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医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按照规定成立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对到期
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2.档案应按照上级和本单位有关保管期限的规定,鉴别材料的保存价值,根据鉴定情况,提出工作报告和具体意见;
3.凡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室编写《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批准销毁,并上报档案部门备案;
4.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有二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法,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5.每年档案立卷,经过鉴定不归档的文件材料,由领导审核后,移交办公室统一销毁。
第2篇 z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要求,加强医院档案管理,更好地保护和开展档案利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围绕医院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在职能活动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图片、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和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医院整个工作的一部分,列入医院工作计划之内。
第二章
第四条:收发登记是文件的“帐目”,凡是正式往来条文,本院内部文件、会议材料、人民来信,均应逐件登记。
第五条:收文和发文,横向文件和纵向文件分别分开登记。
第六条:登记内容包括收(发)文机关、标题、顺序号等。
第七条:发文在经领导签发后,编号登记。收文经领导批阅后,分送经办人阅办。
第八条:每月清理一次收(发)文件,凡是办理完毕的文件及时收集妥为保管。
第九条:在办理文件过程中,注意文件整洁,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如有复写纸打印的材料应用碳素墨水书写整齐附后。
第十条:文件应做到及时登记书写清楚,及时分发,及时督办。
第三章
第十一条: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的重要指示、讲话、照片等材料。
2、本院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院制定的各种规定、计划、规划、方案、统计报表、预决算;党政工团各级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材料;各项工作的请示和批复;各职能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新技术应用的技术资料、科研成果、技术鉴定、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材料;人员编制、工资标准、调资升级名册、干部任免文件;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像、磁带;重要的信访材料、印模和启用印章的文件材料;本院编印的出版物原稿和样书;10万元以上设备申购的全套材料材料;房改材料、养老保险、工程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契约等。
3.个人档案:经过评聘的专业职(称)的个人申报、审批表、学历证明、总结、论文以及评委会议意见等专业技术干部的档案材料。
4.会计档案: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原始凭证、帐册、收据、报表等财务档案。
第十二条:归档时间
每年办理完后的所有文件材料于次年3月份前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归档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
2、按照文件性质立卷归档,保持联系,不同保管期限分开立卷。
3.根据文件内容和保存价值确定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4.卷内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确切、案卷登记有序、编制检索工具。
第四章
第十四条:档案查阅
凡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必须持有明确的有效证件,说明查阅理由和查阅内容范围,经过同意,先登记再查阅。本单位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查阅,提出正当理由,内容范围,尽量做到随要随查。
第十五条:借阅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借出,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第五章
第十六条:非档案室专(兼)职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进档案室查阅档案,经办理手续后,才能进入。
第十七条:查阅档案应在指定地点查阅。
第十八条:保护档案安全,根据现有条件尽量做到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尘、防鼠、防虫。
第十九条: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每月一次对档案全面检查。
第二十条:档案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法》,保守秘密。
第二十一条:统计
1.为了及时了解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必须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2、统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各种数字力求准确。
3.本院档案室应建立档案、设备、利用效果、档案移进移出等统计台帐,平时做好登记,年终进行汇总。
4.对各类情况的统计要定期分析记载。
5.及时完成县档案局的统计报表任务。
第二十二条:鉴定和销毁
1.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档案鉴定工作,以缓解档案库房和保管设备的紧张状况,减少保管工作量,提高室藏档案的质量。
2、建立鉴定小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分管档案的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档案人员组成,负责鉴定工作。
3.定期对室藏档案中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直接进行鉴定,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科学地判断档案的价值,并确定其存毁。
4.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销毁时,造好档案销毁清册(一式二份)经本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连同须销毁的档案送交县档案局,县档案局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档案馆,一份交本院存档,其销毁档案由县档案局统一处理。
第3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5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浙江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本院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院医疗卫生档案是指各科在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卫生宣教及党群、行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院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管理本院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由一名院领导负责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管,并设立一名专职档案员,各科室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督促指导本科档案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院全部档案(人事、病史档案除外),负责对本院各科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及本区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医疗卫生档案是提高医疗、防病工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本院将档案工作列入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五条全院职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利,每个职工对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向院综合档案室或各科兼职档案员移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归档的材料占为己有。
