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医嘱制度范例
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第2篇 中心医院医嘱制度
某中心医院医嘱制度
1、医嘱必须由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开出,无执业资格的医师所开医嘱应由带教老师审查后签名于斜线前。
2、医嘱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应每天按时执行,长期治疗医嘱限每日上午10∶00以前开出。临时医嘱只在24小时内有效,一般只执行一次,每日10∶00以后新老病例的治疗,原则上只能开临时医嘱。如为一天内要执行几次的医嘱可在临时医嘱单上书写几次,每次注明具体执行时间。
3、日常医嘱应在上午上班后2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随时开。医嘱索引本上每天应先用红笔在第一行写上日期。
4、凡发生费用的服务项目均必须有医嘱,有医嘱必须有执行,且执行人必须签全名。
5、医嘱书写要求时间准确,按年、月、日、时、分以点相连,不用分数表示,且每日以24小时计算。医嘱内容要求层次分明,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若要取消,应用红笔写上“取消”两字覆盖该项医嘱,再签上全名,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对已执行一次或一次以上的医嘱,不得使用“取消”,应按停止医嘱处理。
6、医师开出医嘱后,要认真复查一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护士应按时查对、执行医嘱,遇到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班,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医师书写医嘱时应严肃、认真、细致、准确。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严禁随意使用简称、化学符号、中西合称及汉语拼音等。除抢救或手术外,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抢救和手术中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品后执行,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医师应及时补记。
8、每项医嘱一般只包含一个内容,手术或分娩后要停止术前或产前医嘱,予以重开,并经查对后执行。
9、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下午查对当日医嘱,夜班查对晚班医嘱,每周护士长应组织总查对2次,只有经查对无误的医嘱方可执行。
10、医嘱一经开出,由于病人经济原因或病人及家属坚决拒绝执行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执行的医嘱,不能写“取消”,应注明原因,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同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
第3篇 医院核心制度之医嘱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医嘱制度
1. 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 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 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 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 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7. 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 通过医院his系统下达医嘱的医院,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
第4篇 州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自治州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
二、主管医生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1-2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名护士查对,方可执行。
三、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四、护士每班总查对医嘱一次,护士长每周总查对1-2次。
第5篇 附三人民医院医嘱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医嘱制度
1. 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 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 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 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 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 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 通过医院his 系统下达医嘱的医院,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
第6篇 某某市人民医院医嘱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医嘱制度
(一)一切医疗行为必须开具医嘱。
(二)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书写规范,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24小时以上的医嘱必须开具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三)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七)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报告。
(八)实习医师及无处方权的进修、见习医师所开的医嘱须经上级医师签字。
第7篇 k市医院病房医嘱书写执行制度
人民医院病房医嘱书写执行制度
一、一切医嘱必须查看病人后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潦草,内容完整无误,不可乱用代号或不适用的简化字填写。
二、必须按规定书写,每一医嘱均须注明日期、时间,并签全名。
三、医嘱的要求必须明确:
(一)口服药:药名、单位、剂量、每日服法。
(二)注射药:药名、单位、剂量、每日次数。
(三)其他治疗:药名或治疗方法、应用部位、每日次数。
四、长期医嘱写在长期医嘱栏内,停止时注明停止日期及时间。24小时内应执行的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并注明时间。紧急医嘱要注明'即'字。
五、一切医嘱不得涂改,写错医嘱必须用红笔在医嘱的第二个字后面写'取消',并签全名后重新书写。
六、除晨间查房时的医嘱外,其他时间开出的医嘱,包括临时医嘱必须与护士联系,以免遗漏。
七、急诊病人入院要立即开出医嘱,并通知护士执行。
八、除抢救及手术中的病人外,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并请医生查对药物后执行,事后必须由负责抢救医生补写医嘱。
九、手术后与产后医嘱,医师必须全面重新开列,同时在原医嘱下划红线,标明以前的医嘱停用。
十、执行医嘱必须了解医嘱的意义,并核对床号姓名后正确执行,有疑难的问题,应向医师询问清楚后再执行。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十一、护士处理和执行医嘱后,必须在医嘱联系本上逐一作'√'标记,但不可出格,执行临时医嘱后,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十二、长期住院病人或病情复杂医嘱较多,超过一张治疗单者,须重整医嘱,整理医嘱必须在原医嘱下或另加一页治疗单,开头划红线,并用蓝笔写上'重整医嘱'。
十三、每张治疗单上的姓名、住院号、床号、页数必须填写清楚。
十四、医嘱执行情况,必须每天查对一次,夜班医嘱由白班护士查对,白班护士或护士长查对当日医嘱,每周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十五、若突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而医师又不在时,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十六、为加强我院住院病历医嘱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减少患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记帐的误差,现对我院住院病历医嘱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长期医嘱中,肌注及静脉注射所用药品为次日有效,其余部份当日有效。新入院、转科及手术后病人当日需经肌注及静脉注射治疗的所有药品应在临时医嘱中开列。
(二)住院期间所有治疗用药及检查均应上医嘱单。
(三)医师在开出术前医嘱后应当停止该病人手术日的原有医嘱,手术后医嘱需重开。
(四)医师在病人出院前一天应停止病人出院日所需治疗医嘱,否则应让病人做治疗后方可出院或清退相应药品。
(五)临床、财会、药剂三个部门应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认真做好病人住院期间治疗药品的管理工作,力求减少误差。医保病人若出现上述差错,费用由相应科室(或人)承担。
第8篇 附五医院医嘱制度8
第五医院医嘱制度(八)
1、医嘱应由具有医院认可的有处方权的医师下达方为有效,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不得开写医嘱。
2、医师未下达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医师不在时,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补开医嘱。
3、医师下达的医嘱,护士不得更改,但护士有全检查下达的医嘱是否规范、可疑并提请医师注意纠正。
4、长期医嘱的下达,终止、更改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决定,经治住院医师有权决定临时医嘱,并根据上级医师的决定下达长期医嘱。医嘱的更改一般由本诊疗小组内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更改。
5、不允许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代开医嘱、代签名。
6、每天上午查房的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医嘱开写、执行和取消必须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7、医嘱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
8、医师写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能执行。医师对开出的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9、除抢救或手术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抢救或手术中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述一遍,另一人核对药物后由护士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10、严禁不看病人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11、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需经另一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12、手术后或分娩后,应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在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