险性较大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截肢术、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手术后病情危重须进行的第二次手术,除术前要仔细讨论外,科主任还应选定有经验的医师进行手术,并报医务科、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六、制定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确定术后观察注意事项、护理要求等。
七、讨论时,参加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最后尽可能达成统一意见,并作出明确结论。
八、急诊手术必须经二线值班医师或上级医师检查共同协商后,确定手术方案、步骤、应对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方法,按技术职责权限范围规定,确定术者、助手等。
九、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书写成《术前讨论记录单》,并及时归入病案。
第8篇 y医院术前讨论规章制度
1、 根据手术分级制度规定,二级以上手术均应开展手术术前讨论并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2、 每周2、5为全科术前讨论时间。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对将要进行的二级以上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3、 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他手术应在各病区或小组进行,由小组主治医师主持。
4、 术前讨论前填写术前讨论单,由术者签字。
5、 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6、 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术中术后并发症、意外以及防范处理预案、术前准备、麻醉方式等。
7、 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8、 科主任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应进行多次讨论。
9、 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历中。
10、 术前谈话和签署《手术同意书》依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
11、 术前1天由各病区经治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并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手术通知单由专业组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
第9篇 一民医院医疗术前讨论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是提高手术质量,规避手术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须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在术前进行,也是对术前准备工作的最后一次检查。
一、凡手术难度大、复杂、多科、新开展手术、有危险或手术方案难以确定手术、探查性手术、毁损性手术或者病情较重、年老体弱、合并其它重要疾病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手术,必须提请科室进行术前讨论。部分手术风险极大的疑难、危重患者手术或涉及多学科合作的手术,需由科主任报请医务科组织院内有关科室的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讨论。一般手术的术前讨论可在医疗组内进行。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可进行多次讨论。
二、讨论前,手术医师应填写术前讨论申请单交科主任。讨论应在术前一周内组织进行,手术前一天必须完成。
三、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科室医护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等其它科室的有关人员参加。特殊病例、特级手术及重点保健对象手术可请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讨论。
四、术前讨论要认真和缜密。经治医师应在讨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讨论中有重点的介绍病情,提供有关病史、辅助检查资料,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和相应的预防措施,做好讨论记录。参加讨论人员应对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方案选择、术前准备是否完善、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术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危险、意外情况及对策、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预后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讨论。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并确定手术方案、注意事项及防范应急预案。
五、经管医师准确将术前讨论情况,主要是参加讨论人员发言的重点内容和结论性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科室《术前讨论记录本》由科主任指定人员记录,要与病历记录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