第六条评聘技术职务所需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材料,必须以档案室提供的为依据。已发表论文必须经档案员登记,原件归档。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待遇与其他技术人员等同。
第八条对在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法规的,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分。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建立健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制度,并纳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考核项目,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完整。本院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应由材料的直接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按本制度规定,完成组卷工作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本院职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培训、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等,其带回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范围按《萧山区中医院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十条归档时间
一、定期归档的材料
1.本院全部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于次年六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由综合档案室共同参与进行)。
2.各科室的业务技术档案,在次年六月底前,由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后,经科负责人审定后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随时归档的材料
1.本院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其全部材料即归档。
2.仪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其材料即归档。
3.专题调查、科研课题待调查、研究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做出总结和经成果鉴定后归档。
4.论文、著作、科技文章正式发表后归档。
5.本院编写印制的出版物装订成册后,原稿与印本即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1.各科室的归档立卷工作,由文件材料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承担,院综合档案室协助、负责。
2.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外来复印件除外),做到完整、齐全、系统、准确,底稿与印刷件一并归档;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等符合归档要求的耐久字迹材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签字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及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
一式数份的发票、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及报表等,可使用标有“da”的圆珠笔芯及档案用复写纸。
3.归档案卷的文件材料要求排列有序、装订美观、编好页号,卷内目录填写完整,案卷题名确切,书写整齐美观,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4.归档材料必须经形成部门负责人审定,并在卷内备考表检查人一栏上签字。
5.各科室按综合档案室统一规定编写全宗号、目录号和案卷号并编制卷目录、全引目录和移交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交综合档案室,其中移交目录在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时,按目录点清后,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的全部档案,应进行统一的分类、编号和排列。具体方法按《萧山区中医院档案实体分类、立卷、编号、排列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本院档案保存期限分永久(50年以上),长期(16-49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具体保管期限分类详见《萧山区中医院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库房设施
第十四条医院须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工作用房及阅览室。档案库房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及防盗、防火、防光、防污染、防腐蚀、防有害生物等安全措施,并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存入的声像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配备恒温、恒湿设施。档案库房要指定专人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有序,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和补救。
第十五条建立档案的保密制度和档案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的统计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要采用科学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科学地编制检索工具和编研材料,准确及时地为利用者提供资料,并加强利用效果的反馈、收集。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序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完整做好登记并进行统计分析,按档案业务部门的要求,按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销毁
第十九条成立由院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本院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条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提出审查意见;由综合档案室编制销毁目录,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 本制度由院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4篇 x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1、医院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合同、工程的审批)。
2、重要的会议纪要,医院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讨论决议。
3、医院与上级单位的交流文件,包括向上级单位的递交材料以及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
4、医院的医技人员及医疗辅助人员的任免决议、奖励以及相关的处分文件。
5、医院的年终总结、各类重要会议的报告性文件。
6、医院重大事迹的照片、音频影像材料等电子数据。
7、医院人事资料、各职工入职信息、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书。
8、医院各项论文杂志、学术、科教资料。
9、医院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10、医院的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相关医疗类记录。
二、归档时间
1、各科室于每个星期对档案进行分类、总结、按统一归档要求整理立卷。
2、每月最后一日为档案总结归类时间,各科室需要将已归纳好的档案材料统一交于各档案管理人员处。
3、1月为总归档时间,各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对全年档案汇总、梳理、排序、分类,并向医院办公室上交统一的档案汇总报告。
三、归档条件
1、归档材料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则必须是原件。归档材料如有电子材料需要一并存档。(电子材料应统一归档名称)
2、各科室的归档材料必须保证材料干净整洁无污染,书写规范,不能随意涂改、添加与归档材料不相关的内容。
3、合同、协议类文件应符合医院关于合同、协议的签订标准,需要加盖公章的
原件,如合同内容有修改,应注明修改内容,并经承办人签字入档。
3.1、医院的单次付款(收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医疗材料、机器设备(产品)采购(销售)业务,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2、合同承办部门对经办的合同,经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⑴所经办合同必须先经由法务部门审核,并经院长签字确认方可签约;
⑵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类别,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本本。
3.3、合同的保管:
⑴各类合同,医院至少保留两份原件。医院办公室一份,科室负责人一份,如科室需额外保留原件,应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规定份数(此项不包含劳动合同)。
⑵合同的实施进度由经办人督促,并保证医院方于约定合同期内完成相关义务。
4、照片、音频影像等电子数据材料需要统一拷贝、并编排文件夹,拷贝份数为两份,其中一份为母版,不提供任何人使用,另一份可供日常使用。
四、档案归档处
1、医疗类(即患者病历、手术记录等)档案统一交由病案室存储。
2、非医疗类(采购、营销、行政等)档案统一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处。
3、医院的影像资料等宣传资料由宣传部管理。
4、医院的人事材料、职工信息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5、医院的医生资质证书由医务部管理,护士资质证书由护理部管理。
五、档案借阅
1、院内各部门人员需要借用档案,须在医院各总档案负责人员处进行借用登记,如医疗类的需要找病案室档案负责人、非医疗类找办公室档案负责人,以此类推。
2、各部门人员需要借出档案时,必须出示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档案借出单》(可参考附件1)。借出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不污染、不破损。严禁在借阅出的档案上增改、填划、圈写。
3、查、借阅者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
4、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核实验收,保证借出的档案无缺失、无损害、无修改方可入档。
六、归档责任
1、各科室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不得私自涂改、伪造。
2、各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起管理档案并督促各部门下属员工及时制作档案、跟进档案的义务。
3、任何员工都不得因私用而对档案进行留用、复制、拍摄。
七、档案库存
1、档案入库必须要办理交接,所有档案必须要经各总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核对,确定档案内容无瑕疵、质量无破损、无缺失后,所在部门负责的经办人员在《档案入库登记表》(可参考附件2)上签字。
2、所有档案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编号科学规范、标志明显、查找方便。(编号可参考附件3)
八、档案保密
1、档案管理人员须严格保管档案,不得跟无关人员讨论档案内容,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翻看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接收登记制,保证一案一登,不漏登,不错登,不乱登。
3、档案柜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不得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钥匙。
4、不得将医院档案随意带出档案管理处,若因工作原因需要携带档案资料,携带档案员工须做好保密工作。
九、本制度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医院
2023年6月2日
附件1:河北燕达****医院档案借出单
使用日期:*年*月*日
归还日期:*年*月*日
档案名称:
使用部门:
用途及内容:
共计**(份)×(页)
用档案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附件2:河北燕达****医院档案入库登记表
档案编号
档案名称
档案内容
档案份数
所属部门
经办人
签字
备注
附件3:河北燕达****医院档案编号(参考版)
序号
所属部门
档案名称
编号
备注
1人事部
劳动合同ldp17-rs-ht001
人力资源部负责
2人事部
职工信息ldp17-rs-zx001
3办公室
采购合同ldp17-bg-ht001
办公室负责
4办公室
采购汇总ldp17-bg-cz001
5办公室
申报资料ldp17-bg-sb001
6办公室
法务资料ldp17-bg-fw001
7办公室
信息材料ldp17-bg-xs001
8办公室
其他文件ldp17-bg-hz001
9后勤保障部
保障材料ldp17-hq-bz001
10营销部
营销合同ldp17-yx-ht001
11营销部
推广材料ldp17-yx-tg001
12宣传部
宣传合同ldp17-xc-ht001
13宣传部
宣传资料ldp17-xc-xc001
宣传部负责
14药剂科
病案室负责
15普通血液科
16免疫实验室
17移植科
18病理医学科
19社会服务部
20科教部
21医务部
医务部
22护理部
护理部
23
24
25
附件4:档案编号:ldp17-***-**001
河北燕达****医院档案汇总表(部门)*年*月*日至*年*月*日
所属部门:
档案内容(简要版):
档案名称:
档案内容(详细版):
共计**(份)×(页)
档案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档案管理员:
备注:
第5篇 华东医院档案保管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应有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档案必须分类存放,档案箱橱摆放整齐、编号有序,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三、为确保档案室的安全,禁止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
四、档案室内备有“七防”基本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延长档案的寿命。
五、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根据气温、温度变化,掌握启闭窗户,以调节室内温、湿度。
六、按规定及时接收各类档案,承办鉴定和销毁无保存价值和过期的档案。
第6篇 z医院档案利用保密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利用保密制度
1.凡利用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编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出档案室,查阅档案在阅档案室进行,对保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专人查阅。
3.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不得超过十天;外单位借阅档案须凭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档案部门领导批准后在阅档室查阅。
4.凡是档案抄录、复制、复印的材料,经核对无误后,加盖“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予以证明。
5.借阅人员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保密,查阅时严禁吸烟,不得抽换、污损,不得自行转借、翻印,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
6.借阅人员因公出差、请假、休假、探亲,应立即归还所借档案,调动工作及退休人员应持有档案部门归还档案证明单,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手续。借阅档案要按期催还和归还。
第7篇 肿瘤医院档案保密制度
肿瘤医院的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切实保证档案的安全管理。
二、凡查阅密级的档案,应按划密规定掌握使用,严格控制保密范围。
三、档案工作人员对案卷内容不准随意谈论或摘录、外传,不准以通信或任何方式泄漏档案机密。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任意将案卷带出档案库房(室)。
五、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不得随意乱丢,应集中存放、销毁。
六、到期应销毁的案卷、资料,按手续报经领导批准,由两人监销处理。
第8篇 a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第9篇 第1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记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每年形成,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两年(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销毁:
(1)由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会计机构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10篇 施美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施美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基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库房内严禁吸烟、喧哗、动用火种,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
3、库房门窗要牢固,随走随关,班前班后要经常检查,严防档案丢失和意外事故发生。
4、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污染等措施。
5、档案装具要坚实、耐用、整洁大方。
第11篇 附五医院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第五医院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有医院设备科统一建立,并设专人专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就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单独建档。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不得外借、遗失;有关科室需借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购报告、订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入库凭证付联、验收记录、产品样本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零配件耗损及补充记录以及其它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4、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作为建立管理帐的依据。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为清点和管理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依据;一份存放在设备档案内。
5、保持档案的完整,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于每一件贵重精密仪器均设立一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每次换用新册时,应将旧册存入档案。
第12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例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为全面反映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内容,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档案的管理。
3、职责部门
3.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3.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3.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3.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4、档案收集、归档
4.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4.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4.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4.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4.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5、档案立卷
5.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5.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5.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5.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5.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5.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5.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6、档案目录编制
6.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06―*ztz―07。
6.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10.1)。
6.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6.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7、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7.1档案保管权限
7.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7.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7.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7.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7.2档案保管期限
7.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7.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7.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7.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7.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7.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7.3文档的保存形式:
7.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7.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7.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7.4档案类型
7.4.1行政档案,包括: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
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
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
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
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
《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
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
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
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7.4.2人事档案,包括:
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
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
考勤打卡数据;
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
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
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
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7.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
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
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
固定资产资料;
其它须保存文档。
7.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
设备台帐;
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
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设备更新改造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
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7.4.5医疗档案,包括:
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8、档案查阅与复制
8.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8.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
8.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8.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8.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8.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9、档案的销毁
9.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9.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